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门第一闪婚
作者:唐筝 | 分类:现言 | 字数:58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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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2章 离婚吧!我娶你
“呵……”
任菲琳苦笑一声,把脸贴在严凌的胸口,涩然道:“凌子哥哥,你以为,世上都是你这样专情的好男人吗?”
“难道他……在外面有女人了?”
严凌愕然。
任菲琳现在怀着他的孩子,他怎么能在外面乱搞?
一瞬间,严凌杀了对方的心都有了。
“哎……”
任菲琳幽幽叹息道:“又何止是在外面有女人,他的女人,不知道有多少个呢。据我所知……他秘书室的那几个,都是他的情妇,更不用说在外面招惹的那些……凌子哥哥,事到如今,我早就对他绝望了。”
“……什么?!他居然……”
严凌瞠目结舌道:“太过分了,这混蛋!”
任菲琳搂着严凌的腰身,寻求安慰似的更紧密地与他贴在一起。
严凌也更加疼惜地抱紧了她。
因为任菲琳老公的斑斑劣迹,勃然大怒的严凌浑然忘记自己正睡着别人的老婆。
当他痛骂任菲琳老公时,便也在不知不觉中,将自己睡任菲琳这件事合理化了。
“有时候我想……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好男人,也只有凌子哥哥一个吧。”
任菲琳哀怨地说。
“菲琳……你受苦了。”
严凌心疼不已地抚摸着任菲琳光、裸的后背。
不得不说,怀里的这具胴/体十分的动人,简直令他神魂颠倒。
如今他算是深刻理解了什么叫做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此时此刻,哪怕让他立即死了,他也值得了。
但是,他不想死,也不能死。
菲琳已经这么惨了,他应该将她救出苦海才是!
不管是小时候,还是现在,对于她,他总是充满了救世主一样的情结。
他总想当她的英雄。
“不苦……还有凌子哥哥爱我,我好幸福,好开心……”
任菲琳真情实感地说。
“菲琳……”
严凌禁不住低头吻了吻她。
而后,他望着她,动情地道:“菲琳,你和他离婚吧,只要你离婚,我马上娶你。从此以后,我要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
任菲琳沉默了。
她心想,你是不是傻?
就凭你这点家底,还好意思说娶我?
就拿严凌住的这套房子来说吧,这样承北市区的房子,结婚后她老公送了她几套。
平日里,她住的是带泳池的大别墅,出入则是劳斯莱斯等豪车。
而严凌呢?
他过得不过是比普通人要优越那么一丁点的生活。
说他是个高富帅,倒也算得上。
可是,他怎么能比得上她老公呢?
她老公家,才是真正的富豪。
倘若她和她老公离婚,从此便要泪别大别墅与劳斯莱斯。
难道要让她苦兮兮地跟着严凌过日子吗?
怎么可能。
他不过是个疗养院的院长,平日里在渺无人迹的郊外呆着。
她要是跟了他,也只能过这种苦行僧的生活。
而她,早已经习惯了锦衣玉食,被无数名媛贵妇环绕。
严凌啊严凌,你真是太天真了。
她在心中对他产生了深深的不屑。
可是,嘴上却温柔地说:“凌子哥哥,我不想让你为难……再说,我这样的女人,哪里能配得上你呢。”
“为难?”
严凌皱了皱眉,说:“我不为难,菲琳,为了你,我做什么都愿意。至于配不配的上,这个问题你更不必在意,是我配不上你,而不是你配不上我。你在我心里,永远是我的公主,我的女神。”
“不……”
任菲琳在严凌怀中仰起头,伸出一双柔软的小手轻轻遮住严凌的嘴唇。
“不要说这种话,凌子哥哥,我怎么配得上你呢?你还没有结过婚,而我,已经是结过婚的女人,还怀着别人的孩子……我只是个残花败柳啊,凌子哥哥……”
任菲琳说着说着,又更咽了。
“小傻瓜,我不准你这么说自己。”
严凌握住任菲琳的那只小手,低头温柔而无奈地望着她说:“什么残花败柳,你这么美,这么可爱,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比得上你。纵使怀着别人的孩子又怎么样?你想要这个孩子,以后这孩子就是我的孩子,你不想要,就把孩子生下来给他,以后我们再生,你想生几个,就生几个……”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属于他们的美好未来。
谁能够想到,他严凌也能有睡到自己女神的一天呢?
