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章鱼分身
作者:甘蔗奶爸 | 分类:都市 | 字数:13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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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哥,咱现在的焦点不在我身上好吧
我勒个擦的,还有这名字?这尼玛不会是个代号吧?
谢老二说着,就把背在身后的手收回身前,还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工作证,上面有他的照片,姓名一栏赫然写着谢老二。【△網w ww.Ai Qu xs.】
我这时才发现,谢老二刚刚被人揪着衣裳领子之所以没还手,是因为手中提了个塑料袋,里面装了几本书。
我去,这哥们还是文学青年,我看见那几本书全是纯文学性的散文和小说。
看着身边的围观群众没有散去的意思,我冲谢老二说:“二哥,咱们找个地方再聊天吧,这人多,等会警察就该来了。”
谢老二显然不明白警察来了和我们聊天有什么关系,不过还是点点头,跟着我一起离开了。
对于谢老二这么轻易就跟我一起离开,我感到有点吃惊,像他这种人不是应该警惕性很高吗?怎么这么容易相信人?不怕碰上人贩子啊?
走了不远,我找了一间卖冷饮的地方,领着谢老二进去靠窗户坐下,王柯罕则老练的凑到我耳朵边说了几句,刚刚离开时,这小子跟旁边的吃瓜群众聊了几句,弄明白了谢老二为啥会和一帮混混起争执。
原来谢老二从新华书店买书出来,碰到了那个被掰折手臂的混混在调戏一小姑娘,爪子都摸上人家的屁股了,可没人敢管。
小姑娘估计见谢老二穿着打扮老气成熟一点,就直接向他求救,于是谢老二就把人的手掰折了。
我勒个去的,对于谢老二有这样的身手我丝毫不感到惊奇,只不过出事之后被一帮混混围起来可就有点掉份了,不过想想他现在的脑子有一搭没一搭的,也就不奇怪了。【△網w ww.Ai Qu xs.】
谢老二坐在我对面很安静,只是不停的整理自己的衣领,那衣服领子已经在刚刚的争执中被扯坏了,他再怎么整理也无济于事。
“二哥,想喝点啥?你这衣服不成了,等会我领你再去买一身。”
看着谢老二专注的神态,我莫名的有点心酸,老这么坐着也不是事,于是我先打破了沉默。
苟延这小子难得勤快一次,去买了四杯饮料端了过来,他和王柯罕坐在旁边的桌子上,七夜又被他扔天上去了,这会正蹲在街对面的树杈上整理羽毛呢,隔着窗户正好能看到它。
本来还想让谢老二说说自己喝点什么呢,苟延这小子直接买来了,只能递给了谢老二,他倒是不挑拣,轻声说了句谢谢,又继续整理自己的衣领。
我叼着饮料吸管使劲的嘬了几下,无奈带点心酸的说:“二哥,喝饮料了。衣服咱们等会再整。”
“哦。”
谢老二听了,终于不再整理衣领,端起饮料就着吸管一口气喝干了。
“喝完了。”
把空杯子放下,谢老二又整理起衣领。
我想说点什么,可又不知从何说起,只能默默的喝着饮料,看着谢老二整理衣领。
王柯罕估计已经发现了谢老二的不正常,有意无意的朝我这边挪了挪凳子,估计谢老二直接掰断人家手臂的战斗力让他有点忌惮,这小子时刻记着自己的工作,他得保护我呢。
我去,我就郁闷了,四个保镖,只有这一个年龄最小、最拎不清形势的家伙一直把保护我这个老板放在心上,尼玛,是我遇人不淑,还是做人太失败?
一口气把面前的饮料喝干,我对谢老二说:“二哥,咱们去给你买件衣服去,这件不成了,咱不要了。”
谁知谢老二却说:“不行的,这衣服坏了,阿棠该生气了。”
阿棠是谁?
估计是谢老二的老婆,他妈的谁说谢老二已经想不起老婆和女儿了?这不是还惦记着呢吗!
