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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绝命爱人

作者:七佚 | 分类:现言 | 字数:477万

第402章

书名:总裁的绝命爱人 作者:七佚 字数:5989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4:27

李秘书的想的是,如果这一次能够合作到程小姐,那就可以先从她的个人合作开始,然后在和她代表的程氏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商业合作,反正风成也在扩展其他领域,程氏企业是最好的选择了,既是跳板也是背靠的一颗大树。

“你觉得有可能吗?”

却被程南一盆冷水泼到了底,寒到了脚底心,在这个盛夏的时节。

“没脑子的废话可以说,但别说给我听!”

李秘书听着自家总裁的这番话,又看了眼头上的中央空调,怎么感觉有点冷呢!不自觉的打了个寒颤!

程南说的话也有道理。程氏企业也有自己独立的媒体团队,她程绾绾是程氏企业的大小姐,凭什么要和我们共赢,人家自己就能自产自销,自给自足了。

程绾绾回了南城后的第一手消息就是程氏的媒体宣传部发布的,很显然他们并不打算和任何一家媒体合作,既然看出了程绾绾的商业价值,就算要彻底曝光,说的难听一点也不会便宜了外人。

“你可以出去了,”

李秘书识相的离开了办公室,并小心翼翼的关上了门,一路轻手轻脚,不敢发出声响,直到走远了很久。

呵!

程氏现在都已经开始靠女人搏版面抢热度了。

程树森啊程树森,不得不说,你倒是真的生了一个好女儿,只是到底没有白费我这么些年的步步筹谋。

这步棋下的也是不错,不过病急乱投医,我就等着你下出这一颗子,等着你抽光手里所有的牌,最后看着你满盘皆输。

程南盯着电脑屏幕上那张被点开了的程绾绾的高清照片,眉头紧锁,但很快就舒展了开来。

拿出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

程绾绾一出高铁站,没有直接回家,然后就近买了一束花,然后开车来到了郊外的墓地,里面有一块地方,安好的葬着程绾绾去世多年的母亲。

程绾绾走到母亲的那一块墓地前,看着照片中骄傲明媚的女人,真好看,也很年轻,她从来没有老过,有点遗憾也是幸运。遗憾的是她来不及老,幸运的是她永远活的年轻。

程绾绾的母亲,不管放在过去还是现在,无疑都会是个美女。

程绾绾将手上的花小心翼翼的放在母亲的墓地前,鹅黄色的小花朵,一束束的,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程绾绾听得最多的关于母亲的形容描写以及故事,是从林嫂的口中,林嫂是程绾绾外公家里的老佣人,一直照顾母亲长大,也照顾小时候的程绾绾。

林嫂说,她是一个骄傲的人,却也太过骄傲,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怎么能够真正的活得舒坦呢!

林嫂说,她是一个明媚的人,耀眼夺目,却也太过耀眼,过慧易夭,所以才去世的早!

林嫂,真是个迷信的人。

程绾绾摘下了墨镜,扯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对着那张照片的女人。

“妈,我回来了,”

“妈,你想不想我啊,”

“妈,我长大了,在国外上完大学了呢,”

“妈,这是我设计的珠宝,你喜不喜欢啊,”

“妈,你放心,现在好多人喜欢我呢,我可优秀了,一点也没有给你丢脸的,”

......

“妈妈,我想你。”

程绾绾说了很多很多的话,一直都是带着灿烂明媚的笑容,即便最后忍不住哽咽的时候,那笑容依然是很灿烂明媚的。

程绾绾从小一个人在国外生活,虽然没有吃过什么苦楚,一路走来都是顺风顺水,到底内心还是有些小小的孤单,虽然很少很淡薄,但仍旧是存在的。

所以程绾绾会显得异常的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很典型的你对她好,她就对你好,好的不讲道理,但坏的也不留情面。

程绾绾重新戴上了墨镜,离开了墓园。

程家老宅,外表古色古香,很有古代园林的特色,内里装修的也是走的现代中国风,不说确实是个好住所。

程绾绾刚把车开到车库,还没进门,就听到有人往屋子里跑了。

“小姐回来了,”

“林嫂,小姐回来了!”

