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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伦·坡暗黑故事全集(上册)

作者:爱伦·坡 | 分类:游戏 | 字数:33.8万

金甲虫

书名:爱伦·坡暗黑故事全集(上册) 作者:爱伦·坡 字数:23367 更新时间:2024-11-26 00:38:03

金甲虫

嘿!嘿!这家伙手舞足蹈!

他是被那种毒蜘蛛咬了。

——《一切皆错》

许多年前,我与一位叫威廉·勒格朗的先生成了知己。他出身于一个古老的法国新教徒家庭,曾经很富有,但一连串的不幸已使他陷入贫困。为了避免他的不幸可能带来的羞辱,他离开了祖辈居住的新奥尔良城,在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附近的沙利文岛上隐居了起来。

这是一座非常奇特的岛。它差不多全由海沙构成,全岛长约三英里,最宽处不超过四分之一英里。一湾被大片芦苇遮掩得几乎看不见的海水把这座小岛与大陆分开,芦苇丛间是秧鸡喜欢出没的软泥沼泽。可以想象,岛上林木稀疏,最多有一些低矮的植物。任何高大的树木都不见踪影。靠近小岛西端矗立着莫尔特雷要塞,散落着几幢每逢夏季才会有人为躲避査尔斯顿的喧嚣和炎热而前来居住的简陋木屋,也许只有在那儿能发现几丛扇叶棕榈。但除了这西端和沿岸一线白得刺眼的沙滩之外,全岛都被一种英格兰园艺家格外珍视的可爱的桃金娘所覆盖。这种灌木在这儿通常长到十五至三十英尺高,形成一片几乎密不透风的灌木林,向空气中散发其馥郁芬芳。

就在这片灌木林的幽深之处,在离小岛东端不远的地方,勒格朗为自己盖起了一间小屋,我当初与他偶然相识时他就住在那屋里。我们的相识很快就发展成了友谊——因为这位隐居者身上有如此多引人注目且令人尊敬的地方。我发现他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智力异乎寻常,只是感染了愤世嫉俗的情绪,常常忽而激情洋溢,忽而又郁郁寡欢。他身边有许多书,但很少翻阅。他主要的消遣是打猎钓鱼,或是漫步沙滩,穿过灌木林,一路采集贝壳或昆虫标本——他所收藏的昆虫标本说不定连斯瓦默丹之辈也会羡慕。

他漫步时通常都由一位名叫丘辟特的黑人老头陪着,这黑老头早在勒格朗家道中落之前就已获得解放,可无论是威胁还是利诱,都没法使他放弃他所认为的服侍威廉少爷的权利。这个中缘由大概是勒格朗的亲戚认为他的思维多少有点儿紊乱,于是便设法把这种固执的权利意识灌输进丘辟特的脑子,以便他能监视和保护那位流浪者。

在沙利文岛所处的纬度上,冬季里也难得有砭人肌骨的日子,而在秋天有必要生火的时候更是千载难逢。然而,18××年10月中旬的一天,气候突然变得异常寒冷。日落之前,我磕磕绊绊地穿过灌木丛朝我朋友那间小屋走去,我已有好几个星期没去看望过他了——因为我当时住在查尔斯顿,离那座小岛有九英里,而那时来来去去远不如今天这么方便。到了小屋前,我像往常一样敲门,没人回应,我便从我知道的藏钥匙的地方寻出钥匙,径自开门进屋。炉床里一炉火燃得正旺。它使我觉得新奇,令我绝没有感到不愉快。我脱掉外套,在一把扶手椅上坐下,靠着毕毕剥剥燃烧的木柴,耐心地等待两位主人回家。

天黑不久他俩就回来了,对我表示了最热烈的欢迎。丘辟特笑得合不上嘴,忙着张罗用秧鸡准备晚餐。勒格朗正发作出一阵激情——除此之外我该怎么说?他找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新种类双贝壳,而更重要的是,他在丘辟特的帮助下紧追不舍,终于捉到了一只他认为完全是一种新虫类的甲虫。不过关于他的想法,他希望天亮后听听我的看法。

“何不就在今晚呢?”我一边在火上搓着手一边问他,心里却巴不得让所有的甲虫通通去见魔鬼。

“唉,我要早知道你来就好啦!”勒格朗说,“可我好久没见到你了,又怎么会料到你偏偏今晚会来呢?刚才在回家的路上我碰见要塞的G中尉,稀里糊涂就把虫子借给他看去了,所以你要到明天早晨才能看到。今晚你就住在这儿,明早日出时,我就让丘辟特去把它取回来。它可真是最美妙的造物!”

“什么?日出?”

“别胡扯!我是说那只甲虫。它浑身是一种熠熠发光的金色,差不多有一颗大胡桃那么大,背上一端有两个黑点,另有一个稍长的黑点在另一端。它的触须是——”

“它身上可没有镀锡,威廉少爷,让我来接着说吧,”这时丘辟特插了进来,“那是只金甲虫,纯金的,除了翅膀,从头到尾里里外外都是金子。我这辈子连它一半重的甲虫也没见过。”

“好啦,丘辟特,就算像你说的,可难道这就是你要让鸡烧煳的理由?”勒格朗以一种我觉得就事论事多少有点儿过分的认真劲儿对丘辟特说,然后他转向我,“那颜色真的差不多可以证实丘辟特的想法。你绝没有见过比那甲壳更璀璨的金属光泽,不过这一点你明天可以自己判断。现在我只能让你知道它的大概形状。”他说着在一张小桌前坐了下来,那桌上有笔和墨水,但没有纸。他拉开抽屉找了找,也没找到。

“没关系,”他最后说,“用这个也行。”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小片我以为是被弄脏了的书写纸模样的东西,提笔在上面画出了一幅粗略的草图。当他画图的时候,我依然坐在火旁,因为当时我还觉得冷。他画好图后没有起身,只是伸手把图递给我。我刚把图接过手,忽听一阵狗的吠叫,接着是一阵抓门的声音。丘辟特打开门,勒格朗那条硕大的纽芬兰犬冲进屋里,扑到我肩上,跟我好一阵亲热,以前我来访时曾对它献过许多殷勤。待它那股亲热劲儿过去,我看了看那张纸片,可说实话,我朋友所勾画的图形令我莫名其妙。

“噢!”我把纸片打量了一会儿说,“这是一只奇怪的甲虫。我必须承认,它对我来说很新鲜,我以前从不曾见过像这样的东西——除非它是一个颅骨,或者说是一个骷髅。在我所见到过的东西中,没有什么能比它更像骷髅了。”

“骷髅!”勒格朗失声重复,“哦,不错,那是当然,它在纸上看起来倒真有几分像骷髅。这上边的两个黑点像眼睛,嗯?底端的这个长黑点像嘴巴——再说这整个形状是椭圆形的。”

“也许是这么回事,”我说,“不过,勒格朗,恐怕你不是个画家。我若是真想知道那甲虫的模样,也只能等到我亲眼目睹之时。”

“好吧,我不知道我算不算个画家,”他说话时有点儿愤怒,“可我的画还算过得去,至少画这只虫子还可以。我拜过一些名师,而且相信自己的脑子还不笨。”

“但是,我亲爱的朋友,你这就是在说笑话了,”我说,“这是一个画得很好的颅骨——依照对这类生理标本的一般概念,我真的可以说这是个画得极好的颅骨。如果你那只甲虫真像这个样子,那它一定是这世界上最奇怪的甲虫。嘿,我们倒可以在这一点上来玩弄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迷信。我看你不妨把这只甲虫命名为人头甲虫,或取个与此相似的名字,博物学中有不少诸如此类的名称。不过,你刚才说的触须在哪儿?”

