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嬴氏之帝国崛起
作者:深深深山 | 分类: | 字数:2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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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藏起来的物资
千夫长看到前方出现了怪物,一个个黑色铁疙瘩,只见他们举起手里的大刀。
自己的勇士就会倒下去一排,远处都可以见到前方的空气中带着血色,那是鲜血不断喷发,将周围都染成了红色。
很多部族勇士,他们怪叫着下马,不顾一切逃离血色的区域。
自己的骑兵勇士,连箭都不敢再射出,他们害怕引起怪物的注意。
他自己也知道必须撤离这里,不然会被杀光,那个蜀王说的没错,你们只配做本王的忠犬,不做就杀光你们。
大刀队五人一组,他们都血染盔甲,前方的兄弟在继续着杀戮,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新赶来的兄弟顶替,自己这队人,就会退到后方歇息力气。
敌人和战马斩杀的太多,地上早就变得泥泞不堪,可他们还在稳步向前。
他们的鞋底都钉着铜钉,可以很好的抓紧地面,要是遇到坚硬的石头地面,才是他们不想的,因为用力过猛,会使的脚下打滑。
他们要是倒地,就只能慢慢的用双手,撑着地面一步步的爬起来,那样浪费的力气和杀敌差不多。
后面的步兵和弓弩手,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从来没想过,屠杀是这么的轻易。
他们都绕到别的岔路上去,要不就进到路边的房屋里,这里实在是太恐怖了,铁疙瘩像是魔王一般,杀人杀马都是一刀。
阿姆集听到属下,断断续续的汇报,在场的众人,都有些不敢相信,他们是屠杀过很多人的,景象也没有如此恐怖吧!
“随我一起出去看看。”
阿姆集的声音,都变得嘶哑,此刻要是有人敢跳出来,他会给他一刀,让他去和天神会面。
等到他们赶到,一股恐怖的情绪陡然升起,鸡皮疙瘩都布满全身,寒毛竖了起来。
那是怎么的场景,前方不远处,浑身染血的怪物,在迈步前行,在他们走过的地方,都是一片血色,地上的鲜血,都汇成了一条条,向着低处流去。
阿姆集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场景,人也好,马也是一样,都是一刀劈开。
部落的勇士,几乎都面带恐惧,不敢再向前,与这些怪物当面,就连手中的箭,都收了起来,好似怕被怪物看到,会招来攻击一般。
“大家都分散突围出去,告诉野利部落,从此不要再与大秦为敌,不要再招惹蜀王,逃命去吧!”
阿姆集大声对着身边的人喊道。
他也策马向着一处,早就打探好的地方冲去,能不能出去,就看天神,护不护佑他了。
当听到敌人吓得四散而逃时,嬴无忧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自己的重甲步兵,终于亮相于众人面前,虽然缺点还多,可在这当代,应该是最强步兵,谁也无法战胜,他组建的重甲步兵!
将来骑兵自己也会是最强的,他不需太多的军队,要的是可以快速反应的军队,以后小看他的人,都会败的很惨。
这次算是一场正规的战役,敌人要是不跑,只是用他们以前那些方法来打他,那就只能败,没有任何侥幸可言。
“公子,很多人都投降了,他们说愿意做公子的忠犬。”
嬴无忧有点索然无味,又是俘虏,怎么每次都能抓到大把的俘虏,全部杀掉有伤天和!
“将有价值的审讯一番,余下的都罚去做苦役,现在就开始去做。”
听到公子带着点怨气的话语,秦林不由微笑了一下,公子还是下不去手,杀光这些投降的异族。
这下骑兵又可以多一些人了。
一个重甲步兵有三个辅兵,因为盔甲就要一匹驮马,武器有两把大刀和一支长枪,还需一匹驮马,驮一些生活物资。
为了节约体力,重甲步兵也配备一匹战马代步,所以他们的开销,比一般的骑兵都大的多。
三万人中,才选出三百名合格的重甲步兵,不光高大力气大,胆色也不能差了去,年龄在三十以下,必须有婚配,还需是本地人,起码居住两代人以上。
重甲步兵心里都开心雀跃,因为刚刚蜀王过来,等回到成都府城,奖赏就会颁发下去,还给他们每人放假三天。
主要是他们,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以前他们都不知道,在战场上会不会像别人嘲笑的,连步兵都跑不过,去了战场就是累赘,会影响其他人作战。
他们穿戴整齐,最少花费一刻钟,这还是三名辅兵同时上的缘故,不然只会更慢。
要是战斗的时间稍长,他们就是站着不动,都会耗尽体力。
要是在炎热的天气,他们战斗时间,从穿上盔甲开始算,最多半个时辰,因为全身包裹在铁甲内,汗水像是雨水一般,他们挑战场环境。
嬴无忧穿着鳞甲到处走动,其实什么也做不了,阿姆集带着人,只是冲击一番就被包围,最后束手投降。
看到到处都忙碌的身影,他有时候在想,古代战争,是不是太容易了些。
什么比不厌诈,什么排兵布阵,还有一些大战役,是不是人们夸大其词,怎么自己打起来,怎么就这么轻松。
“公子,刚刚审讯,陆家的陆明还在郫县,躲在一处黎家的庄园,那里只有一个入口,出口也只有一个, 所有物资也都藏在哪里。”
听到有人突然汇报,关于陆家的消息,嬴无忧明显还没未从,自己的统帅之才,幻想中回过神来。
接着又问了一遍。
阿姆集正垂着脑袋,进来几个人,对他再次搜身,然后,就带他来到一处大帐。
一个身穿黑色王服的年轻人,站在正中间位置,边上有几人拱卫着他。
年轻人好似有点神不思属,边上的人也未提醒他,只是等着他回神。
这个年轻人,就是打败他的蜀王?
真是年轻俊朗,看着像是一个长期,身居高位的王者。
不,他本身就是王者,只是还太年轻了些。
身上上位者的气势,比起部族的兄长不知道强了多少。
阿姆集啊!
阿姆集。
你真是被小小的利益给诱惑的昏了头,大秦随便一个将军,都不是整个部族可以抗衡,竟然,还敢招惹一位王者。
“阿姆集,拜见主人,愿做主人的忠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