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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千金被弃后,捡了五个大佬哥哥

作者:陌于之 | 分类:古言 | 字数:117万

第64章 府试揭榜

书名:真千金被弃后,捡了五个大佬哥哥 作者:陌于之 字数:2587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8:36

姜笙不知道答案。

此刻她趴在人群后,双掌传来一阵刺痛,才发现已经破皮。

没办法,只能挣扎着爬起来。

刚下了轿子,被丫鬟扶着的三小姐听到动静,漫不经心地瞟了姜笙一眼。

正好与姜笙赤纯探究的目光对了个正着。

一个是金尊玉贵,娇生惯养的世家小姐。

一个是偷吃抢喝,艰难生存的小乞儿。

虽然年龄相仿,但命运天差地别。

三小姐扫了一眼姜笙过于宽大的灰袄子,淡漠地进了悠然居。

掌柜的在她身后殷勤伺候,“三小姐可是要用饭?大公子什么时候到?这次准备在安水郡留几天?”

远远地,只听到三小姐身边的丫鬟呵斥道,“姑娘的行径也是你能打听的?今日姑娘只是代江家过来看看产业,别的不用管。”

随着声音消失,站在门口清路的丫鬟们也迅速离去。

姜笙搓着破皮的手,蹦跳回哥哥们身边。

“手怎么了?”郑如谦一眼看见上面的血丝,面色骤变,“刚才他们推的?”

姜笙赶紧摇头。

江家家大业大,郑如谦还要跟他们做生意,可不能因此生了嫌隙。

“是我刚才不小心摔倒了。”小姜笙笑嘻嘻,“二哥我们继续逛吧,我还想多看看呢。”

郑如谦不傻。

相反,他越来越精明了。

他能猜测到姜笙是被刚才那批人推的,也能明白姜笙为什么撒谎,作为一个聪明人,不应该破坏妹妹苦心保护的关系,但郑如谦的心底还是生了一股恨意。

凭什么,别人家八岁的小姑娘,可以穿绣了东珠的鞋子,走到哪都有几个丫鬟伺候。

他郑如谦的妹妹却穿着灰扑扑的大袄子,被人推倒了还要替他们开脱。

天下没这个道理!

姜笙是天下最好的妹妹,理应有天下最好的待遇。

郑如谦的心狠狠攥起来,又凶猛摊开,他告诉自己,将来一定要妹妹比刚才那个三小姐还要尊贵,还要富有,还要骄傲。

“走,二哥带你去买新衣裳。”他拉起姜笙的手。

方恒握紧棍子紧随其后。

温知允跑起小碎步。

长宴冷冷地瞄了一眼悠然居,从鼻子发出一声冷哼。

区区江家,呵。

许默这场府试考了三天,郑如谦兄妹就在府城里跑了三天。

他们观察物价,挖掘新鲜又便宜的东西,批发县城里百姓可能会买的物品。

终于,在柴房空余被堆满的时候,贡院大门开了。

无数学子蜂拥而出。

等待在门口的亲属们全都含泪冲过去,或抱着学子感慨瘦了,或掏出糕点让学子补两口,只怕他们这三日过得不好。

姜笙也在人群中搜寻许默。

这次没让她找太久,一拐一瘸的少年就拎着竹篮出现。

“大哥!”姜笙大叫一声冲了过去,“怎么样,怎么样?身体还好吧?”

和所有亲属一样,比起考试结果,他们更在意亲人的身体。

许默笑了笑,面色微微发白,“还好。”

温知允眼尖,看见了大哥屁股上的血,冲上去就要查看。

方恒赶紧拦住他,“先回去。”

兄妹几个回到柴房,温知允扒开许默的裤子,果然伤口裂了些。

他赶紧敷上金疮药,又换了新的纱布,末了让许默趴在床上修养。

许默还想掏出本书看看,被姜笙一把抢走。

“都考完了,再看有什么用?”小姑娘叉着腰,“先把屁股养好了,不然以后留疤了多丑。”

许默哭笑不得,只能老实趴下。

转瞬,看见姜笙手掌上的血痕,他眸色深了深,问道,“这三日你们做了什么?”