“触须!”勒格朗对此似乎显出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激动,“我相信你一定看见了触须。我把它们画得跟它的身子一样清楚,我想那就够了。”

“好吧,好吧,”我说,“也许你已经画得够清楚,可我还是没看见。”我不想惹他发火,便不再多说,只是把纸片递还给他。不过事情变成这样可真让我吃惊,他为何生气也令我摸不着头脑;而就他画的那幅甲虫图而论,上面的确看不见什么触须,而且整个形状确实像一个通常所见的骷髅。

他面带怒容地接过纸片,正要把它揉成一团,显然是想把它扔进火里。这时他偶然瞥向纸片,整个注意力都被吸引住了。一时间他的脸涨得通红,紧接着又变得非常苍白。他坐在那儿仔仔细细地把那张草图看了好一阵。最后他起身从桌上取了支蜡烛,走到屋子远端的一个角落,在一只水手箱上坐下。他在那儿又开始急切地细看那幅草图,把一张小纸片颠来倒去。可他一直默不作声,他的举动令我大为惊讶,但我想还是小心点儿啥也别说,以免为他越来越坏的心绪火上浇油。不一会儿,他从衣袋里掏出个皮夹,小心翼翼地将纸片夹在里面,然后他把皮夹放进书桌抽屉并且锁好。这时他才开始显得平静了一些,但进屋时那股洋溢的激情已完全消失。不过,他看上去与其说是在发怒,不如说是在出神。随着夜色越来越浓,他也越来越深地陷入沉思,我所有的俏皮话都不能把他从沉思中唤醒。我本来打算像往常一样在小屋过夜,可眼见主人这般心绪,我觉得还是告辞为妙。他没有勉强留我,但分别之时,他握手的意味比平时还热忱。

大约一个月之后(其间我没见到过勒格朗),他的仆人丘辟特来査尔斯顿找我。我从不曾见过那位好心的黑人老头那么沮丧,心里不由得担心有什么灾祸降临到我朋友身上。

“喂,丘辟特,”我问,“出了什么事?你的少爷好吗?”

“好什么,实话实说吧,先生,他不像希望的那样好。”

“不好!听你这么说我真难过。他自己怎么说?”

“你瞧,问题就在这儿!他啥也不说,但为憋在心头的事犯病。”

“犯病,丘辟特!你干吗不早说?他卧床了吗?”

“不,他没有卧床,他哪儿也不卧——糟就糟在这儿。我都快为可怜的威廉少爷愁死了。”

“丘辟特,我倒真想弄明白你到底在说些什么。你说你的少爷病了。可他难道没告诉过你他哪儿不舒服吗?”

“哟,先生,你犯不着为这事发火。威廉少爷说他哪儿也没有不舒服——不过,他干吗要那样走来走去,耷拉着脑袋,耸起肩膀,脸色白得像只鹅?还有,他老是做拼字游戏——”

“拼什么字,丘辟特?”

“拼记事板上的那些数字,那些稀奇古怪的数字我从来没见过,我可吓坏了,我跟你说。我不得不留神死死盯住他。可那天太阳还没出来,他就趁我不留神溜了出去,在外面逛了整整一天。我准备了一根大木棍,打算他一回来就狠狠揍他一顿。可我真是个大笨蛋,到头来我又不忍心下手,他的身体看上去糟透了。”

“嗯?什么?哦,是的!总而言之,我认为你对那可怜的家伙最好别太严厉。别揍他,丘辟特,他那身子骨经不起揍。不过,你就不能想一下是什么惹出了他这场病,或者说是什么使他变得这么古怪?我上次走后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吗?”

“不,先生,你走后没有过不痛快的事。我看恐怕是在那之前,就在你来的那一天。”

“那是怎么回事?你想说什么?”

“哎哟,先生,我是说那虫子——你瞧。”

“瞧什么?”

“那虫子,我敢说,威廉少爷的头上肯定有什么地方被那虫子咬了一口。”

“丘辟特,是什么使你这样认为?”

“先生,那虫子有好多脚,还有嘴。我从来没见过那样一只该死的虫子,谁靠近它它都又蹬腿又张嘴。威廉少爷开始捉住了它,但很快又不得不把它扔掉。我跟你说,他肯定就是在那时候被咬的。我自己反正不喜欢那虫子嘴巴的模样,所以我才不用手指头去捉它,而是用我找到的一张纸把它逮住。我用那张纸把它包起来,还往它嘴里塞进一个纸角,就那么回事。”

“这么说,你认为你的少爷真被那甲虫咬了一口,而这一咬就使他犯了病?”

“我不是认为,我知道这事。他要不是给那只金甲虫咬了,那他干吗满脑子想着金子?我以前听说过金甲虫的事。”

“可你怎么知道他满脑子想金子?”

“我怎么知道?因为他梦里念叨着金子,这就是我知道的原因。”

“好啦,丘辟特,也许你是对的。可我今天为何这般荣幸,有你这样的贵客光临?”

“你怎么啦,先生?”

“我是说,勒格朗先生让你捎什么话没有?”

“没有,先生,我只捎来这封信。”丘辟特说着递给我一张便条,内容如下:

亲爱的:

为何我这么久见不着你?我希望你还不至于那么愚蠢,竟见怪于我一时的失礼怠慢。你不会,这不大可能。

自上次与你分手,我心中当然一直很忧虑。我有一件事要对你说,可又几乎不知道从何谈起,或者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对你说。

我前些日子心绪不太好,而可怜的老丘又惹我生气,他那份出于好意的关心差点儿让我吃不消。你能相信这事吗?前几天我趁他不备,悄悄溜走,一个人在大陆那边的山上待了一天,他居然为此而备了根大木棍要惩罚我。我相信是我这副病容才使我免遭他那一顿痛打。

分手以来,我的陈列柜里没增添新的标本。若你能抽身,那请你无论如何都要设法随丘辟特来一趟。来吧,我希望今晚见到你,有要事相商。我向你保证此事至关紧要。

你永远的朋友 威廉·勒格朗

便条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令我深深不安的语气。它的行文风格与勒格朗平时的风格大不相同。他写信时可能在想些什么呢?他那容易激动的脑子里又冒出了什么奇思异想呢?他会有什么“至关紧要的事”非办不可呢?丘辟特所讲述的他的情况分明不是什么好的兆头。我真担心他所遭受的不幸最终使他精神紊乱。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决定随那黑人去一趟。

到了码头,我注意到我们要乘坐的那条小船里放着一把长柄镰和三把铲子,一看就知道全是新买的。

“这些是干什么用的,丘辟特?”我问。

“这是镰刀和铲子,先生。”

“这我知道,可放在这儿干什么?”

“威廉少爷硬要我在城里替他买这些镰刀和铲子,我给了那个该死的老板好多钱才把它们买到手。”

“可是,你的威廉少爷到底要用这镰刀、铲子去干什么?”

“这我可不清楚,要是我相信他自己清楚要干什么的话,让我出门撞见魔鬼好啦。不过,这一切都是因为那只虫子。”

看来丘辟特现在满脑子都是“那只虫子”,发现没法从他嘴里得到满意的答复,我便随他登船,扬帆起程。乘着一阵顺畅有力的和风,我们很快就驶入了莫尔特雷要塞北边的那个小海湾,那儿离勒格朗的小屋有两英里路。我们到达小屋时是下午三点左右。勒格朗一直在等着我们。

他抓住我的手时显出一种神经质的热情,这引起了我的惊恐,也加深了我心中已经产生的怀疑。他的脸色白得就像蒙了一层死灰,他深陷的双眼中闪烁着一种奇异的光芒。问候过他的健康状况之后,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便信口问他是否已经从G中尉那里讨回了那只甲虫。

“哦,是的,”他激动得脸上有了血色,“我第二天一早就把它要了回来。现在无论什么都休想把我与那只甲虫分开。你知道吗,丘辟特对它的看法完全正确。”

“什么看法?”我问,同时我心里涌起了一种不祥之兆。

“它是一只纯金的甲虫。”他说得一本正经,而我感到非常震惊。

“这只甲虫将为我带来好运,”他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说,“它将帮助我重振家业。那么,我珍视它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既然命运女神认为应该把它给我,那我只要正当地利用它,就能找到它所指明的金子。丘辟特,把甲虫给我拿来!”

