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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千金被弃后,捡了五个大佬哥哥

作者:陌于之 | 分类:古言 | 字数:117万

第194章 大哥的腚

书名:真千金被弃后,捡了五个大佬哥哥 作者:陌于之 字数:2576 更新时间:2024-11-16 17:14:09

朱志的事在丰京着实掀起了热烈的风潮,名门闺秀对自家的未婚夫婿进行了仔细的探查,一时间竟有四五名公子查出有外室,紧接着被退婚。

一时间,丰京适龄公子闺秀们人人自危。

只有二进小院的孩子们始终悠然自得,怀揣谋划。

“也不知道三哥收没收到吃的喝的用的。”姜笙歪着脑袋,“要是有个东西,可以直接跟三哥对话就好了。”

“要是有个东西,能跟三哥直接面对面讲话更好。”温知允趴着嘟囔。

长宴瞟了眼他们,“要是有个东西,能半天飞到三哥跟前更好。”

三个小孩子对视一眼,同时叹气。

郑如谦撇嘴,“我看你们的脑子是看话本子看地不正常了,一个个天天胡思乱想,不干正事。”

他指了指端坐读书的许默,“能不能跟大哥学学勤勉。”

要论勤奋,许默永远是孩子们中当之无愧的第一,他打从天亮就坐在那,到了晌午依然笔直。

“大哥天天坐着,屁股会不会磨出茧?”姜笙突然小声嘀咕。

长宴和温知允正琢磨这话不好接,看书的大哥就轻轻咳嗽出声。

姜笙赶紧把头埋在袖子里,心底念叨着:大哥听不见,大哥听不见。

许默回头轻瞥,好笑中带着点无奈。

不过他今日的确没有认真读书,而是在反复回想朱思桓的异常。

以这个人的心机深沉程度来说,不应该在许默面前失态,一旦他露出异样,就只有长宴分析的两种可能。

第一,他是真的失态了,以此得出他在意陶家姑娘的结论。

第二,他是假的失态,但他的目的一定是引诱许默发现他的失态。

无论如何,朱思桓都在渴望许默出手。

如果是以前,许默会谨慎,会反复踱量,会考虑后果。

但现在,朱志的逍遥快活深深刺痛着许默的心,他忍不住想要大胆一点,再大胆一点,哪怕与虎谋皮。

“我想要跟朱思桓合作。”思量清楚,他轻声道。

还在羞恼的姜笙,说悄悄话的小四小五,还有掏耳朵的郑如谦,全都齐刷刷坐直身体。

“朱思桓一定想要跟我合作,才会在我跟前屡屡露出异常。”许默轻声道,“我便如了他的愿,陪他走一遭。”

自从抵达丰京,兄妹们就陷入这座繁华城池的泥沼。

只有前进,不能后退。

姜笙和郑如谦能为了尊严,在腊味生意上反复下功夫,甚至不惜得罪悠然居的大掌柜。

他许默也能为了尊严,与权贵合作,深入丰京的富贵圈层。

扳倒朱志只是第一步,在丰京立稳脚跟,才是重中之重。

“大哥。”

长宴第一个站起来。

温知允,姜笙,郑如谦紧随其后,四双眼睛望过来,带着支持与信任。

“大哥,无论你想做什么,只管放手。”长宴恳切道,“我们永远站在你的身后,为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郑如谦和姜笙温知允齐刷刷点头。

弟弟妹妹们有心机深厚的,有嘴笨的,有馋嘴的,还有性格孱弱的。

但无论如何,他们都那样真诚地爱着他,支持他。

许默清浅微笑,眼角沁出几点湿润,又很快被眨掉。

隔天。

许默就主动找到朱思桓,在无人处轻声道,“朱兄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跟许默直言。”

朱思桓吓了一跳,左右看上两眼后,压低声音,“许兄莫要说笑,我乃朱家旁系嫡子,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所谓乱棍打死老师傅。

直言逼死心机狗。

朱思桓习惯了阴来阴去,竟然被许默的直言给打了当头一棒,下意识地矢口否认所有。

许默也不在意,浅浅一笑便转身离去。

这次轮到朱思恒急了,他一把抓住许默的袖子,又是环视四周,才敢轻声道,“许兄这样直来直去地讲话,可知道会吓死个人。”

“是吗?”许默反问,“绕来绕去才没有意思,朱兄有话可以直说,只要利益得当,一切皆有可能。”

朱思桓呆了。

好久之后,他才压着声音道,“我想成为举人,要尽快,不能等三年。”

大渝王朝的举人试三年一次,今年四月才举行过,下次只能在三年后。

但朱思桓等不了三年,又想成为举人,无异于徒步从丰京走到北疆,还得活着。

许默睁大眼睛,一言不发,甩手就走。

朱思桓也知道自己有点难为人,再次拽住他,“做不成举人没关系,我得让人认为,三年后一定会成为举人。”

说到底,还是因为那句“陶家姑娘只嫁予举人老爷”。

朱思桓抛去遮掩,眼底带了些许迫切,是真真正正把许默当成了救命稻草。

他知道,再不努力,心爱的姑娘就只能嫁给别人了。

许默怔愣过后,知道自己赌对了。

他轻轻扯出皱吧的袖角,慢条斯理道,“这件事情交给我,朱大才子。”

声名鹊起而已,从来都不难。

文人,是一批力量,是耍笔杆子的人,是满腹才华的人。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和许默一样,在千万个学子中脱颖而出,拔得头筹。

为了平衡落榜人士的情绪,防止他们胡言乱语动摇江山,大渝王朝在不同城池设立了“文昌阁”,每逢三五都会举行酒会,邀请各路文人尽情提笔,散发才情。

有人惹来捧腹,也有人题出绝笔。

目前整个文昌阁里最为出名的有三位,一位是丰京的“逍遥公子”、一位是徽州郡的“富贵散人”、还有一位来自遥远的安水郡,笔名叫做“扶风公子”。

这三位都是在文昌阁内惊才绝艳,用一首诗征服众人,成为各地文昌阁内无可超越的存在。

朱思桓想要声名鹊起并不难,只需要复刻这三位的路子,在酒会上惊艳众人即可。

许默挑挑拣拣,在自己写过的诗集中找到一首最不似往日风格的,交给朱思桓,并以防万一地跟随在他身侧,假装书童。

恰逢十月十五,两人赶赴丰京文昌阁的酒会。

作为王朝最繁华最大的都城,丰京文昌阁的酒会称得上人才济济,随便走两步就听到吟诗作对,且都是上等佳作。

朱思桓顿时紧张不已,“我真的行吗?这首诗作出来,不会有人怀疑我吧?”

许默拍了拍他肩膀,“别太担心,我在呢。”

短短三个字,就像咒语安抚住了朱思桓的心,他摆出丰京贵公子的范儿,大摇大摆地进了文昌阁。

许默跟在他身后,一路走到文昌阁中心。

这里就是“斗文”所在处,文人张贴出最为得意的诗作,谁不服气谁就上去挑战,直到战无不胜,就成为今日的“文首”。

不过诗词这种东西,乱花个入个人眼,通常是各有各的读者,各有各的支持,甚少有惊才绝艳,一首诗出,震慑全场的情况出现。

朱思桓出现的时机很巧妙,文斗场上两个人正在较劲,底下也都各执一词,各自叫好。

“我看是江公子的比较好,文字优美,韵脚连押,更胜一筹。”

“我觉得是袁公子更佳,内蕴悠长,意义深远啊。”

双方争执不下的时刻。

朱思桓咳嗽一声,从怀中掏出许默的诗作,一巴掌贴在两人中间,“不妨请诸位欣赏欣赏小子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