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炮灰
作者:外乡人 | 分类:古言 | 字数:20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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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7
第二百零二章
乌拉那拉如意,大清朝四阿哥福晋,自幼出入深宫,受着苏麻拉姑和孝惠以及林琳及众位嬷嬷教养,对付一个自幼当男孩子养大的八福晋当真是手到擒来,不费功夫。
收拾完了人,四大爷心疼她,老康赞许她,得了便宜还会到处卖乖,更是让一干的妯娌嫉妒。
待到四阿哥在与八阿哥的夺嫡中以庞大嫡子数量以及其他因素占了优势时,乌拉那拉如意却也没有高调起来,而是陪着四大爷一起低调蛰伏起来。
就凭着这一点,就让四大爷更加的看重。
果然是自小亲近的媳妇,就是知道自己的心思。
从小看看康熙长大,可是在林琳的眼里,康熙是越长越‘出息了’了。
随着时间的增长,他感觉到自己越来越老迈,而膝下的儿子却是越来越强壮。这让他产生了一种危机意识。
这份意识首当其冲的便是太子。太子做到了一个储君能做的最好的了,在外人眼里赞誉越多,可在康熙的眼里就越是威胁。
先是扶起自幼跟太子不睦的大阿哥打擂台,然后又在日常的生活中让他所有的儿子都知道太子也不是地位多么稳固。有能的,都可以试一试。
太子赢了,就找点事打压下去。大阿哥赢了,再在太子那里表现一下父爱。其他人对付太子的时候,康熙也是如此作为,让知道一些内情的人,着实心寒。
再从容的人也会被人逼的自乱阵腿,然后自自暴自弃。眼看着太子被康熙逼得退无可退了,林琳却是心疼起了这个孩子。
太子小的时候,因为没有了亲妈,那是将康熙看得极重的孩子。那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漂亮孩子。就算是长大了,太子看康熙的眼神中也是满满的亲情。
于是在太子被逼得已经几乎要疯狂起来的时候,林琳出手了。
林琳知道康熙是不会让太子继位的,那么便要给太子留下一条活路。
天家贵重如何过得了圈禁的生活呢?被人遗忘,被下人苛刻,被内务府怠慢,儿女也不得善了的日子。
于是太子在一次朝上论政之后,与大阿哥走出大殿时双双摔倒了,太子摔破了相,大阿哥摔断了右手。
在大清皇帝儿子众多的时候,大清不能有个破相的皇帝,于是太子被封为理亲王搬出了东宫。而大阿哥呢,摔断的是右手,连写字都写的贼磕碜,更别提带兵打仗了,而皇位也就别想了。
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一摔,两人直接跌出了皇位的争夺战。
将儿子当鹰来熬的康熙正经是要头疼一下了,不对之前对太子的挑剔打压此时倒也都放下了。
那毕竟是他亲手教养又带在身边一点一点养大的孩子呀。在没有了对皇权的威胁下,他还是愿施舍一些廉价的父爱。
再之后,皇储的争夺便成了白热化的状态。从三阿哥一直到十四阿哥都加了进来。
因为四阿哥养在了孝惠那里,所以五阿哥便没有养在那里,而是与亲弟一起养在了生母的宫中。至于苏麻拉姑那里,却是担着教养四福晋的责任。
孝庄死后,康熙与苏麻拉姑的意思是想要让她单独居一宫,但是孝惠却听了林琳的建议直接将人接到了自己的宫里,日常说说话,聊聊天,教养四阿哥以及四福晋。
所以说,若说这里谁最不被人看好,估计就是四阿哥而非历史中的五阿哥了。
三阿哥一如很多小说中的一样,在文人中的地位很高。五阿哥与九阿哥是亲兄弟。十阿哥又与九阿哥交好。八阿哥母妃位低,但是却有个礼贤下士的好名声和一位和硕额驸之女的嫡福晋。十四阿哥也没有差到哪里去,母亲虽然一辈子都嫔,可是她还是比较得宠的,给儿子娶了个好家世的儿媳妇,还娶了几个满族大姓的侧福晋,然后又将内务府世家绑上了儿子的战船。
一时间,竟然也让几位皇子有了势均力敌的班底。
至于四阿哥,外家是出过圣母皇太后的佟家,他还有个得圣宠的舅舅隆科国。
还有,四阿哥还有一个好妻族,好妻子,好多个嫡出儿子,呃,就是没有闺女帮他联姻。但那也不是什么必要的。
虽然妻族的七个大舅子都对人表示过中忠心于皇位上的人的,其他人,包括自己的妹夫也不会让他们改变立场。可是明面上是明面上的,私下里如何又是私下里的事情。
反正康熙是只查到了乌拉那拉家的七个小子,大事上绝不含糊,也只是在小事上,对于四阿哥的事情睁只眼闭只眼,偶尔行个方便。
这在康熙看来,比起其他的皇子妻族已经好太多太多了。
康熙每天上朝都会有大臣让他立储,可是也只有四阿哥是持反对意见的。
立储,那就是遗嘱,我爹活得好好的,你们是啥意思呀?
