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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

作者:在南方的毛豆 | 分类:科幻 | 字数:449.5万

第455章 既然爱我,就让我吃了吧

书名: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 作者:在南方的毛豆 字数:5137 更新时间:2024-10-11 07:48:19

“我的妻子,很爱我。..??所以她并没有杀死被捆绑着双手的我。不过,也许这也和我是只智尸而并不是那些恶心的丧尸有关,我的外表,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我的妻子养着我,是的,她把我养了起来,那些鸡鸭等活物都喂给了我吃,而她自己只是吃些米饭蔬菜。但她对我的好,我都感受不到,因为我是只智尸,一只还没有觉醒的智尸。直到有一天,她让我喝了她的鲜血。”

“说真的,我不知道这傻丫头为什么会动这样的念头,也许是因为村里最后的一只山羊都进了我的肚子,她实在找不到别的活物填饱我永不满足的胃。虽然有船,可驾船出海并不是一个幼儿教师能干的活。总之,那一天,她划破手指,挤了一小碗的鲜血,给我喝。她对我真的很好,以前单位组织鲜血,她宁肯被领导批评也不愿意参加。但那一天,她划破了好几个指头,硬生生给我挤了一碗血。”

“那一夜,我第一次觉醒了。”

“你相信吗,当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只丧尸时,我居然并没有害怕。真的,我不害怕。我曾经很仔细的观察过丧尸,我――嗯,该怎么说呢,我很为它们着迷。抛开它们丑陋的外表不说,丧尸,真的是种很神奇的生物。百病不生,寒暑不侵,刀枪不入――其实是不惧刀枪,即使长时间不进食也可以自由活动。这简直像中国传统神怪小说里的妖怪一样。而且。它们是永生不死的。对!只要不伤及它们的脑部,那它们就是永生。”

“古来多少帝王,都曾追求过永生,连始皇帝都要海外求仙,徐福当年就是从甬港市的慈溪出的海,这一传说,甬港人谁不知道啊。”

“可现在,丧尸居然可以死而复活,永生不死!”

“人最大的恐惧,莫过于死亡。我其实是个很怕死的人。当小时候我的老外公死去时,我吓得连给老人家送终也不敢去,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不知道的人以为我是因为最疼我的外公去世了而在痛哭,其实我是在被窝里大喊大叫,‘我不要死!我不要死!’这种死亡恐惧一种纠缠着我,一直以来我从不参加任何一个亲人的丧事。要不然,我看着那一个个坟墓。想像到今后自己也会变成一把灰放在这样的水泥包里,我就会喘不过气来。”

“可现在,我从丧尸身上看到了永生的希望。”

“所以,当我第一次觉醒,看到自己居然变成丧尸后,我心中涌上的是一股狂喜。因为。我不会再死了。”

“这以后,我才发现我的外貌居然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除了神情呆板点,和原来的我并无异样――那时还不知道人类管我这样的形态叫智尸。当时我还听不懂妻子的话,智商的恢复还不够。但我能感受到,她真的对我很好。虽然绑着我的身体,可一样照顾我吃饭喝水。不过,因为我成为丧尸后并没有污物排泄,也没有汗水,她照顾我相对轻松得多。甚至连晚上,她依然睡在我身边,自然为了保护自己,她会给我戴上一个摩托车头盔,将我的双手双脚都绑在床柱上。其实,我并不需要睡觉,有时候,我的妻子在熟睡时。会习惯性地将手搂住我的腰,像以往一样靠在我的怀中。”

“我很老实。是的,我很老实。除了刚刚觉醒时,我曾经冲着妻子张着嘴乱咬外,此后我一直很听妻子的话,不吵不闹,不向她吼叫,不冲着她露牙。因为我知道,我这样子,能让她喜欢我。”

“这很重要,只有让她喜欢我,我才能接近她,吃了她。”

“没错。吃了她。”

“在我第一次觉醒后,我妻子又隔三差五挤了一些血给我吃。我的智商在逐步恢复。可越是这样,我对她的血肉越是饥渴,我本能地知道,如果我能吃到妻子更多的血肉,我会恢复得更快。”

“但我妻子的身体却撑不下去了,她的身子本就娇弱,村里所有的能吃的动物又全被我吃了,没有蛋白质的补充,再加上时不时要挤血给我喝,她的身子越来越虚弱。我眼见着她的腰身一点点瘦下去,没有血色的脸白得惊人,心里越来越焦急,因为我知道,这意味着我能吃到的血肉越来越少了。”

“但我知道,不能急,急也急不来,我一定要先取得妻子的信任。于是我装出更听妻子话的样子。有一次,她把盛着自己鲜血的碗放在我面前后,又匆匆去忙别的事了,等她回来时,那碗血依然好端端的放着。不经她亲手喂,我不会主动喝那碗血。我想让她知道,我并不是嗜血的怪物,我依然,是她的爱人。”

“我的表演,一点点起了作用。妻子对我的警惕也在渐渐放松,有时候晚上睡觉时,她甚至忘了给我戴上头盔。”

