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仙救命啊
作者:含情沫沫 | 分类:悬疑 | 字数:13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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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纽约唐人街
纽约中央公园的美大概就在于她是一座被钢筋水泥构筑而成的摩天大楼团团包围着的一座城市公园。
在这片灰扑扑的水泥丛林里,她犹如一块变化多端的宝石。春天是滴翠祖母绿,夏天是流光的彩钻,秋天是金黄的湖泊,而到了冬天她又变成晶莹的水晶。
再挑剔的旅人见到这位多姿多彩的美女,也会为她绚烂多变生机勃勃的美貌而折服。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进公园,点亮枝头晶莹的露珠时,许尽欢也在圣莫瑞斯酒店的豪华套房里睁开了她的双眼。
倒映在窗户上的首先是一大片蔚蓝的天空,每一朵云彩都镶着薄薄的金边,预示着今天会是一个好天气。
从松软的被褥间坐起,渐渐地窗外的风景变成了绚烂的红叶,斑驳的青草,还有蜿蜒的公园大道。
这让她产生了错觉,几乎以为自己来到的是一座恬静的乡村,而不是正位于世界上最繁忙最嘈杂的城市。
直到半小时后,她在许渊的带领下走出圣莫瑞斯酒店的大门,那一瞬间又被纽约的繁华狠狠撞了一下腰。
她苍老娇弱的灵魂立刻呻吟起来,脸色也再次变得苍白。
幸而从这里到中央公园只有几分钟的路程,她裹紧外套,板着脸,两条腿迈的飞起,走得铿锵有力。终于在彻底被城市喧嚣吞没之前,投入了那座人造森林的怀抱。
早上八点多,纽约大多数人还躺在床上起不来,起来的也不得不忙着梳洗振奋精神。只有极少数悠闲的市民,能在这样的清晨到公园里来溜一圈。
年轻的学生们或骑车或跑步,明明是寒冷的深秋,却一个个穿的极少,毫不介意的光着膀子亮着腿。不免叫来自异国的少女怀疑,这群西方人的身体构造是不是和东方人完全不同。
一位富有而悠闲的中年男人牵着他的四条猎犬漫步而过,面对迎面而来的东方少女,四条原本昂首阔步的狗狗纷纷情不自禁的夹起尾巴,小声的呜咽着聚成一团,并用湿漉漉的眼睛灼热而又谦卑的向她凝视,目送她里去。
许尽欢在走远之后仍情不自禁回头,好奇的看着这些怪模怪样的狗。她觉得诧异,因为这些狗一个个腿高腰细,头尖耳长,模样说不上丑,但也绝不漂亮,简直堪称怪异,宛如一群非洲难民。
“那是灵缇!一种赛犬,样子是不大好看,但跑得快!”许渊在旁边解释。
原来如此!
“看!花!”走了几步她又被路边栽种的一盆盆大波斯菊吸引,欢快的奔跑过去。
生命力顽强犹如杂草一般的波斯菊在深秋仍绚烂盛开,等待着迎接日益短暂的阳光普照。紫的,红的,白的,五色缤纷,耀眼夺目。花瓣上还残留着露珠,在清晨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真好看!”她发出赞叹,回头对着许渊灿烂一笑。
许渊点点头,也在心里赞叹——确实很好看,她的笑脸。
虽明知道她不是欢欢,但欢欢的笑脸永远是最美的。
“我肚子饿了!”她直起腰,双手轻轻拍着腹部。
许渊朝周围看了看,终于找到一个流动的饮食小摊,给她和自己都买了一份热狗和一杯热饮。
走走停停,等到达约定地点的时候,时间已经快接近九点。
许家大哥许湛早已经等候在湖边小径的长椅上,看到熟悉的身影过来,便站起身。
许渊连忙把手里吃剩的残渣塞进纸袋,丢进路边的垃圾桶,然后快步上前。
“大哥,我们来晚了。这公园实在太大了,地方不好找!”
