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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穿越者聊天群,可我没穿越呀

作者:青衫烟雨后 | 分类:仙侠 | 字数:130.3万

第116章 明悟未来

书名:加入穿越者聊天群,可我没穿越呀 作者:青衫烟雨后 字数:4435 更新时间:2024-11-14 10:26:13

地球。

小青山道场。

苏青关闭了聊天群,盘坐在清风亭中。

双眼似睁似闭,正在慢慢体悟着这一次洪荒之行的得失。

总的来说,这一次洪荒之行,收获自然是大大的。

拜入圣人门下,成为太清圣人的弟子,好处自是不言而喻。

以后苏青也算是有了后台,不再是单打独斗。

可以名正言顺的自称是圣人弟子,比以前散修舒服多了。

这只是隐形的好处。

现阶段的好处,当场聆听太清讲道,他的境界从十阶真仙之境,跨入十三阶金仙之境。

还顺便领悟了两门大神通:太清神雷、一气化三清。

除此之外,太清圣人还赐下一件中品先天灵宝青云珠。

要知道,大部分洪荒散修连下品先天灵宝都没见过,何况是中品先天灵宝了。

除了那些走了狗屎运的幸运儿,也就只有大势力才会有。

苏青不过区区金仙,手里就有一件下品先天灵宝盘龙弓、一件中品先天灵宝青云珠。

这就是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好处,成为圣人弟子,利大于弊,何乐而不为?

“不愧是圣人,随便从手指缝里漏出一点,就足够我武装到牙齿上了。”

看着泥丸宫中温养的两件灵宝,苏青不由暗道。

青云珠悬于头顶为防御,盘龙弓在手为攻击,几可横扫同阶无敌!

“太清虽然没有明说要我们干什么,但他的意思却跟我之前猜测的一样,让我们在各自的世界里传道!”

“传播人教,让全世界都沐浴在太清的仙光之下。”

收回目光,苏青将传道之事放在心里。

“先顾好自身修炼吧.”

这次洪荒之行,苏青明悟了未来的方向,前途一片光明。

世间修行之法成千上万种体系,但殊途同归,到了金仙之境,都大差不差。

到了金仙之境,寻常的吐纳只能提升法力,已经无法增长道行。

按太清讲道时所说,真仙堪堪有了求道的资本,因为大道无涯,我生而有涯。

所以,只有达到真仙境,寿元无穷,才有求道的资格。

天仙境,领悟法则,初步接触到法则更深层次的运用,谓之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玄仙境,逐渐深入,刨析法则的本质,算是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金仙境和太乙境,则是开始领悟大道,如五行大道、阴阳大道、因果大道、空间大道等。

至于大罗之境,须得领悟一条完整的大道,方能成为一道之祖。

到了后面的准圣、混元等境界,苏青的境界太低,无法知晓。

现在的苏青,就相当于大道之外的门外汉,能自创神通或是仙术,却对大道一无所知。

然而,神通或仙术只是护法的手段,增加对敌的实力,于大道本身无益。

归根结柢,还是要领悟大道。

这个境界,讲究的是一个悟字。

但悟也有高低,悟道为上,悟法为中,悟术为下。

悟道,乃参悟大道,内观己身,于道途上披荆斩棘,开辟出属于自己的道。

比如说武道、仙道、魔道、魂道、鬼道、妖道、本源之道、御兽之道、剑道等。

如同开创出遮天法的荒天帝一般,硬生生开创出一条道。

没有任何修行遮天法的修行者能超越荒天帝,因为他就是此道之祖。

又比如,洪荒仙道乃鸿钧道祖所开创,后来者想要超越他,千难万难。

修道者,何以超越一道之祖?

混沌有边界,大道有尽头,山高没我高,大道没有大,混沌我为巅!

这就是道祖!

而悟法,即沿着前人的道路前行,领悟出属于自己的法,却很难跳出前人的路。

如无始大帝等,他们虽然开创出各自的法,却依然无法超脱荒天帝所开辟的道。

纵使他们能在第五秘境之上开辟出第六第七,乃至于第九秘境,那又如何?

