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派我来巡山
作者:星拱北 | 分类:玄幻 | 字数:5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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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最可怕的就是杳无音讯
太尉映天水,拿过茄子信里的丝帛看了几遍,脸上变颜变色。
跟他对话的家丁倒是毫无负担,根本不明白这里头的深意。只不过谨记尊卑之分,才没有过分表露自己的好奇心。
“门口还有别的线索吗?”
“回大人,都找过了,没有了。”
映天水一言不发地回到自己房里,反锁上门。
看来自己的弱点已经被某个厉害的角色知道了,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可是,对方是谁,他用这个来威胁自己,目的是什么呢?
映天水一辈子最被人惦记的就两样东西——如花似玉的孙女,还有手里的兵权。
那个孙女本来要被御赐金婚给霍兰台的,后来不是被兰台“三脚踹不出个屁来”给躲过去了吗?然后就嫁了个英俊潇洒的将军。
以前向太尉提亲的人踩破门槛,自孙女出嫁后,他已经六根清净好久了。
那么,就只剩下觊觎兵权的人了。
宫里某伙房。
一个大师傅喊:“那个谁,你快点行不,开饭晚了杀头的罪你顶啊?”
被他催促的年轻人一声不吭,双腿残废,拖在地上以奇异的弧度弯曲着,手里马不停蹄地剥着毛豆。
一个新来几天的小婢女阿花看不下去了:“大师傅您就别催了,人家腿脚不方便,不是也忙得一刻不停吗?”
残废的男子微微抬头,用眼角余光感激地瞥了小婢女一眼。
阿花抓起一把毛豆蹲在他身边:“子丑大哥,别急,我帮你一起剥。”
子丑不能说话,只点点头表示谢意。
阿花爱说话,不一会儿就问:“子丑大哥,你这是怎么弄成这样的?”
过了一会儿听不到回答,又自言自语:“哦,你没法儿说话。”
逐鹿时期有蹈义赴死的文化,很多人为了心中的大业,命都可以不要,不致命的身体器官更是不在乎。
这些义士不是为得到荣华富贵而活着,而是为了一个崇高的理想,或者为了知己者。
忙完一天的活计,厨房的人都回去休息了。子丑腿脚不便,就在旁边的柴房里搭个地铺,这里就算他的家。
他还给自己造了辆简易轮椅,偶尔屋里屋外稍微转转。
那个好心的阿花特地送他进了柴房,确认他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才离开。
子丑望着她的背影想,这个世上依然有一些美好的东西,这个人间还是值得的。
然而他在柴房里没呆多久,就趁着夜色坐着轮椅溜了出来,来到伙房外一棵无人的大树底下。这里没什么要紧的人或东西,宫里所有巡逻的都不会来这里。
今夜万里无云也无风,正是公子可能来信的那种夜晚。
不管公子有没有来信,反正每天到点儿过去看看总是没错的。如果被人发现,就做出一副出来呼吸新鲜空气的样子。
毕竟在别人眼里,他腿“残废”,又没有舌头,跟个废人差不多,日子过得要多无聊有多无聊。
对于弱者,大家的攻击性也会自动减小。
同是这个暗夜,无眠的百丈冰也在花园里踱来踱去,莫名烦躁。
他就住宫里,霍齐光赏了他一间小宅子,离自己的寝宫不远。
但问题是霍齐光几乎从来不睡他自己的寝宫,而是今天临幸这个,明天临幸那个,所以老师想找他不是那么容易的。
百丈冰的房子有个小花园,花园墙角扔着个孩子们夏天用来捉蜻蜓、捉萤火虫的网,百无聊赖的百丈冰把那个东西抄起来抡着玩儿。国君的老师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排解心中的忧虑了。
为了证明自己这把老骨头还没到散架的时候,为国为民还有用武之地,他玩着玩着就把它当成了兵器,越抡越起劲,脑门儿上都出汗了。
忽然,“啪嗒”,一个东西一头钻进了他的网里,还buzzzzz地一边响一边扑腾。
大地回暖,大飞虫也出来活动了吗?
百丈冰举起火烛定睛一看,竟然是个小孩玩具竹蜻蜓。谁家熊孩子这么晚不睡觉还在折腾?
刚想放到一边,发现这玩意儿好像有生命似的一直在挣扎,似乎只要一放它出来,它就会带着某种使命执着地重新飞入夜空。
百丈冰再仔细看看,竹蜻蜓下面那根棍上还用细线绑了一层蚕丝帛。解下来,上面空白的,什么也没有!
百丈冰不玩了,扔了虫网回到室内,鼓捣那张丝帛。
同时那个竹蜻蜓还在奋不顾身地往外跑,被他拿两床棉被压住了。
百丈冰尝试将各种东西涂抹到丝帛上,最后,当他尝试隔火加热的时候,秘密终于浮现了!
