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鸿归处飞云乱
作者:芸渔歌 | 分类:都市 | 字数:12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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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沦陷
沈慕诗坐在电脑前,眼睛盯着K线的波动,那柱形的线体从来没被她这么注视过,在一个周期时间内上冲下滑仿佛带着一种魔性的频率。
每一根K线像是跳舞一样,沿着未知的却如同有迹可循的轨迹运动着。
脑海里一直回想着何武刚刚讲过的故事:两个人是很好的朋友,有一天一个告诉另外一个人,他要结婚了。另外一个人十分意外,回去和他们的老师说起这个事。他们的老师告诉他,其实你没拿他当做最好的朋友。
当事人很诧异,老师便解释道:如果你是他的朋友,就会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那么从他谈女朋友,到两个人的感情进展,你一定会预判到结局,而不是被突然而来的消息惊到。
何武的声音犹在耳边:“如果你想成为好的操盘手,就应该在交易之前关注你所要交易对象的变化,所有靠着技术指标来操作的都只是看到了成形的图形去做预判,这种结构是滞后的,选择的周期越大,滞后性就越大。做趋势不是不可以,但是短线来说可能就失去了最好的进场和出场点。”
沈慕诗的心在跳,并不是因为何武的声音在耳边,而是他所说的是自己不知道的,书本上看不到的。
何武什么时候不在自己旁边的沈慕诗已经不知道了,他悄悄的撤身出去,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了一会打开的那间房门里面沈慕诗的背影。
从第一次见到沈慕诗和李商这个特殊的工作室合作组合,何武就隐约感觉到他们的结局,应该是这行里很难做出业绩赚到大钱的,也应该是做的最安心踏实的。
不带烟火气或者不是一个太美好的形容词,沈慕诗身上就是这个味道,一种看似柔和的冷淡风,不高傲却难接近。
何武也一直关注着他们工作室的进展,和他预期的差不多,当沈慕诗带着可能是最后一个客户去开户,何武希望延长客户的生存周期,所以,他亲自来讲,他知道沈慕诗在听,听得很认真。
看她看的认真,何武站起身走到书架前,沈慕诗的书架上摆满了书,除了何武认为沈慕诗会看的一些财经类书籍之外,更多是一些宋明清史方面的书籍。很少有女孩子爱看这类书籍,琼瑶是言情小说一本没有,反倒是有一些张恨水的文集,国内外那些必读经典也不常见,倒是有一些余华,王朔的小说集,没有张爱玲,而有杨绛,钱钟书。
沈慕诗身上没用女文青的矫情,却有一种不庸的文艺范。这是何武对她的评价,再看她的房间,深浅蓝色的窗饰布艺,和她人一样透着干净的冷淡风。
由内至外,都是那么的沈慕诗。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直到今天第三次见面,她依然会时常被一句话说的脸红,这种脸红不应该出现在一个三十多岁成熟女人的脸上。
何武记得第一次见面握手时候,第二次端起那杯桂花茶,她蓦然的脸红都让何武不由得多看她一眼。
可以说,这些年出现在何武身边的女人并不少,无论是家里朋友介绍,还是自己社交圈子认识的女孩,还没有像沈慕诗这样会让何武想要去多留意多了解的。
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余华的《活着》。
打开扉页竟然看到沈慕诗娟秀的字体:活着,才有希望。
何武会心的笑了笑,回到沙发用自己的电脑播放着平时自己爱听的JAZZ,很小的声音却隐约充满房间,节奏如同沈慕诗眼中跳跃的K图。
两个人,静静的做自己事,无扰。
过了很久,沈慕诗心中越来越体会何武所说的观察,了解,根据变化以及力量去预判波动,这才注意到房间里那悠扬的JAZZ。
听着音乐,泡上一壶茶,端着来到茶几前,何武闻到沁人心脾的桂花香,抬起头朝沈慕诗笑笑。
“很好听。”
“我分享给你。”何武将乐曲给沈慕诗分享了过去。
“在看哪本?”沈慕诗注意到何武手上捧着的书。
“活着,才有希望。你知道为什么我们做操盘手的尤其要讲究纪律?因为交易容不得半点侥幸,纪律才是保证活下去的关键。”
沈慕诗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刚刚你只是看了它们波动的过程,你有没有发现有的时候冲击力很强,但是如果了解冲击增压的位置,这个就要学会看裸K,来,我给你画几条线你感受下。”