“啥!那虫子,少爷?我可不想去惹那只虫子,你要你得自己去拿。”于是勒格朗起身,露出一种严肃而庄重的神情,从一只玻璃匣子里为我取来了那只甲虫。那真是一只美丽的甲虫,而它在当时尚不为博物学家所知——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当然是一个重大收获。它靠近背上的一端有两个圆圆的黑点,另有一个稍长的黑点靠近另一端。甲壳坚硬而光滑,看上去金光灿灿。虫子的重量也令人吃惊。考虑到所有这一切,我几乎不能责备丘辟特对它的看法,可我无论如何都看不出该怎样理解勒格朗对那种看法的赞同。

待我把那只甲虫仔细地看过一遍,勒格朗以一种夸张的口吻对我说:“我把你请来,就是要听听你的意见和得到你的帮助,以便进一步认清‘命运’和那只虫子——”

“我亲爱的勒格朗,”我高声打断了他的话头,“你肯定是病了,我们最好是采取点儿预防措施。你应该躺到床上,让我来陪你几天,直到你痊愈。你在发烧,而且——”

“你摸摸我的脉搏。”他说。

我试了试他的脉,说真的,丝毫没有发烧的征候。

“可你也许是病了但没有发烧。这一次你就听我的吧。首先你得躺到床上,然后——”

“你弄错了,”他插嘴说,“我身体现在好得甚至能承受住我正在经历的激动。如果你真想我好,你就应该帮我减轻这激动。”

“那我该怎样做呢?”

“非常容易。丘辟特和我正要去大陆那边的山里进行一次探险,我们需要一位我们信得过的人帮忙,而你是我们唯一可信赖的人。无论这次探险成败与否,你现在所感觉到的我这份激动都同样会减轻。”

“我非常希望能答应你的任何请求,”我回答说,“可你的意思是否说这该死的甲虫与你进山探险有什么联系?”

“正是。”

“那么,勒格朗,我不能参加这种荒唐的行动。”

“我很遗憾,非常遗憾,我们就只好自己去试试看了。”

“你们自己去试试?你简直是疯了!慢着,你们打算要去多久?”

“可能整整一晚上,我们马上出发,而且无论如何都得在日出前赶回。”

“那你是否能以你的名誉向我保证,等你这个怪念头一旦过去,等虫子的事(天哪)一旦按你的心愿了结,你就务必回家并绝对听从我的吩咐,就像听从你的医生一样?”

“是,我保证。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因为我们不能再耽搁了。”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跟随我的朋友。我们于下午四点左右出发,勒格朗、丘辟特、那条狗和我。丘辟特扛着镰刀、铲子,他坚持要一个人扛那些工具。据我看,他这样做与其说是出于过分的勤快或者殷勤,倒不如说是生怕这些工具中的任何一件会落到他少爷手上。他的行为非常固执,一路上他嘴里只嘀咕着“那该死的虫子”这几个字。我的任务是带着两盏有遮光罩的提灯,而勒格朗则满足于带着他那只甲虫,他把甲虫拴在一根鞭绳绳端,一路走一路反复让它滴溜溜地转动,看上去就像在变戏法。看到我朋友这种明显的神志错乱的表现,我的眼泪几乎夺眶而出。但我想最好迁就一下他的想入非非,至少眼下应该这样,直到我想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同时我力图向他打听这次探险的目的,结果一无所获。似乎他一旦把我劝上了路,就不愿再谈任何次要的话题,对我提出的所有问题,他都一言以蔽之:“咱们走着瞧吧!”

我们乘一叶轻舟渡过小岛西端的海湾,登上大陆海岸的高地,朝西北方向穿过一片人迹罕至的荒野。勒格朗信心十足地领着路,只是偶尔稍停片刻,以查看那些显然是他上次经过时亲手留下的路标。

我们就这样走了大约两小时。日落时分,我们进入了一个比一路上所见景象更凄凉的地方。那是一片平台般的地方,靠近一座几乎不可攀缘的小山之峰顶。那座小山从山脚到峰顶都被茂密的林木覆盖,林木间不时有摇摇欲坠的巨石巉岩突出,有好些巨石巉岩之所以未从峭壁坠入下面的山谷,仅仅是凭着它们倚靠的树木的支撑。几条方向不同的深壑为这副凄凉的景象增添了一种庄严肃穆的气氛。

我们所登上的那块天然平台荆棘丛生,很快我们就发现若不用那把长柄镰开道,简直寸步难行。丘辟特按照他少爷的吩咐为我们开出了一条小径,直通到一棵高大挺拔的百合树下。那棵百合树与八九棵橡树并肩屹立,但其叶簇之美丽、树形之优雅、枝丫之伸展以及气势之巍峨都远远超过了那几棵橡树和我所见过的其他树。待我们到达那棵树下,勒格朗转向丘辟特,问他是否能爬上那棵树。那老人似乎被这个问题吓了一跳,老半天没有回答。最后他走到那棵巨大的树身跟前,慢吞吞地围着它绕圈,非常仔细地上下打量一番。进行完详尽的探查,他只说了一句:“行,少爷,老丘这辈子见过的树都爬得上去。”

“那你就尽快爬上去吧,因为天很快就会黑得看不清周围了。”

“得爬多高,少爷?”丘辟特问。

“得爬上主干,然后我再告诉你往哪儿爬。嘿,站住!把这只甲虫带上。”

“虫子,威廉少爷,金虫子!”那黑人吓得一边后退一边嚷,“干啥非得把虫子带上树去?我不干!”

“如果你害怕,老丘,如果像你这样一个高大魁梧的黑人竟害怕一只伤不了人的小小的死甲虫,那你可以用这根绳子把它弄上去。可你要是不想办法把它带上去,那我非得用这把铲子砸碎你的脑袋。”

“你怎么啦,少爷?”丘辟特显然是因为不好意思才勉强依从,“总想对你的老黑人大声嚷嚷。不过说句笑话罢了。我怕那虫子?我干吗怕那虫子?”他说着小心翼翼地接过绳子,尽可能地让绳子另一端的虫子远离他的身体,然后他准备上树。

这种百合树又称木兰鹅掌楸,是美洲森林中最壮观的一种树,它在幼树期树身特别光滑,通常长得很高也不生横枝旁节;进入成年期后,树皮逐渐变得粗糙多节,树干上也横生出许多短枝。所以当时那番攀缘看上去吃力,实际上并不很难。丘辟特尽可能让双臂双腿紧贴着巨大的树身,并用双手抓住一些突节,用两只赤脚蹬住一些短枝,在避免了一两次失手坠落之后,他终

于爬进了树干的第一个分叉处,并且他似乎认为已大功告成。攀登的危险事实上已经过去,尽管攀登者离地面有六七十英尺高。

“再往哪儿去,威廉少爷?”他问。

“顺着最大的那根分枝往上爬,就是这边这根。”勒格朗回答。那黑人立刻遵命而行,而且显然没费多大力气。他爬得越来越高,直到茂密的树叶完全遮掩了他矮胖的身影。不一会儿,传来了他的喊声:“还得爬多高?”

“你现在有多高?”勒格朗问。

“不能再高了,”那黑人回答,“能从树顶看见天了。”

“别去看天,注意听我说。顺着树干往下看,数数你身下这一边的横枝。你现在爬过了多少根横枝?”

“一、二、三、四、五,我身下有五根横枝,少爷。在这边。”

“那再往上爬一根。”

过了片刻,树上又传来声音,宣布已到达第七根横枝了。

“听着,丘辟特,”勒格朗高声喊道,显得非常激动,“现在我要你尽可能再顺着那根横枝往外爬。要是看见什么奇怪的东西就马上告诉我。”

这时,我对我朋友的精神错乱还抱有的最后一分怀疑终于消除了。我只能认定他完全疯了,这下我开始焦虑怎样才能把他弄回去。当我正在琢磨如何是好,突然又听到了丘辟特的声音:“真吓人,爬这根树枝太危险。这根枯枝从头到尾都光秃秃的。”

“你说那是根枯枝,丘辟特?”勒格朗用颤抖的声音大声问道。

“是的,少爷,它早就枯了、早就朽了、早就烂了。”

“天哪,我该怎么办?”勒格朗自问道,显得非常焦虑。

“怎么办!”我说,心中暗喜终于有了插话的机会,“回家去睡觉呗。走吧!这才是我的好朋友。天已经晚了,再说,你得记住你的保证。”

“丘辟特,”他径自喊道,把我的话完全当作了耳边风,“你能听见吗?”

“能听见,威廉少爷,听得清清楚楚。”

“那好,用你的刀子戳戳那木头,看看它是不是糟透了。”

“它已经够糟了,少爷,”那黑人过了一会儿回答道,“不过还没有完全糟透。说真的,我自己倒是还敢往外边再爬一截儿。”

“你自己?这是什么意思?”