这种美事,他从来做梦都不敢梦。
只能说,多年的真心终于有了回报,菲琳她,过了这么多年,总算是被他感动了,融化了。
能够守得云开见月明,还不是因为他这么多年来的苦苦坚守?
原来,爱一个人,是真的会有回报。
这片深情,终究是没有错付啊!
严凌心中感慨万千,几乎要落下泪来。
任菲琳嘴角抽了抽,心想,让我给你生孩子?想得美。
睡一睡而已,怎么还做起梦来了?
第1532章 离婚吧!我娶你
这话当然是不便明说的。
便仍然柔柔地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一定会很幸福吧……可是,凌子哥哥,菲琳这辈子,恐怕真的没办法报答你了。”
“为什么这么说?”
严凌急了。
他紧紧攥住任菲琳的手,说:“他对你又不好,你为什么还要跟他过下去?那种混蛋!他不配拥有你这么好的女人。”
“是我不配拥有凌子哥哥这么好的男人啊……”
任菲琳轻叹一声:“凌子哥哥,我的一生,已经是这样了,今天能够和凌子哥哥……我已经很满足了,真的。”
“菲琳……!”
严凌痛心地低喊一声。
任菲琳低头用力一眨眼,挤出一滴眼泪,落在严凌胸口。
严凌感到自己胸口被灼伤了,这滴泪直接透过皮肤落进了他心底!
他心里痛极了。
难道,他就不能给他最爱的女人幸福吗?
难道,他们注定要错过一生吗?
菲琳都把自己的身体给他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身体就是最珍贵的礼物,菲琳一定是深爱着自己的!
他们明明彼此深爱,菲琳好不容易接受了他,难道他要眼睁睁看着她重新回到火坑里,继续过那生不如死的生活吗?
不能!
如果那样做了,他严凌就不配做个男人!
他一定要对任菲琳负起责任来。
“凌子哥哥,别傻了……我们各自有各自的人生,凌子哥哥你值得拥有更好的人生,更好的女人,我真的……配不上你啊。”
任菲琳无奈地说。
她真希望这个傻子别再坚持娶她了。
她怎么可能嫁给他?
除非她疯了。
“菲琳,我求你不要再说你配不上我了。”
严凌心痛道:“我不允许你看不起你自己。你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最好的女人。”
“哎……”
任菲琳叹了口气,幽幽道:“凌子哥哥,其实,我觉得你的未婚妻比我更适合你。”
“什么?”
严凌惊了。
要不是任菲琳突然提起,他都快忘了他还有个未婚妻了。
他本来就对那女人没什么感情,愿意和她订婚,也不过是因为她长得和任菲琳有几分相像。
他本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没可能得到任菲琳了,所以在被家里逼婚的情况下,不得已找了个替代品。
可如今,他一夕间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女神,为什么还要考虑那个替代品?
“她比我更年轻,更漂亮,身材气质都很好。我听说,她家境也很不错,和凌子哥哥你门当户对……”
任菲琳认真地说。
严凌皱眉道:“我不爱她。菲琳,我对她一丁点感情都没有。你放心,我会和她说清楚的。”
“不……不要。”
任菲琳连忙道:“凌子哥哥,我不要你为了我而去做一个渣男。”
“……渣男?”
听到这个词,严凌一阵恍惚。
他没想到渣男这个词会出现在自己身上。
可是……
论起他对容慧语的所作所为来,也确确实实,算得上是一个渣男了。
但倘若他不爱她,还娶了她,那对于她来说,将来的日子不是更加煎熬吗?
