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情人
作者:小红杏 | 分类:现言 | 字数:35.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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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01
太阳从山峦那边彻底落下, 橙黄色的云朵和天空彻底黯淡,拉起夜幕。
吃完饭, 佳书裹上羽绒外套,和霍钦并肩在院子的台阶上坐下来。
南半球有种微小的生物叫蓝光萤火虫,白天瞧不见,只有夜幕降临,才能从泛出的微光里寻到它们的踪迹。
置身这样的院子里,往往叫人生出种在银河系漫游的错觉。
“今年上海开春的时候,灰灰飞走了。”
分别大半年,霍钦原本有很多话想说,谁知起头只想到这件事情来。
“它学会飞了吗?”
“也许吧,有天我买菜回家,发现窝里只剩几根羽毛了。”
“我妈白给它织那么多毛衣了。”宁佳书感慨。
“它不属于阳台, 天空才是它的家。”霍钦说到这儿, 偏头看向她, “佳书, 你怎么从来不告诉我你对禽类毛发过敏?”
宁佳书心里咯噔一下提起来,“这是谁跟你说的呀……”
“何西告诉我的。”
“我就知道,”宁佳书磨了磨槽牙, 小声嘟囔,“这个嘴上没门的家伙……”
“她还告诉我,上高中的时候, 你们就认识我了。”
宁佳书脸涨得通红, 伪装多年的暗恋突然曝光,像是衣服被剥了个精光的羞耻感, 从头到脚将人包裹席卷。
再也忍不住了, 气急跺脚, “她怎么连这都说呀!”
“我反而很感激她。”
何西退租公寓前,把佳书所有留下来没带走的东西打包送到楼上。送东西或许是个借口,重点是,她站在门口对他吐露的那番话。
霍钦从不知道,原来在他没有丝毫察觉的青春里,他早早已经和佳书呆过同一个操场上体育课,参加过同一个航模大赛,挤过同一间阶梯教室……
无论演讲还是主持,他中学时期值得回忆的每一段时光,在照片之外的角落,也许都曾由她的参与。
他要感谢何西,是因为她将他从未见过的佳书分享给了自己。
如果他们的爱情是一段弧,那这道碎片,已经足以将所有的缺失补足。
她所有在感情中的虚张声势,满不在乎,恰恰因为她过于在乎。
“她还跟你说了些什么?”宁佳书气呼呼。
“也没有很多,她就说你其实一点也不喜欢鸽子,说你们曾经拿到过我的社交账号,”霍钦说到此处好奇,“账号都拿到了,你当年为什么不加我呢?”
宁佳书撇撇嘴,沉吟半晌才讲,“我说了你可不准笑。”
“我保证。”霍钦承诺。
她这才放心:“因为账号是我们班一大群女孩子一起拿到的,我才不想跟她们一样,成为暗恋你的女生中普通的一个。”
“我发誓要做你真正的女朋友的。”
事实上,大家把记着账号的纸条抢来抢去,宁佳书在一旁抱手不屑。
——‘大惊小怪,老子发誓早晚有天要把霍钦泡到手!’
这是当年宁佳书心里的原话。
霍钦食言了,因为笑容不受控从他唇角蔓延到脸颊,就连眼角眉梢都浸透着喜悦,笑声低沉却爽朗,霍钦不常这样笑的,任谁都能听出他有多开心。
宁佳书恼羞成怒拍他,“你不是保证了吗?”
“对不起,佳书,”他肚子都笑疼了,只能捧腹,一手阻拦她的袭击,“我是没想到你这么有志气,真的做到了她们所有人都做不到的事。”
佳书本来生气来着,一听这句又得意起来,“那是,我发的誓就算翻山跨海也要做到的。”
“没有翻山跨海那么难吧,”霍钦纠正,“我认识你之后,不是很容易就喜欢上你了吗?后面都是我在追着你跑的。”
“才不是!你这就忘了?”
宁佳书说到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难处她能讲个三天三夜,“我考上民航大学的时候你已经到了航校,我到航校的时候你都快毕业了。我都使尽浑身解数了,你眼睛里还是看不见我,好不容易在一起,还因为和畅的事情跟我吵架……”
霍钦被控诉得哭笑不得,“佳书,你在倒打一耙吗?我哪里是和你吵架,我是爱之深、责之切,是你一声不吭跑回来昆士兰,再回来就带个男生到我面前打晃。”
“我不这么做,等着你来跟我说分手吗?”