何武再次站起身走到电脑前,这次他没有给沈慕诗拉椅子,而是自己在电脑前坐下。
“这个位置,还有这里,结合前面的图,这里就是冲击点,如果想又更确定的把握,可以结合量能。”他一边画着一边给沈慕诗解释着。
沈慕诗站在他身侧,微微倾下腰仔细观察着何武的讲解。
她的头发垂下来落在何武的肩上,头发上淡淡的香气,天然的非浓郁香水味的女人香。
确定性,是一种职业习惯。就像现在的何武,尽管已经感觉到了趋势所在,却少了一点确定性。也正是这职业习惯,让他即使有些心神盈动,却依然眼睛看着屏幕几乎是正襟危坐的,手指在显示器屏幕上滑动如同指点江山。
第四百一十一章 沦陷
当他对后期走势做出自己大概的预判,沈慕诗看着图形的变化更是心悦诚服由衷的钦佩。
微微侧过头,便看见何武的侧颜,棱角分明带着立体感成熟而不苍老,三四十年纪男人的风华正茂,正专注的看着屏幕。
认真的男人是最帅的,沈慕诗一直这么觉得,她感觉到自己的脸颊发烫,急忙直起身。自己一直标榜的距离感哪去了,在自己欣赏的人面前一切距离都如此脆弱。
何武看了一眼电脑右下角的时间:00:35分。
“这么晚了,我走了。”他朝外走着。
“你的笔记本?”沈慕诗看到何武放在茶几上的电脑。
“放这吧,懒得来回拎。你一般几点起床?周末要不要多睡会?”何武关闭了电脑走到门前。
“我习惯七点前起床的,要是你也能起来可以带你尝尝我们这边的早餐,很有特色的,我在北京十年最怀念的就是我们这的早餐了。”
何武笑笑:“好啊,八点见。我来找你还是?”
“宾馆门口吧,旁边有早餐,还有个菜市场。”沈慕诗将何武送出门,关上房门听到脚步声和自己的心跳一样。
忽然有种想分享的喜悦,心里甜,如同闻到甜菊的味道。
房间里还有桂花香,沈慕诗打开自己的QQ,点开何武分享的那些曲子。
随着悠扬的乐曲传来的还有几声好友的信息提示。
红云:在吗?
红云:在吗?
两次间隔了一个多小时,然后还是红云:你的灯一直亮着,我却没办法去找你。有些话很想问清楚,但是我知道,也许问了朋友都做不成。
沈慕诗皱着眉看了这条信息,接下来一条是又间隔了一个小时红云:对不起,我今天喝多了。
沈慕诗关闭了QQ。
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周逸云,就像她不知道怎么表达何武。
一厢情愿这个词不适合周逸云,因为沈慕诗始终觉得周逸云是朋友,拿自己也当朋友,她不喜欢用蓝颜知己这个词形容,因为这个词吴薇薇用到过胡晓天身上。对于沈慕诗的概念来说这个词和暧昧区别不大。
她也不认为自己和周逸云有什么暧昧,他们有共同的朋友,她们偶尔吃个饭却没有更多单独相处的时间。她没有暗示,没有任何稍过亲昵的举动。
这货就是喝多了!沈慕诗给了一个这样的结论,就把周逸云的这些话像翻书一样翻过了闹翻,反倒是何武的侧颜,挥之不去。
从来都是秒睡秒醒的沈慕诗很少有这样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时候,也很少有被闹钟叫醒的时候。
像是赴一场约会,起床后收拾利索房间,特意燃了一只香,淡淡的薰衣草味道。吹干头发稍微打理了一下,脸上极淡的妆容。
颜色鲜艳的衣服本来也不是很多,平时沈慕诗的衣多是灰色黑色,今天特意选了自己最喜欢的蓝色,深蓝色的衣服是比较考验气质的,穿不好就好像工作服。
但是在沈慕诗的身上,却衬的她本身略带苍白的肤色亮丽了许多。深蓝色毛衫,浅驼色长裤以及一双宝蓝色软底鞋。
上衣外套有点让沈慕诗纠结,北方冬季浅色外套很扎眼,虽然很好看想到是去吃个早饭然后去菜市场,似乎违和感十足。最终她还是选了件灰色外套,只是在领口围了挑浅蓝色银丝线绣花的围巾。
走到何武下榻的宾馆前,何武正从大门里出来。抬头看到沈慕诗微微一怔,眼睛里有一亮的感觉。虽然依然是冷淡风,却多少添了一些素到了极致大素至艳的感觉。
正如沈慕诗自己形容的,在北京十年最怀念家乡的就是早点,比起京城粘牙的油条,清水煮的馄饨,永远吃不惯的炒肝儿,豆汁儿,自己家乡的那些众多小吃才叫早餐。
馄饨是要高汤,豆腐脑锅巴菜的卤汁也是高汤调的,油条香又脆,更别说名声在外的煎饼果子,还有很多外地人不知道茶汤,面茶,蒸饼儿,炸糕。
食为天是品种最多的连锁店,环境干净味道也不差很多,吃了一碗馄饨和两个油条的何武,揉着并未中年油腻发福的肚子:“不行不行,太撑了。”
沈慕诗抽出纸巾递给何武一张:“你这么吃,一星期都吃不过来。”
何武笑了笑:“一星期吃不过来,那就两星期。两星期不够就一个月,反正以后周末我闲的就只剩下时间了。”
“孩子送走了轻松了?”
