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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重生:我能储存无限灵气

作者:呆毛呆 | 分类: | 字数:32.5万

第14章 秘境里的花

书名:失忆重生:我能储存无限灵气 作者:呆毛呆 字数:2387 更新时间:2025-02-12 01:56:41

一个女生看着手机上出现的消息犹豫不决,但是要是今天去了的话肯定会被班上那几个人孤立的,但是要是不去的话,就什么东西都拿不到了。

爸妈好不容易凑够了学费把她送到军学院来,家里面还欠了一屁股的债,那些亲戚天天堵他们家催着还钱,爸妈身体又不好,秘境里面有好东西,学生手册里面也说过,从秘境里面带出来的东西都是归自己的。

那些东西可以拿去卖钱,钱可以寄回家里。

女生看着闪烁的手机屏幕下定了决心。

“老师,我去!”

“莫秋心,你疯了吗?都说好了的这个星期不接任务的,你这是干什么?”

还躺在床上刷视频的陈可看着从手机上方弹出的消息,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看着下面的人说道。

莫秋心简单收拾了一下书包,“我跟你们不一样,刘望秋说的我还是不能接受,我觉得邵老师人挺好的。”

她背上书包,不给陈可再次说话的机会直接出门了,留下陈可在床上猛捶被子。

进入秘境一般是有团队的,一个班就是一个团队,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秘境之门,和同伴一起进入秘境寻找妖族并斩杀。

谭元修斥重金购入一个快速恢复药水,他也没用过,但是看到这瓶药水下面的功效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简直就是神药啊。

感觉半个身子踏进了鬼门关都能给他拉回来!

邵老师好像说还有一个人要来,怎么没看到人呢?

谭元修一边观察着周围的人,又看了一眼秘境之门上的编号,就是2号门啊,难不成走错了?

人来人往,但是又没有看到手机上显示的黄色T恤,马尾辫女孩。

突然,一个穿着黄色T恤的女孩跑到谭元修面前,脸颊通红,额前的碎发被脸上的汗水打湿。

“不好意思,对不起对不起,我走错地方了,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你。”

女孩一上来就开始不停的道歉,好像做错了什么大事一样。

谭元修看了一下时间,其实还没到规定的时间,他只是提前到这儿来,没想到这女孩竟然来的比他还要早。

“不不不,你又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道歉,你只不过是比我早到了那么一会,现在还没到时间呢。”

经过谭元修的提醒,女孩抬头逆着阳光看教学楼上的大时钟,还没到时间。

莫秋心尴尬的笑了笑,手不自觉的垂放在衣角,攥着那已经褶皱的衣角揪来揪去。

怎么办?第一次进秘境就这样,这个同学会不会嫌弃她反应迟钝,又蠢又笨啊?

若是拖他的后腿,他肯定会讨厌我的吧!

谭元修看着女孩脸上快要哭出来的表情,内心腹诽,这是怎么了?他好像也没做什么吧。

这女孩好像叫……叫什么来着?我忘了。

他神色自然的掏出手机,看了一下群里的备注名字,都是真名,要是等下进去之后叫不出来人家的名字,自己或许会很尴尬吧?

不对,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哦哦,原来叫莫秋心,好,这下子记住了。

谭元修收好手机,看向还有些拘谨的女孩:“我们现在就进去吧,就我们两个人。”

莫秋心点点头,跟在谭元修后头像个跟班一样走进了秘境之门。

进入秘境之门后,人会出现短暂的失明,与自身有关,学生手册里面有说过。

一阵失重之后,眼前出现的是一片花海。

谭元修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花,各种花香不似简单杂糅在一起,每深吸一口气,都感觉身体变的更加充盈。

“谭元修,这里的灵气好浓啊!”

莫秋心睁大眼睛把眼前的景色收入眼中,她同时也察觉到了空气中浓郁的灵气。

是啊,这么浓的灵气,要是能一直生活在这里的话,身体储灵值肯定会增大的,但是每次进入秘境的时间都不能超过两天,两天之内没有完成任务视为失败,还会被强行传送出秘境。

“小心一点,这花里面可能有东西。”

谭元修紧握住手中的妖刀,眼睛死死地盯住一个地方,他觉得眼前的这个地方有东西。

莫秋心忙点头,然后拿出了她的本命灵器,是一把小刀。

莫秋心的这把“小刀”身材跟他的妖刀比起来有种小巫见大巫的感觉,但是尖锐的刀锋让他看起来也并不想普通的刀。

霎时,一阵怪风吹来,这片花海就像被一双大手轻轻拂过一样,花朵全都比之前矮了一半,花朵下面的妖魔鬼怪全都显现出来。

谭元修和莫秋心同时感到浑身战栗,汗毛竖起。

这些画的下面不是什么草,也没有潜伏着什么大型的妖族,而是密密麻麻的交缠在一起的百足虫。

这些百足虫的个头有手掌那么长,宽度有手指那么粗,细长的一根根在里面交错着,看的谭元修头皮一麻。

谭元修突然感觉脚下好像有什么东西,轻轻一歪脚,鞋底还沾着一些不断扭动的百足虫。

一些百足虫黏在他的鞋面上,想要往上爬。

谭元修一抖脚,那些虫子悉数下了下去。

难道这些百足虫都是从土里钻出来的吗?

但是现在情况紧急,只有逃,这些百足虫会对他们怎么样尚且还不知道,闭眼不看或许是最好的,但是恐惧已经产生,呆在这里只会受到无尽的心理折磨。

“把地上的花全都砍了,然后再走!”

莫秋心知道谭元修的意思,但是她的刀短,伤害范围也小,背上还背了一个大书包,砍起花来甚是吃力,速度也很慢。

反观谭元修就显得很轻松,一把大刀在手中就像是仙女棒一样,指哪儿哪的花就得没,看起来毫不费力。

渐渐地,两人已经开辟出了一条清晰可见的小路,但是这条路的地面确是有无数的百足虫构成,每踩上一脚,都会有无数的百足虫爆浆。

最终,莫秋心还是没忍住,哇的一口吐在了路边,中午的饭菜给百足虫们来了一场味觉盛宴。

谭元修自动忽略路边的彩虹,搀扶起莫秋心,“还能坚持吗?”

莫秋心艰难的站起身,表情痛苦,但还是忍住了那股子想吐的感觉,点了点头,手中的刀换了一个方向。

这下换谭元修在前面开路,大刀在花海里面游走,破碎的花瓣沾在刀刃上,上面还残留了一些百足虫的尸体。

或只有一个头部,或是有半个身子还在上面挣扎,或是一整只在刀刃上,像是找到了着力点,然后顺着到身往上爬。

空气中全是一种奇怪的味道,花香不像之前那般好闻,得快点走。

两人不知道在这片花海里面砍杀了多久,大概是砍到已经感知不到手的存在,身上的衣服全都被汗水汗湿那么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