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断山河
作者:笑一笑十年少 | 分类:历史 | 字数:14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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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章 义庄生死战(六)
百里清道:“慢着,你说我杀了你的兄弟?怎么可能!”他将自己的手抬了起来,就着这朦胧的月色,他看到自己的手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自己的手臂,完全没有肉了,只有骨头,上面还长着毛,这是怎么一回事?他用自己的左手摸了摸自己的右手,摸了以后再捏,不对呀,自己的手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光滑有肉感呀?这是怎么一回事?
“你们再看看你们自己的手,再来摸一摸,你们看到的,与你们摸到的,是一样的吗?”听了百里清的话,他们两个,将信将疑,将目光从对方的脸上转移到自己的手臂上。
他们得到了与百里清一样的结论。百里清将这盏油豆灯,放在自己的脸上,再对他们两个道:“你们再来看看我的脸,这是不是我?”他们两个凑过了看了看,这不是百里清又是谁?他们两个,采取了同样的方式,证明了自己与别人的正确性。
“都是这月搞的鬼!这个月有问题!”百时清道:“我们不要再管这月光,我们还是依着这盏油灯走路吧!你们跟着我来!不要去看左右!这些都是幻像,是不能去看的!”白丁与胡不为对视一眼,都默默地点了点头。
他们越是往前面走,前面的压力就越大,在靠近义庄的时候,他们三个,就好像身上驮着几百斤重的东西,脚上也缠着几百斤重的东西一样,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他们终于来到了义庄的门外,这个时候,也是那个黑衣与疯尸,准备对肖尘发动攻击的时候。
那具疯尸,他死死地盯着肖尘,一边用手拍打着自己的胸膛,一边向肖尘走了过来,肖尘隐约发现,在拍打的时候,好像隐隐有火花迸出来?难不成他的体表,已经有了一层铁甲?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自己又如何下手?
还有后面的那个黑衣,他也是一样,一步一步地向肖尘逼进,他们三个,已经缩小在一个两丈见方的小圈子里面了。肖尘就在这个圆子的圆心位置。
他的手里,紧紧地握着那柄镰刀,这是他的一个武器,他现在有一些后悔了,如果知道是这样子的话,他怎么说也要配一把刀子出来的。看来做什么事情,都必须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孙子说得对极了,知巳知彼,百战不殆,自己对他们这些东西,了解得太少了,他怎么会是这些东西的对手呢?
其实黑衣他一点也不好过,他发现,对面的那具疯尸,渐渐地不再受他的控制了,他已经成了一个没有主见没有思维的杀人机器了,在他的眼里,什么都是敌人,什么都该杀。就是自己,也是人家的猎物了。而他自己呢,他的阴气,也越来越淡,越来越淡,刚才他受的伤,已经使他丧失了很多的阴气,他的本事,也越来越低了。
如果自己不在这具疯尸完全摆脱自己的控制以前,将眼前这个人杀死的话,他也许没有多少机会了。
更为致命的是,他已经发现,义庄后面,有了三个生人进入了,他们三个破了他的阵,能够将他的阵破了的人,当然也不是一个俗手,他看都没有看,他就可以确定下来,背后的这三个人,就是这个人的同伙。
他必须速战速决!他对自己下了命令。
于是他对准肖尘的头,就是狠狠的一拳打了过去,他的动作很快,在这个黑得如墨的夜里,他又是一身的黑衣,他完全融入了这片黑色之中,一般的人根本就看不到他。
肖尘当然也看不到,他靠的是他的感觉。他马上就发现了,这个黑衣对他的进攻,这个时候,他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如果自己以一对二的话,绝对没有胜算的可能,为什么不让他们两个,互相撕杀呢?他也感觉出来了,这个疯尸,已经不受这个黑衣的控制了,他已经真的完全发疯了。
他决定,大赌一把。于是他向这具疯尸跑了过去,他从这具疯尸的胯下钻了过去,反正这具疯尸现在已经是肖尘的两个还要高了,肖尘只需要稍微点一下头,他就可以轻松地从对方的胯下钻过去。那个黑衣,他的动作也快,在肖尘刚刚钻过去的时候,他就已经赶到了,他将他的右手手臂延长,又像是拉橡皮筋一样,从这具疯尸的胯下钻过去,想去抓住肖尘。他的指甲,已变成五柄带钩的弯刀了,上面还发着蓝光。
肖尘的速度快,可是他的手抓的速度更快,他的手,又已经搭到了肖尘的肩膀上了。
这个时候,疯尸动了,他很恼火,眼前的这两个人,无视他的存在,他气极了,他马上弯下腰来,抓住了黑衣的长手,将他的手,就像扭麻花一样的扭了起来,在他扭的这个时候,黑衣已经到了他的身边了。他飞过来以后,对准了疯尸眼睛,就是狠狠的的一抓,百里清他们都清楚地看到了,五道火花亮起。
可见,黑衣现在对这具疯尸,也是下了血本的,已经痛下杀手了,他已经完全确定了,这具疯尸,彻底摆脱了他的控制,他就像一只飞入空中的鸟,投入林中的虎,潜入深海的龙一样,不会再受自己的控制了。他必须将这具疯尸处理掉!
他也明白一件事,就是如果疯尸摆脱他寄主的控制的话,在他的眼中,在他的心中,寄主就是他的第一号仇人!他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们两个,现在才是真正的大敌,说是杀父夺妻也不为过地!
他们两个,已经不死不休了。
肖尘明白,自己此时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想法没法让自己不存在,不引起这两个生死仇家的注意,这才是上上策。他马上坐在地上,一边调息着自己的内息,一边密切关注着他们两个生死决战。
疯尸的强项就是力气大,皮粗肉厚,他身上有一层软甲似的东西,那个黑衣他的优点就是他的四肢,好像是橡皮做成的,可以随意扭曲,可以收缩拉伸,而且他的手指甲,就像十柄锋利无比的小刀,即使是那具疯尸的软甲很厉害,可是也没有办法,来抵挡黑衣的十指。
疯尸已经被黑衣抓了一个浑身是血,可是黑衣,也没有讨得了好,他的身上,也不知道挨了这具疯尸多少下,他在这个疯尸的手下,就好像是一个沙袋一样,一会儿被打成圆的,一会儿又打成扁的,一会儿,又被拉了至少有一丈多长,一会儿又被他压成一个肉饼。就是一团熟面,也没有这么好捏。
他们两个,此时都拼出了真火。疯尸也明白一件事,他就像一个水袋一样,他的浑身都被抓破了,一个劲地向外涌血,如果只有一处,如果他处于静止状态,他还可以利用自己的修复功能,将自己破烂的这些地方全都补起来。可是现在他不能,他必须分出出更多的精力,来对付自己曾经的主人。随着他血液的流失,他的力气也越来越小,越来越小了,最后他终于没有办法支撑自己了,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那个黑衣,早就支撑不住了,在这具疯尸的打击下,他已经没有了任何力气,他肚子里的东西,已经全都揉到一起去了,心中有肝,肝中有胆,胆中又胰,胃与大小肠,已经完全纠结在一起了,肠中的那些东西,已经布满了他的内脏,他的口里也有了自己的大便,而他的肛口处,则有他刚刚吃下的人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