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师不才
作者:夏吃姜 | 分类:幻言 | 字数:73万
本书由零点看书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3章
方浔有起夜的习惯。凌晨三点,他坐起身,望着陌生的家具,迷迷糊糊的想起,自己身处刚搬入的别墅。他穿上拖鞋,朝卫生间走去,卫生间在客厅的另一侧。他的夜视力很好,没有开灯,如果这时候开灯,瞳孔受到刺激后剧烈收缩,大脑兴奋,起夜往往会变成失眠。这是方浔多年来的经验总结。
更何况,夜晚,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没有光。
方浔推开卫生间的门,看到一个女人坐在马桶上。
他想起白天的时候,叶弥说过,楼上楼下都有卫生间,男女不混用。她怎么跑到楼下的卫生间了?
这么一想,方浔有些浆糊的脑袋忘了男女授受不亲,非礼勿视的古训,又多看了一眼。
这女人一袭红衣,披着长发,双手平放在膝盖上。上身的衣服类似旗袍,衣领竖起,袖口窄窄,腰身细细,下身穿着及踝长裙,底下露一双尖尖的绣花鞋。她的脸色很白,眼睛却阴恻恻的,黑不见底,像硬生生凿开的两个洞。
她不是叶弥!
方浔反应过来,心一颤,腿一软,咕咚一声栽倒在地板上。
叶弥听到动静,从床上弹起来,直奔楼下。空气中充溢腐肉的腥臭气,令人作呕。
短短一分钟,马桶上的女人已经大变样。黑色的蛆虫从她脸上钻出来,大团大团的滚落,污水从绣花鞋内淌出来,流的满地都是。女人的身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膨大,转瞬之间已五倍于原来的身躯,完全看不出先时的娇小和人形,像一团巨大的污浊的泥虫,翻滚着朝客厅内涌去。
“该死!”
叶弥咒骂着,忍着难闻的气味,奋力抬起方浔,将他安置在沙发上,唯恐他沾染到地上横流的污水。然后将架子上值钱的古董往柜子里塞。
泥虫还在继续膨胀,成团的蛆虫落在家具、地板上,翻滚爬动,所经之处,留下腐蚀的痕迹。如果任由她发展,很快她就会变成涣兽。涣兽这种存在,庞大,贪婪,没有意识,像一团巨大的沼泽,吞噬一切。
到那时,自己就不得不将她打到灰飞烟灭。叶弥斟酌解决方案,灭了她易如反掌,但也许她只是受了刺激一时失控,毕竟家里刚搬来一个陌生人,人怕鬼,鬼其实更怕人。养宠物,总不能因为她暴走了就直接灭口吧?二哈还喜欢拆房子呢,更何况这是一只鬼!
抬手祭出五行六相阵,五行即风雷水火土,六相即上下四方,散发着金光的立方体将膨胀的泥虫牢牢困在其中,火雷暴击之下,泥虫本能的感到恐惧。叶弥口中念诀,随着五行六相阵一寸一寸压缩,泥虫巨大的身躯开始扭曲,崩裂,变形,最终化为一条小小的人形,蜷缩在地板上。
叶弥又是洗又是拖,用光两瓶洗洁精和空气清新剂,终于在日出时分,将一团糟的房间打扫干净。顶着两枚硕大的黑眼圈,叶弥将半夜收拾烂摊子的怒火朝始作俑者发泄:“说吧,大半夜的,你蹲厕所里干啥?!”
红衣女鬼蜷缩在墙角,声若蚊蚋,“我...上厕所。”
叶弥操起遥控器砸过去,恨的咬牙切齿,“你大爷的!你一鬼你上什么厕所?!说实话!”
女鬼的姐妹团,橙黄绿青蓝鬼,坐在叶弥身后,一面捶肩膀捏腿,一面劝和,“赶紧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就是,说完了我还要回去睡回笼觉呢!”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看了就糟心!”
半晌,红衣肩膀抖了抖,小声呢喃,“我看见张生了。”
事情要从叶弥的那个响指说起。有些人打个响指,就会毁灭世界或者拯救世界,叶弥的响指自然没有这么恐怖的效果,但足以毁灭房子里的某样存在,比如彩虹团,赤橙黄绿青蓝紫,七鬼。如果响指过后,没有毁灭任何存在,那她就是很单纯的要见谁。是以,她打了响指以后,七鬼便整整齐齐的现身。
叶弥随手挑了红衣,让她去调查鬼屋。
红衣有些不解。这种事情大天师一道符就处理完了,干嘛大半夜的派她去?