“我说这只虫子呗。这虫子太重了,要是我把它扔掉,这根枯枝也许还不至于被一个黑人压断。”

“你这条该死的恶棍!”勒格朗显然是如释重负地嚷道,“你这样跟我胡说八道安的什么心?你要把甲虫扔掉我就拧断你的脖子。喂,丘辟特,你听见我的话了吗?”

“听见了,少爷,你用不着对你可怜的黑人这般大声嚷嚷。”

“那好,你听着!要是你不扔掉虫子,继续往外爬,直到爬到你觉得有危险的地方,等你下来后,我就送你一块银币。”

“我正爬着呢,威廉少爷,我在爬,”那黑人立即答道:“都快爬到头了。”

“到头了!”勒格朗这时简直是在尖叫,“你是说,你已经爬到那根横枝的头了?”

“就快到头了,少爷。啊,啊,啊,啊哟!老天保佑!这树上是个啥玩意儿?”

“好啦!”勒格朗欣喜若狂地大声问道,“是个啥东西?”

“唉,偏偏只是个颅骨。有个人把自己的脑袋留在了树上,乌鸦把脑袋上的肉都吃光了。”

“你说是个颅骨!太好啦!它是怎样固定在那枝丫上的,用什么固定的?”

“当然,少爷,我得看看。真没想到,这太奇怪了。颅骨上有颗大钉子,就是这颗钉子把它钉在树上的。”

“很好,丘辟特,现在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听见了吗?”

“听见了,少爷。”

“那你听仔细了,先把颅骨的左眼找到。”

“哼,哈!真妙!这儿压根儿就没有剩下什么眼睛。”

“你这个该死的笨蛋!你分得出你的右手和左手吗?”

“分得出,这我完全知道。我劈柴用的这只手就是我的左手。”

“当然!你是左撇子,你的左眼就在你左手那一边。我想,你这下该找到那颅骨上的左眼,或原来长左眼的那个窟窿了。找到了吗?”

这一次那黑人老半天没吭声,最后他问:“这颅骨的左眼也在它左手一边吗?当然这颅骨压根儿就没有什么手。没关系,我现在找到左眼了。这儿就是左眼!我该做什么?”

“把那只甲虫穿过它垂下来,尽量把绳子放完,可你得当心别松手放开了绳端。”

“都做好了,威廉少爷,把虫子穿过这窟窿真太容易了,注意它下来了!”

说话间,丘辟特的身影完全被树叶遮住了,但他费了一番周折所垂下的那只甲虫已能够被看见。它像一只铮亮的金球悬在绳端,在依然还映照着我们所站的那片高地的最后一线夕阳余晖中熠熠闪耀。那只甲虫完全穿出了树冠的所有枝叶,如果让它往下掉就会掉在我们脚边。勒格朗飞快地拿起那柄镰刀,在正对甲虫的下方清理出一块直径三四码的圆形地面,然后他叫丘辟特放开绳子,爬下树来。

在甲虫坠地的准确落点打进一根木桩之后,我朋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卷尺。他将卷尺的一端固定在百合树的树干离木桩最近的一点上,接着拉开卷尺到达木桩,然后顺着树干与木桩这两点形成的直线又往前拉出五十英尺——丘辟特用镰刀清除了这一线的荆棘。勒格朗在卷尺尽头的一点又打进一根木桩,并以这木桩为圆心大致划出了一个直径约四英尺的圆圈。最后他拿起一把铲子,给丘辟特和我一人一把,然后他请求我们开始尽可能快地挖土。

说实话,我任何时候对这类消遣都毫无兴趣,而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我更是恨不得一口就拒绝他的请求。因为当时夜幕正在降临,经过一路跋涉我已经感到相当疲倦。可我一时想不出溜走的办法,又怕一口拒绝会使我朋友不安。当然,要是我能够依靠丘辟特的帮助,那我早就毫不犹豫地设法把这疯子强行弄回家了。但我太清楚这个黑人老头的立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指望靠他的帮助来反对他的少爷。我毫不怀疑这位少爷一直受到南方人关于地下埋有宝藏的许多传说的影响,而由于他找到了那只甲虫,或者也许是由于丘辟特一口咬定那是“一只真金的虫子”,他便以为自己的想入非非得到了证实。错乱的神志往往很容易被这类暗示引入歧途,尤其是当这种暗示与其先入之见相吻合的时候。于是,我不由得记起这可怜的家伙说那只甲虫“将指引他找到财富”。总之,我当时是忧心忡忡而莫名其妙,最后我决定,既然不得已而为之,那就干脆唱好这出戏——认真挖坑,以便更快地用明明白白的事实让那位幻想家相信他是在想入非非。

两盏提灯一齐点亮,我们以一股更值得干件正经事的热情开始干活儿。由于灯光照在我们的身上和工具上,我不禁想,若是这时有人偶然闯入,那在他眼里我们这伙人该有多么别致,我们所干的活儿该显得多么奇怪又多么可疑。

我们一刻不停地挖了两小时,其间大家都很少说话。我们主要的麻烦是那条狗的吠咬,它对我们所干的活儿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到后来它的汪汪声越来越高,以至我们开始担心它会惊动周围什么迷路的人——确切地说这是勒格朗的担心。因为我巴不得有人来打岔,使我能趁机把这位精神错乱者弄回家去。最后,丘辟特终于有效地止住了狗叫声,他不慌不忙且不屈不挠地爬出土坑,用他的一根吊裤带捆住了狗的嘴巴,然后他回到土坑,庄重地抿嘴一笑,重新开始干活。

两小时之后,我们已挖了五英尺深,但不见任何金银珠宝的踪迹。于是大家歇了下来,我希望这出滑稽戏能到此收场。然而,勒格朗虽说显得很窘迫,但他若有所思地拭去头上的汗,又动手挖了起来。我们把那个已挖成的直径四英尺、深五英尺的土坑向外又稍稍扩大了一圈,向下又多挖了两英尺。但仍然一无所获。我所深深怜悯的那位寻金人终于带着一脸的绝望爬出土坑,极不情愿地慢慢穿上他开始干活前脱掉的外套。在此期间,我一句话也没说。丘辟特按照他少爷的示意开始收拾工具。一切收拾停当,再解开了狗嘴上的裤带,我们便默不作声地上路回家。

我们也许刚走出十多步,勒格朗突然大骂一声冲到丘辟特跟前,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那黑人惊得目瞪口呆,他扔掉了铲子,跪倒在地上。

“你这个恶棍,”勒格朗咬牙切齿一字一板地骂道,“你这个该死的黑鬼!我敢肯定是怎么回事!你说,马上回答我,别支支吾吾!哪只——哪只是你的左眼?”

“哦,天哪,威廉少爷!难道这一只不是我的左眼?”心惊胆战的丘辟特大声问道,同时把手伸向他的右眼,并死死地捂住那只眼睛,好像生怕他的少爷会将其挖出似的。

“我早就料到是这样!我早就知道是如此!好哇!”勒格朗大叫大嚷着松开了那黑人,手舞足蹈地旋转跳跃起来。他那位惊魂未定的侍仆从地上爬起身,一声不响地看看他的少爷又看看我,看看我又看看他的少爷。

“嘿!我们得回去,”勒格朗说,“这事还没完呢。”他说着又带头朝百合树走去。

“丘辟特,”我们一回到树下,他又开口道,“到这儿来!那个颅骨是脸朝外钉在横枝上呢,还是脸朝着横枝?”

