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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之狼多肉少

作者:狐狸喝水 | 分类:古言 | 字数:27.1万

第57章 丢不起那人

书名:田园之狼多肉少 作者:狐狸喝水 字数:2176 更新时间:2024-11-17 03:15:01

谷娇不是不会坐地起价,只是坐地起价,那也是要分时候的,把握不好时机那就只能让人厌烦了。

反之,若是你找准了时机,那么别人就只能吃个哑巴亏。

在谷娇的打算中,等到将来自己坐地起价了,她还要乐呵呵的接着,要不然这生意就没法做了。

反正自己跟她的目标是不一样的,虽然说要过上好的生活,但是到那个时候自己也赚得差不多了,最起码生活还是有保障的。

但这个老板娘她会满足吗?

人都是贪心的,一旦她店面里没有了双面绣的维持,那么她的生意会迅速回到现在这样的状态,享受过了财源广进的日子,能甘心放弃吗?

所以哪怕是谷娇提出三七分,她也一定会同意的。

现在,板娘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别人给算计了,她听到面前这姑娘这么好说话,心情也非常的好。

主动招呼:“妹妹,你们几个今天就在这里吃饭吧,顺便写一下字据。”

谷娇略微想了一下,点头同意了:“那就劳烦姐姐了。”

她大大方方的受下了,王叔意和王继博,倒是有些不好意思。

这来谈个生意,而且现在什么钱都没看到,就在人家吃饭会不会不太好?

看到两人略微尴尬的样子,谷娇一愣,随后没说什么,在她看来,大家在一起谈生意,吃个饭很正常嘛。

你要是条件好点,那就弄点好吃的上来,要是条件差点,那就随便弄点就行了。

主要是那种气氛。

而且这老板娘也挺会做人的,怪不得能把生意做得那么好。

虽然这小店在谷娇看来实在寒酸,但也不可否认,它垄断了这里所有布料生意的事实。

字据是王叔意写的,签字画押的也是老板娘和王叔意。

无他。

谷娇的字实在拿不出手,要是写钢笔字,那她敢说自己写的很好,但是毛笔的话……能写出来就不错了。

她可是从来没练过书法的,那毛笔字写出来,肯定跟狗爬的似的。

丢不起那人!

她这样的做派,在另外几个人眼中,意义就不一样了。

老板娘看着人家夫妻和睦信任的样子,心中再一次惋惜,这么好的姑娘,自家侄子,咋就没赶上好时候呢。

而王家兄弟心里别提多激动了,虽然不知道这绣品能卖多少钱,但是也是一门生意啊!

没看到在镇子上做生意的,过得都比他们家好吗?

而且媳妇做绣活,那比村子里那些下田干活的女人好多了,先不说不求着别人,不低三下四,不受气。

这活也不累,还能挣钱,所以他们就没反对。

要是谷娇给人家洗衣服,或者给人家做饭什么的,那他们俩就不乐意了,自家媳妇,自家捧在手心里疼着还来不及呢,怎么能到别人家去受累受苦呢?

更何况,签了字据,签字画押了,那以后这些绣品卖出的钱,受益人就变成王叔意了,这一点连王老大都知道。

虽然他们不会贪女人一分钱,但是这份信任还是让人心里热热的。

还没有认同他们呢,还没有正式答应做他们家媳妇呢,就已经如此信任他们了,这么好的姑娘,打着灯笼都难找。

虽然她不爱他们,但这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姑娘。

就连王继博原本有些迟疑的心,现在都再一次坚定了起来,无论将来会怎么样,但是不努力一把,怎么知道这姑娘,最后不会留下来。

如果自己连努力一下都不肯的话,又怎么敢奢求人家留下来呢?

何况,所有人都在做着努力,连最小的小六都不例外,要是他自己放弃了,最后因为女人嫌弃他,所以不想留在这个家了。

那他王继博如何对得起兄弟几个。

要是因为这样的原因,错失了这样一位姑娘,那他不得后悔死啊!

至于努力了,她还是不留下来……

那在说呗。

谷娇看着字据挑挑眉,看不出来啊,王叔意这么风度翩翩的人,字迹很凌厉,磅礴大气。

是谁说,从一个人的字迹,可以看出那个人的性格的?

谷娇深深的怀疑了,看来古人诚不欺我,这句话也不可尽信啊!

最后的最后……

几人在老板娘家吃了一顿还算丰盛的饭菜,不过这是对于其它几人而言,谷娇觉得那纯粹水煮的菜,无论是什么,吃进嘴里都是一个味儿。

这么多天都吃水煮菜,她嘴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

所以,她准备今天买点调料,把后面田里的那些无人问津的大螃蟹,全都捉回去解解馋。

另外,今天走的时候从老板娘那拿了一些布料,还有绣线,谷娇打算从小的东西做起。

毕竟到旁边的那个城开店,也要一些时间,而这个小镇上,出得起银子的人实在不多。

她打算先绣一些质量普通,但新奇的帕子试试水,之后看行情再说。

买调料的时候,谷娇又发现这里的调料很便宜。

或者说所有调料当中,最贵的就是盐,当然,这个地方也没有酱油,而且谷娇也没有发现辣椒。

不过姜啊,蒜啊这些东西倒是非常的便宜,一个铜板买一大堆。

之所以觉得便宜,是谷娇对比了这里的物价之后才发现的,因为这里一个铜板可以买两个肉馅的包子,可以买四个素的。

而且这里的包子,那是真的大呀!

有前世的三四个大。

谷娇看着手里这个刚咬了一小口,就看到馅儿的包子,很无奈,里面全是肥肥的肉,油汪汪的,简直难以下口!

可是……左右看了看两个男人,又看了看手中被自己咬了一口的包子。

现在给别人也太那啥了吧,可是不给别人她又吃不下,扔了的话就太浪费了。

这几天在那个家里她还是知道一些的,肉包子对于这个家来说,那就跟过年似的,甚至,今天要不是因为自己的话,这两个男人都不一定会买。

所以真要扔了这个肉包子,那就是在造孽呀。

王叔意发现了她的纠结:“怎么啦?不好吃吗?”

应该不会呀,这家的包子,他们虽然从小就没吃过几次,但是也知道很新鲜的,生意非常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