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宫廷和膝枕,奥地利的天命
作者:七年之期 | 分类:历史 | 字数:6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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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挑战者
维也纳,美泉宫。
“看招!”拉克希米·葩依做出了一击漂亮的飞踢只不过话刚出口就被弗兰茨从空中击落按在沙地上了。
(用的细沙,所以并不会造成什么伤害)
“你那么大声音是要把人吓死吗?”
弗兰茨调侃道,一旁的玛利亚(弗兰茨妹妹,老四)则是不开心地都起了小嘴。
“哥哥就会欺负人,她那么小,怎么可能打得过你?”
“是她自己说要打十个的。如果让那些下手不知轻重的家伙来,她会被收拾得更惨。”
“那打赢你就能打十个吗?”玛利亚怯生生地问道。
“不能。”弗兰茨回答得很干脆。
弗兰茨的坦诚让两个小女孩一阵无语,然后就是一阵抛沙。只不过前者轻易地后跳避开,结果一股风儿刮过来受伤的又是她们。
这一段时间来自印度的贞德小姐和小玛利亚混得不错,正好是同一年出生的女孩,又都喜欢唱、跳、吃甜食,还有不喜欢读书。
这充分证明了有些东西是可以突破语言和国家的界限的,其实拉克希米·葩依倒不是不喜欢读书,只不过他看不懂德文,而教室里的人都会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她。
相比之下武术和骑术,她就擅长多了。
只不过在最自信的两个方面拉克希米·葩依再次被泼了一盆冷水,在绝对的体型和力量差距面前,任何武术都是花里胡哨。
而骑术方面,美泉宫里倒不是没有骏马。不过弗兰茨害怕伤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们,所以此时拉克希米·葩依只能骑着矮脚马展现她的骑术了。
弗兰茨养的矮脚马并不是欧洲常见的英国设特兰矮马(肩高大概在75-90厘米之间),而是从远东运来的大理马。
这种马非常温顺,并且喜欢与人亲近,主要是比英国矮脚马高一点,能陪伴主人更长时间。
虽然这种马通常肩高只能到90-105厘米,但是拥有超强的耐力,可以托动两百斤的行李。
同时跑得还很慢,拉克希米·葩依完全没有平时骑大马的感觉。另一边小玛利亚骑着她的小马驹倒是觉得十分畅快,因为难得有人和她一起骑马了。
实际上美泉宫里还有高一等的马匹,肩高在1.2米到1.4米之间的阿尔卑斯山马。
这是一种奥地利土生土长的马匹,性情温顺,体态优雅,鬃毛很长,身上的毛发也十分漂亮通常呈渐金色、或者渐银色。
其实差不多高的,还有芬兰马和蒙古马。
不过前者属于冷血马,虽然性格安静、沉稳,但是骑乘的感觉就像是在骑挽马会让人很不舒服,同时毛发太厚不适合在奥地利生活。
至于后者脾气过于暴躁,对于能踢死狼的马,弗兰茨可不敢让一堆熊孩子去骑它。
其实美泉宫的马厩里还有很多名马,但是弗兰茨一家都没什么骑马的兴趣,他们通常只能待在马厩里。
偶尔野餐的时候,会将这些骏马放出来,不过不是用来骑,而只是单纯当成宠物饲养。
此外小玛利亚和拉克希米·葩依在一起久了口音越来越怪,而且经常用自己那些纯金、纯银的饰物和后者交换那些镀金、镀银的小玩意儿。
理由很奇葩,那就是玛利亚觉得人家的饰品更轻。
不过弗兰茨不会让两个小家伙儿这么无法无天下去,她们每天必须去皇宫内的教室上课,结束之后还要接受弗兰茨的体能训练。
只是拉克希米·葩依显然对政治更感兴趣,弗兰茨索性也不避讳直接告诉她印度次大陆上正在打仗。
不过弗兰茨的判断却让前者很失望,弗兰茨的判断是印度土邦都是一群乌合之众。
领导这些起义的王公们既不想恢复莫卧儿王朝,也没有野心自立为王,所以当外部的侵略结束,英国调转枪口时他们会在第一时间投降。
拉克希米·葩依算是一个很有自豪感的印度人,她觉得弗兰茨所说的完全是偏见,没有证据的胡言乱语,那些大人物怎么可能像弗兰茨说的那么不堪。
弗兰茨倒是不奇怪,毕竟“贞德”么。
于是乎他拿出了那些印度王公们写给自己和奥地利帝国的信,这其中还包括拉克希米·葩依最敬仰的拉奥二世(章西王公)。
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些大人物居然将自己的国家卖给了外国人,还写得这么肉麻.....
“实际上他们除了给我写过,估计也给英国人和法国人写过,以后说不定还会给普鲁士人和美国人写..”
弗兰茨又在拉克希米·葩依的胸口狠狠补了一刀。
拉克希米·葩依咬着牙,攥着拳头不说话。
一旁的小玛利亚连忙抱着对方安慰道。
“你可以给我写一份,这样以后你就也是奥地利人了...我们可以天天在一起玩...”
弗兰茨一阵无语赶忙将玛利亚这个小笨蛋提熘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莫卧儿王朝已经腐朽了,你们救不回来的。印度需要改变,你也是。”
“奥地利帝国会像英国人一样打到印度去吗?”
拉克希米·葩依在弗兰茨身后喊道。
“如果可以的话,我不想掺和进去。不过不久之前我在你们那儿买了块地...”
“我怎么才能改变这一切!?”
拉克希米·葩依很正式地问道,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弗兰茨却感受到了一种不寻常的气质,这或许就是英雄人物吧。
弗兰茨看了看手中正在提着的小玛利亚。
“你看看人家!去!一边玩去吧!”
弗兰茨将小玛利亚随手丢在草地上,看着眼前的女孩说道。
“先去上课,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奥地利帝国虽然和英国有些不同,但是有些知识是共通的。
同时你还需要认识自己,否则就谈不上真正的知己知彼。
很多人都只看到了敌方的弱点,敌人腐朽、无能以为可以抓住机会,但却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他们最终也难逃失败的命运。
明白了?明天快去上课。”
拉克希米·葩依问道:“你不怕我打赢你吗?”
弗兰茨有些无奈。
“首先我不是你的敌人,其次你也不可能打赢我。下次再说这种话之前,你最好先想想谁是敌人,谁是朋友。
否则做了再多努力,也不过是无用功而已,甚至可能会适得其反。”
“那我要是打赢了你呢?”
拉克希米·葩依依旧不依不饶,弗兰茨觉得这孩子应该是钻进牛角尖里了。
“你不是总嫌弃矮脚马不够烈么,你能打赢我,我就让你当马骑。正好你也可以找回一些场子,不过我还是建议你能学会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