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乃浩克
作者:蚂蚱吃白菜 | 分类:科幻 | 字数:6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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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下辈子吧!
漆黑的楼道中传来咚咚的脚步声,头顶本是雪白颜色的天花板却渗出一团红晕,红晕越来越浓,滴答一声,一串血珠流了下来,砸在了地面上,溅成了一朵梅花,恰巧落在宋巍脚下,宋巍伸手一摸,闻了闻:“刚死不久之人的鲜血。”宋巍从一楼冲到了这里,又遇到了几个像是主管那般,失去理智,只想要鲜血的茹毛饮血怪物,不出意料,统统被宋巍打死。
宋巍走到一处病房前,推开门,手指在墙壁上划过,却摸到了一丝不同,是刀痕,这间病房是铠的住所,如果说整个医院的人都死了,只能留下一个人活着,那宋巍坚信活着的人一定是铠,她若活着,宋巍糊弄过来的那位女医生也有不小的存活几率,这就是宋巍不离开这家医院的原因。
刀痕横七竖八,就连病床都被一刀劈开,但却没有太多鲜血留下,楼下的情况宋巍都查遍了,铠的去处只能是在楼上,或者,被那个不知名的怪物一口吞了,连渣都不剩。
宋巍抱着珍妮一路向前,前面的路却被人挡住,一个衣着考究的英俊男子,他身上的衣服一尘不染,望着地下的斑斑血迹,掏出一块白色手帕轻轻捂住了口鼻,厌恶的说道:“真不知道莫比阿斯为什么制造这些只知道破坏的血奴,他们连优雅的进食都不会,真的是羞与为伍。”说到这里,男子喉咙蠕动一些,似乎想要呕吐,见到宋巍从楼下赶来,男子扔掉手帕,抽出挂在腰上的剑,剑尖点向宋巍,鞠躬说道:“血裔毕维斯,见过绿巨人。”
“吸血鬼?”宋巍问道。
“不不不,我只是一个初生儿,还当不起血族二字,只不过我与普通初生儿不同。”毕维斯剑尖一挑,将地下的手帕劈飞,继续讲道:“我的长辈在初拥了我之后,便被捉进了赖克斯岛,这些年来,都是靠我一人,在捕食生存。”这名吸血鬼像是在自言自语,宋巍却突然暴怒道:“让开!”毕维斯把剑收回来,用手指擦拭着寒亮的剑刃,说道:“这不行,长辈正在楼顶与两只小老鼠捉迷藏,在分出胜负之前,我可不敢去打扰他。”话说完,剑刃一抖,像是一道银丝一般,射向宋巍的脖子,与此同时,嘴中发出一身低啸,听到他的呼喊,哗啦一声,头顶的石板被撞开,五六个失去理智的血奴从天而降,或用嘴巴,或用指甲,扑向宋巍。
宋巍不敢让这群肮脏的东西碰到珍妮,将珍妮护在身后,也不后退,先打出一拳,咚的一声,打碎了一个血奴的脑袋,血奴的无头尸体被宋巍的拳风带动起来,向后倒去,尚未落地,宋巍又是一拳打出,“噗!”一拳打断另一名血奴的脖子,圆滚滚的脑袋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扑通一声,这个血奴的脑袋,比那个血奴的尸体先着地。
一名血奴的嘴中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吼叫,张开嘴巴,咬向宋巍的脖子,宋巍两指并拢,蓦然伸出,向前一插,双指戳穿了血奴的天灵盖,又从他的脑后钻出来,指风带动洒出的血液,扬起漫天血雨,脑浆鲜血,噼里啪啦的射在了
毕维斯的身上,毕维斯肩膀一晃,手中长剑急速旋转,剑刃刺在空气上,发出嗡嗡的响声,穿过血雨,一剑插向宋巍的眼睛。
“啪!”
