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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

作者:毛豆手机 | 分类:军事 | 字数:140.1万

第一百七十三章 雨夜行动 & 足不出户

书名:霍桑 作者:毛豆手机 字数:4658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4:47

荣辉的下巴无力低垂着,恰好枕在夜色的肩胛骨上。

他的嘴唇干裂无色,眼珠深深深凹陷,鼻翼间呼进呼出的气息,细若悬线,断断续续。

“荣处,你还是老老实实交代,免得继续受苦。”林立国狰狞的声音回荡在审讯室内,正好给了荣辉一个开口的绝佳机会。

“医院平房,书。”荣辉弱如蚊哼的声音,艰难的传到夜色耳朵里。

林立国还在继续,夜色无动于衷,直到荣辉再次晕厥。

“你,”吴增华指着自己一个手下:“去把李俊杰带过来。”

李俊杰,在西工兵营内逮捕的第二个地下党,叛徒。

不几分钟,李俊杰走进审讯室,虽然身穿一身干净的衣服,但面色仍显苍白,尤其在看到荣辉的惨状时,浑身上下立刻哆嗦了一下。

他的右手,不由自主摸向右腿,那条腿,是他拖着进来的。

就在眼前的老虎凳上,嘎嘣一声,就断了。

李俊杰低下头,冲着室内所有人鞠躬。

一个、两个、三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鞠了几个,似乎挨个过了一遍之后,他才停下来,微微喘了几口气。

奴才的日子,特么的难过。

李俊杰暗骂自己,可是他怕死。

怕死的结果,就是现在这样。

苟且偷生,人不如狗。

“长官,”李俊杰冲着吴增华叫。

“你看看,这个屋子里的人,除了他,你还认识谁?”

他,是指荣辉。

荣辉这个名字,是他无意之中听到的,最终竟然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如果他再能指证出来一个,以后的日子可能会更好过一点。

李俊杰充满渴望环视整个审讯室。

他看到坐在座位上的两个人,包括吴增华,冷漠凶狠。

按照惯例,这两位肯定是长官。

他看到正在审问的两个男人,和旁边站着的几个人,个个凶神恶煞,面露凶光,像阎罗殿索命小鬼。

按照惯例,地下党称之为刽子手、狗特务。

睁大眼睛,李俊杰看了一圈。在他的认知里,在他的惯性思维里,没有一个认识的,没有一个可疑的。

他失望的摇摇头,萎靡在一边。

吴增华不耐烦的挥挥手。

李俊杰被距离他最近的一个特务狠狠推了一下,摔倒在地,艰难的爬了出去。

“走吧。”吴增华没有达到预期目的,满心不快。

王进一反倒长长出了一口气。

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他知道,这段时间内所有和荣辉来往的人都被吴增华列为怀疑对象,甚至包括在他自己在内。

吴增华的做法无可厚非,虽然令人不快。

回到特务处,王进一单独留下特色。

“夜色,今晚的事情希望你能理解,不仅你,包括我和石守成都在怀疑之列。”王进一语重心长,试图用自己和石守成降低夜色的不满。

“处坐和石处是迷惑我的摆设吧?我听说处坐已经搜过我家了?怎么样,收获大么?”夜色冷清的声音回荡在室内,竟让王进一莫名产生压迫感。

“小夜,咱们的规矩你知道,我之所以带你去,就是要解除所有人对你的怀疑,你看,现在目的达到了,不是很好么?哈哈哈。”王进一伸着双手,夸张地笑。

“处坐,你们觉得很好,我不好,一点也不好。对不起,这几天,我不想上班,您要是觉得我不适合在这里干,我可以滚蛋回家,或者您把我调走,随便您。”夜色脸色难看,语气生硬,礼也不敬,告辞的话也不说,转身走出办公室,还狠狠的摔上了门。

王进一盯着来回咣当的门,略微思索,叫来勤务员:“叫沈科长来。”

沈清风进来后,王进一换了一副老谋深算的鬼脸:“你找几个新面孔,继续盯着夜色,他这几天不上班,你给我看看他到底在干什么。”

沈清风一怔:“处坐,还要继续盯他么?”

