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之路
作者:离月上雪 | 分类:都市 | 字数:13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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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认识新东家
蒋一帆很清楚,发行新股会对现有的存量股份造成稀释。
比如新城集团的总股数为100股,小B持有20股,持股比例为20%。
现在集团宣布增发新股20股,筹集资金,购买先进设备。
增发后,新城集团的总股数为120股,小B如果没有足够的钱行使老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便只能眼睁睁看着新发的20股被其他人买走,此时小B手中的股票绝对数虽然还是20股,但持股比例却已经下降了,下降后的持股比例为20股除以120股,约等于16.67%。
如果市场处于牛市,虽然小B的持股比例下降,在公司的话语权减少,但股价单价却在上升,小B看着每天上升的身价,对于新股发行方案可能就不会提出异议。
但若市场处于熊市,尤其是刚刚由牛转熊,还要经历漫漫寒冬,小B手中的股权不但比例下降,股票总价值也会下降,一旦同意新股发行,小B在公司不但话语权降低,现有财富也会流失,这个时候他作为新城集团的现有股东,可能同意集团在这个时候发行新股么?
很难。
所以现在的新城集团,不但面临极大的资金缺口,还面临新股发行时股东会审议不通过,或者直接因为没有足够的投资者购买,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这个道理蒋一帆明白,王潮自然也明白。
“没事,我知道现在行情不好发新股,所以咱们就不发,直接老股转让你看如何?”王潮道。
“师兄您是说,转让我手中的股权么?”蒋一帆道。
“不是你的,是你母亲的,因为你父亲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你个人的持股比例也已经超过5%了,属于主要股东,二级市场上减持很受限制。”
王潮没有继续往下说,他知道这个时候要留给蒋一帆充足的思考时间。
在新城集团,蒋一帆父亲蒋首义拥有39.34%的股权,其次是蒋一帆,拥有集团14.15%的股权;再次是母亲何苇平,拥有4.95%的股权;最后是其他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
从原股东在二级市场上减持的手续来看,蒋一帆母亲何苇平在公司最初上市时手里没有股权,她的股权是近几年从二级市场购买的,且持股比例没有超过5%,不属于集团的主要股东,因而操作较为便捷,监管措施也相对较少,让母亲何苇平转让手中的股份换取核心设备,属于可操作性最强的方案。
但蒋一帆心里想着母亲会答应么?
何况即便是母亲答应,她的股份按照现在的股价,就算全部转让给金权集团,估计也不够付王潮刚才所说的全部生产线。
“三云特钢不是上市公司,资产评估这块,我们金权说的算,我可以按清算价给你。”
听到王潮这句话,蒋一帆算是彻底愣住了,清算价?
难道金权集团想让三云特钢直接走破产清算程序?
如此一来,这些一流生产线的资产评估值就会降低不少,对于新城集团来说,是捡了一个大便宜。
蒋一帆想到这里语气凝重道:“师兄,我知道你的好意,如果你真有这个想法,我会回去跟父母好好商量,不过三云特钢如果就这么没了,恐怕你们损失很大,而且父亲的脾气我很了解,新城集团最终的控股权,他可能不会让。”
王潮听后笑了,“师弟你误会了,我们这么做,也是为了盘活过去投的这家公司,并不是要它真的倒下,资产给你们利用,而后两家合并,我们金权参股,仅此而已,之后,我承诺,不会继续增持股份。”
王潮此话一出,蒋一帆明白一半,但也糊涂一半。
明白的是王潮不希望让过去的任何一笔投资成为沉船,他希望通过资产重组来救活三云特钢,至少,让他们金权过去的这些设备投资实现效益最大化。
而蒋一帆糊涂的是,金权这样等级的投资大佬,既然看准了新城集团,以后会甘心只是参股么?会永不窥觑父亲的控股权么?
见蒋一帆这边没动静,王朝哈哈一笑,“我也不藏着了师弟,我确实是有附加条件。”
“什么条件?”蒋一帆可算是松了一口气。
“之前也跟你提过,离开明和,加入我们。”王潮郑重道。
蒋一帆至今都并未跟曹平生提及王潮这个人,也没有提及自己要离职,但楼梯间的耳朵,往往不只一双。
蒋一帆和王潮的对话,不巧就被从27层办事上来的同部门同事听了个正着。
该同事原本也没打算驻足,但楼梯才上到一半就听见蒋一帆说:
“我还有在会项目,现在离职,对项目审核会有影响。”
“凯杰科技这单可转债,有实质性障碍,关于这点我在备忘录中也写了,转出去是可以的,看看有没有别的券商能做吧,这个项目走我们明和,确实困难。”
“谢谢师兄,我明白。”
“哦,这个我没什么要求,够吃够用就行了。”
“适当的时候,我会跟曹总提的。”
……
于是,该名偷听同事毫不犹豫地做起了部门里的小小鸟,曹平生当天就知道了蒋一帆有可能要离职,还可能把凯杰科技这单可转债带出去的消息。
在曹平生看来,没有任何一家企业的问题是实质性障碍,是解决不了的,人力物力财力都解决不了,那就让时间解决。
自己拉来的项目,怎么可能被这个小子轻易就给送出去?
曹平生怒不可遏,但又无凭无据,不好对蒋一帆发飙,何况蒋一帆是他的头号爱将,痛打出手怕是跑得更快,于是曹平生思索许久,只好曲线救国。
他认为当利益和平台都留不住人的时候,那就试试世间最无厘头的爱情能否奏效。
曹平生试图让蒋一帆和王暮雪一起做项目,但奈何他自己没法推翻自己之前下的命令,那个命令就是不允许蒋一帆参与文景科技,于是他只好求助路瑶,让客户路瑶出面,邀请蒋一帆加入文景科技项目组。
但事后曹平生又听说蒋一帆与他人打电话,围绕的依旧还是离职的问题,于是他连爱情也不相信了,直接把蒋一帆调回自己身边,跟着自己全国各地出差,贴身监督,就差没睡一张床了。
监督到最后,曹平生终于通过等飞机的空隙,偷瞄到了蒋一帆的短信记录,看到了王潮的名字。
于是曹平生直接私底下一个电话给王潮打了过去,笑脸盈盈地邀请人家来自己办公室坐坐,说很久没见了,有事要谈,而后就有了今天的这次会面。
蒋一帆对于曹平生已经知道自己有可能离职的事情仍将毫不知情,他只是工作做完了来给领导汇报汇报的,他不知为何王潮此时会在这里出现,也不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只听曹平生冷哼一句:“傻站在那里干什么,你难道还没见过你的新东家么?”
【投行之路课外科普小知识——关于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总结:很受限制。
原因:怕你上市就是为了圈钱,怕你拿了钱就跑。
具体规定精简如下:
1、《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事项(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单独或者合并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
相关股东未披露减持计划的,任意连续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2、《证券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4、《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
(一)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二)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于该等事实发生日的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三)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时,应及时通报上市公司及其账户所在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