沈慕诗的眼睛不是那种欧式大眼双眼皮,眼睛狭长微翘的眼角,每当嘴角上扬时候总是带着一丝笑意,和她冷淡风不想关的一点点的媚。
“是啊,一下子空落落的。”
“那你周末不去你父母那?”沈慕诗还是有点想知道何武的情况,只是不便直接发问,所以拐着弯的想知道答案。
“父母在我单位附近,平时下班去看看,周末他们也经常出去玩或者有些老战友的聚会。”
“那你有么有其他的兄弟姐妹?”假装顺口若无其事问的时候却将视线移开到自己的包上将纸巾包放入包里。
“有一个姐姐,还想知道什么?”
看着沈慕诗仿佛被揭穿了略带慌张的急忙起身,何武笑了,悄然的笑意。
街边很大的菜市场的入口,进了市场一同在摊位前挑选着菜,走出菜市场的时候,沈慕诗忽然想到忘记买葱。
“在这等我,我去买。”不容分说,何武转身又回去。
不大功夫何武拎着一把小葱出来,走到站在路边的沈慕诗旁边,伸手拎过沈慕诗手里提着的袋子:“我拿吧。”
“我帮你....”沈慕诗想分担一些。
“傻样,女人的手不是用来提袋子的。”何武腾下来的一只手很自然的又拍了拍沈慕诗的肩。
女人的手不是用来提袋子的,如果是男人在旁边,女人的手是用来挽着男人的。
沈慕诗的手从来没这么空过,她将手揣进口袋,攥着口袋里的钥匙的手心微微发热。
进了家门将菜放进厨房,周末休盘了,何武教沈慕诗怎么复盘,又谈到股市,问了问沈慕诗常用的指标除了交易系统之外,又讲了讲关于市值筹码和换手率。
对于交易方便的学问,沈慕诗对何武心声敬仰,连一点浮躁的心动都不敢有。
沈慕诗的态度让何武很欣慰,更觉得比起自己带的一些学生,沈慕诗更专注。
“好了,这周就给你讲这些。”何武直了直腰。
电脑前两把并排的椅子,电脑桌上沈慕诗随手记的笔记,桌上摆着两杯茶。沈慕诗用指尖碰碰何武的杯子:“凉了,给你兑热水。”
“不用了,我看你这有咖啡壶?平时喝什么?”
“入门级的耶加。”沈慕诗说道这又有点脸红,论咖啡她认识的网络上的姐妹给她普及了不少知识,还送了她一些咖啡豆,可是她自己平时就喜欢三合一,简单省事,虽然自己也知道不上档次。
“可以了,去弄一点。”
“好!”沈慕诗去准备,何武起身看到墙上挂着的吉他,随手摘了下来。应该是很久没弹过了,用擦琴布擦净调好了弦,轻轻拨动。那一首何武最爱的歌,那首让前期与她一曲结缘的。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何武轻声唱起。
落叶随风将要去何方
只留给天空美丽一场
曾飞舞的声音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幸福的过往
爱曾经来到过的地方
依稀留着昨天的芬芳
那熟悉的温暖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无边的思量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只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端着咖啡的站在门边的沈慕诗看楞了,听呆了,沦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