还是紫衣为人通透,隐身的同时甩了一句话,“天师的意思是,杀鸡焉用牛刀。”
红衣便听话的去了。
叶弥从不担心宠物会一去不返。鬼道凶险,离开这里,万一遇见其他天师或者道行更高的鬼,她就灰飞烟灭了。
然而叶弥万万没想到,她会在鬼屋遇见张生。
红衣在活着的时候,闺名小琴。下面是一个俗套的故事,俗的不能再俗,关于小琴和张生。
小琴和张生的时代,有黄世仁和喜儿。但小琴不是喜儿,至少一开始不是。小琴十六岁嫁给张生,第二年生下一名男孩。男孩很可爱,白白胖胖,像一颗剥除红衣的饱满花生。张生的家境称不上富裕,但男耕女织,幸福美满。小琴白天带孩子,干活,晚上还要哄孩子睡觉,很是辛苦。但辛苦的满足。男孩一岁半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小琴怀抱着他喂奶,因为太过疲惫,身子前倾,睡着了。孩子的口鼻被覆盖住,不能呼吸,等小琴醒过来,孩子已经彻底没了气息。
意外发生后,张生看到她便想起夭折的儿子,触景生情,十分苦恼,于是一纸休书,将她赶回娘家。小琴濒临疯癫,十分的理智仅余三分。哪有娘亲不爱孩子?她比张生更痛,除了痛,还有深如马里亚纳海沟的愧疚,一入夜,就撕心裂肺,恨不得把自己给活剐了。她开始有了执念,如果跟张生再生一个孩子,也许她那个苦命的娃就会再次投胎到她肚子里,续上前生未了的缘分。
可张生已经另娶妻室,重头再来,老丈人还是个地主,简言之,他傍了富婆。小琴白给倒贴,他看都不看一眼。而且对上门纠缠的小琴言辞犀利,冷嘲热讽,净往她伤口上撒盐。一次酒后,张生说漏嘴,原来他早就嫌弃小琴,跟富婆眉来眼去,想抱上地主的大腿,从此吃香喝辣。那段时间小琴贪睡,是因为他在她的汤里加了安息散,药劲儿上来,雷都劈不醒。
小琴得知后,彻底疯了。他和她的美满幸福,是建立在儿子的白骨之上。
一天夜里,月黑风高,小琴翻墙入院,将桐油洒了满身,以自己为火引,将房子点着。她看着张生抱紧妻子,坐在火场里化为灰烬。复仇之后,她的执念并没有消除,反而愈演愈烈,她在那场大火里变成厉鬼,与天地为敌。
直到遇见叶弥,在叶弥的雷霆手段之下,收敛了戾气,不再伤人。
故事到此结束。
叶弥将这些旧事翻腾一遍,觉得有点棘手,“如果张生也变成厉鬼,到现在,起码有八十年的道行,不好收啊。得用鸡血狗血什么的,太腌臜了。还不如贴个悬赏,让那些刚出道的小鱼小虾去处理。我堂堂大天师,不想干这些脏活累活。”
叶弥拿出手机开始打字。
角落里,红衣缩了缩,恨不得缩进地板缝儿,“刚少说了几个字,是张生的转世...”
空气凝滞,一股强大的气流袭来,“你大爷的!我脑补了这么多,你才说重点?!信不信我把你剁碎了喂狗!”
气归气,事情还得办,瞧红衣这窝囊劲儿,就知道昨天夜里乘兴而去,铩羽而归。
叶弥这次不调兵了,改为遣将,“紫衣,你去!”
紫衣翻个不屑的白眼,原地消失。
楼下,方浔悠然转醒。
叶弥收到布娃娃的小报告,顶着乱蓬蓬的鸡窝头走下楼梯,故作惊讶,“你起床啦,早啊!”
方浔有点呆,昨天自己明明睡在床上,怎么醒来以后变成睡沙发了?这一回想,脸色变得煞白,“叶弥,卫生间里有鬼!”
“怎么会,你梦游了吧?”叶弥打个呵欠,走过去推开门生间的门,“里面什么都没有啊!”
方浔也走过来,一看,空空如也。
叶弥满脸的恍然大悟,“一定是因为鬼屋啦,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白天做过什么想过什么,夜里就会梦见什么。你肯定被那里的鬼影吓到了,睡觉就梦见鬼。”
清晨的阳光穿透玻璃,洒进室内,空气中有蔷薇的清香。叶弥打开大门,到院子里摘一捧新鲜的花,插在茶几的玻璃瓶中。
方浔呼吸着新鲜空气,抚摸着花瓣上的露珠,觉得昨天夜里见到的一幕,果真是梦。世上怎么会有鬼呢?自己可是学医的,尸体都解剖了无数,竟然会被自己的梦吓到。有点丢脸。
“早饭吃什么?”叶弥轻飘飘的翻篇,用欢快的语调问道。
方浔用凉水洗把脸,神清气爽的走进厨房,“那要看冰箱里有什么。嗯,鸡蛋,酸奶,面包...三明治吧!我下厨。”
美好的一天就这么开始了。享用早餐的同时,方浔分享了今天的计划和安排,叶弥没想好怎么介绍自己的事业,就打了个马虎眼,说搞清洁家政。方浔亦不深究。
吃完早饭,方浔回酒店拿行李。叶弥坐在沙发上,浏览今天的新闻,眼风瞧见紫衣从大门进来,随口问道,“办好了?”
回答她的是一个白眼,和一个饱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