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灵争仙
作者:啃西兰花的皮皮 | 分类:仙侠 | 字数:15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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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九章 曹阮
次日,昨夜的动静再次引来了楼内一众弟子的热议。
毕竟是在夜里,平素楼内外都有弟子在巡逻,自然有人目睹了事件的全过程,不过正午,大家就都知道了李澈与何朋尚抓获了一个细作,乃是之前劫道的始作俑者。
何朋尚也没去阻止,只是让人看管好地牢内的郑常兴,更将牢门钥匙全都收走,掌握在了自己手里,不经他允许,根本开不了门,见到郑常兴。
李澈在处理完这件事情后,那是真的没有需要再亲力亲为的紧要事了。
他索性两点一线,除了每日晨时会下到居府内稍事洗漱,处理文书案卷,便把泰半时间都花在了三十二楼静室内打坐修炼,足不出户。
这般差不多七日功夫,宸虚派内来了一队白羽观弟子,带队的是两名元婴修士,亲自将郑常兴押送了回去。
让李澈惊喜的是,同行队伍的筑基修士中,萧博易也随行一道。
他也已然功成筑基,更是将要步入中境。
两人久未见面,自然少不了一番问候,近况如何……古亦绿怎么样……古师叔又是怎么样大大小小事情都提了一嘴。
不过毕竟有正事在身,两名元婴修士都急着将郑常兴押送回去,李澈也不好与他太过,聊差不许多,便由得他们当天到当天回。
临行前,李澈再又将身上用不到了的筑基丹药送给萧博易,让他好生修炼。
不过由于突破金丹,李澈早也已几乎将自己身上的丹药消耗差不许多,比起之前赠予萧博易的练气、化元丹药,却要少了很多。
末了,他想了想,又从卞八“赠予”的灵药内取出来数株可以炼制筑基丹药的灵草,也一并交给了萧博易,让他自己找个丹师炼丹。
萧博易倒还是那副样子,不会来与李澈客气,只嘿嘿一笑就照单全收,拍了拍李澈的肩膀,别的什么也没说。
待白羽观的人离去,李澈没了事务要忙,观星楼内外皆有何朋尚处理,他便全心一意修炼。
当务之急,首先即是要先将牛角大魔淬炼完毕。
这御虚魔洞的十大妖鬼之一一共有数种不同的淬炼办法,初步成型后的模样也因此而略有差异。
李澈所选用的,乃是以硫血髓珊制成的药液以及枯佛荣血参来淬炼,这一种方法属于所有淬炼方法里比较繁复的。
其余方法有可能能贯串整个金丹境界而不变,但这种手法却只能用在初期,初步完毕后,要在金丹后期另换办法淬炼。
繁复的淬炼与极高的投入所带来的,乃是这种方法所独有的能为,李澈正是看重于此,才会做出这一选择。
而牛角大魔与李澈一体同心,可以说生死与共。
随着牛角大魔躯体愈来愈健强,李澈的修为也必须随之提升才可以,否则牛角大魔的旺盛鬼气就会倒灌通入李澈体内,摧损五脏丹田。
这便是绝大多数魔门功法的特点。
虽然高妙多变,但却也霸道诡谲,一个不当心,就会致使修炼者走了岔路,轻则宝体伤损,前功尽弃,重则性命堪忧,也许再不能活命。
换而言之,李澈要想安稳淬炼的同时,还不能落下炼气,必须得要同步进行,保持进度。
按照《中统鬼神部目乘魁录》所记述,差不多李澈金丹初期圆满时,即是牛角大魔第一轮淬炼完成之际。
这一过程不可谓不长,所幸整个初步淬炼只需要消耗一株硫血髓珊,否则这等宝材李澈还真不知道从哪里去找第二株,其稀有程度从炼神真人也只能拿得出一株来就可见一斑。
相比较下,枯佛荣血参李澈身上就比较富足,多余的尽可拿去坊市或者拍卖行,想来可以换取一笔不小的灵石,补充自己修炼所用。
李澈敲定主意,便取出来硫血髓珊的药液,口含枯佛荣血参,沉神进入了修炼之中。
……
春去秋来,岁月如梭,匆匆两年飞逝。
这两年来,李澈始终都在静室内修炼,除了定期会下楼到居府一次处理堆积的文书卷案,完全就和闭关无异。
他的修为相较两年前精进不少,无论法力也好,还是剑法,全都有了长足的长进,与之相对,牛角大魔也已远非连年前时候可比。
代价就是口袋内的丹药、灵石几乎被消耗殆尽,甚至此前得自卞八的灵药,李澈半年前时就已经全部到建阳城近处的一座坊市处理掉,换成了一批灵石与丹药修炼用。
虽然如此,但距离金丹中期,他还有不少的功课要做。
今日。
观星楼正门。
“何监副,这三年来李某一直只顾着自己,当得好一甩手掌柜,真的要多谢你费的心思。”李澈拱手笑着谢言。
“欸!”何朋尚连连摆手,“监正说这些干嘛?不都是我职责所在?”
