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炮灰
作者:外乡人 | 分类:古言 | 字数:20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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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第六十六章
距离花冲伏法,林琳离开松花府,转道去炸了冲宵楼已经过去半个月了。那晚炸了冲宵楼,林琳便幻影移行回到了家。
第二天,自然是进了宫,给自家姨妈和便宜太后请安问好去。被她老人家好一顿数落后,又在宫里住了小一个月,直到金宠自大辽回来才陪亲爹回家。
李太后和庞贵妃是再不敢放着林琳一个人在家了。不然转头就又不知道跑到哪去了。这不省心的丫头呀!
......
亲爹自然是不知道他不在的几个月,自家姑娘都干了什么好事,拿着给姑娘从大辽带回来的各种礼物,便开始现宝起来。
“爹,您可瘦了。不但瘦了还黑了。这一回吃了不少苦吧?”这可是孝女第一的自家亲爹,林琳一看见金宠风尘扑扑的样子,立马心疼了。
“唉,还不是秦家那败家姑娘。你说这包拯也是个软脾气的。这样的你不铡了她,还留着干什么。谁家养了这么一个姑娘,真是上辈子没积德。”话说三击鼓的事情,别说林琳盗版的牡丹看不上秦冰姬那作态。就是金宠等等人也是看不惯的。
本来出使大辽是不需要金宠这个礼部尚书去的。但因为这三击鼓案件,为了种种政治原因,在那之后,王丞相和金宠几位大臣又出使了一遍。
“爹,您老还在为这事生气呀。我让人炖了补品,一会儿就好了,您这会可别生气了,不然会积了火的。老秦家的姑娘,跟咱可没什么关系。气坏了您老的身子骨,人家也不待知道的。”
“呵呵,好,好,好。还是我闺女好。不但孝顺,眼光也好。行,爹听你的。你看看这些东西你喜欢不喜欢?”金宠想到秦家那败家丫头挑的那个书生。心中对自己家姑娘挑回来的展昭就更满意了。
她姑娘的眼光咋去这么好呢。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个四品官。这一点一定是随了他们老金家。
“爹,前个新科状元府下了拜帖。我让人放在你书房了。这三年一个状元,我咋就感觉这状元一点都不值钱了呢。是廉价了还是贬值了?”
“胡说,这种话可不许出去说。知道吗?”金宠虽然心中也被姑娘影响的对这文人学子轻视了一些,但面上还是要告诫姑娘嘴下超生,别惹了祸去。
“哎呦,我的亲爹。您姑娘是傻子吗?哼,不跟你说了,把那件拿过来。”前一句是对着喝上补品的金宠说的,后一句是叫刚才送补品的小丫头把远处的皮草递给她。
金宠笑了笑,不以为许。低下头喝起姑娘让人炖的补品来。
姑娘就是贴心的小棉袄,这补品就算不是亲手炖的,但这真才实料,也比别人强出一大节去。
就在林琳在屋里试着第n件金老爹带回来的皮草大衣服时,丫鬟云珠拿着一个红色的贴子走了进来。
“小姐,桑将军府的管家送来请帖。说是过几日便是他家二少爷的周岁,请您过府赴宴。”
林琳听了一愣。想起了这茬事。那年刚处理了柴文意,林琳陪着太后去上香的时候,遇到了陪着夫人去求子的桑博。
这年代,成亲三年若无所出的,一般人都会去求子上香。此时的沈柔正好也是嫁与桑博的第三个年头了。
林琳是真的很同情沈柔这个女人的,同时也对有着霸道总裁样的桑博很有好感。于是便插手进去了。
当然,她是真的对这个铁血军人有好感,而不是因为展昭与这位桑将军关系莫逆才会多管闲事的。
真的不是。
其实说来,她也没干什么,沈柔当年能生下孩子,就证明身体是好的。就算是当初身体可能不好,但这些年,想来也是有调养的。而桑博,林琳打眼扫了一遍,怎么看也不像是那啥有问题的人。
在交谈中,林琳特意在太后面前插话,于是李太后便请了给她看病的太医去桑府给沈柔诊治。结果却是有些个宫寒以及这两年服用各种求子药药毒积累在身体里了。
一番诊治,这沈柔也是好生养的。三年抱俩,也算是能人了。
因为浓柔的好生养,太后觉得其中多多少少有她的因素在里面,所以对待沈柔更是上心了。这也让沈柔更好的融进了京城贵妇圈。
至于石清那个小男孩,林琳在遇到沈柔没多久后也找到了。并且成功地将人偷出来送到了辽东严家。严家欠了林琳一个大人情,所以帮忙抚养一个小男孩,却是没有什么难的。
林琳记得通判劫那单元,那里面就有一个自尽的严家人。因为整个单元剧里的时间一直很模糊,所以林琳跟本不知道那人所说的‘三年前辽东大旱’,指的是哪一年。但她别的不多,就是钱多。不但钱多,她还有不少的粮食存在佛珠空间里。于是先用钱买了一批粮食,偷偷加上空间里的粮食,再带着一笔不小的金银去了辽东严家。
以暂存为借口,请严家帮忙。严家人倒是答应的爽快。等到林琳托付粮食的当年便发生大旱时,才不得不在争求了林琳的同意后,用了那批粮食和金银。
