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幸运星
作者:金曦夕 | 分类:都市 | 字数:13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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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节:可怕的眼镜
丫的,真他妈晦气!真是好的不灵坏的灵,早知道刚才就不该那么想了,搞得他们现在都不继续玩刚才那种把戏了,真是没趣!
张志倍感郁闷的想了想,也跟着向那个赤着上身的大汉看了过去,倒是觉得这小子还算没有白混,确实有点做大哥的风范。
但是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天狼看到他,好像一点没有被刚才他那牛叉的功夫给吓着,神色里不仅没有流露出一丝惧怕,嘴角反而还浮出一些阴险的奸笑。
好一会儿,他才从身上取了一副银镜戴在头上,显得非常得意地说道:“张志,相信你还记得今天中午的事吧?”
看着他那很让人意外的神色,听了他的话,张志不由微微一愣。他闷了好一会儿,心想或许他只是故弄玄虚,便也故作镇定的笑了起来。
笑了好一会儿,他才说道:“中午的事,我记得啊!你那帮手下被我吓得屁滚尿流,跑得比狼狈还要难看,那么开心的事,本大爷怎么可能会忘了!”
“记得就好,记得就好!只是想不到你死到临头,竟然还笑得那么开心!啧啧啧,我不知道是你不怕死,还是脑子有问题!”
张志闻言,心里顿时升起一种强烈的不安,不由呆呆的愣在了那里。
天狼看着他的表情,不禁笑得狂妄了,他显得非常得意的说道:“看来你的脑子真的有问题,连这点都没有想到!实话告诉你吧,其实我们早料到你是杀人凶手!今天中午,我们是故意来试探你的,目的就是为了想办法对付你!”
“呵呵,怪兽的事你们知道吧,西漠巨鼠的事你们也听说过吧?就凭你们一群凡人,也想对付我,真是笑话!”
张志歪过头,显得很无所谓的说着,好像根本不怕他们的样子。事实上,他的心里还是有些担忧的,但是凭着身子超强的自愈力,他也有足够的信心。
“对,凭我们的力量或许根本不是你的对手,就像刚才那样,只有被你当猴子戏耍的份。但是你知道我头上戴的这副眼镜是什么东西吗?”
“现在的科技实在是太发达了,这么一下午的时间,不仅发明了这种神奇东东,还制造了几百副出来,我们在这里的人,差不多每个人都可以配一副!”
一些人听了天狼的话,不由倍感欣喜的叫道:“狼哥,搞了半天,这副眼镜是个宝贝啊!我就说嘛,你们凭白无故的送我们眼镜干嘛!”
那人刚刚说完便戴上了眼镜,而且很多混仔也跟着笑了起来,纷纷从衣袋里拿出一副和天狼那一样眼镜,戴在了头上。
李潇看着混仔们戴的眼镜,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玩意。想着中午的事,又想着刚才天狼的话,觉得那应该是专门对付张志的针对性武器,不禁感到非常担心。
同样如此,很多了解张志承认自己是凶手,是为了阻止暴乱实情的警察们,也非常担忧,刚才看到张志戏耍混仔们,还残余的高兴,马上就消失了,一下子静了下来。
一直在窗口观注着外面的唐若琳和林枫,看到情势突变,张志一下子陷入了非常被动的局面。他们实在是放心不下,干脆向外面冲了出来。
路过警察大厅的时候,孙菲菲和陈嫣茹见他们神情显得非常紧张,猜到张志在外面肯定是遇上麻烦了,也跟着冲了出来。
大家一起来警察局外面时,却见得张志依然显得很镇定的样子,有些鄙夷的侧过头对天狼说道:“那不就是一副眼镜吗?凭那个就能对付我,你们也太天真了吧!”
岂料天狼却得意不减的摇了摇头说:“能不能对付你,你试试看就知道了!”