郑如谦耷拉着头没讲话。

温知允方恒长宴也没吭声。

因为他们知道,有姜笙在,就没有秘密。

果然,小姑娘唾沫横飞,把所有事情都讲述了一遍。

先是提及郑如谦对猪肉的遗憾,紧接着说到江家三小姐鞋子上那么多东珠,最后炫耀跟哥哥们一起淘到的宝贝。

“这些帕子可好看了,价格还便宜,带回县里一定能卖不少钱,还有这种木簪,花纹真漂亮,听说是丰京那边传来的,我也咬牙批了一百来根,一定能卖出去……”

她指着柴房里的小山叽里呱啦。

许默始终含笑听着,等姜笙说累了,跑去喝水的时候,才看向郑如谦,“我见书籍上提过,蜀中地区有一种保存猪肉的方式,说是将猪肉腌制晾晒,再辅以果木烟熏,可以长久保存,而且风味极佳。”

郑如谦的眼睛立马亮了。

这几日他早就打听到了,割去精华的普通猪肉,只卖五六文一斤,运到斜阳县可以说是稳赚,奈何距离太远,无法保存。

若是真能学会蜀中人腌制猪肉的法子,这些猪肉运到斜阳县,就能卖出十文的价格来。

“不过这样做出来的味道斜阳县百姓能否接受,我也无法保证。”看着二弟跃跃欲试,许默轻声提醒,“再好的东西,没有市场也是无用。”

郑如谦点头表示知道。

但为了心中那个目标,有一丝可能,他都要去尝试。

正好府试揭榜还有些时日,郑如谦拉着长宴去老板娘那批了二十斤的猪肉,又让许默翻找古籍指点,开始着手制作腊肉。

先用高度白酒把肉清洗一遍,再拿盐和花椒炒香涂抹在肉上,腌制到肉出水就可以捞出来挂在风口处了。

正经腌肉用的盐都是去官府申来的低价盐,只能用来腌制物品,不能炒菜做饭,也不能私下里贩买售卖。

但他们只是少量尝试,用的还是贵价盐,郑如谦不知是过于心疼,还是没有厨艺天分,连臭了三斤的猪肉。

许默受不了,正准备扛着伤口去帮忙。

一直以来默不作声的庞大山撸起了袖子,“我来。”

五大三粗的少年,腌起来腊肉还挺细致,为了观察肉是否腌好,甚至不惜品尝生肉血水。

终于把所有腊肉都挂起来晾晒至表皮干脆,接下来就是烟熏了。

这个活更细致,更离不开人,需要果树燃烧,将肉从白色反复烟熏至深褐色,就可以悬挂保存了。

试吃的时候几个人犯起了难。

直接吃,猪肉还是生的,切片炒菜,又齁咸难受。

许默无奈,翻找古籍,上面却只记录了怎么做,没记录怎么吃。

就在兄妹几个一筹莫展的时候,庞大山幽幽地说了句,“要不水煮试试?”

把晾干的腊肉在热水里煮熟,再切片果然没那么咸,但吃起来也不像猪肉了,反而有种别样的风味。

郑如谦又惊又喜,捏着晶莹剔透的肉片,奇道,“大山你怎么知道这些?”

庞大山抿抿嘴,略显落寞道,“我以前有个娘,她就是蜀中地区嫁过来的。”

后来娘没了,家也没了,庞大山一流浪就是十几年,几乎淡忘所有过去。

只有娘做的腊肉,他还能记个七七八八。

“我们这样肯定不够正宗,若是有朝一日能去蜀中地区,我带你尝尝正宗的腊肉。”郑如谦拍拍庞大山的肩膀。

俩人相视一笑,又开始鼓捣新的猪肉。

等二十斤肉全都风干到能长时间保存,府试也该放榜了。

这一次,兄妹几个都没有去晋榜扁牌上查看。

而是全都窝在小柴房里,守着成堆的腊肉耐心等待。

直到,一声锣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