许湛冷漠的目光划过他的脸,转而落在他身后的许尽欢身上。
许尽欢也看着他,目光充满好奇。
作为许渊的同胞兄弟,他的这位继父远没有小叔来的英俊,平平的五官缺乏令人双眼一亮的特色,虽不能算丑,但也是泯灭于众人的类型。唯一令人醒目的大概是对方的双眼,远比许渊这样英俊系的美男子来的更有力度和深度,但明显又温度不足。
这是一个固执而又冷漠的男人,并不适合当爱人或者家人!她在心里对对方下了一个定义。
然后别开眼,转向长满水草的湖面,看着一只只水鸟飞起飞落。
对于许尽欢的冷漠,许湛虽然有一些疑惑但并没有任何抱怨。她看起来确实恢复正常了,而且似乎有些正常的过头。十七八岁的少女,就算再正常也带着一点疯狂,毕竟此时的她们从大脑到身体都被剧烈的荷尔蒙控制着。
但大概许尽欢的荷尔蒙都在那一场疯狂之中消耗殆尽,所以提前进入了属于成年人的理智冷漠期。
但愿如此!
他不介意她冷漠,他介意她激情。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妈妈?”她扭转头,突然开口问道。
许湛一挑眉。
许渊急忙插嘴。
“欢欢不大适应纽约的氛围,希望能快一点见到大嫂,以便早日回国。”
这让许湛有些诧异,他以为她会希望留在自己母亲身边。对方如此识相的态度,多少有些取悦了他。许湛的脸色好看了一些,严肃冷漠的表情也总算松弛下来,浮起一丝难得的温情。
第三十二章 纽约唐人街
“就安排在今晚吧!大家现在外面一起吃顿饭,联络一下感情!”
一家人吃饭,联络感情,却还要在外面?许渊多少有些失望。他知道这表示大哥还没有完全信任欢欢恢复了正常,所以仍不愿意让她到他们住所去,变得被她知道了地址。
这真是太可笑了!竟然防备到这种地步!
然而许尽欢对此毫不介意。
“在外面吃饭?可以吃中餐吗?我不喜欢西餐!”她提出要求。无奈陷入在异国,似乎只有食物能带给她安慰了。
“没问题!粤菜可以吗?中国城有家粤香楼,粤菜做的不错。晚上七点可以吗?”许湛从口袋里摸出笔记本,写了一个地址和电话,撕下来交给许渊。
“七点,应该没问题!”能有什么问题呢?他们一整天都是空闲的。
正因为是闲人,所以许尽欢在听到中国城这三个字后就有了去看一看的兴趣。
“中国城?”她走过来踮起脚,凑到他身边看了一眼。
“就是唐人街!那里的住户几乎都是中国人,所有的店铺卖的也大多是来自中国的商品!几乎和中国一模一样!”
和中国一模一样!那不等于回国了!她立刻双眼一亮,伸手抓住他的胳膊。
“离这儿远吗?”
“不远!从公园出去直接坐地铁,不超过二十分钟。”
“地铁?”
“地下铁路!一种交通工具!”
“那我们过去看看吧!”她双眼一亮,用力摇了摇他的手臂。
许渊的神志立刻就被她摇的恍惚起来,情不自禁的点头。
“好!去看看!”
看到这幅场景,许湛脸上的表情略微显得复杂了一些。他并不介意许渊和许尽欢的感情,毕竟这里是纽约,没有相关人员会跳出来指责他们。
但在国内他亲爱的弟弟把事情搞砸了,殃及到了他这个无辜的哥哥。所以希望这一次,许渊能吸取教训,不要再把事情搞砸。
至于许尽欢,他到觉得不管是疯狂的还是理智的她,这个小姑娘一向倒是敢作敢为。
抬手看了看表,他起身告辞。
“那就这么约定了,晚上七点见!”
“好的!我会带欢欢过去!”
“但愿这次你们不要再迟到!”
“不会了!我们会提前做准备的。”许渊有些窘迫的保证。
“走啦走啦!我们去中国城!”对许湛的抱怨许尽欢毫不在意。
迟到也罢,早到也罢,对她来说,这都是别人求着她,等待也是应该。唯有这去中国城,是她求着别人,所以万万不能让她等。
许渊就被她推搡着,拉扯着,奋不顾身的朝着公园出口而去。
*
被俗务绊住了手脚的段迦仁终于在第二天一早硬生生挤出了时间,连早餐都来不及吃,就坐着地铁从第五大道感到圣莫瑞斯酒店,希望能在许尽欢醒来之前,就站在她的床边,随身伺候。
结果,等待他的是“客人一早就外出”了的消息。
满腔热情被当头一瓢冷水浇灭,让他无所适从!
