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门第一闪婚
作者:唐筝 | 分类:现言 | 字数:58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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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3章 这个妞儿是我的了
裴远晟简直拿辛怡然没办法。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说也不是骂也不是,让人生怕一不小心,就伤害了她脆弱的灵魂。
也许等她再长大一点,就会移情别恋吧。
不,也算不上是移情别恋。
裴远晟向来不认为辛怡然对自己的喜欢是真正的喜欢。
无非是小女生对老男人的那种崇拜感罢了。
等她将来念了大学,接触更多更优秀帅气的同龄男生,自然会明白,最适合她的还是和她一样大的青春小伙们。
“好了,快吃饭。”
裴远晟无奈地交待。
“嗯!我听少爷的。”
辛怡然果然听话,埋头乖乖吃饭,再也不大放厥词。
她一安静下来,其余几人倒是不习惯了。
不过,这顿饭众人吃得十分餍足,即便一开始有点不适应全素宴,后来多吃几口,反而越吃越上头。
“原来,不吃肉也能填饱肚子啊!”
吃完饭后,辛怡然摸着滚圆的肚皮感叹。
“不吃肉当然能填饱肚子了。不然的话,庙里的和尚们不都饿死啦?”
陈舒揶揄道。
“唔,也是!”
辛怡然点点头。
正是午后,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唐笑等人不急着下山,便决定在附近一家民宿休息,等下午凉快一点再出发。
山中的民宿也修建得别有意趣,一栋看起来完全是用木头搭建的二层小楼,楼下是餐厅,楼上是客房。
走进客房内,打开窗,便能看到郁郁葱葱的青山。
呼吸间也尽是深山木厥的清香。
房间十分安静,唐笑躺在床上,戴上眼罩,手指不由自主地摩挲着锁骨下方的那枚银质袖扣。
“成烈,我今天和裴远晟徐臻他们来爬山了。路上想起先前和你一起爬上,夜里宿在山顶别墅……那画面历历在目,好像就发生在昨天,可是,又永远也不可能回到那一天了。”
“等将来宝宝出生了,我再带他一起去我们住过的山顶别墅,带他一起看星星,给他讲他的爸爸是一个多么厉害、多么可爱的男人,好不好?”
她说着说着,只觉得胸口越来越闷,喉咙里堵堵的,眼睛又酸又胀,鼻子也有些呼吸不畅了。
嘴巴里一阵阵地泛着苦水,她咽了咽,似乎想要极力克制什么,嘴角使劲往下撇了撇,可到底没忍住,眼泪从紧闭的双眼中渗透出来。
泪水濡湿了眼罩,眼前一片湿热。
说起来,现下也并不应该有什么不满足的。
她身边有朋友,肚子里有宝宝,银行卡里有花不完的钱,无需为任何事情发愁。
可是,也说不清为什么,一个人静下来,时常感到心里发苦,控制不住地想哭。
偶尔也会产生“人生太难了”这样的念头。
人生到底难在哪里呢?
难在往事不可追,所有的幸福与甜蜜,都只在回忆里。
难在世上没有了最爱的那个人,好像怎么过,都一个样。
她心里太难受,太苦涩,非常想要嚎啕大哭一场,但又难免觉得这样矫情。
如果他在,那么,她很想紧紧抱住他,躲在他怀里大哭,大喊,大叫。
只可惜他不在了,再也回不来了。
她两手空空,心底里也是空空。
她不断地鼓励自己,要活得快乐一点,至少,要像一个快乐的人那样活着。
她告诉自己不要太想他,可她做不到。
无论她走到哪里,看到什么样的风景,她都会想到他。
譬如,她爬山的时候,会想到从前和他一起爬山、摘果子的情形。
她走进这间屋子,又想到,这股深山木厥的清香,和他身上的气息好像。
她躺在床上,躲在眼罩营造出的黑暗中小心翼翼地掉着眼泪,缅怀者自己逝去的爱人与爱情,终于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浅金色的沙滩一望无垠,远处是碧蓝的海水,在热烈的阳光下闪烁着粼粼的微光。
沈飒穿着一袭白色的吊带长裙,戴着宽沿草帽,披着防晒衫,尽管浑身上下遮得严实,但那曼妙高挑的身段与白皙秀美的脸庞,一出现即吸引了沙滩上无数男人的眼光。
虽然她推着一辆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戴墨镜的男人,可这并不妨碍那些趴在沙滩上美黑、又或者坐在遮阳伞下喝酒的男人们跃跃欲试的想要过来向她搭讪。