李澈摇头,“三年之期已至,我已不再是观星楼监正,何监副无须如此称呼我,我如今只是一介普通弟子。”
何朋尚摇头,“监正回到镇远殿复命,将令牌、常服上交之前,就始终还是我观星楼监正。”
李澈笑着颔首,没有回复,只道:“说来何监副放心,我已在复命书信中,将你荐为建阳城下任观星楼监正,一旦通过殿内考核,想是不日就有人会来任命下诏。”
听见李澈这番话,何朋尚再是欢喜不过,他忙活这些年为的什么?
边上时不时有弟子经过,也都知道李澈即将离任,路过时候都会缓步执礼,何朋尚压下激动的心绪,强自镇定,保持住了监副的威严。
李澈笑而不语,看了眼天色,道:“何监副,我也不多磨蹭了,这就出发了。”
何朋尚拱手,道:“一路顺风!”
李澈回礼,“后会有期。”
说罢,他并没有马上纵剑疾去,建阳城终归是凡人城邦,此时又是上午辰时,正是这座齐罗国都城人声鼎沸最盛之时,飞遁太过惹眼,难免引来红尘侧目。
李澈徒步往南城门走去,临将出城,他心头一动,折转往了城内某条街道。
这两年来,那曹阮像是销声匿迹了一般,始终没有回应自己,甚至哪怕明知对方持有导引方位的琉璃玉片,李澈都有些怀疑对方的身份了。
他想去看看那个江姓掌柜还在不在。
仙门三载,转眼即逝,红尘凡间却不同。
这三年来,建阳城内变化不可谓不大,房屋兴倒,土路翻填,许多地方的景致与建筑都已不复当年。
好在贫民窟没有多大的变化。
李澈踱步来到那条以往早点摊贩的街道上,只见原本属于江姓掌柜的铺面仍旧不见踪影,甚至连一旁那卖酱菜馒头的孔姓老者也不见了踪影。
他对占据了这里的铺面掌柜问道:“老江还没回来?”
此处铺面如今正在卖豆腐脑花,掌柜是一对满身豆香气味的中年夫妻。
二人闻声,看见李澈的形貌穿着,放下了手上伙计,互望了眼,擦着手,略带畏惧之色,轻声道:“公子问谁?”
他们只道这是哪家王公贵族子弟,也不知道这大清早的来这脏乱臭差的街道做甚。
李澈皱眉,顿了片刻道:“以前这里是个卖稀粥杂菜与包子的早点铺面,摊主姓江,你们不认识?”
“这……”两夫妻又望了眼,一齐摇头。
李澈又看了眼旁边,那里空空如也,“这里呢?原先是一个卖酱菜馒头铺面吧,怎么也没了人影?”
这回两人有印象,男的一拍脑门,应了一声,道:“老孔?老孔年前就不出摊了,据说是他做的馒头和酱菜很对城里哪个老王爷的胃口,被招去做私厨了。”
李澈皱眉,“你们是什么时候搬来这里做生意的?”
男子挠了挠脖子,“就在老孔走之前小半年。”
他顿了顿,犹豫道:“公子……您是贾老爷派来收租的?可我们不是前几天才……”
李澈挑眉,“贾老爷?”
男子再愚钝也知道事情不是自己想的这般,解释道:“这条长华街有泰半的铺面都是贾老爷的,我们这些路边摊更是都要交付月租才能过活……”
李澈沉吟了片刻,不可避免想到了幼时的经历,摇头道:“我不是,也不认识这姓贾的,只是许久未来此地,今日经过便想来看看。”
“这样……”男子挠头,不知道说什么。
倒是那女子有眼力,见状,笑道:“公子吃过早点了么?”
她手肘顶了顶男子,后者会意,“哦”了一声,麻利打起来了一碗瓷白如玉的豆花,“咱们夫妻俩不会做酱菜包子,公子若不嫌弃,将就尝尝我们的豆花。”
李澈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接过来就这么站着舀了一勺浅尝,将碗勺一起递了回去,又留了点碎银,转身久走。
小摊吃个早点哪用的了碎银?
两夫妻愣了一愣,急忙想推回,谁知就这么一瞬,那模样俊挺的公子哥就已经消失在了街头。
李澈没有过多逗留,一路往南门走去,心中满是疑惑,不禁腹诽道:曹阮到底拿没拿到情报,怎么还让这江姓老头失了踪,兼又这么久没有音信,也不知道到底在做甚。
又想到自己与伏罗派那位没了联系途径,连接下来要做什么,又该怎么汇报情况都没有了头绪,整个人就愈发头疼烦躁。
将出长华街道,李澈提步要往南正门折转时,他目光无意间扫动,遽然见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
他有些不能够确定,犹豫了下,还是走了过去,就见到长华街主路边的胡同口,有一个浑身脏兮兮乞丐正靠在转角墙边。
他满头灰白色的乱发,显然年纪不小,整个人胡子拉碴,衣衫破破烂烂,几乎不能蔽体,身上沾满了灰黑色的脏乱泥巴。
“江掌柜?”李澈确认在三,简直不能管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模样凄惨的落魄乞丐,赫然是曾经那个可以一手托盘,一手擦桌,既当伙计,又是掌柜的江姓老汉!
听见唤声,他瘫倒的身体微微一颤,若有所动,仰起头来。
李澈不知他是怎么了,正半蹲下身,想要问话,谁知却对上了一双无神虚焦的瞳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