“她有什么口信留下吗?”
“没有!”
“她说了什么时候会回来吗?”
“没有!”
“她交代去了哪里吗?”
“没有!”
一问三不知!段迦仁头一次觉得五星级酒店服务人员守口如瓶的美德是一个该死的好品质。
幸而在门童那里,他用十个美金获得了一点有用的消息。
她是和许渊一起离开的,出门之后朝着中央公园的方向而去。两人一边走一边交谈,可惜用的是中文,门童一句也听不懂。
中央公园那么大,他怎么才能找到她?
察觉到自己并无掌握她的行踪的方法,段迦仁没来由的感到焦虑和恐慌。
就算他把她哄骗到了美国又如何?她在这儿有家人,她的身边有许渊,她并不需要他。
他得加快脚步,更加努力,得到她的心。
按耐下焦躁的心情,他在总台留了纸条,希望许尽欢回来之后立刻打电话联系自己,并在末尾委婉的表达了自己的思念。
出门之后,又立刻在花店定了一周的鲜花,要求每天都是不同色的玫瑰,要当天空运到的,最新鲜最绚烂的那种。并务必在清晨第一缕阳光升起前就送到酒店套房内。
他要她今后每一天睁开眼就看到来自他的爱,并让这份爱占据她的双眼!
鲜花和纸条最终都到达许尽欢的手上,也确确实实落在了她的眼里。没有哪一个女人能拒绝美丽的鲜花,然而饱含思念之情的纸条却被她随意的丢弃在茶几上。
她的身心已经被唐人街之行占据了!倘若不是许渊认为,晚上的约会必须慎重对待,他们应该依照西方传统回酒店准备一下。洗个澡换身衣服,最好她还化点妆。否则,她简直要泡在唐人街不回来了!
六点半,两人坐上出租车前往唐人街赴约的时候,段迦仁在摩天大楼里依然执着的等待着许尽欢的电话,从清晨等到日落,又看着华灯初上,霓虹闪烁。
第三十二章 纽约唐人街
但她的电话迟迟没有到来!
她没有收到他的留言吗?这绝无可能!
那么一定是她到现在也没有回酒店!她去了哪儿?这样彻夜不归!难道是回家去了?
她在这儿可是有家,有家人的!
想到这一点,他从窗边扭转身,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起电话打给他的律师。
许尽欢的签证是他帮忙办的,那些繁琐的文件里一定有她父母的地址和电话。
律师很快就把资料传真过来,他立刻拨了电话过去。接电话是许宅的女佣,显然她名义上的父亲许湛先生在纽约拥有一份不错的收入,这多少让人有些吃味。
女佣告诉他,先生和太太出门了,并不在家。而且家里也没有一位叫欢欢的年轻女孩,他是不是打错了。
欢欢不在那里,那她此刻应该在哪里?
她的父母出门了,是否是他们约了在外面见面?
脑子里有一百种设想,但每一种都无法让他现在立刻就看到她。
他像一头困兽,在高耸的摩天大楼里焦躁的来回踱步。
脚下是万家灯火,闪烁的灯光交织成一条银河,向地平线延伸开去。
他的女神就隐藏在某一盏灯火之后,但他找不到。
一不留神,他就把她给丢了!
她应该会回酒店的吧?
他决定去守株待兔!
*
粤香楼的会面堪称宾主皆欢!
许湛没有骗人,粤香楼的粤菜确实很有特色,尤其是白灼虾和烤乳猪两道菜,许尽欢非常喜欢,一个人就吃了两盘。
她的母亲,许湛的妻子,兴致也很高昂。长达一年的担忧,在这一刻终于落地。她的女儿恢复了正常,而且看起来很健康,很开朗。虽然这份开朗有一点异样和陌生,但她归结于是长期分隔两地而产生的距离感和隔阂感。只要将来能在一起生活,母女之间的感情便能恢复如初。
一家人欢聚一堂,共享晚餐,气氛热烈和和谐,让人不禁怀疑是时光倒流,彼此又回到了最甜蜜的时光。
然而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九点一过,许湛便以她身体欠佳为由,结束了这次聚会。
虽然心中不舍,但一贯柔顺的妻子还是听话的和女儿告别,在丈夫的协同下登上了出租车,一路扬长而去。
而得了自由的许大仙,则扭头又奔回粤香楼,为自己打包了一份白灼虾。
在路上一边走一边吃!
