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天赐系统
作者:大漠横刀 | 分类:科幻 | 字数:11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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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一章 心思迥异的几人
张小楼并没有像他们一样来回走动,虽然她也跟着从车上下来了,但是胸前却抱着一堆食物,眼神正在其中打量着,想挑选第一个下口的食物。
“还看什么啊,反正你肯定都会吃了,”游北秋看见了张小楼的举动,嘴角上扬,出言调侃道。
“你不懂,如果我先吃味道重的,我吃后面的那些就会吃不出味道了,在这个食物如此珍贵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用心享受食物,”张小楼连头也没抬,一个手有点费力的抱住东西,另外一只手在仔细查看包装袋后面的详细信息。
“你真有讲究,我无比佩服,”游北秋无语的撇了撇嘴,很快就把注意力从张小楼的身上移了开来。
他们几个在车上的时候都是吃过东西的,但是张小楼当时在睡觉,大家也都没有叫醒她。
“附近有丧尸,我先去解决下,”金重天围着车走了一圈,仔细的看了看轮胎,并没有什么问题,才放心的向他们身边走了过来。
“这次休息好了,我们就不停车了,直接到市区了。”李慢在金重天走后也没有放松警惕,不断的转动着身体,眼睛在附近将近半人高的杂草堆里不停的打转。
“恩,找个地方把车藏起来吧,等我们之后离开市区还用得上,最好不要弄丢了,毕竟这里面还是很舒服的,”游北秋也和李慢保持着相同的动作,但是他和李慢是背靠背,看向相反的方向。
念念一跳下车,就伸了个懒腰,原本姣好的身材更加的凹凸有致,双腿笔直看得让人血脉喷张。
念念发现了游北秋偷偷打量自己的眼神,骄傲的扬起了下巴,居然给人一种格外可爱的感觉。
游北秋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了笑容,心情一下子大好,女人这样的表情他还是很少能看见的,这和她平时给人的感觉产生了非常大的反差。
王一天一直也在隐晦的打量游北秋,他同样对男人也很警惕,他知道男人很强大,他担心男人会对他下手,所以一直远远的站着,和男人保持一定的距离。
他也看见了念念伸懒腰的动作,但是并没有看见念念的表情,念念正好背对着他。
看见念念诱人的身材,他舔了舔嘴唇,呼吸微微有点急促了起来,但是他很快感受到旁边有一道冰冷的眼神,微微侧目,发现游北秋正眯着眼睛看着他,眼里的警告意味甚浓。
他如当头棒喝,刚才龌龊的心思一下子就荡然无存。他知道自己哥哥对于念念的情意,也知道哥哥现在已经接受了念念喜欢上游北秋这个事实,但是还是依旧默默的陪在女人的身边,如果哥哥知道他的这些想法,一定会狠狠的收拾自己一顿。
对于王一天的反应,他一点也不意外,念念这样的女人,不管在哪里,都会吸引所有男人的目光,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对现在的实力非常的有信心,这样的女人也不是他能够驾驭的。
虽然知道是知道,但是他还是非常的不高兴早晚会成为他女人的念念被其他人觊觎。
“你那是什么眼神啊?”
“没什么,就是眼睛有点不舒服,”游北秋看向她嘿嘿笑了两声,和之前眼神冰冷的时候判若两人。
“这附近没有可以藏车的地方,我们继续往前走吧,”金重天踩着杂草走了过来,他刚才把旁边大概都转了一遍,花费了不少的时间。
几人很快就上了车,车子又再度的发动了起来。
他们的运气还算不错,他们找到了一个废弃的修理厂,很多车子都悬在空中还没有来得及放下来,但是上面已经覆盖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应该很久都没有人碰过了。
游北秋没由来的想到了安华,想到了那个傻呵呵的小子,他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也是在一个汽车修理厂,不过和面前的这个满是保时捷奔驰之类豪车云集的地方相比,安华所在的那个修理厂就显得上不了档次了。
还有不少的丧尸在其中游荡着,清一色的衣服,看来之前是这个修理厂的员工,丧尸爆发后,还没有来得及逃走,就全部变成了这种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随时搜集物资成了所有人的习惯,一看见有修理厂,金重天毫不犹豫的就踩下了刹车,稳稳的停在了修理厂的大门口。
刹车声音很小,但是即便如此,在原本安静的环境下也如平地惊雷一般,直接吸引了在厂房里游荡着的丧尸们的注意,它们摇晃着身体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走了过来。
所有人都很快的下了车,都拿着随身携带的武器,向着涌过来的丧尸们迎了上去。
闻见人肉的味道,那些饥饿了许久的丧尸一下子变得疯狂了起来,发出激动的嚎叫声,张牙舞爪的向着几人涌了过来,张开了大嘴,露出了还带着血块的尖利的牙齿。
面对这样的状况,几人的反应都很平静,他们已经有无数次面对丧尸的经历了,面前的这些根本不够看,而且数量最多也不到一百只,在六个人的夹击下,也就几分钟的时间,就结束了战斗。
之前还张牙舞爪的丧尸此时都失去了生命力,脑浆迸裂,白色的脑浆和黑色的血液汇集在一起,像一条小溪般往地势低洼处流去。
金重天率先往厂房里面走了进去,他还是对车辆非常的有兴趣的,在那些悬在半空中的豪车旁边转来转去,边摇头边咂舌。
在末日之前,这样的豪车可是他想都不敢想的,他攒了好久的钱,才在父母的帮助下,堪堪付齐了车款,把一辆十万左右的小车开回了家。
每次他看见豪车的时候,眼神都无比的羡慕,但是他也很清楚自己的情况,只能默默的看看,然后拿起在路边小摊买的廉价的蔬菜急匆匆的往家里赶。
他都36岁了,还一直未婚,那是因为他实在买不起房子,之前连车也没有,在那辆连漆都掉光了的自行车被偷了以后,他终于咬咬牙决定买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