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为君剑歌

作者:文月满 | 分类:都市 | 字数:94.1万

第二百一十七章 一月 十年(三)

书名:为君剑歌 作者:文月满 字数:4108 更新时间:2024-11-16 21:57:15

也许是因为心里带着对这种生物的愧疚,刘晟翀没想把这种生物赶尽杀绝。

看到这个小家伙浑身黑色的皮毛,上面还残留着巨狼母体之内的液体,它的眼睛还不敢完全睁开,哪怕是夜晚也不能面对周围的亮度。这个小东西看上去和小狗崽没什么分别,可是长大了就完全不一样了。

对于他来说,完全是为了求生才让这个小家伙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母亲,刘晟翀心里剩下的那些良知告诉他必须要为这个小动物负责,并且要把他养大,前提是他能够活下来。小狼以后没准会成为他最大的帮手,还有可能把他当做主人,这些都是后话了,而且刘晟翀已经下定决心把小狼带在身边。

不过为了能在这个地方尽可能的多活一段时间,接下来可能会对小狼做出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就是未来的几天他和小狼的食物就是眼前的巨狼尸体,也就是说在小狼无意识的情况下会吃掉自己母亲的肉。

这种事情对于人来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即便是不同人性的动物更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刘晟翀也就只能欺负欺负小狼还没有产生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所以出于生物最基本的天性,凡是能够吃的东西他都不会拒绝。

怀中的小家伙好像他怎么动都不会叫醒一样,安安静静的就蜷缩在他的腿上。现在趁着今天晚上还没过半,也许不会再有危险了,刘晟翀一只手按在小狼的身上,找了一个可以依靠的物体,赶紧准备休息。

第十天:早上的时候,我比小家伙醒来的还早,它可能根本不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看着身边的这么一大坨食物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不过我要是不下狠心的话我也不会活到今天。对于我来说,我第一天杀掉的那只可爱的兔子的时候没有一点犹豫,可是昨晚杀掉了一只差点杀掉我的巨狼的时候竟然产生了后悔的情感。

不过怎么说接下来的二十天只会比前九天更加艰难。我现在开始发愁该怎么处理这只巨狼的尸体了,这个重量和一个成年人没差多少,也许能吃很多天。

我把腿上的小家伙放到一边,费力的挪动身体到巨狼的身边,好不容易才下了狠心把用精心做好的石刀分割巨狼。期间大量的狼血喷涌出来,就喷在我原本就不怎么干净的衣服上还有地上。这个时候我想到了一个问题:我应该迅速的处理狼肉,然后立刻离开这地方。狼血的腥味很有可能会在空气中散发出大量的味道,很有可能会把这个山谷之内最凶猛的动物吸引过来。远的我不说,近的就有那只大黑熊、老虎,最可怕的可能就是巨狼所在的狼群。

这片山谷地域非常辽阔,里面的物产完全能够供给里面的生物,也许是因为这个还有相关的一些原因,这里的生物长得就比外面的要大一些,别的不说就那只大黑熊还有那只巨狼就比外界同种的生物要巨大。也许山谷里面食物链顶端的老虎体型将会比他大上不少。所以现在必须要尽快离开。

在处理狼肉的时候我产生了一个想法,就是我能否按照记忆寻找我和原婧裳在遇见朱高燧之前待过的那个山洞。那个地方离河流很近,而且没有这些树木的遮掩,对于我这个废人来说反倒是一件好事,我可能就更加容易发现即将到来的危险。可能我会花费很长的时间去寻找这个地方,但是就算是用十天我还有十天安枕无忧的时间可以轻松地度过,就在也不用想今天这样。

说办就办,等到我把所有能够利用的狼肉都取出来的时候又开始发愁如何把这些沉重的东西带在身上。本来我的行动就非常困难,不仅要带上这个不听话的小家伙还得背上这么一大堆的东西,路上很有可能会遇到各式各样的危险,我开始考虑是否要返回那个山洞了。

这个时候小狼打了一个哈欠,也醒了过来,今天才算是它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它的生命还长着呢。我想用手摸摸它的身体的时候,它用漆黑明亮的眼睛看着我,张开了嘴咬了我一口。可能是觉得咬不动,很快它就又松口了。

这让我大喜过望,因为我发现它已经长出了牙齿,那种很小却很锋利的牙齿。我不知道这种生物小的时候是否需要喝奶,就像牛羊家畜那样,反正它现在有了牙就说明它可以吃肉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该怎么离开这个地方。

小家伙在我的怀中开始张牙舞爪,一不小心把爪子伸进了衣服上面破损的裂口。我想对它说的就是这可是你的狼妈妈挠的,幸好你还没有长出爪子,要不然我肯定也活不长。

我突然灵机一动,好像这个小家伙给我提了一个醒,我或许可以用我身上的衣服来包装这些狼肉,而且我身上还有一层可以遮羞御寒的内衣,这样就省事儿多了。

这个小家伙真的是我的一个幸运星。当断则断,我立刻就脱下我身上的衣服,然后在身边有水的地方好好的清洗了一下这件已经不能再破烂的衣服。

溪水带着衣服里面的学子、泥土。还有其他脏东西顺流而下,我都不知道这件衣服是怎么在我身上存在了这么长的时间的,以前我可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现在竟然也会落魄到这种程度,我真的是改变了很多。不过衣服归衣服、食物归食物,我是绝对不会允许这件脏衣服弄脏我的食物的。

拧干衣服好像又成为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虽然我只是手肘的关节骨裂,可是左手却也一点力气也使不上,所以就只能把一端夹在腋窝下面,然后把全身的力量集中在右手,这才算勉强拧干了这件衣服。倒不是说我有多么珍惜这件衣服,而且还是朱高燧这个老不死的给我的衣服,是因为凭我现在的条件每一种我能拥有的东西我都必须要好好的把握,要不然我只可能会失去一切。

