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苗仙路
作者:蜀椒 | 分类:仙侠 | 字数:10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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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好贵的面条
秧苗现在完全被地图里面的世界震惊了,这哪里是城市呢,这里就是一个小小的世界了。
不仅有刚才看到的住宿区,还有专门的种植区,交易区,以及专门供修真者使用的高档生活区,以及修仙坊市。
但是每个区域相距都比较远,这里除了城里的管理者有专用的魔兽车巡逻,其他所有是不许有任何车辆代步的。所以,不管多远的路,全部都必须步行。
这也就是秧苗看到到处人们都是非常忙碌的身影,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有个一两百岁的生命很正常,走路也就是生活。身上随时都是准备有干粮和水。
把城市的整个信息全部印入意识空间,稍微感叹了一下,空落落的肚子提醒她现在该犒劳一下肠胃了。秧苗下意识揉揉闹空城计的肚子,心道,管他呢,还是先尽快找到一个吃饭的地方再说了。
……
“老板,你是不是算错了?我,我只吃了一碗面条两个大饼啊……”秧苗现在脸色涨红,看着前面这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
“切,这里也是你们这些乡巴佬想来就来地方么?吃了东西又给不起钱,想吃白食啊?”中年人鄙夷叫嚣道。里面有几个穿着华丽的人跟着起哄“哈哈,魏老板你看人家个叫花子,这顿就算是施舍给她的不就行了么?”“是啊,是啊……”
秧苗远远低估了这里的物价,如果这样的面条和大饼,要是在路边店的话最多一个银叶子了不得了,但是在这里就要她两个金珠!
她有种被下套的感觉,自己在吃的时候怎么就没有问一下价格呢?不就是面条里面和大饼里面都包了一些肉么?自己以前天天吃肉都腻烦了,现在对方居然说这肉是五级魔兽肉,就多了这么一点,还不够她塞牙缝的呢,居然就要这么多的钱,……她感到自己从进城的那一刻各种倒霉的事情就上来了……
手里紧紧拽着最后的两个金珠,如果把自己最后的一点家当拿出去了,自己就成了真的穷光蛋了啊……咬了咬牙,反正今天是丢人丢到家了,而且自己这个样子人家已经认定是个叫花子,如果还从身上摸出两个金珠的话不是“意外”了么。想通这层道理后,秧苗反而变得镇定下来。
“呵呵,老板,真是不好意思,我的确没有带那么多的钱,我还以为一个银叶子的呢?这样吧,老板这里要招工么?我会炒菜洗碗打扫卫生的,就当作是抵扣这顿饭钱怎么样。”
“切,你?你这样来这里打工的话,还不把我的客人全部吓走了啊?唔,不过,我这里后院倒还是差个打杂的……”胖子老板瞟了秧苗一眼犹豫了一下“就是不知道你做不做的下来?至于工钱么,做的下来,包吃包住一个金珠一个月……”
前面的秧苗直接可以忽略了,后面这句话直接把她雷到了,自己一顿饭就两个金珠,而在这里打工却一个金珠一个月……果真是最黑不过商啊。
呵,自己不是正愁找不到歇脚的地方么?自己不是正愁没有钱花么?自己不是对这个世界还不了解么?眼前就有这样一个契机,不仅可以有免费的吃住,还有时间来慢慢消化这个世界的信息,还有钱赚……这怎么看都是一个包赚不赔的买卖啊。秧苗不觉浮起一丝笑意,朝对方点头“嗯,我可以试试看。”
中年老板叫魏明生,是这个同福庄园的老板,这里不仅提供就餐,后面还有一个住宿区,能在这里盘下这么大一片地的人背后都不简单。因为他有一个修真者哥哥,而且还是城主卫队的一个小队长,现在已经到了筑基中期。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因为家里出了一个了不起的修真者,还在城里谋了一份好差事,所以家里人全都搬到了城里来居住,加上魏明生的生意头脑,很快便有了自己的同福庄园。这里接待的都是城里上流社会的人,都不知道秧苗当时怎么就选中这家饭庄了?这里没有最贵,只有更贵!