“脸朝外,少爷,所以乌鸦没费劲就能把眼睛吃掉。”

“很好,那么你刚才是把甲虫穿过哪只眼睛垂下来的,是这只还是那只?”勒格朗说着分别触了触丘辟特的两只眼睛。

“是这只眼睛,少爷。左眼,就像你告诉我的。”那黑人一边说一边指的恰恰是他的右眼。

“够了,我们必须再试一次。”

这下我看出来了,或者说我相信我看出来,我朋友的狂热痴迷中显然有一些有条不紊的迹象。他把那根标明甲虫坠地落点的木桩从原来的位置往西挪动了三英寸左右,然后像先前一样将卷尺从树干最近一点拉至木桩,并顺着这条直线往前拉出五十英尺,在离我们刚才挖掘地点几码远的地方定出一个新地点。

一个比上次多少大一些的圆圈绕着这个新点被划出,我们又开始用铲子挖土。我当时累极了,可我几乎不明白是什么东西使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对强派给我的那份活儿我不再觉得反感。我已经莫名其妙地产生兴趣,甚至感到了兴奋。也许是勒格朗越轨行为中显露的某种东西,某种老谋深算或说深思熟虑的神态打动了我。我热心地挥铲挖土,并不时发现自己心中实际上也怀有某种近似于期望的东西,期待那笔已使我不幸的朋友精神错乱的想象中的财宝。就在这种想入非非的念头完全把我缠住之时,就在我们再次挖掘了大约一个半小时之后,我们又受到了那条狗狂吠的骚扰。它上次的不安显然只是一种嬉戏或任性,可它这一次叫得声嘶力竭。当丘辟特又想捆住它的嘴巴时,它拼命反抗,并跳进坑里用它的爪子疯狂地刨土。不一会儿,它就刨出了一堆尸骨,尸骨看上去是两具完整的骷髅,骷髅骨间混杂着几颗金属纽扣和看上去早已腐烂成土的毛呢。接下来的一两铲,挖出了一片大号西班牙刀的刀身,再往下挖,又发现了三四枚零散的金币和银币。

丘辟特看见这些东西便喜形于色,可他的少爷脸上露出大失所望的神情。不过,他催促我们继续往下挖,而他话音未落,我突然一个趔趄朝前摔倒,原来我的靴尖绊住了一个半埋于松土中的大铁环。

我们这下挖得更起劲了,我一生中还从来没经历过比那更紧张而激动的十分钟。就在那十分钟内,我们顺顺当当地挖出一只长方形木箱。从木箱的完好无损和异常结实来看,它显然曾经过某种矿化处理——也许是经过氯化汞处理。木箱长三英尺半,宽三英尺,高两英尺半。它被铁条箍得结结实实,还上着铆钉,整个表面是一种格状结构。箱子两边靠近箱盖处各有三个铁环,总共六个,凭借这些铁环,六个人可以稳稳地提起箱子。我们三人使出全身劲儿也只能稍稍摇动它一下。我们马上就看出不可能搬动这么重的一只箱子。幸运的是,箱盖只由两根插销拴住。当我们拉动插销之时,热望使我们浑身发抖,气喘吁吁。转眼间,一箱难以估量其价值的珍宝闪现在我们眼前。由于两盏提灯的灯光照进坑里,箱里混作一堆的金币珠宝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一时间晃得我们眼花缭乱。

我不敢自称能描述我看见那箱财宝时的心情。当然,那会儿主要的心情就是惊诧。勒格朗好像被兴奋耗尽了精力,老半天不说一句话。丘辟特一时间面如死灰,当然,这是说黑人的脸所能灰到的程度。他似乎被惊呆了、吓坏了。过了一会儿,他在坑底双膝跪下,把两条胳膊深深地插入那箱财宝,并久久地保持着那个姿势,仿佛在享受一次奢侈的沐浴。最后他深深叹了口气,好像自言自语地大声说道:“这全亏那只金虫子!那好看的金虫子!那可怜的金虫子!那被我用粗话诅咒的小虫子!你难道不害臊,你这个黑鬼?回答我呀!”

最后,我不得不提醒这主仆二人最好搬走那些财宝。天越来越晚,我们应该尽力在天亮前将箱子里的每一件宝物都搬回家去。当时很难说该如何搬那只箱子,想办法就花去了我们好多时间——我们三人都那么慌乱无措。最后,我们将箱子里的东西拿出三分之二,才勉强把箱子弄出了土坑。我们把拿出的财宝藏在荆棘丛中,让那条狗留在那里守护,丘辟特还严厉地对狗叮咛了一番,要它在我们返回之前不许找任何借口擅自离开,也不许开口汪汪乱叫。随后我们就抬起箱子匆匆回家。我们平安抵达小屋时已是凌晨一点,大家都精疲力竭。我们已疲乏不堪,要马上再接着干已超出了常人的能力。于是我们休息到两点并吃过早饭,这才赶快又出发进山,这一次我们带上了三只刚巧在小屋找出的结实的口袋。将近四点我们又到达坑边,把剩下的财宝尽量平均地分装进三只口袋,顾不得填上那个土坑,我们又上路匆匆回家。当我们再次把财宝放进小屋之时,东边的树梢上刚刚露出最初的几抹曙光。

这下我们是彻底累垮了,但当时那股兴奋劲儿不容我们安睡。在辗转不安地睡了三四小时之后,我们就好像事先商量过似的一道起床,开始清点我们的宝库。

那只箱子装得满满的,我们花了整整一天和一个大半夜才把那些金器珠宝清点完毕。那些东西装得毫无条理,所有的钱币珠宝都乱七八糟地混作一堆。经过一番细心的分门别类,我们发现所拥有的财产比开始想象的还要多。单是钱币的价值就超过了四十五万美元,我们尽可能精确地按当时的兑换率来估计其价值。

钱币中没一块银币,全都是年代久远而且五花八门的金币——有法国的、西班牙的和德国的古币,有少量英国的畿尼,还有一些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金币。有几枚又大又沉的金币表面差不多被磨光,我们怎么也辨认不出当初所铸的字迹图案,钱币中没有一块美国铸币。箱里珠宝的价值更是难以估量。其中有一百一十颗钻石——有些很大很纯,而且都不小;有十八块璀璨夺目的红宝石;有三百一十块绿宝石,都很美丽;有二十一块蓝宝石,外加一块蛋白石。这些宝石全都被拆离了镶嵌物,胡乱地散装在箱子里。而那些我们从其他金器中分拣出来的镶嵌物看上去全都被榔头砸扁,似乎是为了防止被人认出。除了这些,箱里还有大量纯金装饰品——有将近两百只分量很重的戒指和耳环;有三十条华丽珍贵的金链,如果我没记错数的话;有八十三个又大又重的金十字架;有五只极其贵重的金香炉;有一只硕大的金制酒钵,上面雕有精美的葡萄叶和诸酒神图案;此外还有两把镶饰得非常精致的剑柄和其他许多我已记不起来的小物件。这些金器的重量超过了一百五十公斤,而我还没有把一百七十九只上等金表计算在内,其中有三只每只都值得上五百美元。它们大多数都很古老,作为计时器已没有价值,表内的机件多少都受到腐蚀,但它们都有昂贵的金壳并镶饰有精美的珠宝。

那天晚上,我们估计整箱宝物价值一百五十万美元,到后来卖掉珠宝首饰时(有几件我们留着自用),我们才发现大大低估了那箱财宝的价值。

当我们终于把财宝清点完毕,当那种紧张兴奋稍稍平息了几分,勒格朗见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谜中之谜的谜底,便开始详细地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

“你记得我让你看我画的甲虫图的那天晚上,”他说,“你也记得当你坚持说我画得像个骷髅时我十分恼火。你开始那么说时,我还以为你在开玩笑,但后来我转念想到了甲虫背上那三个奇特的黑点,于是暗自承认你的说法还算言之有理。可你对我绘画技艺的嘲笑仍然令我激怒,因为我通常被人们认为是名出色的画家。所以,当你把那块羊皮纸递还给我的时候,我气呼呼要把它揉成一团扔进火里。”

“你是想说那张纸片吧。”我说。

“不!它看起来很像普通纸片,开始我也以为它是张纸片。但当我在上面画图时,我马上就发现它是一块极薄的羊皮。它很脏,这你还记得。对啦,当我正要把它揉成一团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你看过的那幅草图上,而你可以想象我当时有多惊讶,我似乎看见在我先前画出甲虫的位置实实在在是一个骷髅的图形。我一时间惊得回不过神来。我知道我刚才所画的与眼前所见的在细节上迥然不同,尽管两者的轮廓大致相像。随即我取了支蜡烛,坐在屋子的另一头更加仔细地看那块羊皮纸。在我把它翻过来时,我在背面看见了我画出的草图,和我先前画它时完全一样。