王进一不快的说:“沈清风,你用用脑子行不行!反正已经把人得罪了,索性干到底,我要趁此机会,彻底解除对他的怀疑。”

最近发生的事太多,很多事的结果也都凑巧的偏向地下党,他心里堵得慌。

“是。”沈清风满腹心事,回去执行王进一的命令。

夜色离开王进一办公室后,趁着天黑,钻进一条小胡同。

身为特务处的人,他对宵禁后哪条路能走、哪条路不能走耳熟能详。

今晚,他必须完成的一个任务就是去陆军医院后面的平房。

荣辉交代的事,必定很重要。

溜墙根,钻小巷,夜色终于来到医院平房后面的那条路。

不用想,荣辉说的肯定他曾经呆了一晚上的那间平房。

走到窗户前,轻轻的推。

纹丝不动,窗户从里面插上了。

夜色急得的想砸窗户。

三更半夜,弄出动静又不行。

没有一件顺利的事情。

夜色强烈萌生了除掉王进一的想法。

他在原地转了几圈,重新回到窗户前。

天上,开始飘起雨点,夹杂闪电和霹雳。

借着闪电的光亮,夜色猛然发现插销旁边有一个拳头的缺口,周边嚯嚯丫丫的,还有不少裂纹四向延伸,呈现不规则状。

估计是从里面被什么东西砸了,而这间屋子里没有值钱的东西,跟根本不值得换块玻璃。

夜色伸出手,钻进这个洞,尽力去够玻璃窗上的插销。

就在他的手试探去摸插销的时候,突出的玻璃碴子在他胳膊上画出一道一道的血痕,钻心的疼痛让他每挪动一次都万分苦难。

当他的手腕往下一沉,最终摸到插销时,几个玻璃碴子同时刺进肉里,献血顺着玻璃往下流。

夜色不管不顾,忍痛打开窗户,脱下鞋,抬起腿,用上衣衣襟擦干脚后,翻进窗户。

这间屋子,他进来过,查看过,没有任何变化。

当他掀起自己上次藏身的那张桌子的桌布,穿越中间的空隙,在嘴里咬着的小手电筒的光亮照射下,发现靠墙边的桌布后面似乎藏有东西。

夜色拉起那块布,是一本书。

古装版的西游记。

夜色没空考虑别的,直接把书塞到裤子口袋里,原路返回窗口,从窗户跳出去。

这时,天上的雨越下雨大,他脱下上衣,沾着墙角积下的一些雨水,弄湿一个衣角,把破烂玻璃上的血迹擦干净,然后摆好插销的位置,从外面轻轻一退,利用冲力让插销掉落在下面的孔中。

窗户,复原如初。

他穿上鞋,手里攥着衣服,遮挡在揣着西游记的裤兜外,趁黑不着痕迹的回了家。

第二天清晨,大雨开始变小,夜色打着伞,在外面吃了早点,去了距离他家最近的书店,买了一摞子的书,返回家里,闭门谢客。

这一切,被沈清风派去监视的人一五一十回禀给了王进一。

“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么?”王进一平静的问。

“没有,他在吃早点和买书的地方没有接触任何人,没说过一句话。不过,他的右手被纱布包裹着,似乎受伤了。”

“你趁他再次出去吃饭的时候,进他家看看,有没有可疑的人在里面?或者可疑的地方。”王进一吩咐。

“是。”

中午时分,夜色照样打着伞出去吃饭。

这场雨下了整整一夜,天亮之后,越来越小。

等夜色吃完午饭出来,雨已经停了。

夜色回到家,四合院的地面基本没了存水,夏天的天气,雨下的再大,也禁不住高温蒸发,转眼间,地面就像只被泼了一盆水,只剩潮湿的痕迹。

他把雨伞仍在当院,自己进了屋子。

站在房间门口,他驻足看去,从他脚下,隐隐留有一行很轻很轻的足迹,是足底潮湿的印记,近处无法识别,远远看去,若有若无。

再等一会,潮气散尽就无法被察觉了。

这行足迹,还上了楼,返回后走向玻璃窗。

玻璃窗上,和夜色肩膀高的地方,被他砸出了一个窟窿。

破碎的玻璃碎片,脱落的里外都有,直到现在,玻璃碴子上还有他的干涸血迹。

夜色冷笑。

还派人监视他?

随便。

不过,能做的出来,就要能收场才行。

连续三天,夜色除了三顿饭出来转一圈,其他时间都在屋子内。

桌子上摊着一堆书,都是他买的,只在为一本书打掩护。

那本荣辉给他的古装版的西游记。

这三天,他什么也没干,就是用自己以前在字典上面划出来的特殊标记,结合地下党谍报员给他讲解的莫尔斯密码知识,翻阅那本西游记。

书里隐藏的秘密,足以让荣辉在生死之间惦念着的,冒着巨大危险传递给他的消息,只能是一个种,这本书,是国民党洛邑地区使用的密码本。

这三天,用茅塞顿开来形容都不为过。

夜色原本在大脑中已经勾勒过的杂乱线条,更加清晰可变,有迹可循。

他闭目冥想,在空旷的草原,万籁俱静,伸手不见五指,从遥远的天际传来微弱的滴滴答答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亮。

