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驾到
作者: | 分类:穿越 | 字数:14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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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魔世 第三十六章 路遇抢劫(一更)
大约一百多人,都是四级至五级的正规军,其中有武者,也有法师。他们在秦星洛十米外单膝跪下:“属下来迟,请王子责罚!”他们目不斜视,丝毫不看陆莳千、死神与卫墨,他们的心中,星洛王子与国君至高无上!
此时的秦星洛恢复了秦五王子的高傲、优雅与尊贵,恢复了他战神的凌然、霸气与尊荣,也恢复了身为一个政治家的冷静、内敛与气度。
他走进将士们为他准备的紫缎软轿,尽管他现在衣衫褴褛,但却掩饰不住他天生的高贵气息,他饮下一杯清酒,下令道:“我们走。”他还需要尽快回宫给王兄解毒,他有他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他的声音透漏的高高在上疏离,他是供将士们仰望的战神,是将士们杀敌抗外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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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嗒嗒,就像来的那般迅捷一样,去得也迅捷,他没有同陆莳千告别,而陆莳千,自然也不会主动向他告别。
只是不过在百米开外,软轿的帘子稍稍拉开下而已。
别了秦星洛,陆莳千一行骑着旺财化成大型魔马一路朝东奔去,该回安平了。
月秀镇与安平镇中间夹着的是丰乐镇,旺财一路狂奔,看见略有人烟便听主人的话变化成巴掌大小狗模样,蹦蹦跳跳地往前走。它第一次走出悬崖,对一切都很好奇。
对一切都很好奇的除了旺财,还有死神。
他看见偶尔出镇的女性,都要忍不住比比自己的胸部,话说,有可疑隆起的新物种还不少嘛。
到了丰乐镇上,来来往往的女性更多,他看了看那些女人的胸部,再看看陆莳千的,看看那些女人的头发,脸,眼睛和身材,又看看陆莳千的,很严肃地托起下巴思考起来,虽然那些新物种和主人大体长得差不多,但是很显然主人要好看得多,嗯,主人那可疑的隆起看着也要好看得多。
“笨蛋,那不是什么可疑的隆起,那是胸部,胸部你懂吗?”红锦实在受不了死神毫不隐瞒心迹的心灵表述,它开口了,准备给死神做做基础知识普及工作。
“胸部?”死神摆出一副虚心求教的态度。
“对呀,男人和女人都有胸部,男人的胸部是平的,女人的胸部是隆起的。”红锦比划着自己的胸部,画了个半圆形。
死神看看陆莳千的胸部,恍然大悟地点点头:“那什么叫女人呢?”他又问。
“有胸部,”红锦比划着半圆形:“就是女人,没有胸部的,平的,就是男人。”
死神按按自己的前胸,再次表示受教:“有胸部的女人要胸部有什么作用呢?”
“不是有胸部的女人,是女人都有胸部,当然有些女人的胸平些,但并不代表她没有胸部。”红锦很称职地纠正死神的语病。
“哦,这样啊。”死神再一次看看陆莳千的胸部,若有所悟,还是主人的最好看,摸着感觉也很奇异。
陆莳千嘴角一抽,要是再任由这两个谈论下去,她这个主人都要觉得面上无光。
卫墨和自己在悬崖底下呆了数天,又打斗数次,身上衣服早已有些脏乱。
现在要做的,就是买些衣服,找家客栈洗洗尘。
陆莳千拉住卫墨直接奔向卖衣店。
“阿千,好多人看我。”卫墨皱皱眉头,他不喜欢被这些人看着,他只想让陆莳千看着,而且,他也不太喜欢那些男人看陆莳千的眼神。
其实本来这事也不能怪别人,卫墨长相妖美,偏生骨子里带着单纯,而陆莳千长得绝美,脸上冷若冰霜,死神全身都藏在黑衣里,手中却提着把大得吓人的镰刀,再加上在前面带路的旺财和火狐狸红锦,奇异又和谐地形象往那里一摆,想不吸引人都难。
陆莳千眼珠微转,说:“那是因为卫墨秀色可餐啊。”
“阿千,你——”卫墨绯红了脸,阿千真坏,开他玩笑。
“别去在乎别人看不看你,既然长得美,就大大方方地亮出来,就算长得丑,也要有追求美好生活的决心。外人再怎么看我们,我们也不会少一块肉。”陆莳千拉着卫墨的手说。
三人走到卖衣店,陆莳千道:“把你们店里的好些的衣服拿出来。”她现在也算是小有资产的富婆了。
那衣店的老板立即乐颠颠地拿了批衣服过来,面料还算上乘,但他要价却黑:“这衣服,这面料,我卖客人一个金币一件。”
他算准这三人是外地人,比较老实可欺,要价自然高。
陆莳千岂能不知道他心中所想,当即说道:“我看这料子确实好,卖一个金币太便宜了,我出两个金币买你手中的衣服如何。”
那店主一听,喜笑颜开,天下居然有这样的傻帽,买东西还要多给钱!
