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请你喜欢我
作者:梅大娘 | 分类:现言 | 字数:2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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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怎么办?结婚呀
也就是说,那个花影为了离开苏家,情急之下的吻,是他第一次。
对于花影来说可能不是问题,但是对于男人来说,问题很大。
“苏小姐说……该怎么办?”男人神色诚恳,认真发问。
“那……那……不如我们就、就结婚?”花影紧张得出了一手汗。
诚然,男人对男女之间这事,并不是那样在乎,只是这第一次一定记忆深刻,他怎么样都不会忘了。而且,他现在确实需要一位太太,帮他应对那些狂蜂浪蝶。
就算没有实质性的什么关系,也足够抵御一阵了。
花影又是合适的人选,不选她选谁呢?
男人闻言松开了花影的手,重新坐回沙发上,把一份文件推到了花影面前。
花影拿在手里翻看,男人不疾不徐地解释,“这是这份婚姻的合同,为期两年。我知道苏小姐喜欢自由,不然也不会那样拼命工作。所以,这婚姻有始有终,对你对我应该都是有好处的。”
花影看这上面的甲方乙方还有上面列罗的条款,确定了男人刚才那些举动,真的就是为了达成协议的手段。
花影心情恢复了平静。
这样其实也好,没有感情,各取所需,只要能让哥哥出狱,父亲泉下瞑目,两年的时间对于现在的她来讲,并不长。
而且还是正牌妻子,不像许多嫁入豪门的女孩,生了孩子,但是在户口上却不配拥有姓名。
从这方面来说的话,她已经足够幸运。
在花影放心的时候,男人又说:“在这期间,我也有一些小小的请求,已经在合同里面陈述清楚,请苏小姐确定自己可以接受与否,如果没有问题,就签合同吧。”
花影闻言,免得日后自己后悔,于是又仔细看完一遍合同。
首要条件,就是叫她的时候必须在,电话二十四小时开机,确定能随时联系到她。
出席各种活动场合,她要做为女伴的身份到场,不能缺席。
还有必要的两性.生活。
没有经过他的允许,不准进入他的房间等等……
最重要的就是,不能欺负他看不见,就给他戴有颜色的帽子。
最后一条是必定要接受的,中间也还好说,但是前两条,花影不由得思虑了一下。
随时听候差遣,就代表自己不能去工作。
不能工作,没有自己的独立时间,全天候就是围绕着他转的。
对于自己工作抱着强烈热忱的花影,心里纠结了一下,但是一想只是两年时间,两年之后,她就又是自由身,狠了心,签下了合同。
合同虽然有霸王条款的嫌疑,但是在这件事情上,花影早就失去了主动的权力,弱者需依强者方才能生存。
她是弱者,眼前这个男人才是强者,她没有说不的权利。
确定跟自己理解的没有出入的之后,花影就拿了签字准备签字了。
随口问:“所以说,洛先生答应我的要求就是在两年之内把我哥哥从监狱里解救出来,并且给我父亲翻案,我理解的没错吧?”
这些事情还是再三确认为好。
毕竟在这份合同中,她算是乙方,如果没有得到他的有效承诺,字可不敢随意乱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