魏明生要秧苗去做的事情不是别的,正是给他哥哥的女人当丫鬟,打扫院……
他哥哥魏明远不过四十多岁年纪就到了筑基中期,是很有希望突破到结丹期的,又加上生了一副好皮囊,俘获了众多女子芳心,就连城主大人的一个小千金也收到自己的怀里……
当然了,能够跟修真者搭上关系的女人都很不简单,有些是有很厚实的家庭背景,就像是城主女儿,尽管资质不行,但是在魏明远众多的女人中,谁也不能忽略了她的存在。就连已经到了筑基期的妻子都要对她唯唯诺诺……
秧苗的任务就是来侍奉这个“小祖宗”!
小祖宗叫程丽华,因为保养的好,三十多岁了还是显得非常娇俏靓丽。但是脾气却古怪的很,这里来的丫头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不是被折磨的跑掉就是被折磨死掉。这些都是秧苗后来才知道的。
转过几个胡同,绕过几个门廊,魏明生将秧苗领到一个独立精致的小院里。
刚一走进那个小院子,秧苗心里便浮现一丝不好的感觉,她感觉四周缭绕一种凉飕飕的气息。不,不会吧,从小虽然也听说过很多古怪传说,但当修真后,这些对秧苗来说已经根本不存在任何威胁了。就凭自己强大的生命磁场也能将那些弱小的能量体惊跑,甚至直接震散。但是这里的感觉和那种阴森森感觉不一样,是,是什么呢?不过现在当与程丽华这个“天之娇女”碰面的时候,心里禁不住咯噔了一下……她发现自己终于找到这个气息的源泉了……
好阴冷的心啊……她感觉到了对方比那个余不凡(恒山派长老的弟子)还要阴冷的内心,那些华丽的衣服,灼灼生辉的珠翠步摇,只是让这个外表娇俏的女人更加的冰冷……但是奇怪的是,秧苗一点也感应不到对方身上有任何灵力波动,但是其危险气息有点和那种狂莽对峙的感觉……
那一刻,秧苗后悔了!
她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做工的话会有什么样的待遇,但是与这样内心阴冷的人一定不会好过。最重要的对方的身份是她初来咋到的小虾米惹不起的。想想,这么大的城市的主人会是个简单的人物么?而那个所谓的圣地还不知道在哪里?这样想来,连一直都很积极的秧苗都觉得前程有些灰暗起来。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工是不能接的,秧苗肉疼的从兜里摸出那两个都被焐热的金珠,歉意朝魏明生笑笑“呵呵,魏老板,我忘了这里有两个金珠,这个事情,我还要回去问问哥哥的意思……”秧苗不待对方反应过来就急急忙忙朝来路走去。
魏明生有些错愕,怎么这女的一看到自己的弟媳就这个样子,莫非她能感应到什么?一想到这里,赶紧朝程丽华作揖告别去追秧苗了。丽华是何等人物,那双毒辣的眼睛也看到了秧苗心里的颤抖,但是就这样连个招呼都不给自己打就想跑掉么?女人嘴角浮起一丝阴笑,不为别的,这里的每个人都对她敬若神明,还从来没有人敢这么无礼的!哼,看你跑的了多快多远……
这女人完全是疯魔了,因为她父亲是一个大能力修真者,包括她母亲她的哥哥姐姐都是修真者,唯独她没有修真资质,那种潜意识的落败和不甘已经将她的心灵给扭曲了,所以想方设法嫁了一个修真者,还变着花样折磨别人来满足自己的畸形的心里。
而其父亲,那个日理万机的城主大人,每天除了自己修炼外还有大量的事情要处理,对这个凡人女儿也非常纵容,这就让程丽华更加的得寸进尺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
看着两人前后跑出自己的院子,随手将旁边石桌上的茶具一下扫到地上……秧苗没想到自己最想避免的事情,人家还是因为她的无心之举而“惦记”上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