剑刃却被宋巍用手指夹住,毕维斯脸色大变,想要抽剑出来,剑刃却纹丝不动,“咔咔!”一道裂纹从宋巍的手指下冒出来,毕维斯手腕一抖,手中半丈长得剑刃陡然碎成了七八截,宋巍手臂向后,又蓦然拍出,掌风夹杂着碎刃,一同打在了毕维斯的脸上,啊的一声惨叫,毕维斯捂住脸,踉跄着向后退去,鲜血从指缝中流出,遮住脸的双手滑下,只见毕维斯英俊的脸上七横八纵,满是伤痕,鼻子被割断,眼角裂开,毕维斯的嘴中发出一声咒骂,双腿一蹬,跳了起来,一把抓住一个血奴,嘴中獠牙伸长,插进了血奴的脖子上,喉咙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吞咽声音,不多时,脸上伤势尽复,而他手中的血奴,则变成了一堆黑灰。
毕维斯理了理额前散乱的头发,说道:“现在,我明白莫比阿斯为什么制造这些无用的家伙了。”话音刚落,宋巍眼前的毕维斯消失,宋巍感到脖颈一凉,一双冰冷的手掌摸在了自己的颈后,毕维斯吐着冷气说道:“不知道绿巨人的鲜血与普通人又会有怎样的区别?”说着,下巴与嘴巴张大成了一百八十度,一口咬下。
“也不怕崩断了你的牙!”宋巍回身一掌,一掌劈在了毕维斯的肩膀上,毕维斯的身体被宋巍打的向后退去,没等毕维斯缓过神来,宋巍一脚踢出,蹬在了毕维斯的下巴上,砰的一声,将他踢飞,重新将珍妮护在了身后。
毕维斯倒地,用手在自己的下巴上一摸,早已碎做稀巴烂,毕维斯咂咂嘴,招了招手,又一名血奴心甘情愿的将脖子递到了毕维斯嘴边,一阵吮吸声响起,这几个血奴,宋巍杀了几个,剩余的都被毕维斯吸干了血,毕维斯面前的宋巍,却骤然迈出一步,一脚踏出,脚下地板,像是被狂风吹过的麦草,齐齐向下一沉,一阵烟雾尘土从石板下冒出,宋巍一拳打出,拳头将尘土汇聚在胳膊周边,凝聚成了一团雾气,如蛟龙吞食,一拳打向了地下的毕维斯。
“轰!”毕维斯被宋巍一拳打中,两人身下楼板却是承受不住这巨大压力,轰然裂开,与他们二人一起,落到了下一层楼中。毕维斯还未站起来,啪的一声,宋巍扣住了他的脑袋,狠命向下一砸,咚的一声,毕维斯面庞下的一块石板被打做粉碎,毕维斯的脸陷了进去。
毕维斯的嘴中发出一声含糊不清的求饶,哪还有刚才的神气,宋巍提他起来,一脚踢在了他的膝盖上,又一拳打在了他的腹部,噗的一声,宋巍的拳头钻进了他的肚子里,用力一抓,掏出一把肠子来,宋巍将这些杂碎扔在地上,拍拍毕维斯的脸颊,嘲笑道:“我还以为吸血鬼只吸血呢,你这吸血鬼怎么也喝咖啡啊?”宋巍一脚将他的肠子踩碎,尚未消化干净的咖啡从爆裂的肠子中溅射出来。
“我......我...投降....不要杀我。”毕维斯
即使是这副惨模样,依旧没死,宋巍却猛地勒住了他的脖子,一使劲,咔嚓一声,将毕维斯的脖子从他的脑袋上勒了下来,一阵闷响,一股热血从他的脖子中喷出,宋巍在毕维斯身后踢了一脚,将溅射的血液躲过,
宋巍跳了上去,将珍妮背在身后,继续向楼上走去,推开铁皮门,一阵冷风吹了过来,一阵嬉闹的声音响起。
“跑啊,你们倒是跑啊,在我的面前,你就算是有超能力又能怎样?不如做我的血裔,做我的新娘,与我一同永生不死。”这是一个格外苍老的声音,语气虽然轻松,但却听不到半分生气,就像是用指甲在刮擦棺材底,瘆人难听。
“闭嘴,你这只丑陋的蝙蝠,你一张口,那股腐朽的臭味就迎面喷了过来,死吧!”开口的竟然是铠,没想到她的嘴这么毒,一道红色的刀光亮起,天台上又吹起了一阵冷风,一个穿着竖领长袍,脚下蹬着一双马靴,一张脸,好似干瘪的僵尸,双眼凸出,双手缩在袖子中的人站在那里,莫比阿斯听到了开门声,望了过去,枯枝一般的手指敲敲手背,问道:“你又是谁?”
“要你命的人!”
宋巍把珍妮扔给了铠,噔噔噔,踏出五步,每踏出一步,身体便拔高一分,五步走完,已然到了莫比阿斯身前,一拳一掌,分落向莫比阿斯的脑袋与胸膛上。
“唰!”
宋巍面前的莫比阿斯像是不清晰的电磁信号,当宋巍拳掌落下的时候,如青烟般消失,一阵冷风绕着宋巍的身体转了一圈,莫比阿斯又在宋巍身后出现,他的手指指尖上蘸着一点绿色血液,他将指尖放到嘴中,尝了尝,说道:“你这血液,还不如那两个姑娘的好喝,便是你杀了我楼下的血裔与血奴吗?”
铠抱着珍妮站到了宋巍身后,布兰奇则用简陋的工具,试图将卡在体内的子弹取出来。
“是我,那个家伙不长眼,又狂妄,我让他洗心革面,重新学习礼仪,不也很好吗?”宋巍身上冒出团团热气,高温将他面前的空间扭曲。
“虽然毕维斯那个家伙与我没有多少感情,当时只是因为一时兴起,这才初拥了他,但是,看在他能在我出狱后第一个赶来,他的仇,却是不能不报。”莫比阿斯嘴中这么说,却没有动手的意思,他继续讲道:“但是,你这大家伙虽然跟不上我的速度,可想要杀死你,现在的我好像也力有不逮,不如.....”莫比阿斯眼珠一转:“不如你做我的血裔,这样一来我们是一家人,就没有这么多麻烦事了,怎样?”
“让我给你当儿子!下辈子吧!”
宋巍双掌拍空,面前空气啪啦啦作响,一掌拍向了莫比阿斯的脑门。
(莫比阿斯是恶灵骑士漫画中的人物,他与恶灵骑士,刀锋战士,以及一个叫作黑暗要塞的家伙组成了午夜复仇之子,如果从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来判断此人是否是正义的,那么莫比阿斯应该是亦正亦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