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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说性

作者:李银河 | 分类:其他 | 字数:12.1万

第8章 反性与道德优越感

书名:李银河说性 作者:李银河 字数:1610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6:57

在这个世界上,人们本来就是千差万别的,有些人低下,有些人高昂,这本来没有什么,但是低下者因此觉得自己道德高尚,按照自己的标准和道德标准来制定政策、法规,按照自己的标准来检查书籍、报刊、音像制品,按照自己的标准来惩、罚别人,这不仅没有道理,而且问题严重。

为什么有些人一听到“性”这个字就怒不可遏、如临大敌?这是我长期以来百思不得其解的一个问题。如果说有些人因为长期压抑,一谈到性就会惊恐万状、噤若寒蝉,这还不是特别让人感到意外的。但是,那种不知从何而来的怒气却令人感到十分震惊。

我认识一位老阿姨,她是位“三八式”的老干部,是我母亲的好友,现在也有80岁了吧。平常我们两家关系不错,她有时会来看望我母亲,对我们这些晚辈也是极为亲切和蔼的。忽然有一天,我接到了这位老阿姨的一封长信,痛骂同性恋及文学作品中涉性的描写。我回信向她介绍了一些大思想家和学界关于同性恋的一般看法。但是,我的信显然不能令她信服。据说她还把自己的长文到处投递,但文章所投之处均遭拒绝,令老阿姨相当沮丧。

老阿姨的信中流露出一种强烈的反性情绪。这种反性的义愤从何而来呢?性是人的自然需要,是生理和心理的合理。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强迫的,性对人应当说是一件好事。为什么对于这件至少无害或则有益的事情,有些人却如此耿耿于怀、切齿痛恨呢?

人的生理结构虽然相似,但是人的是有强弱之分的。那些较弱的人或者从来就不喜,或者长期压抑,压来压去,全消。如果这种压抑的动机恰巧是出于某种信仰或理念,当事人就会滋长出一种道德优越感一一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他做到了。道德优越感很容易转化为一种道德义愤,看不惯那些仍保留的人,更憎恨那些较强的人。我想,反性的义愤大多是从这里生发出来的。

道德优越感表现为对于平常人所想、所欲、所爱、所能的事情的厌恶。性就是这样一件事。就连市井小人都能做这件事,而且他们往往还对这件事津津乐道,乐此不疲,相当地投入。有道德优越感的人们因此对性特别不齿。在他们心目中,凡是人人都喜欢的事必定层次很低。而所谓道德高尚,就是要想常人所不想,为常人所不为。

还有一些反性的人并不属于在意识和行为上的真正道德高尚者,他们做了这件“丑恶的”事,但是内心怀着深深的负罪感,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小偸,偷得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样的人对于别人谈论和从事同样的事情,怀有一种暧昧的同案犯感觉。因而当别人堂而皇之地谈起或做起他们鬼鬼祟祟去做的事情时,他们就特别不能容忍。反性的义愤部分地来自这种心理。

在这个世界上,人们本来就是千差万别的,有些人低下,有些人高昂,这本来没有什么,但是低下者因此觉得自己道德高尚,这就没有什么道理了。如果这些有道德优越感的人偏巧掌握了权力,问题就比较严重了。他们按照自己的标准和道德标准来制定政策、法规,按照自己的标准来检查书籍、报刊、音像制品,按照自己的标准来惩罚别人,这就不仅没有道理,而且问题严重。

对于性的言论和出版的压抑常常是对《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利的一般压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因为如此,在前苏联解体后,在台湾解除戒严状态之后,都出现了性的言论和出版的。在电视节目中会出现色情内容以及锁码频道,而其中播放的节目都是违反我国目前《刑法》(有关**品的条文)的。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权利,但是《刑法》中关于**品的条文以及行政系统对于**出版物的界定与《宪法》的规定有明显的矛盾。相互矛盾的法律条文并存的现状只能说明,我们离一个法制国家的标准还有相当差距。

目前我国的**品检查制度的社会基础就是我前面提到的老阿姨这类人。他们用自己的道德标准来要求别人,批评别人,这都是可以的,他们有权利发表这样的意见。但是,如果一个国家以一部分公民的道德标准来制定法律,并且用这些法律法规来惩罚持有另一种道德标准的公民,那就错了。因为后者也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也有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