程绾绾进门换鞋子的时候,林嫂听了消息也刚从里屋走了出来。

“小姐回来了,怎么才回来啊,”

林嫂泪眼汪汪的看着程绾绾,语气有些责怪,弄了这么半天,也不知道给家里打个电话,说道,

“小姐长高了,长得也越来越漂亮了,”

程绾绾俏皮的笑笑。

“我一直都很漂亮的,”

也惹得林嫂也跟着笑了起来,真是不害臊,但嘴上还是连声说着,

“对,对,我们小姐从小就是个顶漂亮的美人胚子,”

“小姐想吃些什么,林嫂让厨房给你去做,”

林嫂显得有些手足无措,毕竟是这么长时间都没见到真人的缘故。

“随便来点吧,只要不是西餐就好,我都要吃吐了,”

“好好,林嫂亲自下厨给你做你爱吃的,”

“林嫂最好了,”

程绾绾身子贴了贴林嫂,有些撒娇,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随口问道,

第402章

“对了,程叔和我爸呢?”

林嫂一边往厨房走,一边说着,

“在书房呢,”

“哦,”

程绾绾哦了一声,有些长舒一口气的感觉。脱下了外套就往二楼书房走去。

“爸,我进来了啊,”

程绾绾敲了敲门,算是通知了里面的人一声,然后就开门进去了,门没锁。程绾绾看到了程叔和他爸,一前一后,一坐一站的,应该是在谈事情,不过也没有在意,笑着和程叔打了一个招呼。

“程叔,”

程叔一看到程绾绾也喜笑颜开,这样说道,

“绾绾啊,绾绾回来了,”

倒是和坐在椅子上的程树森一副严肃的样子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程叔是程家的老人,从血缘上来说,也不算是程家人,只是早年的时候进了程家,后来被程绾绾的爷爷,也就是程树森的爸爸,认了做干儿子,再后来就一直呆在程树森的身边,替他做事,替他打点一切。程叔一直都没有结婚,说是自己原先的那个心上人,和别人跑了,跑的时候还怀着孩子,却带走了程叔半生的积蓄,后来又听说,那个女人生活过得不是很好,来找程叔哭诉后悔自己当初做的错事,程叔心软,谁知道那个女人只是利用程叔对付程氏对付程树森的,而且当年怀的孩子也不是程叔的,再后来,那个女人好像是死了,至于孩子,就不得而知了,听说还是程叔亲自动的手。

往后,程叔就再没有心仪的女子了,也没有再找人成一段商业联姻。这么些年来,一直住在程家老宅,为人很是亲厚,和程树森的严厉,一点也不像,也和程树森的薄情大相径庭。

“你们聊什么呢,神神秘秘的,”

程绾绾也没有在意,走到了沙发前,顺势一躺,还随手拿了茶几上的一本杂志,翻了几页。

“我和你爸能聊什么,还不都是生意上的事情,怎么,还不许我们两个老人家唠唠嗑了,”

程叔这样说着,坐到了程绾绾的边上的沙发上。

看着这两父女。

三个人就这样坐着,巧妙的形成了一个三角形,程树森是坐在他的老板摇椅上面的,空气突然很安静,谁也没开口说话,只有程绾绾翻杂志的时候,刮过书页,发出的声响,有点大。

“过几天有个酒会,我和你程叔没时间,正好你回来了,这是邀请函,”

过了很久,程树森才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了一张邀请函出来,放在他面前的书桌上。

“这么巧,”

程绾绾这样说着,眼神没有离开过她手上的时尚杂志。

这些女人长得真丑。

还是程叔起身拿了那张邀请函,放在茶几上。这两父女真是,别扭死人了。

这时候,程绾绾才放下了手里的杂志,拿起了面前的邀请函来,

“我看看,什么酒会,该不会专门替我准备的吧,”

程绾绾仔细一看,

“毕业宴?!”

我去,毕业酒会?!还是一个三流学校的毕业生,有什么的!难不成还要大肆宣扬一番。

程绾绾脱口而出就是下面一番话,

“哪个脑残,大学毕业还要专门庆祝一下办个酒宴,又不是什么名牌的大学,”

很显然,程树森的表情不太好了。

程叔适时的开口,

“绾绾!”

“OK,我不说了,”

程绾绾倒也乖巧。

翻开了手上的邀请函,

“齐欢欢?”