“我当时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惊奇,我为两个图形的轮廓完全一样而感到惊奇,为这个事实中奇妙的巧合而感到惊奇。我惊奇自己竟然不知道在羊皮纸的另一边、在自己画的甲虫图背面有一幅骷髅图;我惊奇那个骷髅不仅轮廓与我画的甲虫一样,而且大小也完全相同,我是说这种巧合之奇妙曾一度令我完全惊呆。这是人们碰到这类巧合时的通常结果,脑子拼命想要理出一个头绪,找出一种因果关系,而一旦不能如愿以偿,就会出现暂时的呆滞。但是,当我从这种呆滞中回过神来,我渐渐感知到一种甚至比那个巧合更令我吃惊的醒悟。我开始清清楚楚地记起,在我画那只甲虫的时候,羊皮纸上并没有其他图案。我最终完全确信了这一点,因为我记得我当时为了找一块干净地方下笔,曾把羊皮纸的正反两面都翻过。如果那上面画有骷髅,我当然不可能不注意到。这儿的确有一个我当时觉得不可能解开的谜;不过,即便是在那最初的一刻,我们昨晚的冒险所昭然揭示的那个真相似乎也像荧光一样在我心灵最幽深隐秘之处闪烁。我立刻起身小心地放好了那块羊皮纸,留待我一个人时再去进一步思考。

“待你离去和丘辟特熟睡之后,我开始对这件事进行更有条不紊的审视。首先我回顾了这块羊皮纸落到我手中的经过。我们发现甲虫的地方是在大陆海岸与这座岛相对偏东约一英里处,而且离涨潮水位线只有很短一段距离。

“当我抓住甲虫时,它狠狠地咬了我一口,这使我不得不把它扔掉。丘辟特出于他习惯性的谨慎,见那只甲虫朝他飞去,便四下张望想在身边找一片树叶之类的东西来捉那虫子。就在那个时候,他的目光和我的目光一道落在了这块羊皮纸上,当时我还以为是张普通纸片。它一半埋在沙里,一角朝上翘着。就在找到羊皮纸的附近,我注意到了一堆船体残骸,看上去像大船上的一条救生艇。那堆残骸在那儿似乎已有很久很久,因为船骨的轮廓都几乎难以看出了。

“后来丘辟特拾起了那块羊皮纸,把那只甲虫包在里面一齐交给我。不久我们就掉头回家,而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了G中尉。我让他看那虫子,他求我把虫子借给他带回要塞去看。我刚一答应,他就把虫子揣进了他的背心口袋,而没有再包上那块羊皮纸,因为在他看虫子那会儿,羊皮纸一直捏在我手中。他也许是害怕我改变主意,认为最好还是马上把那意外收获抓牢再说。你知道他对与博物学有关的一切是多么热衷。我肯定就是在那个时候,不知不觉地把那块羊皮纸放进了我自己的口袋。

“你还记得当我走到桌旁想画出那只甲虫时,我发现桌上通常放纸的位置没有纸。我拉开抽屉找了找,也没找到。于是我搜寻自己的口袋,想找出一封旧信——这时,我的手摸到了那块羊皮纸。我把羊皮纸到手的经过讲得这么详细,因为这些细节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

“当然,你会认为我是胡思乱想,但我当时已经理出了一种关系。我已经把一根大链条的两个链环连接起来。海边上躺着一条小船,离小船不远处有一块上面画着骷髅的羊皮纸——不是一张普通纸片。你自然会问‘关系在哪儿’,我的回答是,颅骨或者说骷髅是众所周知的海盗标志。海盗船在作战时都要升起骷髅旗。

“我已经说过那是块羊皮纸,而不是普通纸。羊皮纸耐久——几乎可以永远保存。人们很少会用羊皮纸记载无关紧要的小事,因为一般的写写画画用普通纸反而更加适合。我所想到的这一点向我暗示了那个骷髅具有某种意义、某种关联。我也没有忽略那块羊皮纸的形状。尽管它的一角由于某种原因被损,但仍然可以看出它本来是长方形的。实际上,人们正是用这样的羊皮纸来记录备忘之事,记录一些需要长期记忆并小心保存的事情。”

“可是,”我插话道,“你说你画那只甲虫时羊皮纸上并没有那个骷髅。那你怎么能把小船和骷髅扯在

一起呢?按照你自己的说法,那个骷髅肯定是在你画完甲虫之后才被画上去的(上帝才知道是怎么画的,谁画的)。”

“啊,整个奥秘的关键就在于此;尽管我解决这关键的一点相对来说并没费多大力气。我的思路笃定无误,那就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譬如,我当时是这样来推论的:我画那只甲虫时羊皮纸上并没有那个骷髅。我画好之后就把羊皮纸递给了你,并且在你把它还给我之前我一直在仔细地观察你。所以,你并没有画那个骷髅,而且当时也没有别人能画。那么,羊皮纸上出现骷髅非人力所致。然而,骷髅的出现是一个事实。

“当思路走到这一步,我就努力去回想并且清楚地想起了在那一段时间内所发生的每一件枝末小事。那天天气很冷(真是难得的幸事),壁炉里烧着旺旺的火。我因为走热了而坐到了桌旁,然而你早拖了把椅子坐在炉边。我刚把那块羊皮纸交到你手上,你正要仔细看时,我那条叫沃尔夫的纽芬兰犬进屋并扑到你肩上。你当时用左手抚摸它然后将它撵开,而你拿着羊皮纸的右手则懒洋洋地垂到了你双膝之间,靠近了炉火。我一度曾以为火苗点着了纸片,并正要开口警告,可你没等我开口就将其缩回,而且认认真真看了起来。当我把这些细节斟酌一番之后,我再也不怀疑,我在羊皮纸上看见的那个骷髅是由于热而显现出来的。

“你知道有那种化学药剂,自古以来就存在那种东西,用它可以在普通纸和皮纸上书写,而写下的字迹只有经过火烤才会显露。人们有时将钴蓝釉置于王水中加热浸提,然后用四倍于浸提物之重量的水加以稀释,这样便得到一种绿色溶剂。将钴熔渣溶于硝酸钠溶液,便得到一种红色溶剂。这类书写剂冷却之后,经过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颜色就会消失,但若再次加热,颜色又会重新显露。

“于是我非常小心地细看那个骷髅。它外侧的边线——靠羊皮纸边最近的边线比其他部分清楚得多。这显然是因为热力不足或不匀的缘故。我马上燃起火,把羊皮纸的每个部分都烤到炽热的程度。开始的唯一效果就是加深了骷髅图暗淡的线条,但随着实验的继续,羊皮纸上与骷髅所在位置成对角线相对的那个角上显露出一个图形:我开始还以为那是只山羊,但细看后我确信要画的是只小山羊。”

“哈!哈!”我说,“诚然我没有权利笑话你——一百五十万美元是一件不容取笑的正经事,但你不会为你那条链条找出第三个链环,你不可能在你的海盗和一只山羊之间发现任何特殊联系。你知道,海盗与山羊风马牛不相及,它们只与农业有关。”

“可我已经说过,那图形不是山羊。”

“啊,那么说是小山羊,差不多也一样。”

“差不多,但并非完全一样。”勒格朗说,“你也许听说过一个叫基德船长的人。我当时马上就把那个动物图形视为一种双关或者有象征意义的签名。我说是签名,因为它在羊皮纸上的位置给了我这种暗示。与它成对角线相对的那个骷髅同样也具有图章或戳记的意味。但使我恼火的是,除此之外别的什么也没有,没有我所想象的契约文件内容,没有供我理清脉络的正文。”

“我想,你是期望在那个印记和签名之间找出一封信。”

“正是想找诸如此类的东西。事实上,我当时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预感,觉得有一大笔财富即将落入我手中。我现在也难以说清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说到底,那也许仅仅是一种强烈的欲望,不是一种真正的信念——可你知道吗?丘辟特关于纯金甲虫的那些蠢话对我的想象力施加了极大的影响。然后就是那一连串的意外和巧合,那么异乎寻常的意外和巧合。你注意到了吗?这所有的一切发生在同一天内是一个多么纯粹的巧合,而那一天偏巧又是一年中冷得可以烧火取暖的唯一一天,若没有那炉火,若不是那条狗恰好不早不晚地在那一刻进屋,那我也许永远也不知道有那个骷髅,永远也不会得到这笔财富。”

“接着讲呀,我都等不及啦。”

“那好,你当然听说过许多流传的故事——许许多多关于基德和他的海盗在大西洋岸边某地埋藏珍宝的传说。这些传说很可能有一定的事实根据。而在我看来,它们能经年历代流传至今,说明埋藏的珍宝迄今依然未被发掘。若是基德把他的赃物埋了一段时间然后又取走,那我们今天所听到的传闻就不会这样几乎千篇一律了。你一定已注意到那些传说讲的都是寻宝的人,而不是找到宝藏的人。而要是那名海盗自己取走了财宝,那寻宝之事早就应该偃旗息鼓。依我之见,似乎是某种意外事件——比如说指示藏宝地点的密件丢失——使得他没法再找回那批珍宝,而这个意外事件又被他的喽啰所知,不然他们也许永远也不会听说藏宝之事。那些喽啰开始寻觅宝藏,但由于没有指引而终归徒然,而他们寻宝的消息不胫而走,成了今天家喻户晓的传闻。你听说大西洋沿岸发掘出过什么大宗珍宝吗?”

