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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横店掌勺,大蜜蜜馋哭了!

作者:越承望 | 分类:都市 | 字数:61.6万

第3章 香!实在是太香了!

书名:美食:横店掌勺,大蜜蜜馋哭了! 作者:越承望 字数:2351 更新时间:2024-11-16 20:55:48

跟了林枫有段时间了,谢思雨还是头一次闻到有种想大快朵颐的味道!

有句老话说得好,要想抓住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现在看来,这话一点儿都不假。

啧啧……

如今的林枫,要是出手,指不定会迷倒多少小姑娘了。

人长得帅先不说,这菜做得更是一绝!

而此时的林枫,并不知道正在剥蒜的谢思雨,在他掀开锅盖后的这些内心戏。

就在刚刚掀开盖子的一瞬间,甚至自己都被香迷糊了!

实在没想到,这厨子都能被自己做的菜给馋住咯。

林枫不禁一笑,随后将锅盖放在了一边。

此时,只见锅中的白雾已经渐渐散去。

而在小火的慢炖下,排骨间的汁水还在咕噜咕噜的冒着气泡。

如今,锅中的排骨已然不像之前刚入锅时那般僵硬了。

反倒有种软嫩滑爽的感觉!

见状,林枫再度加大火力,大火收汁!

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整个的汁水就全都融入了每一根排骨当中。

适时关火,出锅!

一根根肉汁四溢的排骨便整齐的躺在了碧白大瓷盘里,香气扑鼻!

而林枫熬制的糖色恰到好处,丝毫没有出现粘连到排骨的情况。

点点油珠挂在排骨上,根根分明!

好似披着金黄的衣服,与这碧白大瓷盘形成了强烈的颜色对比!

色彩并不突兀,反倒完美的衬托出了红烧小排的诱人光泽。

让人不禁有种想立马咬上一口的冲动!

林枫转身,开始切起了葱花。

只见一根长长的大葱,不一会儿便成了葱碎。

紧接着,林枫用刀背将零零散散的葱碎洒在这红烧小排上。

绿白相间,煞是好看!

在葱翠的层层点缀下,红烧小排的颜色被衬托得更加出众,显得秀色可餐。

谢思雨闻着香味,看着盘中色泽红润,泛着油光的排骨,眼睛都舍不得移开。

刚出锅的红烧小排可真是一绝啊!

这菜不光味道香,就连颜色都这么好看。

要知道,平常给剧组做的盒饭,可是从来都不讲究什么品相好不好看的。

有时甚至连这盒饭的味道都不会在意。

能吃就行了!

可当红烧小排一出来,谢思雨顿时感觉用一次性的饭盒装这菜都有点可惜了。

她甚至认为还得搞几朵小花点缀,才能配得上这绝世佳肴!

看着桌上放着的一盘红烧小排,谢思雨不受控制的咽了咽口水。

香!

实在是太香了!!

“小雨,要不你尝尝?”

林枫看着这红烧小排足够香,味道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索性拿起一双筷子就递给了谢思雨。

接过筷子,此时谢思雨的内心那才叫一个激动!

她刚看到这盘色泽红润亮丽的排骨后,就有些忍不住了。

甚至可以说是垂涎欲滴!

没办法,这菜堵的她心口慌啊。

本来还以为自己要等到饭点儿才能场上一口呢。

没想到,幸福来得这么突然……

嗖!

筷子落盘,夹起。

谢思雨赶忙将一根红烧小排送入嘴里。

“唔!”

刚一入口,瞬间就调动起了味蕾!

排骨中的汁水在入口的那一刻就已经迸发了出来,弥漫在舌尖上。

汁水的味道已经完全融入到了排骨之中。

星星点点的葱碎点缀其上,中和了排骨的油腻感,多了些许清香的味道。

爽滑酥嫩的口感划过舌尖,甜而不腻。

排骨炖到入味却软而不烂,不用细嚼,骨头与肉便轻轻地分离了。

这种大口吃肉的满足感,瞬间就涌上脑壳,让人欲罢不能。

只见谢思雨吃下去的瞬间,满眼都是笑意。

那快要溢出来的幸福感,一看就知道这红烧小排很好吃。

明明里面也没加什么特别的佐料,可就是好吃得不行。

这不,她刚吃完一块,就想着能不能再来一块。

实在是因为这些菜还要拿给剧组的人吃,要不然她还真要一直吃到自己满意为止。

“林师傅呐,我发现你今儿做的菜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

“咋能这么好吃呢!”

“我还是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红烧排骨!”

谢思雨吃完刚才那块排骨后,这会儿都口齿留香呢。

看谢思雨这副表情,林枫就知道味道肯定不会差的!

说实话,在做这道红烧小排时,林枫一直都是凭借感觉在做的。

可每一步的细节他却没有任何的含糊。

无论是刀功、火候、油温,甚至佐料的比例,他都把握得极为细致!

但凡有一步失误,都可能将这排骨的入味出现偏差。

而火候的不断变化,不光影响食物的口感,还非常考验厨师的耐心。

林枫虽说对自己现在所拥有的厨艺颇为震惊,但也是十分满意的。

“叮!恭喜宿主制作的美食让食客感到愉悦!”

【系统奖励:美味点+1!】

【愉悦暴击,奖励翻倍,美味点×10!】

就在这时,系统的声音响起。

这才多久?

如果将美味点全都兑换下来的话,可就是1000元了!

心里偷乐着,林枫将做好的红烧小排端在一旁,随后便立马开始了下一道菜的制作。

……

打开电饭煲,用饭勺简单翻了翻,打散。

随后盛出来,放在盘中冷却备用。

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

做蛋炒饭最合适的米饭,就是隔夜饭。

其实大可不必。

热米饭能做,冷米饭能做,隔夜饭自然也可以。

只不过隔夜饭太硬,吃多了对肠胃不好。

处于半热状态下的米饭最合适,也是最容易吸收调料的。

林枫洗净铁锅,咔嚓一声。

点火,热锅。

铁锅在大火的高温作用下渐渐热了起来。

阵阵青烟再度飘扬在空气之中。

林枫倒入少许凉油,熟练的热锅冷油操作。

一股淡淡的热气便沿着锅边飘散而上。

这时候,将提前搅拌均匀的蛋液倒入锅中。

在七分热的油温下,蛋液很快起泡。

见状,林枫果断操着手中的锅铲,快速翻炒。

还等鸡蛋尚处于嫩滑状态下,直接下入半热的米饭。

滋啦!

米饭顺锅而入,林枫大火快速翻炒、颠勺。

这一瞬间,只见他仿佛化身厨神,动作行云流水,丝毫不耍花哨,更没有一个动作是多余的。

如此认真的表情,形同教科书般的动作,甚至都让她看得有些着迷……

果然。

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

一瞬间,谢思雨就再度被林枫这波颠勺技术给震撼到了!

这林枫什么时候炒菜的技术也练得这么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