四阿哥很是亲近自己的那位不着调的老丈母娘,所以对于她说的一些话,也是有认真思考的,自己不能成为太子成为众人拉下水的把子,也不能让别人成为太子,以免将来山河崩时明正言顺登上皇位。
第一章 =17
反正因为四阿哥的搅合,立储的事情一直到最后也没有解决。
而那个时候,林琳的所有注意力都在保养自己和费扬古的身体上。
四大爷的丈母娘已经做了几十年了,可是她还想做一做皇帝的丈母娘,皇子的外祖母。
不过,林琳的想法最终也没有实现。
费扬古与顺治同岁,她又比康熙大了十三岁。等到康熙快下课时,她都八十多了。虽然身体都不错,可是那个年岁是真的多活一天少一天。
虽然没有看到女婿登基,可是女婿都‘不能生’了,自然也就不怕有别人抢了她闺女和外孙子的东西。想到这里,林琳还是可以放下一颗心的。
康熙六十年冬,费扬古没挺过这个冬天。而转年的康熙六十一年春天,林琳也在睡梦中死去了。
她留了那么多的后手,虽然保证了四大爷的皇位,却是没有看到他穿上龙袍的那一天。她是遗憾的。
那是有她参与的四大爷的人生呀。
林琳一边收拾自己的行李,一边在那里懊恼地嘀咕着。
昨日之日不可追,林琳对于这种遗憾已经从习惯到了麻木。所以都没花两分钟就开解好了自己,准备新的生活。
这一回,她非常不幸的又跌到了某奶奶的电视剧中。
这一回,她竟然成了那个希望自己是什么阿猫阿狗的真格格。
就她还阿猫阿狗呢?开什么国际玩笑。她不把别人当阿猫阿狗都是好的了。
林琳手中已经握住了十七颗佛珠了。想到再有一颗就可以集齐十八颗佛珠,心情就非常的期待。
...怕只怕事与愿违。
想到面前这姑娘的身份,已经将要发生的事情。林琳就觉得时间不等人。
想了想对未来的打算,林琳直接回了空间小屋,然后对着镜子将肩膀上被施了炮烙之刑法的‘梅花’印记用魔法抹去。
真是没有常识的世界,小婴儿时用的烙印,人长大了这烙印竟然没有怎么长大,逗什么闷子呢。
按理说,...也应该长到碗口大吧。
别怪她六亲不认。没有哪个当娘的会在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肩膀上施这么重的刑罚。若不是主角都是九命怪猫,又是大冬天的,又是带着这么重的伤,且还是刚刚出生的小婴儿,还不得早早就死透了。
再一个,明明可以在生孩子的时候弄个龙凤胎出来,可她却偏偏要牺牲自己的女儿。
难道生个女儿她就真的保不住现在的地位了吗?
大清就算是真的被某位奶奶忽悠瘸了,但是基本的礼法还是有的。没有哪个嫡福晋生不出儿子就会被休弃的。
现在是乾隆朝,当年在康熙朝时,多少阿哥的嫡福晋是有生产过的?