思及此,严凌把心一横,说:“渣男就渣男吧,我只知道,我对菲琳的心,这辈子都不会变。”
“……凌子哥哥,不值得的。”
任菲琳叹道:“我这样的女人,真的不值得。凌子哥哥,我祝福你,以后……还是把我忘了吧。”
严凌愕然道:“为什么?菲琳,我们不是已经……为什么你现在还要对我说这种话?难道你打算从此和我不相往来吗?你……你怎么狠心?”
任菲琳本来想着,偶尔和严凌睡一睡,倒也没什么。
可如今一看,随便睡一下,严凌就认真成这样,非要和她结婚不可,那她以后怎么敢继续招惹他?
“凌子哥哥,我不想毁掉你的人生。我这样的女人……真的配不上你。”
任菲琳耐着性子温声细语道:“我要是和他离了婚,再嫁给你,就是二婚。凌子哥哥你这么好的条件,娶一个二婚女,别人会怎么看待你啊……我不想别人背着你对你指指点点。凌子哥哥你一向洁身自好,你应当拥有十分完美的人生,与幸福的婚姻。若是我和你在一起,真的就是耽误了你啊……不止别人背后会议论,怕是你的家人,也不见得会答应你娶我这样一个女人吧……”
“怎么会?菲琳,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你结了一个婚,就变得这么妄自菲薄了……”
严凌不解地望着任菲琳说:“难道你忘了,你曾经是承北多少男人心目中的最佳妻子人选?你温柔,美丽,承北哪个女人比得上你?任何一个男人,能够娶到你,那都是天大的福气。你怎么会这样想自己?再说,咱们俩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也算知根知底,我家里人怎么会嫌弃你?要嫌弃,也是阿姨嫌弃我吧,毕竟,比起你的耀眼,我严凌一向平平无奇,在你面前,该自卑的人是我啊。”
任菲琳听了,心里有点儿发急。
这个严凌,怎么就是说不通呢?
她说她配不上他,不过是想找个理由让他放弃她啊!
怎么他还较真了呢?
这种容易较真的男人,最让人头疼了。
她真搞不懂,他怎么就像个口香糖一样黏上她就甩不掉了呢?
这人也曾是成绩优异的医学高材生,按道理来说脑子不会笨啊。
怎么在这方面就智商为零呢?
任菲琳垂目不语,暗自琢磨着这一场闹剧要怎么收场。
她倒是明白了那些骗炮的渣男的烦恼。
睡是睡了,她不要对方负责,对方却上赶着非要对她负责。
真是可笑,可怜,可叹。
可这码事,她又完全没办法和他挑明了。
要是挑明了,估计他脆弱的小心脏没办法接受吧。
再一想想,这男人真能为了她抛弃未婚妻和一众宾客,也真是够傻的。
这么傻,怪不得单身多年。
一个人但凡聪明点,也不至于多年如一日的给同一个人当舔狗啊。
舔狗能够舔来爱情吗?
做梦。
看不上的,永远看不上。
舔狗,永远只是毫无价值的舔狗。
“凌子哥哥,你不要这样。”
任菲琳缓缓从床上坐起来,脸上露出苦恼的神色。
“我不想凌子哥哥为了我成为众矢之的——今天的事儿还不是无法挽回,你快回去,和容家那位千金解释解释,就说看我发病,好心送我去医院……现在赶回去也还来得及吧,而且,看得出来,容家千金很喜欢你,她会信你的,也一定会原谅你的。”
“……”
严凌沉默了。
任菲琳回头看向严凌,只见严凌眼中含着一抹悲伤。
她顿时心中不忍,可是,不忍又能怎么样?
她根本不可能和严凌在一起。
要怪,只能怪严凌太穷了,这辈子都不可能养得起她。
她可不是那种追求小富即安的人。
她要的是大富大贵的生活,是被人艳羡的生活。
倘若被她那些昔日同学瞧不起,那比要她死还难受。
况且,她怎么可能离婚?
离了婚的女人,就是二手货。
没有人要二手货的。
她即便对她的丈夫有再多不满,也不可能与他离婚。
就这么凑合着过吧。
凑合着凑合着,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这又有什么呢?
不快乐、不幸福,都算不上什么,这些统统都是可以忍受的。
唯独没有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