程绾绾在脑子里搜索了一遍,这个叫“齐欢欢”的到底是南城哪一号人物,很明显,最后引擎搜索失败了。

倒也不是说这个齐欢欢不出名,能把邀请函送到程家来的,就算她自己本人不够出名,背后的家庭还是很有分量的,之所以没有印象,只能说是因为程绾绾离开南城太久了,不认识也是正常的,总不能直白的说她装bi吧。

你们说对不对。

“我们程氏虽然和齐家没有什么合作往来,但人家把邀请函送了过来,多少不能驳了人家的面子,”

程叔开口说道,然后又继续说道,

“再说了,这齐家小姐你也认识的,小时候和你一起上过幼儿园的,还是一个班的,齐家还有个儿子,年少有为,我和你爸之前见过几面,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程叔提起齐家的那个儿子的时候,那个表情,那个脸上带着的笑容啊,简直不能够再猥琐了,那是相当猥琐啊。

然后就被程绾绾给一口回绝了。

“我很贵的,不是随随便便的酒会都能请的起我的!”

这回答也是很清新脱俗的。

无语。小时候一起上过幼儿园,这我哪还记得起啊,早就忘记好不好啊!这齐欢欢到底是谁啊!看着邀请函内页还附了她的自拍艺术照!简直就是神经病嘛这不是!长得那叫一个网红脸!明显妥妥的一个娇艳贱货!通过照片溢了出来!

“绾绾,”

这次开口的是程树森本人了。

话说,程绾绾这个名字取得真的是相当顺口了。生气了,一声绾绾,高兴了,也是一声绾绾,反正是第三声,怎么叫,都不会显得很过分,也不会有很强势的感觉!

第402章

“齐家有一儿一女到底是宽泛些的,齐家的那个儿子,我和你程叔看着倒也争气,比他爸那一辈的强多了,保不准以后齐家会不会大有作为,”

程树森一开口,就是个老狐狸形象了,和程叔显然不是在一个档次层面上的。

“至于齐家的这个小女儿,娇滴滴的,人也算不得太出色,成不了什么大的气候,大多仗着家里和她哥哥脸上的光,和圈里人玩的倒是还不错,”

有一种你看不上也正常的,我也是看不上的感觉。

果真是遗传的,骨子里的傲气啊,妥妥的!这种只能说是“狗眼看人低”的感觉了!

“原来爸爸是看上了齐家的大儿子,想让我同他妹妹做朋友,好间接攀上了这一层关系,”

程绾绾这样开口说道。

不得不说,她倒是有些好奇这个齐家的大儿子到底有多优秀和能干,能让程树森都刮目相看,出言赞叹。毕竟程树森的眼光确实是太高了,也太毒了,一般人都入不了他的眼的。

说白了,说的难听一点,就是作,就是装,臭摆架子!

但很明显,程树森不是这个意思,或者更准确的说,程树森不完全是这个意思。

“齐家女儿的这个毕业酒会来的也确实是时候,刚好给你做了一个跳板,爸爸也不用费心去张罗了,”

程树森这样说道。

有一种我程树森的女儿那样优秀,当然不能藏着掖着了,肯定一出场就是艳压群芳的感觉。

这才是程树森真正的想法。

齐家的这个齐欢欢,不管她怎么样,毕业还是不毕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张罗了这样一场酒会。他的哥哥这几年正式管理了齐家的产业,做的也是有声有色的,有种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感觉,大家不免都会看些他哥哥面子来,想要结交这个齐家大少爷。

至于齐欢欢,除了爱铺张爱张扬,偶尔还时不时的闯点祸,捅点篓子,也没什么真的拿的出手的了。

只是这爱铺张爱张扬的一点,现在倒是合了程树森的心意了。正好程绾绾读的大学今年六七月份也算正式毕业了,现在人也回了南城了,也算是赚足了眼球的了,这第一步目前来看是走的不错,第二步自然也要走的巧妙。

就算没有齐欢欢的这场酒会,程树森也会找人安排,让程绾绾正式融入南城的各大圈子里,这样正好省了很多事情,效果也更有用一些。

去别人的场合,不经意的抢了别人的风头,那虽然有些不道德,但却是最好不过的了。

既不用出钱出力,也顺带着悄无声息的打了众人的脸,让她们看看什么叫真正的世家小姐,真正的名媛千金。

“哦,这么看来,我是不能拒绝了,不然显得我太不识好歹了,”

程绾绾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都是些年轻人,也不会无聊的,正好你刚回南城,总要熟悉起来的,”

程叔也顺势这样一说,是怕她会觉得勉强才答应的到时候会觉得无聊。

程绾绾才不会呢!她可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就算没事也会搞出点什么事情来!不然多无聊啊!