就连那位嚣张跋扈的八福晋,不但自己生不出来,也不让别人生,那不是还好好的坐在八福晋的宝座上吗?
别说你换儿子这事做得多隐蔽,偌大的王府,嫡福晋的院子,一路走来多少人,多少眼睛在看着。你都能收买那么多人帮你换儿子了,为什么就不能多收买一个太医呢。让他对王府说你怀的是双胎。
等到生的时候,若是儿子,那就是两个儿子。若是女儿,就是龙凤胎,岂不是两全齐美的事情。
可你倒好,偏偏对着闺女用了大刑,然后又不管不顾,让人抱着送出去。
其实说白了,这硕亲王福晋怕的还不是失宠吗?
不过你说你堂堂一个嫡福晋,至于跟一个回疆舞女较劲吗?
虽然那硕亲王竟然请封一个舞女为侧福晋有些个没脑子。可是那舞女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呢,她是永远也成不为嫡福晋的。
你占着个大位,竟然还这样做,这智商和脑回路也真是够可以了。
生不出儿子来,就让别人替你生,到时候去母留子,岂不也比是抛弃亲生闺女要好的办法?
所以说这个亲娘认不认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而且通过白吟霜的记忆,自有记忆以来,白氏夫妻才是真真疼爱她的人呢。
虽不是亲生的,但是比亲生的也不差什么了。
家里虽贫,却也没有让她吃过多少苦。
因为她的长相,多少人想要纳她做小。白家夫妇却是宁愿放弃安稳的日子带着她远走他乡也不愿意委屈了她的。
后来白老娘病逝了,白吟霜便跟着白老爹走南闯北的到处卖唱。
他们爷俩说好了的,只要攒够五十两银子,他们就找个风水好的地方,买下几亩地,然后坐产招婿。
白家父女的钱都是白吟霜管着的,这样重要的事情,白老爹都愿意交给不是亲生的养女手里,可见一片父爱了。
所以林琳在接收了记忆后,便决定了,她就只是白呤霜。
林琳收拾完了自己肩膀上的印记,又在空间里找出来五十多两银子,有成锭的,也有散碎的。然后又找了一块帕子包了,这才出了空间。
走出房间,正好看到白老爹坐在堂屋里吸旱烟。
“爹,我刚刚数了数,我们攒够银子了,明天就可以离开京城了。”
白老爹听了林琳的话,将烟袋锅子在凳子腿那里磕了磕,然后才笑得温和地看着自家闺女说道,“闺女呀,你是不是又睡迷糊了?不着急的呀。咱们慢慢来,总能攒够钱的。”
唉,自从老婆子去了,他这闺女呀,隔三差五的就会来这么一说。白老爹也明白,这是姑娘厌倦了走南闯北的日子了。
可是这梦就是梦。
“......”,林琳被白老爹这么一‘安慰’成功地噎住了。然后这才想起来,白呤霜是经常说这句话。
我靠,真没有想到这白呤霜还是个有着幻想症的丫头呢。
“爹,这一回是真的。我们真的攒够钱了。”
白老爹一听闺女这话,连忙笑着说道,“是,是,是。是真的。爹相信你这一回是真的。别急呀,爹相信你说的话呢。闺女呀,你要不再去睡一会儿?晚饭爹来张落。”
林琳:“......”真是无语了。
看到白老爹一脸不相信,还怕刺激到她的神情,林琳深深地吸气再吐气,几个来回后,上前一步,将那手帕包放到了白老爹一侧的桌子上。
“爹,你自己数吧。我去做晚饭。”她明明从空间中拿出了五十多两的银子,怎么还就没人信了呢。
白老爹看到气呼呼走出门去的闺女,摇了摇头。
唉,这是又生气了。
因为这也不是第一回了,白老爹也没打开手帕包,便准备将银子放回闺女的房间,可是刚刚拿起手帕包,就发现重量不对,于是颠了颠。发现真的不是自己的错觉。
连忙打开手帕子......