也不可能超越一道之祖的成就,纵使能与其等同,已然是难以想象的成就。

而悟术,更是拾人牙慧,不断追寻所谓的神功秘法,纵使撞了天运,悟出神通秘术,最终也难有大成就。

芸芸众生,概莫如是。

以苏青如今的境界,想要领悟大道,太难太难了。

他根本就摸不着头脑,不知该如何下手。

悟道之事,最是艰难!

不仅如此,大道隐没不显,想要领悟,怕是千年万年也没有任何收获。

“难难难!”

想到这里,苏青不由脑壳疼。

难怪传说之中的那些仙神们,动不动就闭关几千年。

一朝出关,外面的世界早已是沧海桑田。

风云变幻大王旗,世上再无相识人。

“这样下去不行啊”

苏青不由得喃喃自语,体验过坐火箭般提升实力的快感,让他慢慢领悟大道,比杀了他还难受。

毕竟,他如今满打满算也才二十七岁,却已然有着十三阶金仙之境的境界。

可正因为提升的太快了,导致他根本就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才能领悟大道。

第116章 明悟未来

大道三千,他该从哪里入手,又该选择哪一条大道。

“时间空间、因果命运.这些大道太过玄奥,还是别考虑了。”

“五行、阴阳较为简单一些,不如从这些大道着手。”

收回思绪,苏青心里渐渐有了思路。

时间和空间之类的大道太过飘渺,想要领悟怕是极难极难。

不如将目标放在一些较为平常的大道上,比如五行、阴阳。

“五行,为金木水火土”

“有了!”

这时,苏青似乎想到了什么,心念一动,打开聊天群商城。

在千万种商品里,他挑选一番后,找到四枚神格。

花费2点积分之后,将这四枚神格买下。

再将随身空间里的水系下位神格取出,自此集齐了金木水火土五行神格。

“炼化!”

苏青割破手指,将五枚神格滴血认主。

“嗡”

宇宙意志降临,苏青分割出一丝元神,多出了五个神分身。

金元素法则、木元素法则、水元素法则、火元素法则、土元素法则。

每种元素法则都有六种玄奥,刹那间,三十种玄奥齐齐涌上心头。

苏青不由盘坐下来,慢慢消化并体悟这些玄奥。

平行世界,蓝星。

安明,铁路家属小区。

丁红丽拿着崭新的身份证,兜兜转转间,又回到了初始新手村。

她穿越而来,附身于小猫咪体内时,所在的那个铁路家属小区。

户籍所在地,也是这个小区,她杜撰的身份变成了一个十八岁的孤儿。

她那不存在的父母则是因公牺牲,给她留下一套房子和一些抚恤金。

今年高中毕业,成绩一般般,没有考上大学,只考中了大专。

用钥匙打开房门,丁红丽走进了这个世界的家。

房子位于三楼,三室两厅,九十八平,里面的布局很简单。

“我得找点事来找发时间.”

躺在客厅的布沙发上,丁红丽喃喃自语道。

人若是太过无聊,无所事事,那会疯掉的。

她不准备去读大专,浪费时间,没什么意思。

“先看看这个世界的情况。”

想了想,丁红丽翻手取出一个崭新的橘子手机。

这款手机是西方的最新科技,摆脱了原本旧款的键盘,使用液晶触摸屏,时尚大气有档次。

它的售价高达5888元,而当下的人均工资也才800元/月。

饶是如此,它自上市发售以来,立即引起了全世界人的追捧。

很多年轻人以拥有一台橘子手机为荣,拿在手上,回头率百分百。

“明星方面,没有华仔,没有星爷,没有奶茶伦,没有”

“文化方面,没有李白,没有杜甫,没有苏轼,没有.”

