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钉子户
作者:九祯 | 分类:历史 | 字数:44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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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六章 二十一条
“啪!”土井胜雄一下把手中的文件丢在桌子上,怒吼道:“不,这不可能,这是灭亡日本的二十一条,简直是骇人听闻,痴心妄想。”
在座的谢宝清、黄士俊等人诧异地看着面红耳赤的土井胜雄,这位日本使者不愧是日本国内的重臣,一直在人前保持着彬彬有礼的态度,这是受了什么刺激,怎么一下子如此失态呢?
王越见谢宝清等人眼含疑问,于是用眼神示意自己的机要秘书李雪珠,给他们也送上几份文件,这文件是用打印机打印的,备份很多。
土井胜雄气的呼呼直喘,对王越怒目而视。
黄士俊拿起文件只是扫了几眼,还没看完就看不下去了,往桌子上一丢,嗤笑道:“简直是胡闹,成何体统?”
谢宝清差不多看完了,也是一脸不可思议地看了看王越,觉得王越是不是头脑发热了,还是怎么的?
这文件上写的是什么呢?让土井胜雄如此愤怒?
这份文件叫《明日两国友好条约》,共分二十一条:
第一条,日本去除国号,以后称倭国,世为大明藩属,外交、缔约、对外宣战之权力均交由大明代替行使。
第二条,日本不再有天皇,天皇改称倭国国王(所以以下条款称倭国);
第三条,倭国割让对马岛、隐岐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给大明;
第四条,倭国开放大阪、神户、长崎、平户、鹿儿岛为商埠;
第五条,承认大明公民有在倭国全境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大明有驻军保护侨民、监督倭国之权力。
第六条,大明国设立驻倭领事馆,大明公民享有治外法权,事涉明倭商民纠纷,大明驻倭领事之决定,为最终极之裁断。
第七条,石见银山割予明国,除大明外,任何国家及个人(含倭国国民)不得在倭国境内开掘金银贵金属矿产。
第八条,倭国政府聘用大明公民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明倭合办警政和工厂。
第九条,倭国全境各道路、海港之建筑权、经营权让与大明国所有。
第十条,倭国政府在江户沿海地区划拨两百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给大明。另外租借横须贺港口附近两百平方公里的土地给大明,租借租期均为永久。倭国法律在租借区内不适用,租借等同于大明领土。
第十一条,倭国对大明实行零关税;
第十二条,幕府承认义军政权和松浦九信政权为倭国国内的合法政权,以现在的实际控制区域为准………等等,等等等。
“八嘎,你滴死啦死啦地!”日本使团中一个武士打扮的人,看了土井胜雄丢在桌子上文件,立刻暴跳如雷的站起来,习惯性地顺手就要拔腰间的太刀,这才发现入城的时候被没收了。
王越把脸一沉,瞪着这个跳出来的月代头,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八嘎呀路,愚蠢而自大的明国人……!”月代头的汉语说的不太好,所以他用汉日两种语言夹杂着发表着自己的愤怒之情。
“黑田君,稍安勿躁…。”
土井胜雄的话音还未落,王越的身形却如鬼魅般闪身上前,一拳砸在黑田的脸上,隐约的听见鼻梁骨断裂的声音。黑田惨叫着仰面摔倒,碰撞之下,身体砸反了身下的座椅,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自从穿越重生以来,王越的身体素质提高很快,适当的锻炼下,反应速度、耐力、力量大幅度提升,即使是特种大队队员,寻常五六个人联手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这一拳打的可不轻。
听到动静,“呼啦!”一声,会议室的门被猛的推开,冲进来四五个王越的警卫员,将他围在其中,警惕地用手枪指着会议室内的其他人。
王越指了指倒在地上呻吟的黑田道:“把他带走,你们先出去。”
“是!”
谢宝清不满地喝止道:“思华,休要莽撞!两军交战,尚且不斩来使。何况我大明堂堂天朝上国,乃礼仪之邦,怎能轻易失信于他人?”
王越挥挥手,示意警卫员继续将人带走,他对谢宝清哈哈一笑道:“谢大人误会了,本少保不会杀了他,只是教教他规矩。”
谢宝清跺跺脚道:“你……哎!”
“谢大人,你知道他刚才骂我什么吗?”王越道:“他骂我混蛋白痴,本少保乃朝廷重臣,二品大员,为了朝廷的面子,当然要出手惩戒。”
黄士俊拿起刚才丢在桌子上的文件,用手拍了拍,皮笑肉不笑地对王越道:“王少保还知道自己是朝廷重臣,要保存朝廷的脸面。那这是什么?这是皇上的意思,还是王少保的意思?如果是皇上的意思,我们这些朝臣怎么不知道?”
黄士俊觉得王越弄出来的这个东西,简直不知所谓,完全不符合历代王朝内圣外王,尊王攘夷的传统,根本是一副活脱脱的强盗嘴脸。即使大明最强大的时候,也没有对任何一个小国弱国干出这样的事情。
关键是日本这个国家,在大明周边国家里并不弱,万历三大征可是打空了国库的。
这样一个国家,王越竟然要对人家赤果果的讹诈,这不是笑话吗?他不要脸,朝廷还要脸吧?要是成了,还能保全面子,要是不成呢,这不是让周边藩属国看笑话吗?
王越无所谓道:“本少保还没有通知皇上,那么朝廷当然也不知道此事了。这件事还在运作当中,成功之后,本少保自会向朝廷通报。”
土井胜雄强自压住火气,向王越质问道:“王少保不是认真的吧?如果只是个玩笑,外臣不会放在心上。”他确实难以置信,难道是年轻人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