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分身是皇帝
作者:在下三白 | 分类:历史 | 字数:71.6万
本书由零点看书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212章 白氏部落
走出大山的时候,已经是二月下旬了。
中原地区进入了温暖的春天,可是在这北方大草原还比较冷。
从山里面走出来,柳青就能感觉到那凛冽寒意。
中原王朝对北方大草原的评价就是苦寒之地。
在这样的地方生活很不容易。
如果是适宜生活的地方,大概几千年前那一片地方就属于中原王朝所有了,而不会有什么狄族的存在。
在中原王朝的眼里,那属于遗弃之地。
狄族在这里生活,不是因为他们喜欢这里,而是因为他们只能够在这里生活。
好地方都让中原王朝给霸占了去,只有中原王朝不要的地方,才轮得到他们这些少数民族的来生活。
这个时候虽然还挺冷的,可是草原上已经生出了青草,虽然只是生出几片叶子,抹上了一点浅绿,可是远望过去,却是青翠连天。
所谓草色遥看近却无,便是此意。
远远的,能够看到有羊群点缀在草原之上。
柳青问白凤儿:“这里就是你们的部落了吗?”
白凤儿点头:“几十年前,这里就属于我们白氏部落了。”
秋雅走在最后面,听到这话,偷偷的撇了一下嘴,眼神里颇有一些不以为然。
不过谁也没有看到她这样的表情。
也正因为谁都看不到她的表情,她才敢做这样的表情。
四个人向着远处看到的羊群走去。
那羊群是在一个山坡上吃草,看上去不远,走着也有一两里路。
走得近时,才看到那里不只是有着羊群,还有着十几头牛和几匹马。
有两匹马上面还骑着人。
四个人离羊群还有着半里的样子,那边两个骑着马的人往这边飞驰过来。
是两个男人,五官和大虞人就有着明显的不同。
他们身上都背着猎弓,放牧的同时,也会兼职一下猎人。
不过那样的猎弓没有多大的杀伤力,可以伤得到人,但是难以杀人。
以现在这四个人身上所穿衣服的厚度,穿透他们的衣服都有很大的难度。
隔得还有一二十米,两匹马都停了下来,一个年轻一点的男人大声问道:“你们来做什么的?”
声调有一些奇怪,不过可以确定,那就是大虞的语言。
声调怪不奇怪,大虞各地的乡音也重得很。
白凤儿拿出一块金牌,高高的举起,说道:
“我是白家的人,征用你们的马匹回部落。”
白家,就是白氏部落的主宰者。
白氏部落,只有他们家才能够称为白家。
那一块黄金铸就的牌子,就是白家人的身份象征。
那块金牌大概有一两斤重,可做不了假。
骑着马的那两个人只是看了一眼,连忙从马背上翻下,牵着马来到四人面前。
年长的那一个男人将手中的缰绳恭恭敬敬的递到了白凤儿手上,说道:
“尊敬的大人,我们家只有这两匹马配了马鞍,你要觉得可以,就将它们牵走。”
他态度很恭敬,但是柳青分明能看到他眼神中的恐惧。
看来“白家人”在这一片草原上的口碑并不是很好。
白凤儿摇头:“两匹马太少,最少也得三匹马。”
之所以是三匹马而不是四匹马,归根结底还是不放心柳青,怕他骑着马逃跑。
她直接找人要马,数量少了还不行,态度相当的理直气壮。
那两个牧民无奈的对视一眼,只能答应,又找了一匹没有配上马鞍的马过来。
两匹有马鞍的马,白凤儿一匹,柳青和秋雅共乘一匹。
没有配上马鞍的马就由那个大汉骑着。
他骑术娴熟,没有马鞍也能驾驭得了。
四个人就这样骑着别人家的马,在草原上一路向西北而行。
那两个牧民看着被人拐走三匹好马,却又不敢反抗,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离开,脸上露出悲愤之色。
柳青坐上马的时候,心里想的是大唐伟大诗人白居易的不朽名作《卖炭翁》。
那首诗讲的是宫使对老百姓的巧取豪夺。
可人家抢了卖炭翁的炭,至少还拿出了一点布来打发。
在这里,白凤儿是直接征用三匹马,一句关于补偿的都没有。
心里想着:“大虞的官吏们要是在这样一个世界,恐怕会更高兴吧?”
没有最差,只有更差。
那三匹马的脚力都不错,此刻的大草原上,青草刚刚生出,没有一条固定的路,但处处都可以说得上是路,定一个目标,直线前进就是了。
在草原上奔驰,路上也遇上见十几拔牧民,见到了一些小小的聚居点。
这里就属于白氏部落的地盘,按照白凤儿的话来说,这是草原上最大的一个部落。
可是在柳青眼里,这里还是地广人稀,人口少得可怜。
牧民是逐水草而居的,白氏部落也不例外。
他们并没有一个稳固的根据地,不同的时间有着不同的聚居地,只不过那些地方都属于白氏部落的地盘。
这是一个很大的部落,他们并没有聚集在一块儿,而是延绵了很大一片。
按照白凤儿的说法,白氏部落有二十多万人口,这个数量说起来倒是不多,大虞有些大县的人口就超过了这个数。
可是,草原上的二十多万人跟中原王朝的二十多万人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他们一般都是十几个帐篷搭在一块,然后隔开很远的地方,再来一个聚居点。
所有的牧民都住在一个地方,那是不现实的,因为放牧需要大片的草地,一户人家就需要很大一片草地。
几万户人家都住在一块,那他们放牧的跑出几十上百里,那就没法放牧了。
但是又不能做得太零散。
他们要面对的危险,不只是草原上的狼群,还有别的部落的人,只有更多人家住一块,才能有效的抵御风险。
十几户人家住在一块儿,就算遇上了狼群,他们也能够应付得来。
而隔着几里就是一个聚居点,这也保证了有别的部落入侵,他们能及时有效的进行干涉。
毕竟每一家都有着马匹,汇集起来比较容易。
而统治着这个部落的白家就在中央地带。
不管哪个方向出了事情,他们都能最快的抵达。
奔驰了一两个小时之后,进入到了草原深处,终于看到了大片的帐蓬。
那里就是白氏部落的核心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