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污妖王
作者:我爱世人 | 分类:都市 | 字数:34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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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追杀
可这是水泥地,不是足球场啊,所以他的屁股和大腿都是摩擦得生疼,皮都破了,裤子自然也遭了殃。
来不及心疼他的裤子,他起身后就撒开腿跑了起来。
现在的他即使不用真气,那远超常人的身体素质依然使得他的速度飞快,远不是普通混混能比的,于是很快,路上出现了一人飞奔在前,一大堆混混举着武器在后面苦苦追赶的场面。
现在已经将近晚上十点,因此路上行人很少,即使有,也不敢去管这个闲事,谁敢挡道的话,用不了几分钟就会成为残废。
沈一凡一边发足狂奔,一边在心里不断咒骂刀疤强:老子啥时候这么狼狈过?居然被一帮混混追得满大街跑!刀疤强你他妈给我等着,等老子身体恢复了,我非把你扔粪坑里不可!
就这样,沈一凡被追了整整三条街。他对这一带还不算太熟,于是跑着跑着,又绕回了市一中那边。
此时前面出现一个拐角,沈一凡毫不犹豫的拐了进去。
不巧,刚刚拐过去,他就发现有人正在迎面走来,可这时刹车也来不及了,只能直直的撞了上去。
可是,“砰”的一声之后,他并没有撞上人,而是撞在了一面土墙之上。这是啥情况?怎么好端端前面突然多了一面墙?
污妖王提醒他附近有土系修真者,这面墙是召唤出来的。
逃命过程中居然遇到土系修真者,也不知是福是祸,被撞得七晕八素的沈一凡好不容易爬起身,随后定睛一看,马上倒吸一口凉气,前面不远处站着的正是护卫李吟霜的李平,那不用说,之前他差点撞上的就是李吟霜了。
这可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啊,也不知道这丫头会不会为了自己偷看过她而怀恨在心,狠心地放任自己被混混砍死。
这时,那帮本来被沈一凡甩开的混混已经乱叫着冲了过来,沈一凡赶紧绕过土墙。
面前果然就是李吟霜,穿着校服和短裙的她身材玲珑有致,让人挪不开眼睛。
李吟霜发现自己差点被人撞上时,已准备启动水晶墙保护自己,不过平叔还是快了她一步。
等她看到来的居然是沈一凡时,顿时面色一寒,又准备动手教训这个登徒浪子。
如果现在再跟李吟霜交手的话,这条小命估计要搭在这里了,情急之下,沈一凡也顾不得面子,直接抱头大喊:“救命啊,有人要杀我!”随后他趁李吟霜愣神的功夫,躲到了她的背后。
那帮混混此刻已经赶到,见到有位犹如天仙下凡般的美少女站在沈一凡身前,顿时狞笑起来。
有色胆包天的混混口无遮拦道:“美女,你想要给那小子出头吗?劝你别趟这个浑水,否则,我们砍死那小子后,还要跟你好好切磋切磋床上功夫。”其他混混顿时放声大笑。
听到这话,沈一凡一下放松起来,这帮家伙挺能作死的,这下李吟霜应该会把怒火撒到他们头上了,自己安全了不少。
他刚想完这些,只见眼前一个身影一动,随后听到“啪”的一声巨响,然后有人惨叫了一声。
等回过神来,他才发现是李平出了手,之前调戏李吟霜的家伙直接被打掉了两颗牙,整个人也摔翻在地。
李平动完手,稳稳当当的站在那边,神情冷峻的对被打的那家伙说道:“马上跪下来给我家小姐道歉!”
刀疤强在这一带作威作福惯了,哪里咽得下这种气。
他脑子并不精明,否则以他的背景,早就成了大混混,哪会像现在这样只会干些欺男霸女的下三滥勾当。当看到手下被打后,他只想着报复,却没考虑到对方那身手是不是他们惹得起的。
他此刻气急败坏的指着李平对手下说:“把他也砍了!再把这小妞抓回去给大家伙乐乐!”
他话音刚落,其他混混还没开始行动,李平就先出手了。
只见他一下冲入对方阵中,双掌连连挥动,简直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把那帮混混打得满天乱飞。
惨叫声此起彼伏,没过多久,那帮人全都躺在了地上,呻*吟不止。
污妖王在那提醒道:“这个家伙很厉害,估计跟之前昆仑那边的山神差不多。我得先隐藏起来了,别被他看出端倪,有什么事你自己应付吧,他们应该不至于杀了你。”
沈一凡在一旁看得瑟瑟发抖,心中咆哮着:“什么叫不至于杀了我?这帮混混只不过嘴上调戏了一下李吟霜,就被打得妈都不认识了,我可是把李吟霜从上到下看了个精光啊,搞不好就要把我挖坑给埋了啊!”