张志微微一怔,最后还是迅速施展瞬移向他们攻了过去,
事实上,他并不是沉不住气,受不了天狼的激将法。他觉得既然他们戴的眼镜是个很霸道的东西,他就先用瞬移全部给他们夺下来弄坏,看他们还如何嚣张。
只可惜让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他使用快得肉眼根本无法学察觉的瞬移,来到混仔们的面前,还没来得及取下他们的眼镜,他们竟然一拳挥了过来,而且准备无误的打在了他的身上。
吃了几拳,张志见势不妙,只好不断移动身形,向没人的地方冲了过去。
只是让他更感郁闷的是,他不管是从哪个人的身边掠过,多半都会被那人打中!
还好,还好这个奇异的身体有着超强的自愈力。张志暗幸的叹了一口气,但让他倍感吃惊的是,这些人戴上那副怪异的眼镜后,竟然可以看清自己瞬移的身形!
看来这回真是麻烦大了,如果他猜得不错的话,这些人戴上这副眼镜后,每个人的实力除了力量上还不行外,个个都差不多形同于一个像冒牌货那样的对手!而且他们人多,完全可以弥补力量小的缺陷,很有可能比对付那个冒牌货要困难许多。
那个冒牌货,他都只能和他打个平手,现在遇上比他更强的混仔群,真的不好对付啊!
张志无奈的摇了摇头,尤其想到这些混仔都是人,在这个讲法制的社会,他又不能轻易干掉他们,而他们却是杀红了眼,誓死要取他性命,要对付他们就更显得困难重重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更让人不敢想像的是,天狼还有几个大哥级人物,忽然兴奋的大叫起来:“哈哈哈,大家看看了吧,戴着这副眼镜,这小子就拿我们没有办法了!兄弟们,赶紧抄家伙,我们灭了这小子!”
随后只听得众人齐齐的吼了一声,便纷纷向停在路边的车子冲了过去。没一会儿,他们的手里不是多了一根铁棍,便是多了一把砍刀,几乎都是可以要命的家伙。
情势对于张志来说,一下子变得更加危急了。
从警察局里面走出来的林枫那些崇拜张志的警察们,还有喜欢张志的女人们,纷纷两眼呆呆的看着前方,咬紧了牙齿,握紧了拳头,为张志紧紧的捏了一把汗。
而陈嫣茹,神色却显得非常奇怪,好像在准备着什么似的。尤其是她在看到张志的神色里流露出几丝畏惧时,仿佛感觉到了他的处境有多危险,眉毛皱得比任何人都要难看,好像比任何人都要担心似的。
但是在巨大的困难面前,见过大场面的张志,并没有因此畏首畏尾,从杀比自己强大百倍的怪兽,到去混沌空间救失踪少女,什么样的坎他没有跨过,什么样的山他没有翻过,他相信今天他依然是那个笑到最后的人!
而且他觉得既然他承担了这个责任,就要努力把它做好,绝不能辜负了大家的期望。
只见他咬咬牙,暗自汇集着一直在体内涌动的那股神奇力量,身形一晃便向天狼攻杀而去。
擒贼先擒王,他决定先把这个带头的给解决了,让那些混仔不敢乱来!
然而让众人都倍感意外的是,他用瞬移刚刚从七八个混仔的身前掠过,便吃了两三刀。鲜血一下子迅速涌了出来,染得身上和地上一片鲜红。
不过值得高兴的是,凭着身上超强的自愈能力,除了洒在地上的鲜血外,流在衣服上的鲜血很快又流入了身体,伤口也开始非常迅速的愈合起来。
林枫看到鲜血在张志身上消失,感到有些激动,不禁叫喊起来:“好样的,偶像!你可让我担心死了,差点忘了你的身体还有自我愈合的能力!嘿嘿嘿,我看他们这回还能把你怎么样!”
说完,他显得很得意的扫了一眼混仔们。其实他说这话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希望这样说了,这帮暗势力的人会惧怕张志,替自己的偶像扭转被动的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