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宠之华少宠妻很高调
作者:风侍雪 | 分类:武侠 | 字数:6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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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秦风
安淮和安一尘站在一起,气氛有些诡异。
安淮微微的叹口气,神色略带哀伤。站了一会后,安淮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拿出一张准备好的照片,认真的贴在阎墨的墓碑上。
他对阎墨,感情很复杂。
非父子胜似父子。
安一尘站在一旁,讽刺的看着这些,没有说话。对这个人,他一早就已经死心,如果这个人还有心,那世界的禽兽都会有心有爱。
“可能要很久都不能回来了。”安淮有些感叹的说道。
安一尘知道,安淮应该是要为明年的选举准备了。
“你可以多来看看他。虽然,他人很冷,不过,对朋友重情重义。”安淮的语气有些奇怪。
“他是我兄弟。”安一尘面色淡淡的,没有人知道他掩藏在墨镜下的那双眼睛含有多少痛和恨。
安淮看向安一尘,“说起来,我们也有缘分,同姓安。”
“这是我妈妈的姓。我从小就没有爸爸,所以跟着我妈妈姓。”安一尘睁眼说瞎话。
安淮也不在意,他绝对不会想到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他的亲生儿子。
他一直都相信儿子已经在当年的那场大火中去世了。当初的那场大火中搜出来的尸体中的确有孩子,可他不知道的是,那不过是一个躲在他家院子的一个小乞丐。
因为当初他急着借助那件事拉下自己的政敌,为了把自己置身事外,为了让自己显得很悲痛,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太多的精力,所以他没有发现,那个孩子的尸体比他的儿子要小很多。
“我也有一个儿子,叫安年。”安淮抬起头看着天空,想起儿子叫安年的原因。那个女人说,他常常因为工作而出差,而不着家,儿子是她唯一的念想,也是对他的想念。不过,男孩子叫安念太娘,太柔,所以叫安年。
年年想念。
安淮眼眶有些酸,如果安年能顺利的长大,现在可能都已经结婚生子。
可惜……
听到‘安年’这两个字,安一尘愣了一下,多少年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多少年没有人再叫过这个名字了?每次来墓园看妈妈,看着旁边那个墓碑上的‘安年’儿子,他就特别的讽刺。
这个无耻的男人,竟然还好意思在墓碑上留下‘最爱的儿子’这几个字。
安一尘的面色有些白,有些恨不能说出口,只能压抑在心底。那就像酒,发酵后,越来越浓。
“如果他还在,会比阎墨更优秀。”安淮苦笑一下,想起那个喜欢喝汽水的儿子,想起那个有些调皮,却特别聪明的儿子。他做那些事,本来是为了给老婆孩子更好的生活,却没有想到,会为了更光明的前途,为了自己的命而伤害自己最亲的人。
他知道,那些事一旦被揭穿,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在那个年代,间谍是一个很敏感的词,可以说是人人痛恨,上面对间谍的处罚判决也是最重的。
他为了自己,而亲手杀了自己的老婆孩子。
这些年,他没有再娶,一直一个人,不是忘不了,而是因为他害怕再把自己逼入这种痛苦的选择中去。
曾经,面对生死选择的时候,他纠结,痛恨。他以为自己下不去手的,等到真的动手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很冷血。
“怎么和你说这些?”安淮笑了笑,露出慈爱的面色,“很奇怪,我总觉得你很亲切。”
安一尘微微一笑,“这是我的荣幸。”
安淮摇摇头,“可能因为你是阎墨的朋友吧。以后,有需要可以来找我。”安淮用力的在安一尘的肩膀上拍了拍。
“谢谢。”安一尘嘴角微微的动了动,压下心里的恨。对于安淮的碰触,他很抵触,觉得这样的一双沾满了血的手,满是腌臜,满是血腥味。
安淮好像很喜欢拍安一尘的肩膀,再次的拍了拍,然后提着自己的公文包离开。
安一尘双眼微闪,看着安淮的背影,咬着唇,一拳打在阎墨的墓碑上,拳头全是血。
有些恨,不管过了多久,不过压得有多深,只要轻轻一碰,它就翻滚起来。
……
赵明致难得有空的陪梅观夕逛街。
“明致,难得你的小白脸没有跟着来。”梅观夕撇撇嘴,她好像很久没有和赵明致单独的逛街了,每次都跟着一个小尾巴。看着华云逸像个奶爸一样的跟在身后,照顾赵明致,不否认,她妒忌了。
赵明致却翻个白眼,“是你难得的有空陪我逛街,你最近天天和贾三少忙着造人。”
说道这个,梅观夕就无奈的嘴角抽抽。对于贾三少特别喜欢造人过程,她也很无语的好不。
“不过,看你的皮肤我倒是相信了一句话。”赵明致捏了捏梅观夕的脸。
梅观夕有些疑惑的看过来,“嗯?”