“直到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妻子才彻底放松了对我的警惕。”

“你知道,我、我们是不睡觉的,但为了不让妻子觉得异样,晚上躺在她身边,我还是会闭上眼睛。那天晚上,我正在装睡,却听到身边的妻子发出异样的呼吸声。没有一点星光的黑夜中,我睁开眼睛,然后我就看到,我的妻子,正在抚摸自己。她已经很久没有性爱了。她抚摸得是如此投入,抽搐的身子连床架都在轻轻震动。”

“我没有一点感觉,如果是在以前,看到这一幕,我立刻就会变得坚硬。但是,身为智尸,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性欲。”

“旁边妻子的动作突然停住了。我怕惊动她,连忙又闭上了眼,却留了条缝张望着。没想到,接下来却发生了超乎我想像的匪夷所思的一幕,我的妻子,朝我伸过手来,脱下了我的裤子,正在抚摸我的器官。就如她以前那样熟练的抚摸着。我跟你说过,我除了神情呆板,整个人和以往并无二致。但妻子很快失望了。无论她怎样抚弄,曾经的坚硬再也不复存在。”

“然而,妻子并没有罢休,也许是性欲淹没了她仅存的理智,她居然解开了我绑在床头的一只手,握着我的手,抚上了她的身体。我能理解她貌似荒唐的行为,长久的离世独居。重重的生活压力,只有借助性爱,才能短暂逃避。”

“你知道,性爱,是有许多方法的。很多时候,并不需要用上性器官。而我以前。恰恰是这方面的高手,我最擅长的就是用手先让妻子高潮,然后在她的器官足够湿润时,进入她的身体。那一夜,我再一次用手让她尝到了性的美妙。虽然我没有感觉。但你知道,对她的身体,我比她自己还要熟悉。最起码,她可没法看到自己的性器官,而我却一览无余。”

“妻子在多次高潮抽搐后,沉沉睡去。直到次日早晨。她才发现,安安静静躺在身边的我,手居然一直是松绑的。”

“那一天后,我彻底得到了解放。她不再像一只狗一样绑着我。”

“妻子很快发现她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得到解放后的第一天,我就出海打鱼,给她带回了丰盛的海鲜。”

“家里有了一个男人就不一样。餐桌上的食物又渐渐丰盛起来,虽然妻子不时要挤血给我喝。但她的确在慢慢长胖。当然,也因为丰衣足食,我们俩人的性生活也多了起来,虽然我的下体一直没有反应,但我的舌头和指头却依然能一次次将她带到性欲的顶峰。”

“这似乎,又是一个伊甸园。”

“看着妻子幸福的笑脸,我有点怜悯她。是的,这是伊甸园,但这是神的孩子――我的伊甸园。而我的妻子,她只是一只被我养殖的家禽。等肥了,就该吃了。”

“妻子一天天恢复了身材。甚至,比以往还丰润了些。”

“那一天,我烧了碗杂鱼海鲜汤,放入了妻子最爱吃的小海鲜――小鳗鱼、花蛤、虾蛄、小黄鱼,汤很好喝,妻子几乎将碗底都用勺子舀空了。然后,她就睡着了。”

“我在汤里放了安眠药。”

“我把妻子抱到了床上,脱光了她的衣服,细细抚摸着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她的身体,我是如此熟悉。可惜啊,今夜过后,再也不能抚摸这样细腻光滑的肌肤了。出于留恋,怀念以及感激――对神赠食物的感激,我轻轻吻过她的每一寸肌肤,我的轻吻,让睡梦中的妻子感受到了,她轻轻的呻吟着,甚至还湿润了。妻子以为我在与她做爱。她误会了,我是在做比爱更神圣的事。”

“我的嘴唇停留在她的乳头上,舌尖灵活的挑逗,让妻子乳头开始坚硬。然后,在她的抽搐中,我,一口咬了下去。”

“等我再次觉醒后,我的妻子,已经被我掏空了。”

“我很后悔,真的,太浪费了,她的鲜血浸湿了床单,一直滴到了床下,真是该死,我应该一开始就咬她的喉咙的,那样子,就不会浪费这些血了。”

“但是,我总算觉醒得很及时,还来得及在妻子变异成丧尸前,斩下她的头,将她的尸身斩成碎块,用盐腌了起来。”

“随着一次次觉醒,我的智商恢复越来越快,直到我最后吞下妻子的一块已经变质发黑了的咸肉时,新的我,诞生了。”

“在你面前的,就是神的宠儿。”

“嗯,对了,忘了对你说件事儿。我原来是甬港市曲艺团的,戏曲学院里学的是武生,后来在台上改演了小生。我的妻子就是因为在一次教育系统联欢晚会上,看了受邀演出的曲艺团的表演,才深深爱上了我。对于我的表演,她百看不腻,直到人生的最后,她都深深陶醉在我的演出中。为她一个人的专场演出。”

“所以,其实,我是个演员。”

冯臻臻坐在王璐对面。腰挺得直直的,手紧紧握着枪把,握得如此之紧,以至于手背上露出了青色的静脉。

“疯子!”冯臻臻对王璐吐出了两个字,就象扔出两块石头。

王璐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噢,我能感应到你的脑电波,你在生气,你真的很生气。因为什么?因为我吃人吗?啊,真是个有意思的姑娘,身为智尸。却厌恶吃人肉。”

冯臻臻断然道:“我是人。人,不吃人。”

王璐象看着幼儿园里的小盆友一样摇着头:“no,no,no,我们不是人,我们是神的孩子,是使者。”

冯臻臻还是扔过来两个字:“疯子!”