宁佳书振振有词,“按我当时对你的人品了解,和畅都已经被停飞淘汰,只能转地面了,就算勉强继续下去,我们的关系根本不可能健康往下发展的。”
霍钦竟被她噎到语塞。
这话竟然有道理,如果没有分开各自沉淀的那些年,他不会知道自己有多想她、多爱她。
太长久的得不到会变成人一生的执念。
好在和畅自己并不后悔,他转到地面以后发展得不错,三五年一升,现在已经是公司中层干部。
航校当时那关口肯定要处分其中一个人,大概率会是宁佳书,所以和畅庆幸停飞的是自己。宁佳书飞行技术、危机处理能力比他强,换成地面,人际关系处理却未必比他游刃有余。
Part 101
他们都阴差阳错找到了各自最合适的位置。
她继续问他:“你第一次认识我,还记得什么时候吗?”
“记得,和畅生日。”
“比我认识你晚了四年。”宁佳书轻哼,“本来我根本不想去和畅生日会,听说你也去,我才去的。那天我化了两个小时妆,你看都没多看我几眼。”
“这你就误会我了。”霍钦喊冤,“主要一直盯着女孩子看不礼貌,那偷撇一两眼不是得适可而止了吗?”
“真的!”宁佳书惊呼,指着他,“你真偷看我了,都看哪儿了?”
霍钦别开头不想答,被宁佳书双手掰着他的脑袋转回来,眼睛晶亮,“看哪儿、看哪儿了?胸还是腰啊,还是腿?”
“我记得你的眼睛,嘴巴。那天晚上被灯光照得亮晶晶晃眼,像泡过冰糖水,感觉很甜。”
宁佳书终于满意了,“那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你每次靠近我的时候。”
霍钦对异性的萌动来得很晚,青春都快结束了,他才终于体会姗姗来迟的情窦初开。
宁佳书在爱情里确实称得上无师自通的高手,无论是她周身弥漫的荷尔蒙气息,还是微风轻浮撩动的长发,轻挑的眼睫、一颦一笑,她总是能轻易在凑近一个人的时候,将人心神抓紧。
这种初见时肤浅又表面的了解,已经足够让许多人深陷。
霍钦和别人不一样的是,他有定力,理智往往大过情感。他悄无声息压住自己的触动,又和她相处了很久。
直到某一天,他觉得再也控制不了这份情感的时候,才向她表明了自己的想法。
……
“我那时候真的一点都感觉不到你喜欢我,要放弃了的,还好你抓住了最后的机会表白。”
霍钦愕然,“你不是发过誓吗?”
“那我也不能愚公移山啊,反正这个誓,我不说又没人知道。”
“你可真是……怎么说都有理。”霍钦哭笑不得。
身后檐下挂着成对的红灯笼,花香弥散在昆士兰的夜空,温度有点低,但她把头埋进霍钦的颈窝后,就感受不到寒意了。
院子里养的几只牧羊犬也不再叫,饱餐后趴在一处取暖,安详地入眠。
损失了一张昆士兰回国的机票,但宁佳书无比感谢上天还给她一个这样的夜晚。
*
第二天一早,霍钦难得被在他之前起来宁佳书敲响房门。
她穿了休闲运动服,粉色卫衣外面套一个羽绒马甲,活力满满,还戴了帽子防晒。
“走呀,我和爸爸陪你去镇上还车,顺便吃饭,回来还可以去摘橙子。”
她的长发被剪到披肩,跟二十岁时候,霍钦第一次认识她的样子很接近了。
连笑容也如出一辙,青春天真,不含一丝阴霾。
澳洲的内陆是大片大片农场,有时方圆几十公里都见不到人影。中国人始终很难脱离人群,宁父当初也考虑到这一点,农场买在了离大镇不远的地方。开得快些,他的别墅距离镇上只需要十分钟车程。
到了镇里,配套设施就比较完整了。
学校、艺术、天文、体育馆和游乐场,大型超市一应俱全,全镇大概有十几个华人,宁父都认识。他们在超市采买完,餐厅吃了饭,还顺路去上回救他一命的老朋友那儿喝了杯茶,顺便还收获了朋友家人从国内寄来的一箱真空腊肠。
后备箱被填得满当当,回家路上,霍钦开车,佳书坐副驾驶。
宁父乐呵呵一整天,似是终于想起来提正茬,“小霍呀,你爸妈同意你和佳书的事儿吗?”
霍钦赶紧点头,“同意的,我爸爸跟奶奶之前就很喜欢佳书,就是我妈妈……她有一些自己的想法,但是现在也想通了。”
“那这个事情可不好勉强的哦。”
宁父把话说朝前,“我就一个女儿,肯定舍不得她受一点委屈,只要结了婚,就是要和你们家每一个人相处的,但凡有点矛盾,大家心里都不好受。”
“请您放心伯父,我会尽我最大的能力保护佳书,不让她受一点委屈。而且,我妈妈并不勉强,她现在是真心实意同意我们的事情。”
霍钦说起来这个,偏头问她,“你还记得去年除夕当晚,中环上的连环车祸吗?”
