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步仙路
作者:爱者对半 | 分类:奇幻 | 字数:60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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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五章 分歧
一个人,生前就算再怎么光彩夺目,不可一世,但一旦被死亡缠身,也会变得束手无策,甚至还不如一个三岁孩子来的快活。
血蝠王的视线已经变得十分模糊,可头脑之中的图像云却是极为清晰,就好像烙在了识海之中似的,怎么也抹除不去。
他看到了自己的君主,那是他为之奋斗一生的精神支柱。恍惚间,他居然又听到了对方在召唤自己,要自己与他再回沙场,策马奔腾。
“神君!”
血蝠王伸出那只苍白的手掌,想要去够前面的人。可谁成想,他的手刚一碰到对方,那道清晰的人影便立即消失不见了。与此同时,他好像听到了一道破碎的声音,然后便再也没有意识了。
孙长空看着死在地上的血蝠王,心中不禁发起一阵感叹。作为敌人,他是可敬可畏的。而作为奴仆,他也是尽职尽忠的。这么说来,他的这一生并没有遗憾,至少没有白活。
想到里,他不由得犯起了嘀咕,等自己死的那天到来的时候,不知别人又会怎样评价自己呢?
他的脸上满是失望的神色,因为他好似已经看到了那时的情形,显然别人的表现并不能让他感觉到满意。一时间,他竟苦笑了起来,本就是自己想出来的问题,自己为何又要因它苦恼呢?就算事情会发生,那也是千百年之后的将来。既然他还活着,就没有理由沮丧。
孙长空来到张望远的身边,试了试鼻息,发现对方还有一点活力,不过已经如同风中残烛,随时都有可能消逝。作为同门乃至宿敌的他,按理说应该把对方安排妥当,也算问心无愧。可一想到往昔的种种不快,他不由得打消了这个念头,任由他躺在地上,苟延残喘,慢慢等候着死亡的降临。要不是对方伤成这样,他早就出手将其了结。但顾念着曾经的交情,他只得将这个机会留给了老天。最起码早在这今日之内,张望远的死活与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这么多天的折腾,他已经困乏到了极点。现在他想要做的,就是回到仙苑之中好好睡上一觉。
“希望明天是个好天气!”
孙长空看着头顶上方的一朵乌云,轻声嘟念道。
登高城一天之内便成了人间地狱,自然会惊扰到周围的各方势力,而苍北仙苑自然便是其中之一。凭着数以千年的悠久底蕴,方惜时勉强成为了附近一带的掌舵人,这里发生了任何几吹草动的事情,都会第一时间传到他的耳中。
“登高城的人都死了?”
此话一出,大殿之上立即传来了此起彼伏的议论声。而坐于正中的方惜时,已经脸色大变,从前的那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魄,再也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浓浓的伤感。
这时,他的身后突然走来一个人。只见此人一动,在场众人立即哑然,就连一向自恃甚高的火髯道人也不禁动容。不过这也是情理之中,因为眼前这人正是他的恩师,苍北仙苑老资辈的代表人物,邓重辉。但他更喜欢别人叫他的另一个名字,血嗜子。
火髯道人的暴力性格与他简直同出一辙,就边发怒时候的神情也是极为相似。不同的是,同为姜桂之性的两个人,血嗜子邓重辉显然要技高一筹,凡是让他看不过眼的事情,就休想蒙混过关。就算是搅得天下大乱,他也要将矫枉归正。
血嗜子身上的衣衫与火髯道人的有几分相似,只是颜色还要更加浓郁,鲜红的样子还要随时都能淌出血似的。他的胡须长而稠密,就算是半年人的毛发也要相形见绌。所以只要他稍有不顺心,脸边的嘴子便随着呼吸一起上下起伏,就好像一只潜伏的暗处的野兽一样。
“方掌门,这件事情不能再耽搁了。为了区区一个外门弟子,要得罪蓬莱大陆之上那么强大的一股势力,实在是不太明智。趁现在情况还没有变得太过糟糕,赶快派人将那个胖子绊回来,然后交给那个姓陈的,也算躲过一劫。不然,他们的人迟早会找上门,死人不是最可怕的,就怕仙苑的千年基业要就此毁于一旦了。”
血嗜子的说话方式很是巧妙,一方面他以一个长辈的身份好心劝导着方惜时,令对方的决策趋于他所希望的方向。一方面他又在以全门上下的身前性命为要挟,令他不得不做出弃“卒”保帅的决定。