想到这,他觉得自己不能太被动,跑是不可能跑掉的,所以还是先解释一下吧,没准能捡回一条命呢。
于是他诚恳地对李吟霜说:“那个,上次真的是意外,我……”
他话还没说完,突然觉得自己的舌头完全没了知觉,随后,他觉得自己的牙齿很冷,嘴唇也很冷,而且还张不开。
“妈*的,她把我的嘴给冻住了!她是想干嘛?杀人灭口!一定是!”沈一凡恐惧地想着,眼泪都快要流下来。“这女人可真是狠毒啊,白长了这么一副天使的脸孔,不就是看了你身体嘛,你也看了我的啊,难道不是扯平了?!”
还好,李吟霜没有继续折磨他,只是用眼神狠狠剜了他一下,然后挺胸抬头,傲气的转身离开。
李平很快将那帮混混全都打得爬不起身,他看到沈一凡狼狈的模样后,苦笑着摇了摇头,然后上前用真气帮沈一凡解冻。
之后,他轻声说了句:“抱歉,小兄弟,我家大小姐脾气有些怪,请你见谅。”他还想说什么,但看到李吟霜已经走远,只好快步跟了上去。
沈一凡活动了一下自己的嘴巴,确定没有零件被冻坏,赶紧往家逃去,心里一阵后怕。
而另一边,李平正低声问李吟霜:“小姐,那个沈一凡还要盯着吗?他应该只是入门级的修真者,无门无派,否则也不至于被一帮混混追得到处跑。”
李吟霜平静地回答:“算了,就是个跳梁小丑罢了,不用在意。”话虽然这么说,但每次看到沈一凡,她就会想起那天盯着自己裸*体看的那个猥琐眼神,忍不住怒气升腾。
李平“哦”了一声,心里却不禁在想:这沈一凡除了经常招惹混混外,其他方面表现得还是挺好的啊,为啥大小姐这么敌视他?
……
……
星期六,学校继续上课。
由于下周有国庆节,国庆假期加上双休,连放五天假,所以这周按照单周的课程来上课。
对现在的沈一凡来说,上课是很轻松的事,除了语文课。
白婕看他的眼神总是那么的热烈,让他心里很慌,怕被别人看出什么不妥。
下午,又到了最受学生欢迎的兴趣小组活动时间,沈一凡兴高采烈的拿着照相机去摄影组的教室,没想到刚出教室门,那个缪海平又来了。
他激动地说:“大哥,你的手好了吧,跟我去篮球队吧,今天是报名截止日了!”
“我喊你大哥行了吧,我跟你说过了,现在对我来说,摄影的意义比篮球更重要!”沈一凡皱着眉头说道。
缪海平依然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他提醒道:“下个月有新生篮球赛啊,难道你也不参加?”
“那就下个月再说吧,现在别打扰我对摄影的追求!”说完这句话,沈一凡头也不回的走了。就算不去上摄影课,他现在也不能去参加篮球兴趣小组,不用真气的情况下,他的实力比当初拿MVP时可差了不少,不能去丢这个脸!
缪海平看着沈一凡离去的背影,难以置信的喃喃自语道:“不可能,他只是一时糊涂,被摄影这小妖精勾引了而已。等他明白自己真正爱的是谁,还是会回来的。”
……
……
下午放学后,林梦夕、陈清琳和姚羽彤再次去沈一凡那边洗澡,家里浴室比公共澡堂还是方便很多。
如果这个变成以后的常规操作,是不是该在浴室里装个针孔摄像头?沈一凡猥琐的想着,上次污妖王在白婕宿舍拆下来的摄像头还保留着呢,只是具体怎么用不清楚,也许该去请教一下校长高易。
由于这两天不敢招惹什么是非,所以沈一凡去外面买了点宫保鸡丁之类的熟菜回来,四个人一起吃,他也借口自己身体还没完全恢复,打消了几位女生要去逛街的念头。
于是三位女生就在花园里逗三条小地狼玩。陈清琳特别喜欢地狼旺财和纯种贵宾犬生的那条雌地狼,那条长得最可爱。
她记起上次沈一凡答应送她一条,于是决定“认养”下那条,并取名为小美。
林梦夕不甘落后,也“认养”下了哈士奇生下的那头最高大的雄地狼,取名二哈。
姚羽彤很眼热,也想要一头,但她开不了口。自己和沈一凡还没熟到那份上,不能和另两位女生相比。能让她来洗澡就不错了,哪还敢开口要小狗。
事实上沈一凡也舍不得,这可是稀有的混血地狼啊,地狼旺财骑遍了康桥镇的所有母狗才生出来三只,这里面凝聚着旺财多少的汗水和心血啊!也就是林梦夕和陈清琳才有资格领养。
ps.情人节,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