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归行
作者:竹酒香 | 分类:武侠 | 字数:10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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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纨绔
莫涯的父亲,是天风堡堡主莫十三,但他的母亲,却是当今威远候府上的小姐,威远候是第一批跟随先皇夏侯烈起兵的,跟随夏侯烈期间,心思目光独到,一直以幕僚的身份随其左右,为夏侯烈出谋划策,略有薄功。
大晋建国之后,夏侯烈对手下大行封赏,所有追随者以从龙之功位极人臣,光宗耀祖,其中就包括李辞修,上清子等等,本是光耀门楣的好日子,一朝扬眉吐气就在眼前,威远候却向夏侯烈提出辞行。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千百年来,君王多疑善妒,并不是当事人不知,而是到手的一切荣光就在眼前,谁又舍得不要?
可威远候就偏偏不要,他为夏侯烈出谋划策,深知其为人,也深知,荣华富贵虽好,但急流勇退,才是大智慧。
夏侯烈多次挽留,威远候坚持要回乡,便赐其封地良田,封了个威远候的闲散爵位,每月照给俸禄,无需务职,可在家颐养天年,而这个爵位可由威远候子嗣世袭,只要威远候一脉不断绝,朝廷就一直养着他们。
事实证明,威远候确实有大智慧,急流勇退,得保全家安稳,万世太平,而那些有着从龙之功加官进爵的,虽一时荣光无限,但帝王恩宠,向来不是臣下所能揣测,李辞修为辅夏侯烈不惜背弃大楚,为其扫平障碍,大晋的立国,李辞修功不可没,而后的确是荣宠之极,其家族在当时盛极一时,风光无两,可后来又如何?黄泉教教主将其碎尸万段,一怒屠城,李氏一族差点死绝,就算黄泉教被灭,改了姓氏的钟离氏也没落到脸二流世家,当初高门朱墙有多显赫,如今门可罗雀就有多寂寥。
也并非钟离氏一家,驻守望乡关的徐家,几度浮沉的道门,都遭受不同程度的损伤,唯有早早离开的威远候,守着壶陵那一块地方,安然度日,不染半分争端,夏侯烈临终前,还会偶有挂念,长吁短叹。
威远候远离朝堂,闲散自居,无权,但尊贵,也足够子嗣受其福荫,莫涯的母亲,就是威远候最小的女儿,候府小姐,年少时提亲的人不在少数,却在一年的龙祖祭上遇见了莫十三。
那时莫十三还年轻,凭着一腔热血走江湖,本着英雄救美的心态救下了被流氓骚扰的候府小姐,青春正好的岁月,动心也是正常的事情,小姐回家告知父亲,威远候觉得对方居心叵测,不予来往,将小姐禁足家中。
多日不见心上人的莫十三得知小姐被抓进了威远候府,不明真相的莫十三一时怒发冲冠,独身一剑上门强闯,非要将小姐救出来。
那时的莫十三尚且年轻,虽天生神力但也寡不敌众,被压着跪在威远候面前,不管问什么都是瞪着一双牛眼看着威远候,被鞭子抽的一背脊都是血也不为所动,一句求饶的话都没说。
威远候见状哈哈大笑,亲自松了绑并安排二人见面,爽快的定下了亲事。
威远候说,一个江湖混混,敢为了小姐独身来闯候府,打成那样眉头都没动一下,可见是条好汉子,对小姐也算情深义重,自此就将小姐许配给了莫十三。
与悲寥的江玥,痛失所有的五毒教圣巫女不同,莫十三与候府小姐,是正儿八经的情之所钟,莫十三是个粗人,高攀娶了候府的小姐,深怕妻子受一点委屈,几年之后成立天风堡,在江湖上也有些名声,多年以来夫妻恩爱,携手风雨,也算是一段锦绣良缘。
二人膝下儿女双全,而莫涯,就是二人膝下最小的孩子。
莫涯的母亲是候府小姐,家风优越,诗词歌赋文才斐然,莫十三是个粗人,他自己的名字都是照老家排行随便取的,自然想不出什么好名字,所以几个孩子的名字都是妻子来取,直到莫涯出生,妻子说几个孩子都是她取的名字,非要丈夫给小儿子取一个名字。
莫十三哪里会取名,憋了好几天,又偷偷去学了几个字,最后敲定了莫涯这个名字,本意是希望儿子以后可以仗剑天涯无拘无束,却不想怎么的就演变成“磨牙”这么个奇葩的外号。
为此莫涯一度愤愤不平,自家老爹没读过书,不回取就不要乱取,结果搞出这么一个四不像的名字。
大了些的莫涯整天嚷嚷要改名,但莫十三脾气也上来了,屁大个娃儿跟你老子横?然后就是一顿砂锅大的拳头揍得莫涯哇哇大哭,而后一向温柔的候府小姐见自己孩儿哭成那样,怒从心起,抄起鸡毛掸子照着莫十三一顿打。
莫十三不舍得对妻子动手,就一路抱头鼠窜的躲。
而后的几年,基本都是莫涯被莫十三揍哭,然后暴怒的候府小姐又撵着莫十三打,鸡飞狗跳,一刻也不得安宁。
随着莫涯逐渐长大,性子也越来越不受管束,知道他娘疼他,往往莫十三的手都还没举起来,他倒先嚎上了,然后看着自己老爹被打站在旁边得意洋洋。
几度鸡飞狗跳之后,威远候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夫妻二人思量一翻之后,决定送莫涯去壶陵,一来陪陪外公,二来收收他的性子。
走的那天莫涯扒拉着门框死不撒手可着劲的干嚎,他娘心有不舍,但也知道再不管束这个孩子就得废了,狠狠心还是将他送走了。
莫涯这一去壶陵就是三年,之后再回天风堡,也成熟稳重的多,夫妇二人也很是满意,也收到了落梅山庄四方会的请柬,一身白衣佩剑,倒有几分少年剑客的风范,莫十三一度对此很是骄傲。
季江南在梅花山初见莫涯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一本正经的少年剑客,谦和有礼,文质彬彬。而再看看面前这个衣着华贵抖腿开扇骂人的纨绔,深深的为莫十三叹了一口气。
壶陵距离汴京不过一天的路程,快点的话可能半天左右就到了,威远候府中的小姐公子多半都已经成家,莫涯的母亲在家中最小,而莫涯又是家里最小,两个最小加起来,就是与莫涯同辈的表兄们,最小的那个也大他十岁不止,所以他在威远候府,可是妥妥的最受宠的那个,威远候对于这个幼孙也十分喜爱,作为最受宠的小辈,吃穿住行从来不差,只要他功课跟上,他想去哪里都由着他。
三年时间,壶陵和汴京已经是熟的不能再熟的地方,而身为候府小公子,莫涯也理所当然的成了一个纨绔。
锦衣玉食,斗鸡走狗,喝酒听曲逛花楼,这些事情对莫涯来说,可是门儿清得很。
只是在长辈面前,他才会收敛起来,重新变成那个正气凛然的白衣剑客。
季江南叹息摇头,他怎么没想到呢,能和沈云川那种混账无赖成为好友,又怎么可能是那种一本正经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