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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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出嫁
见李兔儿那双亮晶晶的眸子满含期许,落骨点点头,说道:“好吧,不过,我真的手法不甚太好,弄不好,也莫要介意....”
于是,落骨拿过梳妆台上的桃木梳,开始替李兔儿梳发。
她不会梳繁复漂亮的发髻,但还是尽自己所能,替李兔儿梳了一个流云发髻。
之后,她坐到另一张凳子上,拿过桌上的胭脂水粉,开始替李兔儿上妆。
虽然从未做过此事,但她依照自己在红楼所见的那些女儿家的妆容,为李兔儿涂脂抹粉。
“姑娘,太白了,少擦一点水粉。”
“哦,好!”
用手轻轻将李兔儿脸上的水粉擦去一些,抹匀。
“口脂太红了,淡一点。”
“哦,好!”
“你这口脂怎地抹到眼睛上去了?”
“啊?不是这样么?”
“.........”
忙活了一番后,落骨看着李兔儿的脸,垂下手,轻吁一口气,说道:“好了!”
而四喜则无语地站在一旁。
“好了吗?”
李兔儿欣喜地转过头,向铜镜内看去。
一张脸,惨白惨白,双颊上的胭脂,抹得并不算匀,一坨大,一坨小,犹如猴屁股般,嘴唇似刚喝过人血般,尤其是眉毛,又粗又长,不过发髻梳得还算漂亮。
见李兔儿愣住的表情,落骨心虚地搓搓手,说道:“对不住,兔儿妹妹,我真的已经尽力了,好像我真的不擅此道。”
“还是我来罢!”
四喜将李兔儿的脸转过来,用湿帕子将妆容擦去,重新替她上妆。
她手法娴熟,不多时,就重新替李兔儿上好了妆。
落骨看着李兔儿,粉面桃腮,着实漂亮可人儿。
收拾好后,屋外走进来另一个丫鬟三福,她神色焦急,说道:“小姐,赶紧的,那李家公子带着聘礼,已经到了!”
“啊?到了!我们赶紧走罢!”
..............
李兔儿定亲,是李家的事儿,落骨也不好前去,于是,向自己居住的院落走去。
回到院子后,见到银元正趴在石桌上,惬意地晒太阳。
走到石桌边,她坐了下来,伸出手,戳了戳银元的小身子,说道:“人族的女孩,嫁人都是这么早么?”
“嗯?”银元转过头,说道:“人族寿命短暂,不似我们灵兽一族,五百年才算成年,当然娶妻嫁人要早了些,不过,白莫与他家人感情真是好。”
说到白莫与家人感情好时,落骨瞧见银元眸底一闪而过的失落,抿抿唇,踌躇了半天,还是出声问道:“银元你都没说起过你的家人,你家人呢?”
“我?”
银元轻声叹息,良久,才说道:“我也不知道我父母是谁,厷奇灵兽,本就稀少,隐居于莽苍岛,我自有记忆起,就是长老带大,十年前,长老突然让我出岛,我不明他甚意思,他告诉我,出岛之后,冥冥之中,自有我该去之处,其实,我到现在也不明白自己的去处在哪儿,但我现在知道了....”
落骨微讶,说道:“你知道了?去哪儿?”
轻轻地动了动耳朵,银元扑到落骨怀里,说道:“当然是你在哪儿,我在哪儿!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的去处,反正你是不能丢开我的。”
伸手揉着银元毛茸茸的脑袋,落骨嘴角微扬,说道:“怎么会,我不会丢开你的。”
“落骨你真好!”
“.......”
...............
在院子中,虽然晒着太阳,还有李家仆人奉了茶水点心,但落骨晒了一会儿后,还是倍感无聊。
兴许是感觉到了落骨无聊的心情,银元突然抬起狗脸,说道:“好无聊,落骨,我们出去转转罢!”
“嗯?”
坐起身来,落骨疑惑道:“去哪儿转?这皇城好多地儿我都转过了。”
银元狡黠地眨眨眼,说道:“我很想去瞧瞧小兔子的未婚夫?而我知道一个好地儿,可以远远地偷看!”
“偷看?”落骨立马摇头,说道:“偷看不好,非君子所为。”
“他们又不是干甚见不得人的事儿,我们去看看罢!”
“..........”
思忖了片刻后,落骨点头,说道:“好吧,那就去看看罢!”
一人一兽,朝院落外走去。
在银元的带领下,落骨来到了一方莲池旁的凉亭。
时值初秋,满池的睡莲早已凋零枯败,徒剩了光秃秃的枝骨,倔强地立于萧索的秋风中。
而这莲池里,同扶苏一样,养了不少锦鲤,悠闲地徜徉于水中,时隐时现。
见莲池里有锦鲤,落骨立马弯腰,将银元捞起,压低了声音说道:“这莲池的锦鲤你不许吃!”
“额.....”
银元无语地望向落骨,说道:“放心啦,我不会吃这些鱼的,上一回,不过是因为久未开荤腥了而已,一时没忍住,好了好了,你看!那么多人,哪一个是小兔子的未婚夫?”
闻言,落骨向对面的正堂望去。
正堂大门敞开,而正堂里坐了好几个人。
白莫与李马和李兔儿坐在右方主席位上,正位上坐着的,是李山豹,而左方的客席位上,坐着三个陌生男人。
最里位置,是一个身穿紫衣,鬓发斑白,约莫四十左右的男人,中间坐着一个身穿白衣,墨发高束,极为年轻的男人,最边上坐着的,是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少年,少年身穿蓝衣,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不曾言语一句。
虽然距离颇远,但落骨耳聪目明,隔着莲池也能看得清正堂的情况。
期间,一直是李山豹与那紫衣男人在谈论着李兔儿与张恒之的婚事,其余人都不曾说话。
那张恒之偶尔才会说上一句。
落骨目光灼灼,紧紧地盯着张恒之的侧脸。
这张脸,好眼熟......
似乎在哪里见过。
当张恒之无意朝门外看过来时。
落骨瞳孔微张,惊呼道:“是他!”
银元听到落骨惊呼,转过头,疑惑道:“怎地了?”
“张恒之,兔儿妹妹的未婚夫....”
“嗯,长得还过得去,配得起小兔子。”
“不是....”落骨秀眉轻蹙,说道:“我见过他,在黎城的时候,名医馆,还替芸儿妹妹治过病,不过奇怪的是,不是听说张家是做染坊生意的么?怎地张恒之习了医?还任职于黎城名医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