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撩为敬:国民男神,请自重(国民男神是竹马)
作者:紫苏落葵 | 分类:都市 | 字数:83.2万
本书由零点看书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二百六十四章 注定
(稍后还有一章,求评,求票)
王轩面对方如霞这问话,沉默了片刻,才问:“是不是晓月刚来向你辞行,说了什么?”
“她没说什么。只是说明早要回锦城,向我辞行,让我好好照顾你。”方如霞神色自若地说。
辛晓月是要拿来当儿媳妇的,她才不要把辛晓月当孙女呢。再说,这样也算是给自家儿子一个改错的机会,要是直接问出来,估计儿子会尴尬。
“她呀,我也说不清楚。”王轩摇摇头。
方如霞听这个回答,很想喝彩一句“好一个我也说不清楚”。不过,她暂时按捺下心中的窃喜,语重心长地说:“晓月这女孩子很不错,人漂亮又聪明,学识胆识都好,关键是对你是真心的好。”
王轩“嗯”了一声,垂眸没再说话。
他不否认,晓月就是这样优秀,也是对他真的好,但初次相见时,他看着她走来,充满了震惊,那一张脸像极了笑语。
只不过,笑语比较小,她当时已经是个小姑娘了。
她比笑语要瘦一些,黑一些,眸子亮晶晶的,眼神要更加的清冷锐利。
大概是刚刚经历了梦里的荒诞离奇,他对早夭的笑语有一种天生的愧疚。这一瞬间,他很想张开双臂,对这女孩说:“来,爹爹抱抱。”
不过,她有些防备地站在远处。
他知道这女孩子是自己获救的唯一机会,便对她笑着,说:“帮我。”
辛晓阳点了点头,从容地走过来,蹲身下来,看了看他的伤口,说:“这些伤口,我不行。得找医生。”
“嗯,你帮我找人。”他告诉她一个电话,说,“你帮我打个电话。”
“电话?那得去镇上,我一个人去不了,而且我走的不够快,也许我还没到镇上,你就被野兽吃了。”辛晓月表达得非常清楚。
“那怎么办?”他温柔地问。
“你这人受伤了,还笑。”她像个小大人一样说他。
他还是微笑,控制不住地想:笑语如果长大,估计也是这样好吧。
辛晓月却是在周围看了看地形,在他的周围撒了一层粉末。
“驱蛇粉,这山上蛇虫鼠蚁多。”撒完后,辛晓月拍了拍手上的粉末,自顾自地说,“我是捕蛇人。”
王轩当时非常震惊,在他的记忆里,这样小的女孩子应该是在读书,怎么成了捕蛇人?
“你喝点水,吃点这个。”辛晓月从身上的一个军绿色帆布包里拿出了一个斑驳的军用水壶和一个饭团递过去。
他不接,因为实在没有力气。
“你先吃喝点,保存了体力,我才好帮你找人。”辛晓月说完,就开始小心翼翼地给他喝水,喂她吃热乎乎的饭团。
见他吃了几口,实在不能吃了,辛晓月就将剩下的饭团放进凹凸的铝制饭盒,水壶拧紧。然后,她走到悬崖边,拿出一个短笛吹了起来。
那笛声尖锐,像是鹤唳云端。她连续吹了三次,才又走过来,拿着一把砍山的刀,说:“我舅舅很快就会过来。”
“你这是?”他看着她手里的砍山刀。
“有血腥,就会有野兽。”她说。
王轩不再说话,只看着她敏锐而警惕的眼神。
辛晓月的舅舅很快上山来了。他随身带着急救的土药、带着热水,在对王轩进行简单的救治后,认为王轩的伤势不能挪动,所以,他赶紧回家,拿来了两床破旧的棉被将冷的他包裹起来。
那棉被虽然破旧不堪,但没有任何异味,甚至带着淡淡的草木香。
“小伙子,我去镇上给你打电话。”辛晓月的舅舅很快走了。
辛晓月就警惕地在他身边,他一直在想:这是笑语么?真是个可爱又聪敏的孩子。
“你会唱歌吗?”他问。
辛晓月转过来看他,摇摇头说:“不能唱,山里野物多。”
于是两人便沉默了,直到夕阳染了漫天的红霞,军区的医者在辛晓月舅舅的带领下上山来,开始对王轩进行救治。
辛晓月这才放松警惕,抓着当时的主治医生赵大夫问:“大哥哥不会有生命危险吧?”
王轩清楚地记得,赵大夫被辛晓月问得一愣,随后拍着胸脯保证,说,‘小姑娘,你放心,你大哥哥很快就能好起来。”
辛晓月再次松了一口气,然后绽放出宛若春日阳光般的笑。
那一刻,他就觉得:这辈子,无论如何,都要帮她一把,要照顾她。
在养伤期间,他满脑子都是这个女孩子,派了方氏的人去打听这一家子,听闻小女孩从未见过父亲,幼年丧母,与舅舅和幼弟相依为命,十二岁了,没进过一天学堂,所认识的字全是她的母亲在世时教的。
“平时,这小女孩照顾弟弟,或者上山捕蛇。住的茅草泥墙,快要倒了似的。”去打听情况的回来,也是唏嘘不已。
王轩心疼不已,修了通往她家的路,把老宅修成一楼一底,将她和弟弟带到城里,给那个老实的舅舅找了一份儿工作。
“你不学习怎么能行呢?”他严肃地对她说。
“可是,钱——”辛晓月低下了头,可是却站得笔直。
他看得出这女孩子一身傲骨,便说:“这些钱,都是我借给你的,你好好学习了,将来可以还给我的。”
“多谢。”她忽然深深鞠躬,说,“我会说话算话的。”
他很满意辛晓月,满意这个开端。
之后,他在锦城养伤,也乐于培养辛晓月姐弟。不过,辛晓阳属于正常范畴,也很努力勤奋,但显然不如辛晓月那么聪明,在学习上也没有辛晓月那样的天赋与亡命气质。
辛晓月果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学习成果什么的,都是出他的预期的。
这个女子聪明,好学,做事得体。
王轩第一次现,跟一个女子相处,是非常惬意且愉快的事。而且他在没有事的时候,非常喜欢看着辛晓月。
她打扫卫生,她埋头苦读,她在厨房忙碌,她蹲在货架前认真选货品.....
他喜欢看着她,仿若看着自己最得意的艺术品,他觉得他亲手打造的女子是这世间最杰出完美的女子。
许多次,他看着她时,总会想着她会不会像笑语那样,忽然伸开双手,对他撒娇喊:“爹爹,抱抱。”
如果是那样,他一定会拥她入怀的。
可是,她一如既往地乖巧,性格沉静。
不过,敏锐的他还是看出了门道。
她十六岁生日那年,他恰好受了点小伤,就跑回来给她过生日。那个晚上,他给辛晓月喝了一杯自己亲自酿的桂花酒。
辛晓月很开心,喝了一杯,颓然就倒在了沙上,不省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