在暹国的岛屿上,有不少的月抛情侣。
譬如,不少外国人会在当地寻找一名合心意的女子,谈妥后,便像正常情侣一样出双入对,等到期限一到,便一别两宽、互不相欠。
也有不少女子会主动向自己看上的男子搭讪,然后享受一段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短暂假期。甚至还有一人携两名异性出游的情况。
这里的人,是没什么节操可言的。
浪漫这个词,似乎从来和节操没有多大关系。
倘若讲究三从四德、一心一意,那么这里便不会成为天堂般广受欢迎的度假胜地了。
沈飒推着成烈在沙滩上静静地漫步。
她想,也许外界的声音,会唤起他的意识。
毕竟,别墅内实在是太安静了。
再者,她想带他出来透透气,晒晒太阳。
她总觉得,以他的性格,肯定是不愿意每天躺在床上的。
她叫来护工帮她把他扶到轮椅上,他一直毫无知觉地被人摆弄着,看到他现在的样子,她心里难受极了。
临出门前,她在他脸上、胳膊上涂了防晒霜,又找来墨镜为他戴上。
她蹲在地上静静地端详着他的脸,在他从前清醒的时候,她从来不敢像这样肆无忌惮地盯着他看。
这张脸无疑是令人心动的,只要看着他,她的心脏就禁不住砰砰直跳。
可是,她看着他身体软软地靠在轮椅椅背上的样子,又觉得眼前之人不是他。
这只是他的皮囊而已。
倘若皮囊内没有他的灵魂,那又怎能是他呢。
她爱的那个男人,是世界上最霸气、最重情重义的男人。
“老大,你快醒过来好吗?求你了。”
她握着他修长无力的大手,含着泪在心中乞求道。
那个女人并不反对她带着他出门。
原因无他,这座海岛完全在她掌控之中,沈飒是绝无可能成功将成烈带离这座海岛的。
也许从前的成烈可以带着沈飒逃脱,但是,他们都很清楚,成烈身体受创严重,且不说很可能长时间醒不来,甚至永远无法醒来,就算他醒过来了,也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进行复建,再者,他浑身多处脏器受损,头部也在送来海岛后做过开颅手术。
换言之,醒过来的成烈也有可能变成一个痴呆、傻子、或者失去记忆,并且,身体还会留有各种强烈的后遗症。
他的身体素质,连一个正常人都比不上了。过去的反应速度、格斗水平等等,都永远的成为了过去。
沈飒心想,也许他们真的要永远被困在这座海岛了。
但……他醒来的话,她至少对能够出去还抱有一丝希望。
老大如果醒不过来,那么,她就永远留在这里,陪着他,一直到他离开这个世界。
海边的午后阳光是如此温暖炽烈。
国内应该是初春吧?
沈飒一面推着成烈往前走,一面心里算着日子。
快要过年了。
以往过年,她也是在部队过的,或者跟着李岩回老家,在李岩家中度过。
今年过年,能和老大在一起,她感到很满足。
和他在一起,她再也不觉得孤单了。
为此,无论她付出什么代价,她都愿意。
海风习习地吹拂过她的面颊,也吹乱了她的头发。
从前在组织内,她一直是短发。
可如今,她的长发已经快要及腰。
如果老大看到自己现在这副样子,会是什么反应呢?
他一定会非常惊讶吧?
不知道,他会不会夸自己一句“好看”呢?
想到这里,沈飒心头浮现一丝难言的羞涩与甜蜜。
她明白自己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就变得越来越有女人味了。
从前她从未在外表上花费过心思,人生中最拿得出手的一套便服,还是老大带她去买的。
只可惜,那套衣服也留在承北了。
她尽量不去想自己现在的“丈夫”,更不去想,她之所以变成现在这么吸引男人目光,全是因为她的那位“丈夫”。
她甩甩头,目光朝远处的海面望去。
不远处的一处遮阳伞下,几个瘫在沙滩椅上一面吃冰淇淋一面喝啤酒的鹰国男人正笑嘻嘻地打量着沈飒。
“那个妞儿真不错。”
“嘿,jake,你敢去搭讪吗?”
“我为什么不敢?我猜轮椅上的男人是个瘫痪,或者瞎子,又或者是个瘫痪+瞎子,哈哈哈。”
“哈哈哈哈……”
几人爆发出一阵哄笑。
“看来只有jake才能拯救那个妞儿的下半身性福了。”
“上吧jake!等你好消息。”
被称为jake的男人是一副典型的鹰国人长相,高鼻深目蓝眼睛,浑身上下的皮肤被太阳晒得发红,和他其余几名同伴一样裸露着上半身,露出浓密的胸毛和腿毛。
jake灰蓝色的眼睛贪婪地盯着远处的白裙女人,一阵风起,将她的长发与白裙同时扬起,露出了她雪白纤细、笔直紧致的双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