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穿大汉:我是隐世战神霍去病
作者:闲写青山 | 分类:历史 | 字数: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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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取其精华
余锋目光在方鼎身上流转片刻,继续道:
“国之大事,一为武将开疆拓土戍卫国家,二为文臣教化育人治理民风,天下大业,不出其二。”
“而今天下升平,方鼎,我问你。”
“倘若你是皇上,百家之言都能帮你治理天下,可这百家之言又相互不容,各有千秋,只能选其一,你会选择哪一家帮助治理天下?”
方鼎再一次被余锋的问题震撼。
第一个问题是让自己跟圣人一较高低,把自己抬高到了和圣人一样的高度。
第二个问题直接就抬高到比圣人还要高的地位?
让自己从圣人之言当中挑选一家治理天下?
锋哥这一句‘倘若你是皇上’是有多大胆?
跟他说话太‘锋’狂了!
方鼎略作沉思,神色愈发凝重。
似乎意识到了余锋问题背后的深意。
只有站在对方的角度上考虑问题,才能明白对方这样做的原因。
站在圣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才能明白,要想让自己提出的言论流芳百世,就必须迎合帝王的喜好。
站在帝王的角度考虑问题,才能明白,诸子百家虽然各有千秋,但你不能今天来个道家的‘无为而治’明天又来个法家的‘依法办事’。
朝令夕改,治国大忌。
既然诸子百家互不相容,全用则乱,那就只能选其一。
可选哪一家呢?
表面上看,是要选择哪一种更适宜治理国家。
而往深了看,是要选择哪一种更能维护住自己的皇权,让自己安安稳稳做这个大权在握的皇帝。
道家的‘无为而治’?
对民众不做过多的干预?
老子做了皇上还就是为了权利,权利就是能随便管人。
你却让我少管?
那老子还当个鸟皇帝?
罢黜!
法家的‘权制独断于君,则威’?
所有的法律由皇上一人说了算,天下臣民都必须遵守?
这一家最积极主张的就是君主集权。
而且是绝对的君主集权。
听起来对皇上有利。
但太有利了。
一切都明摆着要听皇上的。
皇上说什么都是对的,老百姓没有说话的权利。
长此以往,老百姓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谁还支持你这个皇帝?
那我还当个鸟皇帝?
罢黜!
儒家的‘克己复礼’?
这家的言论有点意思。
表面上看是要让帝王施行仁政。
实际上却是用‘仁义礼智信恕衷孝悌’九个大字捆住了天下学士。
对君不准有造反之心,对父不准有不孝之行,对人不准有不义之举。
皇帝施行仁政,百姓喜欢。
百姓安分守己,皇帝喜欢。
这样的天下,不就是皇上想要的天下吗?
这样的臣民,不就是皇上想要的臣民吗?
就它了!
此刻,方鼎额头冒出一阵冷汗。
余锋的两个问题,已经彻底揭露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背后的深层原因。
自己竟然还将读圣贤书当作了高尚之举,殊不知,早已落入当权者的圈套。
服了!
方鼎双手抱拳,对余锋弯腰作揖道:
“锋哥,我明白了。”
“倘若我是皇帝,肯定会选择一种既能让百姓接受,又能维护自己皇权的言论。”
“而维护皇权才是重中之重。”
“让老百姓个个安分守己忠君爱国,更是重中之重的重中之重。”
“所以,我也会选儒家。”
余锋听完方鼎的回答,满意的笑了。
要的就是这个回答。
方鼎考虑问题果然深刻,稍稍点拨,就能一针见血。
“锋哥,我这就回去,烧了那满嘴仁义道德的圣贤书。”
方鼎说话就要走,余锋一把拽住:
“且慢!方鼎我问你,儒家言论教化育人,仁义道德这几个字有何过错?”
“呃……”方鼎一时竟说不出话。
仁义道德乃是天下正义之举,属实无错。
“方鼎,你听我说,仁义道德并无过错,错就错在过度愚忠、愚孝、愚义。”
“孟子老先生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他这句话里的《书》指的是《尚书》,也就是说孟子老先生认为《尚书》之中也有不可信之处。”
“那我等晚生后辈,又凭什么要全都相信孔孟的儒家言论呢?难道儒家言论就全都是正确的吗?”
“其实我的意思很简单,每一家的言论,都有其糟粕,也有其精华。”
“我们要做的,就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对贤君要忠,对昏君敢反。”
“读书并不是盲目的跟随别人的脚步,而是要结合百家之言树立自己的主见!”
“今天我教你一句话,记住,书,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学的。”
好一句‘书,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学的。’
余锋先是用两个问题推翻了儒家言论,然后又用儒家言论将其扶直,最后总结出要结合百家之言树立自己的主见。
对啊,做学问就应该是这样啊!
做学问就是要凌驾于书本之上,你把圣贤书捧的高高在上认为书中都是对的,大错特错。
书也是一种工具,今天我要劈柴,我就用斧子,明天我要挑水,我就用担子。
书是拿来用的!
妙啊!
方鼎听完余锋这番话,恨不得马上跪下给余锋磕一个。
什么叫做于无声处听惊雷?
这就是!
短短片刻,听君一席话,彻底颠覆了方鼎的认知。
作为整个鸿门最为杰出的才子,方鼎一直把自己通晓圣贤训诫视作骄傲的资本。
可如今看来,这种想法,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还‘铁笔才子’?
完全就是‘天下第一大傻子’!
站在旁边的陆水和李万吉此刻也已经全都回过味儿来了。
论学问,他俩不如方鼎,可不代表他俩不懂。
余锋啊余锋,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
怎么感觉越来越高高在上难以逾越了呢?
这辈子跟着这样的人闯天下?
定是人生幸事吧?
四个大男人在这儿侃侃而论,喜儿已经练完了今天的字。
对于余锋和方鼎的一番话,喜儿全都听到了。
但她还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听得云里雾里。
“哥,我的字写完了,你看!”
喜儿将写好的字给余锋递了过来。
方鼎、陆水、李万吉三人也凑上来看。
余锋拿着写好的字,喜儿负手开始给余锋背诵所写的内容。
麻纸上,是一首古诗,但不是这个年代的。
方鼎、陆水、李万吉虽然不认得简体字,但听着喜儿的背诵,逐字看去也算明白。
短短四行,二十个字,竟将三人吓得脸色煞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