陆莳千搜搜身上,拿出可怜兮兮地地一个金币:“不过我只有一个金币不够啊。”
店主脸沉了点,但又笑开了花:“一个金币也可以。”
“算了,不买了,我看另外一家店里的要便宜些,我去那里买吧。”陆莳千作势要走。
那衣服,其实也就值二十个银币一件,店主不愿好不容易等到的肥羊跑了,降价道:“算啦算啦,便宜点五十银币买你。”
“三十银币买你手上的,我就要了!”
三十银币一件也不吃亏,店主拍板:“得啦您啊,就三十银币吧。”
陆莳千痛快地付钱,抱过店主手上十多件衣服就走!
“哎,哎哎,你们给我站住!”店主派人拦着三人,他一直是丰乐镇中一霸,平时都是他仗势欺人,今天倒见三个不怕死的。
“还有什么事?”陆莳千冷眼一刺,眼中寒光阵阵,顿时逼退那店主几步。
“把衣服都放下!”店主仗着人多,同陆莳千叫板。
“我说了,三十个银币买你手上的,怎么你想反悔?”
店主说三十银币一件,陆莳千说三十银币买他手上的,他手上当时就有十件。他平时仗势耍诈,哪里遇到过今天这种情况。想到陆莳千这方才三个人,他立即冷下脸道:“放下所有衣服,我就”
他话未完,陆莳千飞起一脚踢向他的腹部,将他踢了几米远,踢得那店主哀哀直叫。
这一脚顿时镇住众人,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告诉你个道理,做生意就要公平无欺,这脚算轻的!”陆莳千抱着衣服,大摇大摆地走出衣店,想讹诈她,那店主还太嫩了!
那店主倒地哀哀叫唤半天,想起陆莳千那脚,他心上生起一股狠意:“你们去找胡子,说我有事找他,哎哟”
胡子是丰乐镇恶霸,四级武者,平日里聚集了一批不务正业的混混,专门盯住丰乐落单的行人杀人越货,每年不知有多少人死于他手,是丰乐一大祸害。他在丰乐横行霸道,常常打砸抢商家们的货物,而那衣店店主也仗着和他关系好,在丰乐也是霸占了许多别的衣店。
胡子听说兄弟被欺负,立即聚集一帮混混,堵住已经吃饱洗漱完毕出镇的陆莳千一行人。
胡子长得五大三粗,丑陋无比,见陆莳千长得绝美,动了色心:“小美人,哥哥听说你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怎么样,跟了哥哥,哥哥就饶了你。”
“主人,他们要做什么?”死神好奇地看着围住他们的三十多人。
“他们要做傻事。”陆莳千看都不看那胡子。
“小娘们,你说什么?”胡子声音提高八度:“别给脸不要脸,老子看上你是你的荣幸!”
陆莳千一把拉住欲上前的卫墨,说:“这里有能极好教训那他们的人,不用你动手的。”
卫墨感到自己手那涌起股热流,他脸红红,看着陆莳千点点头。
教训这些人,自然,数死神最合适!
“几条卑贱的小虫子,居然也敢跟主人叫嚣!”死神晃晃镰刀,人类岂敢和死神叫阵,尤其是竟然敢和主人叫阵,真是找死!虽然现在他是属于主人的,但是在人类面前他就是高高在上的死神!要让他们知道知道死亡的奥义,尝尝死亡的滋味。
“地狱的大门将对你们敞开,卑贱的虫子们,准备受地狱之火的煎熬吧。”镰刀散发出死亡的气息,闪耀嗜血的妖红,仅仅只用一秒,胡子等人便被镰刀吸去灵魂!
仅仅一秒,丰乐一霸就此端除!
陆莳千看得有点愣神,问:“你当初怎么不用这招对付我?”
死神表情藏在黑衣里看不到,他不能跟主人说,他当时其实很好奇主人长相以及可疑的胸部。
“这附近好像有黑暗神殿的人,孙义,你过去看看!”林子另一头突然传来一阵魔幻力波动!
“是!”
于此同时,一声声孩子的啼哭声也传入三人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