可他只是一个太上长老,他是火髯的师父,却不是方惜时的师父。他虽看着他一点点长大,但终究还是摸不透对方的心思。就在众人以为仙苑要以三胖的性命保自己周全的时候,方惜时居然叹了口气,然后沉声道:“如果仙苑真的会遭遇灭顶之灾,哪个能与我并肩作战。”
下面的道人弟子交头接耳,却是没有一个敢大声说话。毕竟这件事情关系重大,毕竟这里面牵扯着自己的宝贵性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失去就不会回来。他们必须要为这件宝贵的东西慎重。可就在这时,一个身材不算高大,修为更是卑微的老者站了出来,行礼恭敬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那我王道人愿意与掌门同生共死。”
他当然是王道人,孙长空与三胖的启蒙老师。二人虽然从他的身上没有学到多少本事,甚至一度因为有这么个不像样的师父而被人嘲笑,但不得不说,作为师父的他,还是问心无愧的。
王道人还但会将自己的平生所学,毫无保留地传授给自己的弟子,而且还会在闲暇时候告诉他们一些做人的道理。虽然,这里面有好多都是他的个人看法,但无疑也对孙长空和三胖的价值观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影响。
平时,如果他们不肯用功修行的话,王道人便会督促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如果不想成为他人的跨下之物,那就抓紧时间,不要被别人落下。”
孙长空将这话深深地刻在了心里,每当自己懈怠之时便有这席话来激励自己。这种方法屡试不爽,至今他清空在延用这种简单而又有效的办法。而作为一个孤家老人,王道人对于钱的理解就更不是常人所能达到的境界了。
他爱财,甚至视钱如命。他尝试将生活之中的每一文钱节省下来。然而,他也不是守财奴,他的钱不是用来数的,而是为了在关键时候用到关键的地方。他可以好几年不穿新衣服,但却因为孙长空一个小小的成人礼而花费上百两黄金,只为赠他一件像样的兵器,之后孙长空便拥有了行侠剑。
在平常生活之中,王道人的关怀同样处处可见,三胖生性胆小,他便用开春新后的桃木,辕专门给他做了一个护身符,保佑他长命百岁。王道人不模糊,三胖有几多少本事他自己心里很清楚,与其让他把大好光阴都浪费在修行之上,还不如放开手来,让他自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兴许还能有意外收获。果然,三胖对于经商的天赋在后来得到了验证,从孙长空离开之后便一帆风顺,甚至成为了当地有名的巨贾豪绅。这样的事情在别人看来,简直比成为绝顶高手还要难上好几倍呢!
可现在,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和人命相比,再多的金钱也只是毫无意义的符号。如果时间可以回朔的话,他宁愿三胖和孙长空那样,一直醉心于练功之中。这样他就没有机会出去,也就不会认识那个红颜祸水了。
这么说可能对那位女子不太公平。但长相出众的女人往往都能将男人迷得神魂颠倒,不知所然。三胖便是这样的一位受害者。
他的外貌并不优秀,体形的弱势又是他挥之不去的痛。这种情况之下,遇到一个能够欣赏自己,并且可以将终身大事一并托付给自己的人,三胖当然会欣然接受。但他忽略了,美丽的女子不只会吸引自己,也会吸引像自己一样的男人。而一旦他们之间的利益发生了冲突,矛盾自然而然也就产生了。
陈经纶是什么主?青年才俊,人中之龙,自打出生以来就过着众生捧月、无忧无虑的日子。在他的字典之中,没有什么是他得不到的,除非是他不想要的。都说天上的星星难摘,可他就偏派去寻一颗与星星一样璀璨夺目的玉石来。在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之后,当那颗闪烁着星光般的宝石被呈到面前的时候,他居然看到不看一样,随手就捏得粉碎。即便如此,也没有敢问一句为何要这么做。他自己当然知道,因为他的兴致过了。兴致过了,就算是不老仙丹摆在面前他也同样无动于衷。
或许,没有三胖的话,即便能够得到那位女子,他也只会新鲜个几天,然后找个借口把她辞了。他唯一不能忍的就是别人与他争。与他争夺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