“男人的滋润是最有效的化妆品。看看你现在的脸,白里透红,润润的,像是果冻一般,还带着一种健康的光泽。”
梅观夕摸摸自己的脸,“是吗?既然这样,你家里的小白脸也要好好的利用了。”
赵明致撇撇嘴,“我可下不去手,像狼外婆摧残小白兔。”
“靠。你养个小白脸不是因为孤单寂寞冷吗?”梅观夕疑惑的看着赵明致,“既然却男人,那就不要客气。好歹,小白脸也算一个男人,还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虽然脑子有些跟不上身材的比例,不过,那应该不会影响男人的必备功能。”
赵明致盯着梅观夕,“梅梅,我发现你自从和贾三少在一起后,说话是越来越百无禁忌了。”
“呸。你不要诋毁我。我才不要像那个蠢货呢。”梅观夕是一脸的嫌弃,“贾三少除了在床上比较给力,其他的都拿不出手。”梅观夕微微的叹一口气,“发现自己是一个很肤浅的女人,竟然就应为贾三少的身材而把自己给推进了婚姻的坟墓。”
“有坟墓就不错了。你也不看看现在的墓地有多贵,多少人是死无葬身之地的?”赵明致拍拍梅观夕,“你就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也是。有个坟墓,总比孤魂野鬼的强。”梅观夕点点头。
“我们喝个奶茶吧。很久没有喝这些东西了。”赵明致看着旁边的一个自动奶茶机器,投入三枚硬币,就会自动的出来一杯奶茶。
“好。”梅观夕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三枚硬币来,“我记得学校的时候,是一块钱就有一杯了,还有咖啡呢。”
“是啊。”赵明致也想起了学校时候,她和梅观夕是两个人一起喝一杯奶茶或者咖啡。
梅观夕把奶茶端出来,递给赵明致。
赵明致喝一口后递给梅观夕。
两个人,一杯奶茶。
说说笑笑。
这就是女人的友情,喜欢歪歪你你,喜欢分享,喜欢同一样东西。
两人好像回到了青春年华的时候,高高兴兴的喝着奶茶,牵着手,这个看看,那个看看,这个挑挑一些,那个不屑的瞄一眼。
突然,梅观夕停了下来,看着前方不远处的一对男女。
“怎么了?你认识?”赵明致有些奇怪的看着梅观夕,实在是梅观夕的面色太奇怪,一个词,‘见鬼了。’
梅观夕嘴角抽抽,前面的男女都我认识,不过他们在一起那就有些画风不对。
赵明致点头,的确是有些画风不对,男的太老,女的太嫩,不过,老夫少妻什么的也很平常,流行着呢。
“那男的是夏静语父亲。”梅观夕是在大学的时候见过夏静语父亲的,一个很成功的商人,当初还请了她们宿舍的几个同学一起吃饭。夏静语每次从家里来,也给他们带不少的东西,都是她爸爸准备的。
“那你要过去打个招呼吗?”赵明致也是知道夏静语的,一个很善良的女孩,虽然出生豪门,不过脾气却好的让人惊讶。因为夏静语和梅观夕一样都是读法律的,和梅观夕的关系也算不错,所以赵明致也算认识。
“夏静语好像不是B市人啊。”赵明致看向梅观夕,当初在毕业的时候,夏静语就回了G市,现在却在B市见到她的父亲。
梅观夕抿抿嘴,有些无奈的说道,“他身边的女人不是夏静语的妈妈。”
“看出来了。”一个女人就算保养得再好,也不可能是这么年轻。毕竟,夏静语的年龄和她们差不多,那她妈妈就应该是一个贵妇,而不是一个梳着马尾的青春无敌的女孩子。
梅观夕翻个白眼,“那女的,我也认识。”
“啊?”赵明致眼角抽抽的看着梅观夕,“你不会是想要告诉我,那也是你的同学吧?这么狗血。”
梅观夕冷笑一声,有些不屑的说道,“那女的是我们系学长的姐姐。那个学长,刚好正是夏静语的男朋友。”
好吧。
赵明致真的好像被浇了一盘狗血。
这剧情,比她公司出品的电视剧还要曲折精彩。
要是夏静语知道,自己男朋友的姐姐恋上了自己的父亲,还不得哭死?
“我们走吧。”梅观夕拉着赵明致离开。
虽然有些事情,纸包不住火,不过,她还是希望夏静语能自己去发现,然后自己做出选择。人生的路,该怎么走,谁也没有办法参与,更没有办法建议。
是好友,会在她需要的时候陪伴。
“好。”赵明致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在这个小三横行的世界,只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且行且珍惜。’。
“对了,徐光明最近干什么?”赵明致想起自己无意中看到的徐光明正在骑着三轮车捡塑料瓶的情景,还真的有些唏嘘不已。堂堂市长,明明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却变成了一个保安不算,还变成了一个捡垃圾的。
梅观夕讽刺的笑了笑,“他呀。正在和吴伯住一起呢。天天上班,然后下班后捡垃圾。”
“这样也不错,生活充实些。”赵明致撇了梅观夕一眼,虽然她一直都对徐光明的事情很抗拒,不过她心里也是关心徐光明的吧。有些关系是砍不断的,例如血缘。
不管有多少恨,总会有心软的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