“当然记得。”宁佳书奇怪他怎么会突然提这个,但还是感慨,“那天最前面小轿车里的驾驶员都不知道有没有活下来,我记得满地都是被雨水晕开的血,第一次见到车祸现场,吓得我心都快蹦出来了。”
“他活下来了,就是出血量太大,输了很多血。”霍钦告诉她。
“你怎么知道?!”宁佳书的惊诧都要写在脑门上了。
“因为,另一辆SUV里的一家人,是我堂兄堂嫂,还有他们的女儿。”
“竟然还有这么巧的事?”宁佳书都惊呆了,“那你堂兄他没事吧?”
“断了两根肋骨,好在当时没有随意移动,裂口没有伤到内脏,住了一个月就出院了。他们出院后一段时间来我家做客,刚好我侄女在我房间瞧见了你的照片,她说,是你给了她一张毯子,还帮他们一家人包扎了伤口。你告诉她,你是飞行员。”
“我听完就知道她没有认错。”
“所以你妈妈因为这件事改变了对我的看法?”
“是这样没错。她一直以为我因为自己喜欢,所以美化你的形象,但最后被证明事实并非这样,佳书你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人。”
这件事确实让宁母放下了偏见,但最决定性的因素,还是她看到了儿子的决心。
霍钦不是一个能轻易被改变的人,这一点从他童年时立志要继承父亲的职业,十年过去,就算高考分数高到足以轻松进入国内任何一所TOP10院校,也依然坚定选择了民航大学就能看出来。
霍母终于意识到,霍钦也许并不是在威胁自己,而是真心实意觉得,他能爱宁佳书一个七年,也会爱她下一个七年,再下一个七年。
僵持下去也许她终究能赢,但是输掉的,却是霍钦的一生。
宁佳书就这样柳暗花明获得了未来婆婆的认可。
“这是什么神仙凑成的巧合?上海这么大,连老天爷都不忍狠心对待我。”宁佳书兴奋。
宁爸一头雾水,“小霍你再仔细讲讲,我怎么还晕头转向、稀里糊涂的呢。”
“就是去年除夕,佳书在中环遇到连环车祸,恰巧帮我堂兄一家处理了伤口,事后小侄女来我家做客,把她照片给认出来了。我那个堂兄是博导,在东风弹道研究所工作,平时还带学生,所以直到除夕才回上海。我妈刚好特别喜欢他们一家。”
宁爸先是着看向左边,“那佳书你没事吧,怎么这么大事没跟我提过?”
“我在后边堵车呢,隔了快一公里了,后来就赶飞机去加州,这不是没空儿说吗。”
消化了一会儿,又朝右边点评,“别说,你们这还真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兜兜转转那么多挫折,也没把这对孩子分开。
*
在大城市呆太了太久,农场里什么事物都能令人感到愉快新鲜。
宁佳书先是和霍钦轮换开小飞机给种粮食的耕地撒完了药,带着他光顾完农场的每一片风光,又兴冲冲和雇来兼职的各国留学生们一起摘了两天橙子,吃着无公害蔬菜,闲暇时撸撸牧羊犬,开皮卡放放牛羊,提前过上了田园牧歌的生活。
直到一天早晨霍钦突然问她,“佳书,你有计划过什么时候回国吗?”
宁佳书一愣,自从霍钦来了之后,她就没想过这个。
回国就意味着马上要迎来一大堆乱七八糟严苛的考核,回到申航,回到天空,回到她的岗位工作。
这种感觉像是要套上一匹脱缰的野马,习惯了自由松散的日子,要重新钻入那条条框框都被定义好的格子里去。
很久之前,她选择航空大学是为了追上霍钦的脚步。
到后来,她的目标是成为申航A330最年轻的机长。
两样目标都达到,现在让她回去工作,好像已经失去了最初的动力。
她喜欢天空没错,但她既不缺钱也不缺生活的意义,为什么要逼自己重新适应那些枯燥乏味的日子?
霍钦已经熟悉宁佳书熟悉到,瞧见她犹豫就知道她在想什么的地步了。
佳书惯来对她不感兴趣的东西是眼角都不带捎一下的,还喜欢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很多时候,可能她自己都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强逼她去做,就像按牛头喝水,只能适得其反。
他心里叹气,面上却还是微笑,把剥好的橙子递到她手上,提议道:“不如我们再租一次Cessna 182,穿越大平原,到墨尔本去吧?”
宁佳书才听完,立刻便同意了。
那年去墨尔本,是她一生最美好的记忆之一,她一直想找机会再重走一遍当年的路线。
霍钦这个想法正好撞她心口上了,当下便兴冲冲回复,“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我随时都可以!正好冬天的圣灵群岛很美,我们还能在那边停靠住一晚,还可以去看大堡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