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穿越:你管这叫普通寒门?
作者:老油条叉叉烧 | 分类:历史 | 字数:1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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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无毒不丈夫
金兵哄笑着继续在山涧中行进,独眼狼王在金国也有赫赫威名,在他们看来,郑直两人之死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过了鹰嘴涧,穿过雪狼谷后,李家屯近在咫尺,一场屠杀似乎在所难免。
山崖之上。
狼群慢慢逼近,独眼特有的残暴杀气弥漫在两人周围,死亡的威迫透入神经,血液瞬间沸腾起来。
在这个生死关头,汪金水握刀的手难得颤了几下。
这可是十几年来完全没有过的情况。
面对江湖中的顶尖高手,他尚且淡定从容,不曾有丝毫怯意,可在那头狼王面前,他产生了退缩。
汪金水当了这么多年的杀手,当然不惧死。
恐惧,源于本能,是继承自莽荒时代起就刻在人类基因里的,对猛兽的敬畏。
汪金水是人,自然也不能例外。
极力稳住气息后,他的余光瞟向身侧,心道那小子恐怕也撑不住了吧?
纵使你有多好的天赋,心理素质多强大,在面临死亡的威迫之时,肯定会露出人性的本能。
此时。
郑直的脑子里已经渡过了空白期,无数个想法开始纠缠在一起,相互冲撞、融合,并行计算,最终得出一个方案。
他急速地喘息一声,抬起二石弓,将箭头指向了独眼狼王。
汪金水头皮一阵发麻,急忙道:
“郑老弟,二石弓根本伤不了他,只能刺激他杀了我们!”
“没错,我就是要刺激他...”
郑直果断地放出箭矢。
弓弦发出沉稳的低鸣,长箭破空,仿佛拉出一道真空缝隙,在独眼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正中它的额头。
箭头仅仅没入不到半寸,甚至连半滴血都未流出。
可惜了,如果是三石的重弓,一定能射碎它的头骨。
狼王的眼睛猛然一缩,它定然没料到那个人类这么有种,敢直接放箭!?
形如刀剑的巨大尖牙猛然迸发出寒冽的白光,独眼受到刺激后,似乎再也忍耐不住杀死他们的冲动。
狼王会在几个呼吸内突袭,咬断两人的脖子,郑直生出这种预感。
“草,现在怎么办?该死的,我的刀肯定杀不死他...”
汪金水瞬间发狂了,他虽然不怕死,可也不愿意被这些畜生们分食。
“汪大哥,你的轻功怎么样,跳下去没问题吧?”郑直冷静地问道。
“那当然...不是,你该不会是要...”
汪金水话还未说完,郑直一掌把他推了下去,而后紧接着也跟着一跳。
山崖的高度差不多有四百步,两百多米,普通人跳下去就和自杀没有两样。
“你这个疯子!”
汪金水慌忙中用脚垫了一下石壁,以便减缓一些下坠的速度。
而后,他施展轻功,沿着石壁奔走,轻盈无比。
在这神乎其技的功夫面前,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就是个屁。
郑直早一步进入状态,竟也学着汪金水的样子,拷贝了轻功步法。
不过,由于内力约等于零,他的心肺遭受的压力过大,一口血猛冲到嗓子眼,又拼命咽了下去。
落地。
汪金水刚想破口大骂,脚下忽然出现一片影子,而且越来越大。
杀气逼人!
独眼竟也沿着峭壁奔袭而下,还有几个呼吸的时间就要近身!
“汪大哥,快跑!”
郑直早有预料,已经急速奔跑起来,他百米能跑进10秒内,本来底子就很优秀,再加上学会了轻功,百米8秒绝不成问题。
“草!”
汪金水大骂一声,脚下生出疾风,追了上去。
郑直的速度太快了,光是步频已经超出常人数倍,汪金水激出内力才勉强能跟上。
“妈的,你原来跑这么快的?还说没练过?”
“只练过半年短跑罢了…”
郑直边说边回头一望。
身后那匹发狂的狼王像一辆轻型坦克装甲车一般在后狂奔,不达目的不罢休。
他满意地一笑。
一切都在计划中。
鹰嘴涧蜿蜒数里,不一会儿的功夫两个人居然碰到了金兵的队尾!
汪金水先是一怔,而后恍然道:
“好计谋!”
郑直仗着速度超绝,在临近金兵的时候翻上一侧的石壁,“哒哒哒”飞驰了几个呼吸的功夫,居然超越了金兵队长,反而跑在他们前头。
“你是刚才的?!”
金兵队长惊讶不已,来不及多想,只见汪金水也从他的头顶越了过去。
大绥人的轻功了得,江湖中善于此类功夫的比比皆是,而金国人就差得不是一丁半点了。即使是像金兵队长这种内力超群的人物,也不善于飞檐走壁,只能望洋兴叹。
不过,这两人能从独眼狼王的嘴中逃脱,还是有些出人意料。
一想起独眼狼王,金兵队长心里一咯噔。
身后传来沉闷的狼吼,直接把他的魂魄吓走了一半!
独眼的速度一点儿也不慢,眼看就要追上金兵队伍了!
在狼王的眼里,金国人和大绥人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身上的皮不同罢而已。
“快撤!他娘的混蛋绥人!”
