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大师从大胃王开始
作者:寻梦初见 | 分类:科幻 | 字数:5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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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九章 再遇白皮肤男
叉字蝠(♂):LV31
简介:为了追求更快且更安静的飞行,叉字蝠的后肢也长成了翅膀。在飞行时,四只翅膀可以交替休息扇动,能够飞行一整天。
属性:毒+飞行
特性:精神力
HP:90(85)
攻击:97(90)
防御:84(80)
特攻:73(70)
特防:86(80)
速度:142(130)
技能:出奇一击(遗传,LV6)、钢翼(遗传,LV5)吸取(LV5)、超音波(LV6)、惊吓(LV3)、咬住(LV5)、翅膀攻击(LV5)、奇异之光(LV3)、空气利刃(LV4)、高速星星(LV4)、剧毒牙(LV3)、十字毒刃(LV3)、黑色目光(LV2)
李方尊的对手,派出的精灵是叉字蝠,潜力完全不弱于御三家且十分常见的精灵,但是能培养成叉字蝠却不是很多。
叉字蝠是超音蝠的二段进化形态,它的进化方式与卡比兽一样,都是依靠亲密度进化。
现实与游戏不同,不是携带在身上多走几步就能够轻松提升亲密度的。
精灵虽然单纯,但它们更容易分别一个人是否真心。
若是抱有目的性的,只是为了让精灵进化,那么将不可能进化为最终形态的叉字蝠,而是一段进化的大嘴蝠。
拥有飞天优势,以及从它的六维属性来看,叉字蝠实力完全不弱于卡比兽了。
不说还需要借助精灵APP软件的学生,就连眼光老辣的汤姆和海默森两位资深训练家,也都认为这将会一场苦战,而且还是李方尊落于下风的那种。
没办法,卡比兽行动缓慢且不能飞行,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想要击败能够自由飞翔,且以速度见长的叉字蝠,真的很难。
李方尊不知道他们心里想着什么,但是见到对手脸上带着轻蔑的神情与微笑,李方尊懂了,他知道自己被小看了。
不过这也好,这样自己才有机可趁不是!?
“卡比兽,【蓄力】,【泰山压顶】,【雷电拳】。”李方尊风轻云淡的下达三个指令。
“咔卟。”
身为跟随时间最久的精灵,卡比兽通过语气便能领悟自家主人的意思,这是要扮猪吃老虎,出其不意。
所以卡比兽动作比平时慢了一分,任由着叉字蝠的【空气利刃】劈在身上,也不为所动。
在场所有人中只有经常与之对战的王冲才能发现的不同。
所以见到林炯与麦克等人一脸得意的模样,王冲嘴角泛起轻蔑的弧度,旋即看到吃瓜群众或干着急或不过如此的表情,王冲摇了摇头,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优越心态。
“叉字蝠,继续使用【空气利刃】。”对手见到李方尊的行动,心中最后的警惕也便放下了。
虽然他表现出一副自信且悠然的模样,但他也十分清楚,如果被卡比兽抓到,落败的绝对会是自己。因此威力更强、效果更好的技能他都不用,而是选择远程攻击的【空气利刃】。
“咳嗞~”
叉字蝠发出一声尖锐的叫声,四只翅膀以两两不同的频率快速扇动着,一道道月牙状的风刃飞射出来。
“嘭嘭嘭…”
能够将碗口粗的树干砍断的风刃打在卡比兽身上直接炸散开来,而且没有一点伤痕。
对手看不到,毕竟这不是竞技场,有无人机洛托姆投放画面,不然他的脸色会难看许多。
而这时,卡比兽已经【蓄力】完成,旋即宛如苏醒的暴熊,一声气势凛凛的怒吼在所有人耳边炸响。
甚至有的学生,直接被吓得两腿发软,若不是抓住身边的同学,可能就出现摔倒在地的丑态了。
令人骇然的是,宛如肉山般的卡比兽竟然‘飞’起来了。
哪怕是已经见识过一次的9班同学,也依然陷入震惊之中,目瞪口呆望着身体快速拔高的卡比兽。
“呲啦!”
细微却尖锐的声音骤然响起,引人注目的是一团璀璨的金光,被卡比兽握在手中,然后直接打了出去,如同划过的流星一般。
“砰!”
是拳头击中叉字蝠的响声,伴着金光大涨,宛如千万只鸟儿齐声啼叫的声音响起,将叉字蝠惨厉的叫声给掩盖了。
“砰!”
叉字蝠就像被运动员拍飞的排球一样,“嗖”的一声化作一道残影,笔直的砸向地面。
“咚!”
卡比兽落地,宛如洪荒巨兽般砸了下来,以它为中心掀起的风朝周围席卷而去,将笼罩住叉字蝠的沙尘给吹散开来。
众人见到了叉字蝠,浑身有电蛇跳动着,这显然是陷入了「麻痹状态」。
但更重要的是,叉字蝠双眼变成旋转的蚊香状,已经无法继续战斗了。
好歹是经历了大风大浪的人,汤姆与海默森最快回神过来,前者哈哈大笑起来,之前连输7场郁结之气也随着李方尊秒杀对手而一扫而空了,性情豪迈的宣布了结果。
而另一人,海默森没有像之前输掉比赛一样感到生气,深深的望了眼前叫约翰的亚裔男孩一眼,然后收回了目光,叫班里其他学生上场。
一天联谊赛下来,让众人记住的只有李方尊与史蒂夫两人,前者强大的实力惊艳了所有人,而后者则是因为耿鬼的稀有性让大家记住了他。
日子又恢复往常的状态,上课,精灵训练,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而这天,李方尊没有去往超神对战俱乐部,而是坐上前往{大峡谷秘境}的巴士。
在收服蝶结萌虻时,李方尊就向蝶结萌虻首领承诺过会时不时带它回去看看族人。
嗯…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沙鳞果]制作的能量方块已经用完了,李方尊希望还能再得到一些。
不能说李方尊别有目的,毕竟之前获得的[沙鳞果],主要也是蝶结萌虻食用。
可以说他讨要[沙鳞果]也是为了蝶结萌虻,毕竟这对它而言是家里的味道。
然而,李方尊在这里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就好像一辈子生活在地里一样,没有见过太阳,所有女生都会羡慕这一身白如雪般的皮肤,可拥有这样皮肤的人却是一个大男人,还留了一把络腮胡子。
此人不是李方尊之前遇见的白皮肤男,还能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