打包好狼肉之后,我就开始了自己非常漫长的旅行。小家伙倒也非常听话,一出生很快就能够独自行走的它很乖巧的跟在我的身后。我一般是用爬的方式行进,这种姿势又慢又费劲。今天我打算顶着膝盖巨大的痛苦,采用跪着的方式。这样一来我的速度就得到了飞跃式的提升,而且这种姿势和小家伙也很像,它就可能把我当成同类,然后老老实实的跟着我走。

所有的狼肉全都被我背在身后,所以有的时候走路也不是一件能够轻松的掌握好平衡的事情。这一路上我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小困难,就比如说比较陡峭的山坡、埋藏在树叶之下的尖石、还有很多让我的双手产生了很多的伤口。

日出而走日落而息。每天白天醒过来的时候,我就带着小家伙遵循着我并不是很放心的记忆力朝着我梦寐以求的山洞前进当中。到了晚上我就抱着这个小东西一起睡觉,也不知道它是跟谁学的,竟然非常听我的话而且我干什么它就干什么,它恐怕是把我当成了它的妈妈。

话说我身后的负担一天比一天还要轻巧,可是到了后面我心里却没有一起觉得轻松。我好像能感觉得到这个小东西每天的体型都在变大,为了能保证它的饮食,有的时候我都开始缩减自己的饭量。它也非常理解我,在接下来的几天已经能开始帮助我分担一些负重。我感觉它就好像是上天赐给我的朋友一样。

我这个人一直以来都不缺少朋友,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前提是我的身边只要有人,所以说我年少时候住在湖州的时候先排除在外。我对于朋友来说还算是比较够意思的。因为我这个人嫉恶如仇,所以正相反我对那些非常讨厌的人从来都不会姑息。我又一次在心里温习一遍我的誓言:我要是真能活着离开这里,重新回到江湖上我定要把该了断的事情一个不留的全都了结干净。

或许我低估了自己的速度,还有自己的记忆力,我竟然只用了九天多又重新回到了之前居住的山洞。心里竟然有一种返回家乡的感觉,我感觉自己刚刚从地狱走了一遭回到了人间。这里还残留着原婧裳之前架起的火堆的剩下的灰烬,还有一个我之前脱下来的上衣。

走进这个山洞里面的时候,我真的感觉自己已经到家了。这总算是一个可以待下去的住所。今天已经是第十九天了,这三十天之约早就已经过了一半。我真的已经不在乎朱高燧这个老东西能教我什么武功了,我现在只想老老实实的活下去,然后让他把我医治好,然后离开这个山谷,以后再也不再回来。

以后该怎么办我还没想好,不过最优先应该迅速的提升自己的实力,然后才能找机会报仇。

在来的路上我捡了一些树叶还有干燥的树枝,我准备只靠自己一个人生起一堆火来。要是木柴足够的话我肯定就再也不让火堆熄灭了,因为我是一个比较懒的人,我可没那么多功夫用在生火上。

听说生火最原始的方式就是钻木取火,靠摩擦就能生出火来。可是我现在胳膊肘使不上力气,还是只有右手能够灵活的活动。所以我就找了一小块细树枝,对准了一个粗树枝的小孔上开始飞速的转动右手,期间还加入了干枯的草。渐渐地,从小孔里面冒出了一些青烟,看来我的方法是绝对正确的。接着我就看到了一颗小火星,我大喜过望却不小心地吹灭了这来之不易的希望之火。

我板着一张臭脸,看向山洞外面,冒了一身的汗的努力成果就这么被我一口气儿给吹灭了。小狼一直全神贯注的看着我的动作,当它看到我失望的表情的时候,竟然有一种想笑的意思。我刮了一下它的鼻子就重新开始我的努力。

又一次让干草当中产生了青烟还有火星,而这次我可不敢在提前骄傲了。知道干草燃烧起来,我就把身边细小的比较容易燃烧的树枝轻轻的凑过去。经过几个小心的步骤之后,在原来山洞之内火堆的遗址之上终于又燃气了熊熊的烈火。我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从来没见过火的小家伙试探性的想要去触摸这种跳动的花朵,被烫了一下就立刻把自己的爪子缩了回来。我看了看它胆小的样子,很好奇这样胆小的生物怎么可能是那种百兽当中的夜之王者。小心的按了按它的爪子,还揉了揉缓解它的痛苦。

它就好像是想到了什么事情一样,从我的怀抱当中逃脱,跑到我身边装着狼肉的衣服包旁边。先是用鼻子凑到旁边闻了闻,又用小爪子挠了挠。转过头看着我,好像想要得到我的允许似得。我拿他没办法,就只能打开衣服包拿出来一块肉,架在火堆上开始烤起来。

我生活在人类社会已经很长时间了,早就已经习惯了吃熟食。前一段时间的生肉已经让我拉了好几次肚子了,这一路上已经有好几处我的排泄物了,还是很稀的。人类的祖先们也许有吃生肉的、也有吃熟肉的,这个完全就是凭个人喜好,但是熟的真的就比生的好吃。但是我觉得现在人类之所以全都吃熟的,原因应该是那帮喜欢吃生的的人全都拉肚子拉死了,更没有后人,我想应该是这样。

等到烤熟了之后,我分了一大块给了小家伙,它吃着也很欢快。我带是觉得很清淡,没有什么味道,但是对于充饥来说已经足够了。不过吃完了这顿之后,衣服包里就只剩下了一整只狼腿,那只巨狼身上所有的肉全都被我们这一人一兽解决干净了,到了明后天我们两个又得该为吃的发愁了。

……

未完待续

求推荐票收藏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