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舌之祸
作者:沈尚书 | 分类:奇幻 | 字数:21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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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五章 换衣服
“为什么啊?”风标等人瞧着丹歌,满是不解。
丹歌笑了笑,道:“当然是为了接下来迎接敌人了,我们全穿成一样儿的,他们打我们就不会打错,不会伤及他们自己的弟兄。”
“……”风标翻了个白眼,“你是怕咱们死得不够快呐?”
子规正经地瞧着丹歌,“说正经的吧,你想要做什么?是什么目的?”
“此番这些杀手组织出马,我们虽然不清楚我们当中是谁触了他们的霉头,但显然是我们四个当中的某几个,而并非全部。”丹歌道,“风标刚离风家,他可能性很小,大概率存在于剩下的我们这三个人身上,金勿老哥又很是安稳,所以更大的概率,就在我和你身上了。
“杀手们是有纪律性的,于是杀手们很可能会直袭目标,而完全忽略了我们的伙伴。此番我们穿成一样的衣服,就能让杀手们多一些判断的过程,这对我们是十分有利的,杀手们但有踌躇,对于我们就是生机。”
“哦!”子规点头,“你这么做,是让我们四个人不管谁惹得事儿,其他的人也人人有份,不能独善其身。”子规斜眼一瞧丹歌,笑道,“我虽然怀疑你有甩锅的意思,但你这提议倒也不错,毕竟我们四人同患难共进退,尤其到这危机时候,更当荣辱与共。”
丹歌的话经子规这么一说,瞬间就提升了一个高度——一个让人一旦否决,就必定下不来台的高度。这个高度不为子规而设,正是专门为金勿挖得坑。
风标在一旁听个半懂,他不觉得大伙儿穿同样的衣服有这等荣辱与共的意思,但见这丹歌和子规彼此唱和,他心中也就明白了,这两人必不是在搞他,恐是在算计金勿了。
而在丹歌子规话语漩涡中心的金勿也隐隐有异样的感触,但他也知道此时他如果否定,一定把自己搞得里外不是人。所以他也不须思虑什么利弊,仅是答应就好了。
见金勿答应下来,四人即前往那一处商场置办起衣服来。这丹歌子规风标三人,都是一等一的帅气模样,见到他们三人要试同一样衣服,顷刻间在三人周围就围过来了一群姑娘。
“是男团吧?”
“还没出道吧?帅哥,你们团体叫什么名字?”
“帅哥签个名儿吧!”
直到金勿出现在了三人男团当中,手中拿着和他们三人一样的衣服,这些姑娘们神色一变,转身即离去了。“哎!”金勿招了招手,没有留住任何一个姑娘,他扭头望向丹歌,“这什么情况?难道是我一个人的颜值,拉低了平均分吗?”
金勿这颜值只在相当普通的水平,于是金勿赢得了丹歌子规风标三人齐齐的点头。金勿嘴一瘪,“那些姑娘们是不知道,我脸虽次些,但我腰确实好啊!”
“脸,其实也不次吧。”丹歌朝风标挑眉问道。
“不次……”风标轻声答道,用更小的声音补了一字,“……吗?”
丹歌朝风标一瞪眼,把风标往金勿身前一推,道:“好好看仔细了!金勿老哥只是年岁稍大,其实相貌还是不错的!”
丹歌把风标往前这么一推,可没有松开手,就把风标支在了金勿的身前。风标此人既是易容的大师,自然而然地当真上眼观察起了金勿的面部,而后更是观察到了金勿的整体。
“眼角稍塌,眉偏淡,且在眉尾眉毛散开,整体上扬。目为灰褐色,眼白血丝密布,眼底隐有绿意。单眼皮,短睫毛,隐有黑眼圈,竟有卧蚕。鼻头稍翻,鼻梁显宽,多油。面颊粗糙,目下半寸许处有一点黑色小痣,胡子为黑,长有一分二分,闭口时嘴角微向下,未怒而威。
“唇显黑,有肾亏,必多汗。唇薄而显刻薄,齿黄而矩,为中年,门牙处略宽,隐隐有缝。向口后去,一道虎牙为歪,不规整。下颌偏宽无胡须,脸整体微呈国字。至两鬓,有一黑斑,不太显,似肤色稍深。鬓角处头发位在耳中前,双耳耳廓偏外,稍招风,耳垂几乎没有。
“发为黑,当中有白,稍短,整体偏在其左。下至脖颈,脖上多有细纹,三五道,自然低头即明显,抬头也有微痕。脖长三寸许,之下两肩齐平,背微弓,脸稍前。手无缺憾,唯右手无名指指甲上一道黑痕。”
风标这好似扫描一般把金勿整个打量一遍,他心中已经完完整整的有了金勿的形象,只待他心意一起法诀随动,就能变作与金勿一般无二的形态。
金勿站在原地却被风标大量地一阵心慌,他缓缓退步,强装镇定地问道:“看好了吧。怎么样?”