王璐挠了挠头,喃喃自语道:“真是个倔强认死理的姑娘啊。真不知道你初次觉醒后,到底想起了怎样的记忆,居然在脑袋中硬生生灌输进了不能吃人肉的观念。”

冯臻臻没有吭声,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光头男子嬉皮笑脸的形象。

王璐苦口婆心地道:“我说美女,我们吃人。这是进化懂伐,进化!2万5000年前,现代人类的直系老祖宗智人,就是靠吃同居的直立人和穴居人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来的。要知道,智尸可是和直立人、穴居人共同居住。甚至还和他们交配呢。可当需要蛋白质时,他们照样将他们很愉快的杀死,吃掉,特别是脑浆,更是舔得干干净净。智人和现代人类一样,也认为吃啥补啥。吃脑子就能让自己变得更聪明。而进化史证明他们是正确的,以直立人和穴居人为食,踩着累累尸骨在进化道路上蹒跚前进的智人,最终成为了我们共同的祖先。”

“而现在,新的进化又开始了,我们,使者,将踩着低劣的人类这一物种的尸骨。成为这个星球新的主人。”

“吃人吧。人,只不过是灵长类哺乳动物而已。他们自己不也一样在吃猴子吗?猴脑还是记入他们历史典籍的名菜啊。”

冯臻臻对着念念叨叨一个劲儿劝她吃人的这个家伙不知该说什么好,这个家伙,简直像个宗教狂信徒一样,带着自己发明的一套所谓进化理论,跑到自己卧室里来唠叨。

冯臻臻突然道:“你是谁,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王璐一怔:“啊,对,对,对,你看,失礼失礼,还没有自我介绍,在下王璐……”

冯臻臻腾一下站起身:“王路?你叫王路?你是从崖山来的?”

王璐一愣:“崖山?什么崖山?你难道认识我?不可能啊,就算是变异前,我也肯定没见过你,像你这样的美女,看过后肯定不会忘记的。”

冯臻臻顾不上王璐嘴花花,摊开自己手里的纸条:“你看,这里有你的名字。”

王璐凑过头来瞟了一眼,立刻轻蔑地哧了一声:“什么啊,你记的这个崖山王路,是烂泥路的路,人家这个璐,可是美玉的意思,一个天,一个地,哪能跟我比。”

听着王璐自恋的话,冯臻臻轻了口气,还好,封海齐认识的王路,和眼前这个宗教狂不是同一个人。

王璐还在念叨自己这个“璐”字有多高贵,突然一拍脑门:“唉呀,我想起来了,我在路上捡到的那块肉,嘴里嚷嚷的也是王路,该不会他说的王路,和你记忆中的王路是同一个人吧。嘿,有意思,这个泥巴王路和我这个美玉王璐真是有缘啊。碰中一个活人,一个美女使者,居然都和他有关系。”

冯臻臻还没有脑海中理顺王璐嘴里一连串的“王路”究竟是何意,王璐已经自说自话出了门,嘴里嘀咕着:“那群白痴呢?跑哪儿去了?刚才美女清醒时发出的强烈脑电波震荡把这群白痴吓得乱跑到哪儿去了?唉哟,不好,那块活肉不会被白痴们趁机给吃了吧。”

冯臻臻懒得理睬神神道道惊惊咋咋的王璐,她总觉得这个王璐的所作所为仿佛永远是在演戏,演一场只存在于他脑海中的戏,无论是活人也好,智尸也好,他似乎永远活在自己自以为是的世界里。就连他那表情、语气,也都是表演出来的。

冯臻臻再次摊开了手里的纸,看了看上面的“王路”两字,其实,她心里并不牵挂着王路,王路这个人对她来说,只是因为记忆中的封海齐曾经认识他而已。冯臻臻心里念着想着的,是那个光头男。

这个男人,对自己很重要。

也许,自己的初吻,就是从他身上得到的。

不、不、不,我不可能吃人,绝不可能。

那个男人绝不可能被我吃了!

这是肯定的,要是吃了他的话,自己肯定和半疯半癫的王璐一样,完全觉醒了吧。

那么,自己当时和他做了什么事,导致自己第一次觉醒的呢?

冯臻臻情不自禁抚过自己的唇,又摸了摸自己的胸,好像,曾和那个男人,做过很羞人的事呢。

是夫妻,或恋人间才做过的事。

冯臻臻突然觉得心跳有些加剧。

他,难道,是我的爱人?

找到的,一定要找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