这让带着大笔金银前去的李姓商人,恨得牙痒痒。
当初林琳是在救了展昭并与展昭分道扬镳后,才去做这一切的。之后林琳又通过魔法回到暂居的房间,继续带着金府的下人出游。并...‘辗转’回了京城。
所以当林琳看到沈柔的时候,石清也不过是四岁的小男孩。偷偷抱了出来,送到严家。小小孩童能记得什么。尤其记忆还被林琳封上的情况下了。
严家是答应了帮林琳扶养这个男孩,同时也明白了,林琳与这个男孩并无关系。毕竟那时候林琳才十四岁,就算是想有关系,也生不出来四岁大的孩子。
林琳把石清小朋友说成了是从山贼手中救出来的。父母家人早就死的没有一个了。看着可怜,便救了下来。只是她一个女孩子不方便带着这么个小豆丁,于是才送了过来。有了这套说词,就算是将来石清长大了,也不会想着去寻父寻母了。
除非他不想活了。
就这样,三四年过去了。石清那孩子远在辽东。而沈柔虽然时常跟着桑将军去边境,但天各一方,想要再见,却是难之又难。
在单元剧中,石清十岁的时候到开封寻母,那时的沈柔还没有一儿半女。但现在,按着时间算,石清不过八岁左右,沈柔便又生下两个儿子。
命运就此改变了。
每每想到此处,林琳都有一种积了大功德的感觉。当然在参加完桑家二少爷的周岁宴后,林琳的这一想法,更是坚定了。
可能是生活幸福,又没有了子嗣的压力。沈柔轻盈曼妙的身材,早就向着比丰满更丰满的道路上狂奔而去。
此时的沈柔,仍然是美丽的,但却是胖了很多,至少眉眼间,早就跟当初初见时,大相径停了。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会被人轻易的认出来。
而看着一直陪在沈柔身边的桑博,林琳便更加的觉得这样真的很好。
桑博并没有因为沈柔不复当初的美丽而心生怠倦。眼中的柔情和爱意仍如火一般的炽热。
霸道总裁什么的,还是不要虐了。
单元剧中,她家展昭还因为桑拿博的死,难过了很久呢。她可舍不得。
参加完了周岁宴,林琳与展昭的婚事便提上了日程。这种张落婚事的事情,林琳是不用管的。毕竟在娘家门子硬,亲戚也多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新娘子做什么的。
而且她的婚事,今天太后忙一段,明天贵妃操心一点,过了没两天,自己还没成亲的安乐候也要参上一脚,这些还不提她的便宜姨父因为提前退休无所事事而非要抢着和孝女爹忙前忙后。
这个时候,林琳又能干些什么呢?只能当一个甩手掌柜了。
至于展昭那边,嗯,他师傅和师妹也来了。他师傅虽然在当初的时候有想要将女儿许配给展昭的意思。但架不住下手晚。
在追悔莫及下,连忙以最快的速度给这小女儿定下了亲事。定下的还不是别人,正是辽东严家的严东。
所以,展昭的婚礼。严东也陪着一起来了。以孟春妮未婚夫的身份。
这些年,展昭很少受伤。除了自身武力,内力的提升。还有林琳送了他一件软猬甲。此等宝物,以展昭的性格必然是会留给他认为比他重要的人。
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林琳告诉他倚天剑是定亲的信用,而这软猬甲却是定情信用。逼得他只能自己留了下来。
再不讲究的男人,也不会将心亲女人送他的定情信物送与旁人。除非他是真的做好了就此分手的打算。不过就算是分开,这些东西也应该还回去不是吗。
......
这一日,林琳从宫里回来,便在自家大门口遇到个穷书生。在那里说自己是尚书大人的女婿。
听着这二货在那里一个劲地说说说。她家的管家就在那里不停地将人往外撵撵撵。倒也挺有意思。
“你说你是这尚书府的女婿,那可有聘书为证?”
“我,小生有信物为证。”张真听到身后有一个女声。回头时,正好看见一个美丽女子自桥中走下来。想到之前这位小姐的问话,连忙从怀中将一块玉佩取出来。
“云珠,这个赏你了。或留或送人都使得,只是别十几二十年后,拿着这东西来说我许了什么愿。”林琳见此,直接从腰上摘下一块压裙子的玉佩,丢给一旁侍候的云珠。
云珠接过,口中却道,“哎呦,我的小姐。主家每年赏出去多少金呀,玉呀的,要是真如此,那以后别的也不用干,就天天接待这个,接待那个了。”
林琳听了一笑,张真听了却是有些生气。这小姐明摆着说自己是骗子嘛。
“这位公子,且先不忙着生气。这种随手便可丢可弃,可赠可送之物,确实不能当成什么婚约之证。公子还有别的证据吗?”
张真一愣,“这玉佩,怎么不能当成信物了。这明明便是信物。”
听到这话,林琳一笑,果然是个书呆子。
“呵呵,这玉佩是能说话呀,还是上面写了婚书呀?公子也不用生气,且听我把话说完。那玉佩能不能当成信用,这且不说,既是有婚约之人。小二十年了,公子可曾登门拜访过?可曾送过四节之礼?可曾有过书信往来?可曾与这家人有过一丝,哪怕一毫的联系?公子登门前,这些可曾想过,过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