“从未听说。”

“众所周知,那个基德所积聚的财宝不可悉数。所以我理所当然地认为,那批珍宝还埋在地下。我说出来你也许还不至于被吓一跳,当时我就感觉到了一种希望,一种几乎等于确信的希望,我希望这块来得如此蹊跷的羊皮纸暗暗记载着那个藏宝的地点。”

“那你是如何着手处置的呢?”

“把火加旺之后,我把羊皮纸再次伸到火边,但什么也没显出。这下我想到那很可能是羊皮纸表面那层污垢在碍事,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浇着热水把羊皮纸冲洗干净,然后将其画有骷髅的一面朝下放进一只平底锅,并把平底锅放在一个烧旺的炭炉上。过了几分钟,平底锅完全加热,我揭下羊皮纸,欣喜若狂地发现上面有好几个地方显露出了看上去像排列着的数字。我把羊皮纸放回平锅又烤了一分钟。当我再把它揭起时,上面所显露的就和你现在所看见的一样。”

勒格朗说话间已把羊皮纸重新加热,现在他把羊皮纸递给我看。下面的这些字符就是以一种红色溶剂被拙劣地书写在那个骷髅和山羊之间:

“可我还是莫名其妙。”我说着把羊皮纸递还给他。“即便我解开这个谜就把哥尔昆达的珠宝全都给我,我也肯定没法得到它们。”

“然而,”勒格朗说,“此谜并不像你乍一看见这些字符时所想象的那么难解。正如任何人都能轻而易举就猜出的一样,这些字符构成了一组密码——这就是说,它们具有意义;但是,从世人对基德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我并不认为他能够编出任何一组深奥难解的密码。我当时立刻就认定这组密码属于简单的一类,不过对那些笨头笨脑的水手来说,没有译码暗号就等于是一页天书。”

“你真把它给解开了?”

“没费吹灰之力,比这难上万倍的谜我都解开过。生活环境和我心智上的某种嗜好使我历来对这类字谜颇感兴趣,而人们完全可以怀疑,是否人的机敏真能编出一种让人用机敏得到的适当的方法也解不开的谜。事实上,一旦证实这些连接完整且字迹清楚的字符之后,我几乎就没有想过推究出它们的含义有什么真正的困难。

“就眼前这个例子而言,其实对所有的密码暗号也一样,首要的问题是考察出密码所采用的语言。因为破译密码的原则,尤其是就较简单的密码而论,往往就依其独有的语言特征而定,并随其特征的变化而变化。一般来说,破译者唯一的办法就是用自己所通晓的语言一一试验(全凭偶然),直到考察出与密码相吻合的语言。但我们面前这份密码由于有这个签名,考证语言这道难题便迎刃而解。‘基德’这个词只有在英语中才能体会其双关意味。要不是想到了这一点,我说不定会先用西班牙语和法语来试译,因为出没于加勒比海一带的海盗编这种密码十有八九会用那两门语言。事实上,我假定这份密码是用的英语。你看,这些字符全连在一起。若是中间有间隔,破译起来就会相对容易一些。在那种情况下,我首先就会从对照分析较短的符号入手,只要像很可能的那样找出了一个字母的符号(比如a或者I),我就可以认为破译之成功已有了保证。但是,这些字符间没有间隔,那我第一步就必须确定出现次数最多和最少的符号。经过点数,我列出了下表:

符号8出现33次。

;出现26次

4出现19次。

≠和)各出现16次。

5出现12次。

6出现11次。

o出现6次。

9和2各出现5次。

:和3各出现4次。

?出现3次。

—和·分别出现1次。

“而在英语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字母是e。其余依序是:a o i d h n r s t u y c f g l m w b k p q x z。然而e的使用频率是那么高,以至在任何一个不论长短的单句里都很少发现出现次数最多的字母不是e。

“这样,我们从一开始就有了这个并非纯粹猜测的根据。很明显,我列的这种统计表用途很广泛——可单就这份密码而言,我们只需要稍稍借助于它的帮助。因为我们这份密码中用得最多的符号是8,我们不妨一开始就假设符号8代表字母表中的e。为了证实这个假设,让我们来看看是否8在这份密码中一再叠用——e这个字母在英文中常常叠用——譬如在‘meet’‘fleet’‘speed’‘seen’‘been’和‘agree’等单词中那样。眼下这份密码虽说很短,可8这个符号的叠用多达五次。

“因此让我们假定8就是e。而在英语中,最常用的单词是‘the’;所以让我们来看看密码中是否一再出现按相同顺序排列而且末尾是8的三个符号。如果我们发现这样排列的三个符号一再重复,那它们很可能就代表‘the’这个字眼。细细一查,我们会发现这样的排列至少出现了七次,排列的符号是‘;48’。于是我们就可以假定这个分号代表t,4代表h,而8代表e——现在最后这个假定已被充分证实。这样我们就迈出了一大步。

“而我们一旦确认了一个单词,我们就能确定非常重要的一点,即其他几个单词的词头和词尾。现在让我们以离密码结尾不远处的倒数第二个‘;48’组合为例。这下我们知道紧随其后的那个分号是一个单词的词头,而接在‘the’这个单词后面的六个符号,我们至少认识五个。让我们把这些符号变成我们已知的它们所代表的字母,为那个未知的字母留出一个空格:

t eeth

“现在我们一下子就能看出末尾的‘th’并非一个以t开头的单词之组成部分,从而将其排除;因为把字母表中的全部字母逐一填入上面那个空格试拼,我们都发现不可能拼出一个th结尾的单词。于是我们把它缩短为:

t ee

“若有必要,可像先前一样把全部字母逐一填入空格,我们会发现只有‘tree’是唯一拼得通的单词。这样,有了‘the tree’这两个并列的单词,我们又得到了由‘(’代表的字母r。

“顺着这两个已知的单词稍稍向后推延,我们会又看到一个‘;48’符号组合;把这一组合作为这一小段的末尾,于是我们得出以下排列:

the tree;4(≠?34 the,

“或者用已知的字母替换出代表它们的符号,排列读成:

the tree thr≠?3h the.

“现在要是把未知的符号变为空格或用圆点代替,我们便读到如下字样:

the tree thr……h the,

“这时‘through’一字便显露无遗。而这一发现又给了我们三个新的字母,即分别由‘≠’‘?’和‘3’代表的o、u和g。

“现在要是把密码从头到尾仔细看一遍,找出已知符号的组合,我们会在离开头不远的地方发现这个排列:

83(88或译成egree

“这一看就知道是‘degree’这个字词头后面的部分,于是我们又知道了符号表示字母d。

“在与degree这个单词间隔四个符号之后,我们看到这样的组合:

“译出已知的符号,未知的依然用圆点代替,我们便读到:

th. rtee

“这一字母组合马上就暗示出thirteen这个单词,这又为我们提供了两个新的译码暗号,字母i和n分别由符号‘6’和表示。

“这下来看看密码的开头,我们看到这个组合:

“像先前一样破译,我们得到

. good

“这使我们确信那第一个字母是A,而密码开头的两个字是A godd。为了避免混淆,我们现在应该把已经发现的译码暗号列成一张表,列表如下:

5代表a

8代表e

3代表g

4代表h

6代表i

≠代表о

(代表r

;代表t

“所以我们至少已经破译出至关重要的字母中的十个,而破译的详细过程我们无须在此赘述。我所说的已经足以使你相信这类密码不难破译,而且让你对破译密码的基本原理有了几分了解。不过请相信,我们眼前的这个例子属于密码中最简单的一类。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让你看看根据羊皮纸上那些已被解答的符号破译出的密码全文。请看:

一好镜在毕晓普客栈在魔鬼的椅子21。13'东北偏北主枝第七枝丫东侧从骷髅左眼落子弹一直线从树经子弹到50英尺外。

“可是,”我说,“这谜似乎仍然和先前一样费解。怎么可能解释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呢,什么‘魔鬼的椅子’‘骷髅’,还有‘毕晓普客栈’?”