长短之别,入耳之后,从单一变得悦耳,从枯燥变得华丽,最终宛若天籁之音。

夜色痴迷其中,最后一个下午,他忘了吃饭,恍恍惚惚中迎来了天黑。

天黑,预示又一天的结束。

夜色的痴迷不经意间被一阵剧烈的敲门声惊醒。

他穿着一身睡衣睡裤,脚下提拉一双黑布鞋,迷糊着打开门。

张旭初一把推开门,差点把夜色撞到。

“干什么?”夜色带着怒色。

张旭初急的脸部纠结:“夜大科长,夜兄弟,夜大爷,我才要问你怎么了?不吃饭了?想修仙?”

夜色不屑说话,转身就往院子里面走。

张旭初反手关上门,跟在后面,唠唠叨叨:“行了,你这也三天不出门了,气也气的差不多了,别让处坐太难看。”

“张旭初,你怎么知道我没吃晚饭?你怎么知道我三天没出门?”夜色第一次严肃的叫出张旭初这三个字,就让张旭初想咬舌自尽。

一激动说走嘴了。

处坐派他来,是因为他和夜色关系最好,让他劝劝夜色不要再闹情绪。

当然,王进一完全可以凭借地位压制这件事,于情于理,他没错。

不过,不信任部下、挫伤极性的棘手问题,不是三言两语、等几天就能轻易蒙混过去的。

“夜色,行了,处坐在外面等着你呢,换件衣服,我带你去,和上司闹掰了对谁都不好。”张旭初终于实实在在说了一句话。

事到如今,他只能靠感情牌,才能完成王进一让他请出夜色的任务。

“不去。”夜色冷冷的回了两个字。

张旭初嘿嘿一笑:“你说你和处坐闹什么别扭,他真的可以说是你的知音了,人家就在一个老坐地户收藏的书库里等着你呢。”

“书库?收藏?”这四个字让夜色两眼冒光。

张旭初拍着夜色肩膀头:“看来,还是处座最精明,知道用什么能把你这只冬眠的刺猬勾出窝。”

这句话再度勾起夜色的伤感。

他一屁股坐回椅子上,思虑重重。

“我特么没事找事。”张旭初抽了一下自己嘴巴子。

“夜老弟,看在处座的诚意上,据说这个老板是他多年的挚友,从没让别人见过,你是第一个。也看在我在特务处还要继续混下去的份上,走吧。”张旭初差点没跪下。

谁以后再说夜色脾气好,他非要理论一番不可,用自己的所见所闻辩驳到对方认输。

夜色阴沉着脸,思考片刻,勉强说:“张兄,看在你的面子上。”

“行行行,快去换衣服。”张旭初不管夜色的话是真是假,只要能带到王进一面前,就算任务完成了。

二十分钟后,张旭初带着夜色坐上了处座的车。

“夜科长,手怎么了?”司机孙松涛从倒车镜里看着夜色的手腕,问道。

“不小心碰了一下,谢谢孙兄关心。”夜色笑了笑。

“嗨,都是自家人,客气什么,我认识一个老中医,看骨科很有一套,要不我带你去看看?”孙松涛故意问。

他给王进一开车,当然知道夜色的手不是摔了,而是因为生气砸窗户砸烂了。

“不用,快好了。”

说完这句话,夜色不再吭声。

张旭初干咳了几声,算是提醒孙松涛的意思。

黑色轿车沿着街道行驶,过了三个路口,拐进一条幽静的胡同,在一个独门独院前停下。

张旭初下了车,去敲门。

夜色同时下车,站在张旭初身后。

很快,院门打开,一个小丫头站在门口,冲着外面的人说:“长官请进。”

张旭初闪在一边,把进门的路留给夜色:“去吧。”

“你不进去?”夜色反问。

“我哪够格?”张旭初自嘲。

夜色只能拍拍他的肩膀,算是安慰。

然后,他跟着小丫头,进了这个院子。

院子内,绿树成荫,月季成片,两侧的走廊上悬挂着五六个鸟笼子,关在里面的鹦鹉呱呱呱不停地叫,被第一次登门的陌生人惊吓到了。

正前方,王进一站在屋檐下,等着夜色。

夜色淡淡的叫了一句:“处座。”

“来,进来,我给你介绍这座三省斋的主人。”

“你好。”对面伸出来的手让夜色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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