纽约是不夜城,餐馆林立,商铺比邻的唐人街此刻也依然喧嚣嘈杂。高大的牌楼耸立在街道上,精美华丽的雕刻无不显示制作者高超的手艺以及拥有者的无上财富。金灿灿的琉璃瓦倒映着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显示出一种别样的绚烂。
这竟然是在大洋彼岸的西方世界,却有这么一片浓缩而成的东方文明。
让人不禁怀疑,自己究竟是身处现实,还是陷入了一片迷境。
唐人街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奇妙。眼前所见的,所闻的,所吃的,所碰的,都是那么熟悉。但同时又带着一种陌生感!为了适应异国的氛围,这些熟悉的东西多多少少也都改变了一些姿态。哪怕只是一点点,也带上了纽约的味道。
对着熟悉而又陌生的“东方世界”,她充满了好奇。几乎什么都想试一试,看一看,尝一尝。
但许渊却感受到来自这个繁华世界的淡淡恶意!纽约是天堂,但纽约也是地狱。这座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同样也有着全世界最高的犯罪率。
唐人街是纽约华人赖以生存的社区,但同时,这也是华人黑帮的聚居地。
当然,黑帮的交易和他们这些暂居的游客并无关系。但远道而来,孤掌难鸣的旅游者,在夜晚最好还是乖乖回酒店去。
她拖着他越走越远,此刻他已经完全失去了方向,彻底迷失在了这座迷境之中。
这样太危险了!九点半,时间还早,但也应该要准备回去了。
“会有危险?什么危险?有我在,什么都不用怕!”她还不想走,睁着一双大眼表示异议。
啊!他差点忘了,她可是连恶鬼都不怕的异人。但是……
“这里不是国内!人员构成很复杂,还是小心为妙!”
“人员构成很复杂?什么意思?”
“唐人街有华人黑帮。你最好不要忘太偏僻的地方去!要注意安全!”
“黑帮?在哪儿?”她挑起眉,扭头朝四周看了看。
竟然还是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她以为黑帮是动物园的猴子吗?等着她参观赏玩?
黑帮在哪儿?他怎么知道!也许此刻就在他们身边,毕竟没人会在脑子上写自己是黑帮。
“这我怎么知道!总之,晚上不安全!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
“不要!我还没有逛够,我还要继续吃好吃食物!”她却撒起娇来。
“不行!钱不够了!”许渊决定拿出杀手锏,虽然这会让他的男性自尊受到一点点损害。
“诶?!怎么会!”她立刻垮了脸。
他取出钱包,展开给她看。
“只剩下打车的钱了!回去吧!明天再来,我会多带一点钱。”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许尽欢这时候终于想起了段迦仁的好,如果是他在的话,那么钱就肯定不成问题了。
她终归不是真正的少女,不会真正的无理取闹。
“好吧!那就回去吧!”
许渊长吁一口气。说实话,身处异乡不是只有她觉得不适应,纽约的一切也让他紧张,倍感压力。大哥的冷漠让他明白,照顾欢欢只能靠他自己。
欢欢或许无比强大,百无禁忌,但这里是美国,是纽约,他觉得他有责任也有义务照顾她,保护她。
除了要预防陌生人,还要预防熟人。尤其是那个段迦仁,他总觉得姓段的没安什么好心。
牵着她的手站在路边,他伸手拦出租车。
很快就有一辆开过来,停在跟前。
“去圣莫瑞斯酒店!欢欢!上车!”他拉她的手。
许尽欢不动,而是扭头向身后的巷子看去。
那是一条招牌林立的狭窄小巷,五颜六色的灯箱挂满了两边的墙壁,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招牌闪烁不停,越往里越是些不正经的地方。
明明挂了这么多亮闪闪的照片,但巷子深处却别有一种幽深的黑暗。仿佛尽头蹲着一头吞噬光明的巨兽,把灯火都吃进了肚子里。
“怎么了?”他问她。
她伸手指着巷子深处那一片黑暗。
“那里!有一个奇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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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东西究竟是啥咧?下回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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