我深吸了一口气,笑着说:“二哥,那咱们找个能修衣服的地儿,把这衣服领子缝缝?”
“行。”
就这样,我带着谢老二出了卖冷饮的小店。
这年头,想在市中心找个专门缝缝补补的地方还真难为我,我特意给周欣打了个电话,小辣椒告诉我那些商场里应该会有,不过都是只接些给商场里买的衣服修修裤边的散活。
只要有人会修就行,多给点钱我不信人家不接这活。
修衣服的时候有个小插曲,谢老二把上衣脱掉的时候,虽然他里面穿了一件白背心,但背上那仿佛狰狞蜈蚣一样的伤疤,却是遮不住的。
修衣服的大妈差点叫出声,两个等着修裤边的时尚美女更是惊恐的往旁边躲了躲。
我赶紧把自己的上衣脱了下来,给谢老二披上,他对此毫无反应,倒是看了看光着脊背的我说:“身子骨练的不错。”
我勒个去的,哥,咱现在的焦点不在我身上好吧。
我笑着点点头,没说话,只是催促大妈快点把衣服修好。
从商场出来,我问谢老二准备去哪,他说准备回单位,自己知道怎么坐公交车。
我本来打算开车送他的,结果被拒绝了。
看着一脸木然挤上公交车的谢老二,我的心里不知道为啥空空的,或许陈锋说的对吧,如果他真能忘了一切,是最好的。
可惜,他记得阿棠。
回过头来,王柯罕就神秘兮兮的问我谢老二是啥人,还说谢老二别看现在痴痴呆呆的,以前一定是个好汉。
我以为王柯罕是从谢老二背上的伤疤看出端倪的,谁知这小子说,谢老二身上的死气比常年钻地洞的老手还要浓郁。
他说的钻地洞,指的就是盗墓倒斗。
谢老二为啥会和倒斗的手艺人一个气质我不清楚,但是我知道,可能是王柯罕什么都跟我说的缘故,我总觉得这小子的感官敏锐的很,有点像那种监狱里几进宫的老油条。
来到南安第一次出门撒欢,王柯罕除了对各式海鲜小吃感兴趣外,其他东西则没表现出特别地方热情,据这小子讲,自己也是闯过大码头的人,大城市都差不多,没觉得有多稀罕。
我勒个去的,没想到这货小小年纪,还是个走南闯北的主。
苟延听了这个,算是有点活人气了,忍不住问了几个问题,都是边远城市的风土人情,应该是在别处听说了,就记在心上的。
王柯罕倒也没露怯,不知道是不是真去过,反正说起来一套一套的,把苟延唬的一愣一愣的。
晚饭我们也直接在外面吃了,听了王柯罕的建议,去了海鲜大排档一条街,很是过了一把烧烤瘾。
回到清水佳园,陈锋难得的在家,南弟也早就回来了,这货不知道走了谁的门路,竟然大半天的功夫,把我俩的手续全都办齐了,明天一早就坐飞机去沙特。
我勒个擦的,我怎么感觉气氛有点诡异呢?
南弟有点小紧张,好像特别盼着去沙特一样,陈锋则面带一丝微笑,注意,这里说的微笑,只是嘴角有点歪,不是熟人看不出来。
按照我的推算,是南弟这小子惹了麻烦,看陈锋这么喜闻乐见的样子,十有八九和女人有关,我勒个去的,真有抱着孩子的少妇要找上门来了?
可是去沙特又不是常驻,很快就会回来的,南弟这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啊。
反正看热闹不怕事大,我切看着就是了。
去沙特要花费三天左右的时间,正好人齐,我把该交代的事情都交代了一遍,特别让陈锋注意苟延这段时间的安全,因为今天那个混混头看见七夜之后,表情很诡异,这货十有八九以前是齐红星的手下,可能知道一点齐红星的死因。
至于苟延这小子,我给他下了死命令,不准离开清水佳园一步,同时让王柯罕寸步不离的跟着他。
我一个当老板的,他妈还得操心保镖的安全,造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