一两,二两,五两,十两,五十两......
天爷呀,竟然真的有五十两之多。原来闺女这一次真的没有做梦。
他们所居住的是客栈最破的院子里最破的屋子,不过最破的屋子一侧倒还有半间倒座房,父女俩便收拾回来当了厨房。
少时,林琳将晚饭做了出来,端着托盘走向堂屋时,正好看到白老爹眼睛发直地看着面前的银子。
“爹,吃饭了。”将托盘放下,林琳上手将银子重新包起来,然后向桌子里面推了推,又把托盘中的饭菜一一拿了出来。
一人一碗粗米饭,然后一盘油盐炒的青菜,以及一盘城外小溪那里打捞上来的拇指大小的小河虾。
这些小河虾洗干净,晾干水,然后放在干净的铁锅里翻炒几下,带变了色加些干辣椒和蒜,就可以出锅了。
这小河虾两分钱就能买上一大海碗的。所以原来的白呤霜经常会买了来给白老爹下酒。
今天林琳在厨房看到了已经晾干的小河虾,便按着记忆炒了一盘出来。然后又从厨房碗柜里拿了上次给白老爹打的烧酒。
父女俩个也不是什么大富人家,讲究个食不言寝不语,所以一边吃饭,一边聊着天,喝了一口酒,白老爹才问自家闺女是怎么将钱攒够的。
毕竟上一次她闺女做梦时也让他数银子了,而他那时可是也过过手的。怎么相差不过半个月,一下子就多了十几两银子呢。
林琳早就想过白老爹会有此一问,然后咽下非常拉嗓子的粗米,从容地笑道,“前些日子,酒楼里不是来了喜好音律的大少爷吗?那些多出来的银子就是他给的。”
林琳说的就是假贝勒皓帧。那家伙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捧了原主几场。倒也正经给了几两银子,不过却没有这么多。
可是有这么个人在那里杵着,多出来的银子就有了一个正当的出处。
“说起那个少爷,好像是有一阵子没来了。”白老爹自然也记得上次帮着自家闺女赶走了那个想要调戏闺女的多隆。
所以白老爹是非常感激那个皓帧的。
“人家有钱人家的少爷,估计又找到了别的事情可忙了吧。不过咱们已经不准备再唱了,管他干什么呢。爹,明天我去酒楼将这个月的帐结了,您老在家里收拾收拾东西然后再将这房子咱们住到月底的事情告诉掌柜的吧。”
这房子是十两银子从客栈租的,还有一个月的押金在老板那里呢。自然要提前跟老板打声招呼。
白老爹听到闺女这么说,有些个犹豫,“...闺女呀,咱们真的要离开京城吗?”他之所以带着闺女来到京城,还是因为他们夫妻就是在京郊的河水中捡到的闺女。
他想着闺女当初是顺水而流到的京郊,再加上闺女的那个小襁褓,布料华贵,绣工精致,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会用给刚出生的小婴儿身上的。
他闺女哪都好,可是就是长的太漂亮了。他是怕,他是怕将来他护不住她,所以才想着看看能不能给闺女将亲生的父母找出来。
可是,这亲生父母要是找了回来。他养了二十年的闺女岂不是就要送回去了?
还有,还有,闺女刚出生就在闺女肩膀上弄那么大个伤痕,这也太狠心了。
当初刚收养闺女的时候,他和他媳妇可是花了好久的功夫才将闺女肩膀上的伤治好的,要知道当初闺女因为这个伤,光是发烧就整整烧的三天半呢。
幸好闺女的脑子没烧傻,不然岂不是更可怜。
这么狠心的父母,要是认回了闺女,既没有从小养到大的感情,然后再虐待他闺女,或是看他闺女长的好,再将他闺女卖掉?
算了,算了,还是听他闺女的话吧。他媳妇当初没的时候,也说了让他听闺女的话,闺女比他有心眼呢。
他们尽快离开京城,也能早点安顿下来。
毕竟他媳妇去了都十年了,闺女也二十了,可是再不能耽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