“咦,竟然有一个天龙网,不过,跟前世的榕树网差不多,并不是起点的收费模式。”

“还真是平行世界,跟前世的区别太大了。”

浏览了一阵此界的互联网之后,丁红丽心里有底了。

同时,她也确定了接下来的事业:写。

当明星不容易入门,虽然她有前世的作品在手,却也不容易出头。

但写就不同了,几乎没有什么门槛,只要有手就行。

据她了解,此界的网文几乎是荒漠,还处于出版阶段和网文连载的转变期。

如天龙网,上面的男频几乎全是武侠,全是‘掉下悬崖得神功’的老套路。

女频几乎都是言情,老掉牙的‘车祸、癌症、治不好’的狗血剧情。

这些只在网上免费连载前面的几万字,后面的内容就需要线下购买实体书了。

作者们将前面的章节放到网上连载,一是为了打响名气,二是为了寻找出版社。

“女频的受众相对来说,比男频小多了,还是选择男频吧。”

考虑了一番,丁红丽决定了自己的第一部作品分类。

“抄哪本书呢,诛仙?斗破?”

对于抄书,丁红丽没有半点心理负担。

她只是在纠结,该选择哪一本而已。

“还是选择诛仙吧,再加上它本身就有主题歌曲,以后改编游戏、电视、电影之类的也更容易一些。”

“等哪天不想抄了,我还可以去混一混影视界、歌唱界。”

打了个响指,愉快的决定第一本处女作。

丁红丽打开手机自带的文档软件,开始码字:

书名:诛仙

简介:这世间本是没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

一口气写完一万字,soeasy!

踏入仙境之后,丁红丽的记忆得到强化,前世看到的每一个字都清晰的记录在脑海里。

就算用手机码字,她的打字速度也达到了每小时八千字的恐怖速度。

如果换成电脑键盘,再多多练习一阵,怕是能提升到一万、两万的时速。

保存文档之后,丁红丽打开手机浏览器里的天龙网,注册了一个账号:九天仙女。

将刚刚码出来的一万字丢了上去,再留了一个邮箱号码便于联系,她就关闭了网站。

接着又开始码字存稿,争取尽快将《诛仙》全文的一百多万字写完。

黑猫是龙华出版社的老编辑,从业十多年,带出不少作者,在业内颇有名气。

只不过,最近两年龙华出版社开始走下坡路,签约的作者要么封笔、要么合同到期跑路。

身为老编辑,黑猫自然也是压力巨大。

“咦,诛仙?好大的口气!”

这天,他在出版社的电脑上浏览天龙网,日常扫榜,看看能否捡漏,在扫完一堆无病呻吟的辣鸡书之后,突然有一本名为《诛仙》的出现在他的眼前。

“文笔一般,故事还是挺新颖的,有点儿意思!”

看完一万字正文,黑猫意犹未尽,迫切期待下面的剧情。

看到后面的邮箱地址,他想了想,给对方发送了一封签约邮件。

“龙华出版社的签约意向?”

等丁红丽看到邮件时,已经是四个小时之后了。

她查了一下,龙华只是国内的二流出版社,且正在走下坡路。

“算了,先看看他能出什么价。”

本不想理会,但她转念一想,先看看对方的诚意如何。

按对方邮件所留的企鹅账号,丁红丽加了对方的好友。

“千字二十?打发叫花子呢?”

和那名叫黑猫的编辑加上好友之后,对方二话不说,甩过来一份合同。

丁红丽大概扫了一眼,差点跳脚骂娘。

别说版税了,只能拿固定的千字二十稿费,还是税前。

而且,还是全版权,只要她签完合同,那诛仙的版权全归对方出版社所有。

除非是脑子进水了,丁红丽才会答应这样的条件。

她想也没想,直接就将对方给拉黑了。

欺负新人也没这么欺负的,真当她丁红丽是普通人么?

诛仙的质量摆在那里!

接下来的几天,丁红丽每天更新四千字,一边吸引人气,一边存稿。

果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陆续收到全国各大出版社的签约意向。

她在其中挑选了一番,选中一家名叫‘天下’的出版社,跟对方签订了出版合约。

签书不签人,千字一百二,首版印刷五万本,对方只签简体出版权,其余版本仍归丁红丽所有。

这个条件虽然不是所有出版社条件最好的一家,但却是最适合丁红丽的一家。

她还和对方约定,如果首册销售效果良好,那后续的稿费再行商谈。

“咦?什么东西?”

刚刚将合同寄出去,丁红丽突然皱起了眉头。

ps:最后一天,求月票!(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