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北朝
作者:红莲素心 | 分类:历史 | 字数:7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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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流觞曲水(下)
在高顺朗诵序文时,他的声音越来越大,现场的声音越来越小。
高顺越读越快,好似文思泉涌,尤其是最后几句,等于给这次集会定下了规则。
众人惊呆了,这首序文,简直不下于王羲之的兰亭集序!
而且有人参加了不止一次这样的活动,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完美的序文!
而高顺一口气读了这么多字,只觉得口干舌燥,拿起侍者准备的酒一饮而尽,这才觉得好一些。
“诸位,我这个序文如何?”
王勃的《上已浮江宴序》,在这个没有名人的场合,以王勃的文采,绝对秒杀所有人。
此言一出,有人开始看向别处,目光闪烁,不敢与高顺对视,真的太打脸了。
行令官此时终于反应过来,赶紧拍手叫好,询问旁边记录的侍者,记下来没有。
高顺看到这一幕,望着众人不可置信的目光,顿时觉得没啥意思,还不如回去看书呢。
“诸位,我忽然想起来家里炖着汤,我就先回去了。”高顺说完转身打算离开。
“小郎君留步!”
这时一个年轻士子忽然起身,跑到他身边,看见他起来,他旁边的士子也跟了过来。
二人走到高顺身边,抱拳施礼道:“在下薛道衡(卢思道)有礼了,不知小郎君为何如此急着离开。”
高顺一见是这俩人,上次重阳诗会就听说了他们,结果也没见到他们露面,这次倒是见到了二人。
“哦,我就是家里有事,着急离开,而且我不胜酒力,此时有些醉意,所以我还是回去的好。”
高顺说的和颜悦色,本来他心中确实有些不悦,但在他背出序文之后,就全部消失了。
自古以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文人相轻,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不过是个游戏,非要搞人身攻击,高顺其实不想出风头,奈何这些人非要逼他。
不得已高顺又出了风头,但也得罪了不少人,如果他此时不离开,弄不好会成为众矢之的。
二人看着高顺的表情,有心挽留又不知怎么开口,他们都是有学之士,来这里是真心切磋学习,所以更亲近有真才实学的人。
“要不,我们也离开吧。”卢思道说道。
薛道衡:“集会还没进行一半,我们此时离开不好吧。”
卢思道:“都是些附庸风雅之人罢了,就在这里还不如回去温书。”
薛道衡看了看众人,觉得他说的有道理,转身对高顺道:“小郎君,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如何?”
薛道衡这是邀请高顺,高顺想了一下点点头,在场除了这两个人外,其他人连龙套都算不上,他们的名字都懒得记。
三人离开漳河边,找了一家酒肆,初春时节外面还不是很暖和,南方的习俗传到北方,也不是那么太合时宜。
找了个房间,三人盘腿坐下,一人煮了一壶酒,功夫不大上来一盆狗肉。
看到眼前的狗肉,高顺眼前一亮,要说狗肉可是好东西,温热滋补,只不过后世舆论压力太大,很少有人吃。
然而古人却不管这个,尤其是这个时候,狗肉算得上是难得的美食了,高顺是王府公子,自然不觉得什么。
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猪肉难吃,羊肉太贵,能吃一顿狗肉,已经是难得了。
陶锅下的泥炉,继续加热着,卢思道举杯道:“之前听小郎君的名字叫李大宝,恐怕不是郎君本名吧!”
当时那书生嘲笑高顺,高顺丝毫不在意,二人当时也没当回事,后来却反应过来。
高顺闻言举杯,笑道:“卢大哥果然聪明,李大宝确实不少我的真名。”
卢思道闻言一笑,看了看薛道衡,眼神里的意思是:你看,我说的没错吧。
三人喝了一口酒,薛道衡道:“既然如此,不知郎君可否告知我二人真实姓名,郎君的一片序文,着实让我等佩服。”
薛道衡开口询问,高顺心里左右权衡,此时二人还没有发迹,确实是拉拢的好时候。
但是他所图谋的事情重大,根据史书上记载,薛道衡为人不错,而且很有远见,可以共事。
但卢思道比较骄傲,好侮辱人,如果他表明身份,对方会不会因为他是庶子,而瞧不起他呢?
思来想去,高顺觉得还是不能表明身份,兰陵王的名气已经够大了,如果再有一个优秀的儿子,不知道会遭多少人嫉妒。
“呵呵,不过是个名字罢了,一个称呼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就是一个读书人。
倒是二位的大名,小弟早有耳闻,二位饱读诗书,有经世之才,今日能与二位结实,实乃三生有幸!”
高顺说完,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敬了二人一杯。
见高顺不愿说,薛道衡倒是没什么,卢思道眼里闪过一丝不悦,这让他觉得很没面子。
高顺把他的表情看在眼里,知道这家伙性格有缺陷,好嫉妒别人,好与人攀比。
想到这里,高顺开口道:“在下听闻,卢兄当年受人讥讽,后来发奋苦读,如此才有了今日之功,如此成就,着实让小弟佩服。”
听高顺提起当年的事,卢思道脸上谦虚,心里还是很得意的:“不敢当,小郎君过奖了。”
“呵呵,当年韩信受胯下之辱,大丈夫必有所忍,不与之计较,后来大展奇才,辅佐高祖刘邦囊括四海,平定天下。
而他自己也拥兵称王,独霸一方,做成大事,是以为后世流传,为我等之典范。
所以今日他们笑我,我并不在意,有道是:东海广且深,由卑下百川;五岳虽高大,不逆垢与尘。
二位仁兄,小弟不胜酒力,就先行离去了。”
高顺说完,起身告辞,出门后顺手把酒钱结了,免得二人说他不地道。
高顺走后,卢思道忍不住道:“黄毛小儿,竟然还教训起我来了!”
卢思道哪里听不出来,高顺这是在针对他,当年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他也一直引以为傲。
就像我们后世朋友在一起喝酒,有人道:“当年谁惹了我,后来我报仇了,真是没劲啊!”
如此说辞略显浮夸,但却是事实,卢思道就是这样一个人,所以他读书的目的不纯,后来的仕途也十分坎坷。
高顺知道他的经历,于是出言提醒他,他不听也无所谓,等他知道了高顺的身份,今日之教意义就不同了。
高顺回到家里,小荷和赵氏都很惊讶,赵氏问道:“丰儿,集会结束了么,怎么回来这么早。”
“没结束,都是一群沽名钓誉之人,我觉得没意思,所以就回来了。”
赵氏不懂他的意思,却也看得出高顺不开心,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此时已经过了午时,赵氏关切的问他有没有吃饭。
吃了点东西,高顺在书房思考,今日在酒肆里,他见识了这个时代的酒店,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简陋。
此时的北方,依旧动乱不断,北有突厥,西有周国,五胡乱华,经济停滞不前。
所以此时的邺城,很多地方还有汉时的风格,高顺一直想着做点什么买卖,现在他觉得开酒楼是个不错的选择。
民以食为天,是人都要吃饭。
而高顺手里有很多秘方,如味精、酱油、十三香,这些都是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
哪怕味精简陋,酱油难以提炼,十三香的香料不全,却也可以将菜品的味道提升一个档次。
至于酒,也可是不能少的,但乱世之中,粮食匮乏,所以高顺不打算酿酒,只打算做菜。
“想到不到自己到了古代,第一家生意竟然是开饭店,如果弄出个舌尖上的齐国,不知道会有什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