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校园之惟我独尊
作者:微茫清尘 | 分类:言情 | 字数:5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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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吴鑫小传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话实已深入禅理,窥破天机,足可惊醒尘世间万般痴人。便如这浏阴市之驰名于中外,正是此话之一极好阐释。
浏阴市其实是县级市,地处湘赣边界,内多山地,杂以良田湖泊河流,倒显得纵横捭阖,星罗棋布。这山清水秀之景,颇有江南独特气质。但其山虽灵秀俊美,却无三山五岳之胜景连连;其水虽清扬婉约,却不比漓江富春之惬意玲珑;其湖不若洞庭西湖,其田不及东北华北之富饶,而它之所以能于江南众地中拖颖而出,却因为一河。
此河曰浏阴河,九曲蜿蜒,源远流长,流经数县,终注入香江。香江虽沿途数百里,山水辉映,却无长江之气魄,黄河之不羁,漓江之婉约,海河之绵长。但香江边侧却出了一人,才绝冠于当世,气魄人所不及,毅然于乱世中开拓未来,以离原野火燃情于世人,将那千疮百孔的旧世界一举推破,创出了一番千秋伟业。于是香江因而闻名,继之以浏阴河,恩及浏阴市。这番道理,倒颇似人情世故,也暗合一言:一人得道,鸡犬升仙。
湘阴市依山河地理为界,分了数镇,而近湘赣交界处一镇便名虚沟镇。
虚沟镇并不大,只数万户人家,共有八个村庄。这镇工业并不发达,田地又太少,若守着那几亩薄地,难以持家。为维持生计,当地村民几乎家家生产烟花,挣几分辛苦钱。也因了这故,当地人特崇尚兴校修学,只望后代能以此拖出这“穷乡僻壤”。于是村村有小学,镇上还办了初中,这对于人口颇少的小镇而言确是足够了。
虚沟镇东南侧边界的村庄便叫寒鸦村。
寒鸦村有一口井,因在夏天水温极低,水质甘甜,予人不少方便,便取了个名字叫冷水井。当然,冷水井井水还有一个奇处,冬天温热无比,极便于洗刷等用途,是全村的生活用水来源,故而很受村民重视。冷水井流出便有条大河,旁边又一株大樟树,需要三个大人手牵手方能抱住。树枝四下散开,其上亭亭如车盖。树上有乌鸦筑巢,时常聒噪尖叫,正应了村名之“寒鸦”!本来乡民最是讨厌乌鸦,但对古樟上的乌鸦却敬若神灵!原因很简单,乡村野地,但凡有大树寒潭,则必有神灵。乌鸦便自然充当了神灵使者的身份。这是闲话,且不提。
且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树旁便有了一个小庙,名叫龙王庙。庙很小,但香火不断。里边住着一个古稀之年的老伯,便是看庙人,奇怪的是村中却无人能说清其来历,都只唤他阿伯。据说在这庙里抽签卜挂甚是灵验。久而久之,这庙和这看庙老伯都很有名气。
这故事便从这寒鸦村冷水井旁古樟之侧龙王庙开始。
这日清晨,深秋时分,雾气很重,庙里急急奔来了一个疲惫困倦满脸焦虑的妇女。
妇女额头已密布水珠,不知是雾水还是汗水,气喘兮兮,满脸通红,抱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孩走了进来。
“阿伯!救救这孩子吧!高烧了整整一个晚上啦,拿井水都降不了温!”妇女一见看庙老伯便哀求道,神情甚是焦虑。
阿伯见是本村的一个寡妇,安慰道:“大嫂,不要慌,我先卜算一下!”说罢,便拿出一套木卦摆弄起来,目光却盯住小男孩。
妇女见了阿伯幽深发亮的目光,很觉诧异,以为神妙,竟立时心生敬畏,也自然间心安了几分。
说来也怪,当阿伯摆弄木卦,盯住小男孩时,那似睡非睡、脸蛋通红的小男孩竟睁开眼来,看着阿伯,两眼竟慢慢有神地放出光来,还冲阿伯微微一笑。
阿伯心中一震,见那孩子,额头广平,脑袋方正,眼神中透着一股灵虚淡泊意向,喜笑道:“大嫂!这孩子没什么危险的,过两天就好了!”
大嫂欣喜异常,感激流泪道:“谢谢你啦!阿伯!”
“不过!却有些麻烦之处!”阿伯轻声郑重道:“我须留他呆在庙中三天,拜龙王做干爹!到时候有了这么一个能耐kao山,他的病自然便好了。只是以后每年的端午节好歹要祭拜一下龙王这个干爹,以尽孝道。”
大嫂喜道:“这倒没什么,没什么!自是应该的!”
这孩子便是吴鑫!
吴鑫自被阿伯救好之后,果然精神很好,也从此无灾无病,比之同龄孩子要康健得多。入学后更是聪颖异常,触类旁通,年年总是学校的头名,也以最优异的成绩顺利考上镇上的虚沟初中。
村人个个羡慕吴妈妈生了个好儿子,料想将来必定飞黄腾达,前途无可限量。又见他家男人早去了,孤儿寡母甚是可怜,便也都愿接济一二。吴妈妈也是个豪爽随兴的人,虽穷却不小气,与邻居们能和睦共处。
这吴鑫除了这成绩优异之外,却另有几项奇处。
其一,他虽长得眉清目秀,体格也颇为壮实,却不好体育,任学校各种体育运动一概不理,只知静静看书。人都叫他“书呆子”,他也不理,最多淡淡一笑。但他倒有几分蛮力,家里的重活都被小小的他全包了。
其二,他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平素少言谈,多出奇语,也闹过许多笑话。记得一次,他和几个伙伴一同玩耍,见一家人正在门前掏井,便去瞧瞧热闹。那村人正在井内往外掏泥,却听得吴鑫淡淡道:“这里做个坟墓倒是好得很!”这话把那村人气得要死,这不是分明咒自己死在井内吗?当下面lou不快,狠狠瞧了吴鑫几眼,知他呆气,才不再计较。伙伴们也纷纷把他唤走,从此不愿跟他交往过密。吴鑫倒也瞧得平淡,朋友少得很,唯有一个最要好的,叫做胡斌。
其三,他谦虚谨言,从不做班里的干部。记得一次,全班都投了他票做学习委员,他却硬是不当,只说不喜欢“做官”。这倒非是轻狂,但凡有人问以学问之事,他也总能倾囊相授,直至对方领悟才止。同学们也便理解了他,虽说他傻气,心下也还敬重他几分。
其四,他还有一段呆处,便是每日须吃了早餐才去上学,上学又走得慢悠悠,一学期倒是没有几天不迟到。吴妈妈和老师都拿他没办法,又气又笑。冬天的时候,往往吴鑫要到了早读结束才到。此时老师们个个拿着板凳到操场晒太阳,刚好迎接吴鑫慢悠悠的到来。老师们都气得笑道:“你是不是怕踩死了蚂蚁?”吴鑫则淡淡羞涩一笑,仍是一晃一晃去了教室,令人气绝。要不是他年年科科考第一,大家恐怕都饶不了他。
有了这几项奇处,吴鑫从小便声名远播于全镇。但他不比其他男孩,性格安静,虽慈眉善目,却寡有私交甚重者。从小学到初中,也就交了一个朋友,但绝对是很要好的朋友,叫做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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