风标笑了笑,“果真,金勿老哥再年轻些,必是一枚小鲜肉。”
金勿挑了挑眉,他也不计较真假,这话听起来舒坦就是了。他摆了摆手,“我去换衣服了。”随即,他扭身而去。
在这扭头之际,风标却忽然一瞪,“在颈后偏右处,有一偏隐隐呈橘红的记号,形状不规整,宛若草木。”风标此时对于易容是钻研进去了,他心中暗暗思忖,把那记号一丝不差地记载了他的心里。
“记住了?”丹歌问道。
风标扭头看向丹歌,忽然反应过来,他这上眼观瞧,全是受了丹歌的意思。“你让我观察他什么意思?”
丹歌却并没有解释,“你看得越清楚越好。”
风标想了想,叹了一声,既然丹歌不说,他也就不问了。而他感觉里,众人换一致的衣服,以及让他上眼好生观察金勿,都是有同样的目的,而这个目的是什么,他心中也隐隐有了一些猜测。“难道我们要对金勿出手,然后我再乔装金勿?”
“换衣服去吧。”丹歌说着就要离开,却扭头又嘱咐了一句,“不要瞎想。”
“哼!”风标抱着衣服在自己胸腹之前一堵,斜斜看一眼丹歌,“他总不能有窥探人心的法诀吧?!”他扁着嘴,也走进了试衣间更换了衣服。
很快,四人都换好了衣服,清一色的远动休闲装扮,颜色款式一模一样,从外到里全然一致,就连袜子也都是一个色的。
众人将自己本来的衣服揣好,丹歌结了账就带领众人走出了商场。他扭头看了身后三人一眼,大笑起来,“哈哈哈,这一遭,我看还不搞蒙了那些个杀手!”
“且不说搞蒙了杀手,单是当前,我自己都要懵了。”金勿道,“丹歌风标,你们两个有那么三五分的相像啊!真是好看的人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中挑一啊。”
“有趣的灵魂是形容我吗?”丹歌笑道,“我和风标也仅有三五分相像嘛!而且我可没有他那股子柔弱的劲儿!你如果脸盲不好分辨,就主要看气质。乐天的是我,娘们唧唧的是风标,文质彬彬的是……”
“你才娘们唧唧!”风标打断了丹歌的话,用了个特爷们儿的方式回应丹歌,他一足踢起,一脚揣在了丹歌身上,把丹歌踢出了三五丈远。
这样一幕,可是把这商店门口的人吓了一大跳,他们未看到风标的动作,可只看到丹歌飞了,再一看丹歌及不远处三人一模一样的穿着,“哎!杂技团的吧?!”
丹歌一扁嘴,朝子规等人招手,“走吧!再迟延下去,还不知道被人认作什么团呢!”
丹歌的话被旁人听了去,那人立时补了一句,“美团?”
丹歌双肩一塌,伸手一扇自己,笑骂道:“该!就不应该买这黑黄相间的运动服。”他朝着金勿一瞪,“你什么品位啊!”
“这多鲜亮的色彩呀。”金勿闷闷地说道。
四人好容易避过了人群,然后使起神行之法,在金勿的带领下前往徐州的信驿而去。最终,四人来在了一个茶馆当中。
茶馆里坐着几桌的宾客,台上有一对儿说相声的,一胖一瘦,一高一矮。丹歌没多在意这些,问道:“这里就是信驿了吗?”
金勿点点头,“对。”他往左边一指,道,“撩开那白帘子,后面就是信驿,进门须有暗号,那帘子后头的人会高呼,‘呜喝’!然后你们即答,‘嗯哼’。”
丹歌听得皱起了眉头,“没开玩笑吧?这是什么破暗号啊?”
“你们不答‘嗯哼’也成,不过不答会被当作新客对待,是要引荐信的。”金勿一指东边的高桌,“那里正是领引荐信的地方。”
“他们没有审核的么?引荐信随意能领取?”风标问道。
金勿笑道:“那帘后的人高呼‘呜喝’之时,就是在审核的。唯有心意正的修行者,才能通过,不然被他那一声,直接就震蒙了。”
“哦……”丹歌点头,“心意正,修行者,两个条件,一道关卡。”他看向了风标,“似乎比你们商丘那边儿要高级些啊!”
风标朝子规一望,道:“等天子得手站了商丘信驿,到时我风家就邀请子规来当这‘呜喝’,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