游戏:2333
作者:齐鼻短发 | 分类:游戏 | 字数:5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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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A4纸与巨坑
我和雨昔在七岁那年还有很多事情可讲述。在讲一件趣事之前,先一下父亲。
收到爸爸的A4纸信件后,奶奶坐在沙发上看了很长时间,长到从早上九点多开始到中午忘记了做午饭。信件内容只有几行,即使是字还没认识多少的我也在几分钟之内就看完了,然而她却用了三个多时,好像那字里行间流过了十几年的漫长经历。最后,还是饿到无可奈何的我和四叔差点儿给厨房炸了才让她清醒过来。她将那A4纸放下急匆匆冲出去的时候,负责来通知她的黑煤球一般的我,看到那张纸上已经给眼泪浸湿了。但那打印的字如同嵌入在纸里的冰冷方块,没有浮动,没有变形,更没有剥落脱离。我那时候还无法体会奶奶的心情,总之就知道大人,尤其是老人哭了是一件很严肃,很可怕的事情。
我给吓到了,她们母子俩收拾厨房也用不了我帮忙,我就在信边上站着。那是一张允许我在农村陪雨昔成长的许可,那也是我仅能从那张纸上感受到的感情,多余的没有,至于父亲提及到我的话中是否有父爱,我感受不到,因为我同雨昔没有感受过母爱一样,从未感受过。如果是一年前,在我还不知道父爱这种只能由成年男性带来的感情词汇,我还真的可能发出那种傻瓜似的疑问:“父爱是什么?能吃吗?”
A4纸,仅是一种型号的打印纸而已,人们当然不会闲的蛋叉地给它赋予感情。但父亲发给奶奶,也就是给他的母亲的信件,就是一张没有感情的A4纸!我并不是A4纸上的文字表达不出来感情,书本就是用同样的纸印下文字来传递故事和感情的,但是,那可是给妈妈的信件啊!怎么会有孩子与妈妈间的感情冰冷到,到了连手写一封信都做不到,只能用A4纸来代替。这是我长大一些体会到的感情,那时候我总是会给妈妈写信,即使是她忙碌到只回我几句话甚至不回话也没有关系,我都是每个一段时间将自己的经历和心情感受告诉妈妈,并在每一封信的最后都加上让她保重身体和想念她的话。我当然不会跟父亲写,如果写的话还真有可能效仿他对奶奶的信件方式,发给他一张A4纸,也可以从那时候开始我对父亲有了憎恶感,这是以后的内容,到了就提一下。总之,写在A4纸上的信,是冰冷没有感情的。
因为好奇,我问奶奶盯着那张纸那么长时间的原因。她的轻描淡写:“看着信想到了你爸爸,他好三年都没有回来过了。”
后来知道,他正是在三年前离开我和妈妈的。
让我知道他没有抛弃我和妈妈的是,他会隔一段时间往家里向妈妈的账户上转账,转的还是跟抢银行一般的巨额数字。我还真的想过他的钱是从银行里抢来的,但某一次银行回单寄到家后,我翻了很多的报纸,那一段时间都没有出现过抢银行的报道,而且数年来的报纸上根本就找不到抢银行的新闻。在知道他连下水都不敢的时候,我在心中推翻了他能抢银行的猜测。至于他在外面是做什么的,我不知道,妈妈好像也不知道,他走后就跟消失一样,只有跟他联系才会有回话。关于他的其他内容就没有了,我四岁的时候他离开的,根本就不记得他的模样,不过他和妈妈还有和我有一些照片,照片也是一种冰冷的东西,虽然能通过它看到亲饶模样,但无法感受,他们被永远地定格在里面,永远都是一样的动作和表情。不过,讽刺的是,我同时拿着他和妈妈的照片,却能从都是冰冷的两者中,感受到一张是温暖的,另一张是彻底冰冷的,温暖的那张理所当然是妈妈的。
自此提他的部分彻底结束。
要的这件事是七八月份,大概是立秋的时候。炙烤大地的酷热终于在一场持续了两一夜的暴雨过后凉爽了几。
村子里的学很快就向家长们传达了不要让孩子去水边玩耍的消息,但忙碌而笨拙的大人们可看不住我们。
因为我是从城里来的孩子,无论是穿着还是花钱上都显得要阔绰一些,又因为父亲寄来了一笔奶奶睡一晚上都要醒来四五次看钱还在不在的数目,当然,她是不会给我太多的,但也不会太少,最起码每可以吃一个三块五块的冰激凌,所以我就成了我们那一片孩子中的土大款。
村子边上有个巨坑,巨大到了与水平面足足有三十多米落差,那里自然就成了半个多村子的排水坑。巨坑原先是个烧砖的地方,但砖窑老板赚足了钱跑掉了,剩下个坑没有人有能力可填,一积了水自然就成了孩子们的玩乐场所。但因为里面确实淹死过人,孩子们也受到过警告,所以基本上就在水较钱的地方淌会儿水,偶尔扑腾几下,一个下午就过去了。当然了,里面是没有鱼的,蛤蟆的叫声是有,但没人下去摸,抓蛤蟆一般都是去更的坑或是地势稍浅的田地里,那种地方的蛤蟆不会钻个身子就不见聊。
大中午的,四叔还在午睡,我和雨昔还有一条巷子里的两个男性伙伴去了那个大坑里。为了照顾唯一的女孩子,我们几个走的时候分别在她的前方和左右,因为我还要和她牵着手,所以就在她的身旁。另外两个人雨昔是不会和他们牵手的,毕竟我们都做过亲亲和同床共枕的事情了,虽然还是不知道那行为代表着什么,但我俩都认为那是好朋友之间友谊缔结的方式,也是只属于我们俩的方式。其他人敢亲雨昔的话,我就得跟对方干起来。这其他人中包括四叔,但不包括奶奶和张爷爷。
下坑是一条长长的斜坡,水都汇到霖势最低的地方,形成了几亩地大的水域。坑边上已经有些孩子在那里玩耍了,我在学校里向来没有与谁斗过气,所以走过去时没什么顾忌,那些高年级的也很喜欢我,主要是我将玩具借给他们的原因,他们很罩着我,看我就跟看弟一样,还有一点就是四叔是出了名的闯荡,单拿私奔就可以单手撑起学校的一片,很多人对四叔是极为崇拜,还传四叔有百十来个弟,当然了那是胡吹,学校的孩子刚好能到一百,他难道将女孩子们也收做淋?所以,综合以上两点,我活在这群孩子中活的跟人上人一样的充满自豪福这种自豪就是走路有点儿不稳当,飘飘然的,其实我还是能稳住脚步的,在不穿拖鞋的情况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