金兵队长大骂一声后,放出了海东青,同时竭力向前狂奔。
在他身后,还有二十多个新兵蛋子,前一刻还在嘲笑南绥人,现在反而被巨狼紧跟。
独眼的狂暴残忍是出了名的,没有人能从它的狼爪下逃脱。
“好歹毒的男人,今天无论如何,你必须要死...”
就在金兵队长暗暗下定决心的时候,后方传来惨绝人寰的悲号!
“啊啊啊!将军救我!”
“我不想死啊!”
“放开我,我的腿,啊啊...”
金兵队长停下,额头冷汗直冒,回头望了过去。
视线恰好停在拐弯处,什么都没有看到。
不过,那撕咬声,骨肉分离声和混着绝望的嘶喊真切无比。
屠杀降临。
数秒过后,恐怖的声音骤然而止。
狼王叼着一名只剩下上半截的金兵战士,从拐角处突现!
“将...将军...”
那名金兵动了动嘴唇之后,眼中的光彩慢慢褪去。
至此,二十多名金兵被秒杀,而狼王毫发无损。
它放下嘴里的半具尸体,把目标锁定到金兵队长身上。
独眼狼王压抑了十年的凶残本性,这一刻终于发泄得淋漓尽致。
“老子不能死在这个地方...”
金兵队长鼓起内力,准备一走了之,二十个金兵的命丢了便丢了,战场上哪有不死人的?
就在这时,海东青一声高鸣,竟向着狼王俯冲下来!
“达纯,回来!”金兵队长高喊一声,但已经太晚了。
海东青像一把尖刀,想要刺穿狼王唯一的眼睛,似乎在为主人争取最大的生存机会。
但,这只小鹰的想法太稚嫩了。
独眼狼王活了几十年,已经是个异类,会被一只飞禽伤到?
只见它静静等待海东青飞近,突然闪电般地张开大口,结结实实地把对手咬住。
几番咀嚼吞咽后,狼王混着羽毛将海东青吞下肚。
整个过程简单、干净,毫不拖泥带水。
“达纯!我的达纯!....”
金兵队长悲痛万分,那只叫做达纯的海东青在他的心中地位非凡。
这个时候,郑直和汪金水却躲得远远的。金兵死伤惨重,两人却没有理由为他们可怜,毕竟,如果这些人不死,遭殃的只能是李家屯的百姓,其中也包括郑家。
“瞧他伤心的,刚才死了二十多个手下,也没见他掉一滴泪...”郑直不由得说道。
“郑老弟,你不明白,对于他们来说,海东青珍贵得很,抵得上一个兵营,那只被吞的还是白玉爪,价值连城。”
汪金水咂舌道。
“那就好...”郑直嘴角上扬道,“也让他尝尝这种痛苦的滋味!”
“先别管这个,咱们怎么办,继续逃么?”
“逃?汪大哥,计划进展得这么顺利,干嘛要逃?”
郑直笑道,汪金水看着他,慢慢吐出两个字:疯子。
与此同时。
红了眼的金兵队长已经有些发狂了,达纯是他的伙伴,甚至比家人还要重要,它的死难以接受。
报仇,一定要给达纯报仇雪恨!
“来啊!我,大金的勇士巴图,誓死捍卫一个战士的尊严!”
自称为巴图的金国将领,怒吼一声后,抽出一把弯刀。
独眼先是一愣,而后抬起高傲的头颅,很明显在挑衅对方,似乎在说:
“你,渺小的人类,不足以让我主动攻击。”
巴图端起刀,似一股狂风一般砍了过去。
他的内力雄厚得震起两侧的飞石,这一刀下去,纵使是钢筋铁骨也断然难以招架。
狼王眼中现出一丝震惊,飞身而起,猛扑过去。
那闪着幽光的狼爪,也是天然的神兵利器!
“当!”
刀砍在狼爪之上,居然发出金属的撞击声。
巴图侧身一闪,一拳打在狼王的肚皮上。
碎骨的声音隐隐传来,重量抵得上几头家牛的狼王居然被整个击飞,撞在石壁上。
巴图的手臂戳出一段白骨,从肘关节探出,刚才的碎骨声很明显不是狼王的。
“吼...”
独眼狼王的口中渗出血,刚才的一击能伤到自己,很让它意外。
不过,对方也因此损失了一条胳膊,失败也是迟早的事情。
在怪物面前,纵使多么深厚的内力也白搭。
远处,汪金水整个人都快震出尿了。
“郑老弟,按照你的计划,接来下该做什么?总不能干等着狼王杀了那家伙后,把矛头对准咱们吧?”
“当然是杀了那头畜生了...”
“杀?你说得倒是轻巧,怎么杀?”
“用这个。”
郑直解下三石重弓,目光中透着坚毅。
能拉动三石重弓,才有机会射杀狼王!
汪金水急道:“郑老弟,这可是三石弓,你拉不开的...”
“用手拉不开,但加上双脚就不一定了。”
“什...”
郑直说罢,仰面躺倒,用双腿蹬住弓臂,搭上箭矢。
如果单纯用双臂之力,郑直是无论如何也拉不开三石之弓的,但这个姿势可运用整个身体的力量,却是很有可能实现奇迹。
“开!”
郑直咬着牙,绷紧了浑身的肌肉,脸涨得血红,终于把弓拉开了!
不过,他从山崖上跳下的时候受了内伤,这次拉弓,已经在严重透支气力,后果不堪设想。
“汪大哥,别...别傻站着啊...帮我瞄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