再说了,程绾绾才不会觉得无聊呢!一般只有让别人无聊!就算别人无聊了她也不会觉得无聊的!

“邀请函我拿走了,没什么事,我先回房间了,”

程绾绾坐了一会,就拿着邀请函起身走了,离开了书房。

“恩。”

程树森淡淡的恩了一声。

程绾绾关上了书房的门,盯着手里的邀请函,把玩了一番,才从书房门口离开,走进了二楼最南边的拐弯口,她的房间就在那里。二楼最南边的拐角口,很安静,阳光很足,视野也很好。

第二天一大早,程绾绾就起床下楼了,倒不是因为她勤劳,而是再倒时差,根本就睡不着,所以就起的早了些,在程家的花园里逛了逛,走了走,然后进了厨房随便吃了点面包牛奶什么的,熬到了上午九,十点钟左右,就自己开车出门去了。

程绾绾也就是随便逛逛,程绾绾不算是个喜欢奢侈品的人,但却是个十足十的追求设计感的人。但换句话说,大家都知道的,现在这个时代,但凡有点设计感的,基本上都是价值不菲的,更何况程绾绾还是个不太喜欢和人撞衫的人,就算是撞衫了,也要更胜一筹的那一种类型的人,所以,大家懂得哇。

程绾绾进了一家礼服店,门面并不是很大,地段也说不上太好,开在街角处一家礼服店,装修的倒是很有感觉,十分吸引人。

程绾绾站在门口的橱窗外,瞧了几件,不管是衣服的材质还是饰品的纹样,不得不说,这家店的主人应该是个有格调的人,至少绝对不会缺钱。

这几年,现在这种小资的衣服店啊饰品店啊咖啡店啊的突然多了很多出来,打的都是“慢生活”的节奏。

程绾绾推门进去,里面只有两个服务员,恰好还都是认识程绾绾的,或者在网上见过程绾绾照片的,这也不奇怪,所以一进门,这两个女服务员就张口闭口一个“程小姐”,程绾绾突然想起来了自己是在南城,有名的不止是自己还有自家的程氏企业。

也得亏了她们一声声的“程小姐”,引得里面还有别的顾客,有些甚至在那里偷偷拍照,程绾绾最讨厌这样的人了,看模样打扮都是些正经的人,怎么这么不讲礼貌。

程绾绾瞪了那些拍照的人一眼,大多都是识趣的,放下了手机,对着程绾绾灿灿的笑笑,显得有些尴尬,只有一个人,依然在那里低头用手划着手机的页面,估计是想发到社交软件上去吧。

程绾绾摘下了墨镜,走到了那个女人的面前,一把夺过她的手机,

“你什么意思?!”

程绾绾笑笑,

“我什么意思,就是看你不爽的意思,”

把玩着手上的手机,果然是在某社交软件上发消息,程绾绾讥笑一声,也没删,只是开口说道,

“怎么,想拿我博热度,争版面,”

然后就把手机往地上随意的扔了过去,手机倒是没有摔坏,就是那人的面子是摔得有些狠的了。

“不介意的话留个联系方式给我,手机我会重新让人送一个给你的,介意的话,我也没办法,走正当程序吧,”

程绾绾的声音轻轻地,但却很有气场。

“你!”

那个女人当然不能忍了,眼看着就要发飙了,被身边的一个小姐妹拦了下来,

“张太太,算了,你刚才不是说逛得有些累了吗,我陪你去隔壁咖啡馆坐坐,”

一副惹不起我还躲不起的架势。

“我不和你小姑娘计较!”

那个被叫做“张太太”的女人,话一说,脸一横,包一甩,腰一扭,就大摇大摆的走出这家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