“我承认,”勒格朗说,“这事乍一看仍然是雾中观花。我的第一番努力就是把全文分成编密码的人本来想说的句子。”

“你是说加标点?”

“差不多是那么回事。”

“但这怎么可能呢?”

“我想编密码的人把他的符号不加间隔地连在一起自有目的,那就是为了增加破译的难度。而一个并不太精明的人想这样,十之八九会做得过了头。在书写过程中,每当遇到本来该用标点来表示停顿的地方,他往往把符号连接得比其他地方还紧。如果你愿意细看一下眼前这份手稿,你不难看出这种连接得特别紧的地方一共有五处。根据这种暗示,我把全文分成:

一好镜在毕晓普客栈在魔鬼的椅子——21。13'——东北偏北——主枝第七枝丫东侧——从骷髅左眼落子弹——一直线从树经子弹到50英尺外。

“即便这样划分开,我还是不知所云。”我说。

“开始几天我也不知所云,”勒格朗答道,“那些天我跑遍了沙利文岛附近的地方,四下打听叫‘毕晓普旅馆’的房子;当然我没有用‘客栈’这个过时的字眼。打听不到这方面的情况,我便准备扩大寻找的范围,并以一种更有系统的方法继续进行调查,就在这段时间的一天早上,我非常突然地想到这个‘毕晓普客栈’很可能与一个姓贝索普的古老家族有关,那个家族很久以前曾在沙利文岛北方约四英里外的地方有过一座庄园。于是我去了那个地方,在那些上了年纪的黑人中打听。最后有一个年龄最大的女人告诉我,她曾听说过一个被叫作贝索普城堡的地方,并认为她可以领我去那儿。不过,那地方既不是什么城堡,也不是什么客栈,而是一座高高的岩壁。

“我提出要给她一笔可观的酬劳,而她犹豫了一下才答应为我领路。我们没费多大周折就找到了那个地方,让那老妇人离开之后,我便开始了仔细的观察。那‘城堡’是一堆奇形怪状的峭壁巉岩——其中一块巉岩尤其引人注目,它兀然独立,高高耸起,而且似乎有人工雕琢的痕迹。我一口气爬上那巉岩之顶,然后我感到一阵茫然,不知下一步该做什么。

“就在我埋头沉思之时,我的目光落在了我脚下一码处巉岩东壁一个窄长形的突出部上。这个突出部向外伸出约十八英寸,宽则不超过一英尺,在它正上方的岩壁上有一凹处,这使它看上去就像一把我们的祖辈使用过的那种凹背椅。我确信那就是密码中提到的‘魔鬼的椅子’,而这时我似乎已经领悟了那个字谜的全部奥秘。

“我知道‘好镜’只能是指望远镜,因为水手使用‘镜’这个字时很少是指别的东西。而且我马上就明白了需要使用望远镜观测,而且必须在一个确定的观测点,这地点不许变动。我还毫不迟疑地相信密码中说的‘21。13'’和‘东北偏北’是指望远镜对准的方向。这些发现使我兴奋不已,我匆匆回家取了望远镜,然后又急匆匆地返回那巉岩之顶。

“我下到那个突出部上,并发现只有以一种独特的姿势才能坐在上面。这个事实证明了我先前的揣测。我开始用望远镜观测。当然,那‘21。13'’只可能指观测点水平线之上的仰角,因为‘东北偏北’已清楚地指示了地平方向。地平方向很快就被我用一个袖珍罗盘测定,然后我凭估计尽可能地使观测线与观测点水平线形成一个21。的仰角,这下我小心翼翼地上下移动望远镜,直到我的注意力被远方一棵比其他树都高的大树叶簇之间的一个圆形缝隙或空隙所吸引。我发现那空隙当中有一个白点,但开始未能看清是什么。调过望远镜的焦距,我再仔细一望,这时才看出那是一个骷髅。

“这一发现使我大为乐观,自信已经揭开了谜底;因为密码中的‘主枝第七枝丫东侧’只能是指那个骷髅在那棵树上的位置,而‘从骷髅左眼落子弹’也只容许一种解释,那是寻宝的方法之一。我看出其做法就是从那个骷髅的左眼丢下一颗子弹,然后从树干离子弹最近点引一直线,经‘子弹’(或说子弹坠地的落点)向前再延伸五十英尺,这就会指示出一个确定的地点——而我认为这个地点下边至少可能埋着一批财物。”

“这一切都非常清楚,”我说,“尽管很巧妙,但简单明了。那后来呢,在你离开‘毕晓普旅馆’之后?”

“后来嘛,小心地记住了那棵树的方位之后,我就回家了。不过在离开‘魔鬼的椅子’之后,我发现那个圆形空隙从望远镜中消失;虽然我反复调整角度,但都未能再看到它一眼。在我看来,整个事情最巧妙的地方似乎就是这个事实(因为一再地尝试使我确信那是个事实),除了岩壁上那个窄长的突出部所提供的观测点外,从任何可能的角度都看不到树上那个圆形空隙。

“那次‘毕晓普旅馆’之远征我是由丘辟特陪着去的,他准是注意到我在那之前的几个星期内一直心不在焉,所以特别留神不让我单独外出。第二天我起了个早,设法趁他不备时溜了出去,独自进山去寻那棵树。我费了不少劲儿,总算把树找到了。待我晚上回家时,我这位仆人竟然打算揍我一顿。至于后来的事,相信你和我知道得一样清楚。”

“我想,”我说,“你第一次挖错了地方就是因为丘辟特愚蠢地将那只甲虫从骷髅的右眼垂下,而不是穿过左眼垂下。”

“完全正确。这一错就使‘子弹’的落点相差了大约两英寸半——这就是说使靠近树的那根木桩与本来应该的位置差了两英寸半;如果那批财宝就埋在‘子弹’落点之下,那这一差错就无足轻重;可那落点和树干离‘子弹’最近点仅仅是确定一条直线方向的两点;所以,不管这一差错开头是多么微乎其微,但随着直线的延伸它变得越来越大,等我们拉出五十英尺之时,那就真可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若不是我深信那批财宝就埋在那儿的什么地方,那我们很可能就会徒劳一场。”

“我相信基德是受海盗旗的启发才想到那个骷髅——想到让一颗子弹穿过骷髅的眼睛坠地的。他肯定觉得在通过这一不祥的标志找回他的钱财的过程中,有一种富于想象的和谐。”

“也许如此;可我还是忍不住认为他这样做更多的是出于常识,而不是出于什么想象的和谐。如果标志很小,又要从‘魔鬼的椅子’上才能看到,那它就必须是白色;而没有任何东西能像人头骨那样长期被风吹雨打仍能保持白色,甚至会变得更白。”

“可当初你言过其实的一番吹嘘,还有你转动甲虫的一番举动——真是古怪得到了极点!我当时认为你肯定疯了。可你后来为什么还坚持让那只甲虫穿过骷髅垂下,而不是用一颗子弹呢?”

“这个嘛,坦率地说,你当时怀疑我神志不健全使我多少有几分恼怒,于是我决定以我的方式稍稍故弄玄虚,暗暗地对你进行惩罚。我因此才转动那只甲虫,并故意要让它从树上垂下。我想到这后一个主意,还是因为听你说那甲虫很重。”

“哦,我明白了。现在只剩下一点还使我感到迷惑,我们该怎么理解坑里挖出的那两具骷髅呢?”

“这问题我和你一样没法回答。不过,对此似乎只有一种还讲得通的解释——不过,要相信我这个解释中所指的那种残忍真是太可怕了。事情很清楚,基德他——如果这批财宝确系基德藏匿,而对这一点我深信不疑——基德他显然得有人帮助他搬运挖坑。在箱子埋下之后,他也许会认为最好是把知道他秘密的人都干掉。趁他的助手在坑里忙活之时,他也许用一把鹤嘴锄砸两下就足够了,或许需要砸十来下——这谁能说得上来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