原本白色的丝帛上出现了深黄
如同烤焦的字迹!
这是因为,丝帛上的子是用柠檬汁写的。柠檬汁中含有一种叫赛璐酚的成分,可以降低燃点。
写上去之后不显山不露水什么也看不见,但只要用火一烤,柠檬汁写字的部分先被烤焦,黄色的字就会现身了。
百丈冰看了丝帛上的内容之后大为吃惊,立刻穿戴好要去求见大王。
哪知霍齐光正在某姬妾的温柔乡里,根本不搭理他。
急得团团转的百丈冰只得回家自己想办法
“子丑回信了!”
笑傲白举着飞回来的竹蜻蜓兴冲冲地向兰台汇报。
于是众人照例到地窖开会。
破解了子丑回信内容后,大家都开始收拾东西。
因为子丑说已经跟太尉映天水敲定了行动方案,七日后大家务必赶到这里向南一百八十里地外的大泽村会合。
只有草木深举着那个竹蜻蜓看了又看:“子丑每次缠细线都是顺时针,可这次是逆时针,大家真的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能有什么问题?”虎生大剌剌地说,“缠个线,往哪边绕不一样?不要小题大做啦。”
兰台心里也起过一丝怀疑,但最后还是对子丑的信任占了上风。
予儿望着收拾东西的公子:“咱们要走了吗?”
“嗯,到大泽村去,映天水会派人在那里跟咱们会合。”
“然后要打仗了吗?”
霍兰台放下手里的东西摸头杀:“到时要听我的话不要乱跑,会有人保护好你的。”
予儿的眼睛又圆又亮:“可是谁来保护百姓呢?”
兰台无言以对,搂着她坐到天光破晓。
另一间房里,翠襟问意非酒:“酒哥,这个客栈我不开了,我陪你一起走好吗?”
意非酒:“不行。”
“时至今日,名分早已不重要,只要能跟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计较,可以帮你们烧饭做菜,缝缝补补。”
“不行,”意非酒还是坚定的那一句,“多了你多一份累赘。”
翠襟很受伤:“你们队伍里不是还有一个女孩子吗?她就不累赘,多了我就累赘?你们是不是只收年轻漂亮的小姐,人老珠黄的不收?”
意非酒拿起酒囊灌了一口:“翠襟啊,其实有些话我一直想跟你说,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口。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就让它翻篇不好吗?以后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虽然经历了这么多年生活的洗礼,翠襟骨子里还是很敏感的,尤其是在跟意非酒的事情上。曾经的“失身”给她的心理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凡事她都能往这上面拉,更不要说酒哥的反应了。
但是骨子里那份贵族式的倔强也没有变:“好我懂了,那你就走吧,明早我就不送你们了。”
意非酒扬起酒囊的瞬间又瞥了她一眼,眼神极其复杂。
第二天他们走的时候,翠襟果然没出现。
笑傲白还问意非酒,老板娘怎么没来送你?
意非酒一脸的无所谓:“客栈每天开张晚,大概她习惯了睡懒觉吧。”
笑傲白:“不会吧。我那屋就挨着老板娘的屋子,昨晚我可是听见有人呜咽了一宿。”
意非酒的脸色瞬间就变了,酒囊掉在地上,酒洒了一地。
他是一行人当中走在最后的,恋恋不舍朝客栈的方向望了又望,眼角微微泛红。
这一切没有逃过兰台的眼睛,他低声问:“先生是因为不想牵累老板娘,才不肯让她跟着的吧?”
“我已经欠了翠襟的前半生,怎么可以再害她的后半生?”
在他们身后,门板的缝隙里,翠襟已经哭成了泪人儿。
失联那么多年好不容易重逢,才几天就又分开了,臭男人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啊!罢罢罢,忘了他,以后就当没认识过这个负心汉,下辈子绝不要再碰见他!
等她为客栈忙碌起来,才发现柜台后面多了一个大包袱。打开一看,里面足足有白银一百两,还有廖廖两个字:珍重。
翠襟愣了一会儿:“我明白了,酒哥不是不在乎,只是他要去做很危险的事,怕连累我而已可是酒哥,只要能跟你在一起,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是翠襟害怕的呢?最可怕的事情就是跟你失去联系啊!”
兰台等人尽量精简,很多金银换成了顺手的兵器、暗器,但还是有些财产需要马车拉着,十分不方便。
意非酒跟兰台和风行纵说:“金银实在不便于携带,花起来也不方便。我在想,将来是不是弄个什么地方专门放钱,谁家的钱都可以存进来,雇专人把守。存进来的时候开个票给对方,上面写清楚哪年哪月哪日,存了多少钱进来,需要用的时候就可以凭这个票据再取出去。而钱庄可以收取一些看管金银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