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龙定鼎
作者:神哥废柴 | 分类:历史 | 字数:14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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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6章 万能膏药
邮驿署未来肯定会独立出来,成为总署级别的机构,甚至会将交通道路归入其内,成为一个大部门,当然与交巡总队不同,邮驿总署的交通部分,将会相当于路政局。
不过赵云介绍完警察总署,夏侯兰却说道“兄长!这里有一个级别不对衬的问题,州属警察署下辖各个警察总队,而州属郡国兵却改称为武察总队,岂不是说原郡国级别低于警察署,要知道汉制,县尉与郡尉的品秩,可是高于县房主薄与郡衙从事,仅次于县丞与郡丞,而如今改革后,郡国多却降了好几个级别,似乎不太合适吧!”
赵云当然知道这个问题了,他几乎是照搬后世的制度,后世省级武警便称为总队,但却是副军级,与警察的警衔根本不对等,其级别也不对等。
不过赵云并不在乎这个问题,也从来没有想过如何改变,如今夏侯兰提了出来,赵云倒是想给他发挥的空间,于是赵云缓缓说道“武警部队乃属于军队,其军中将士乃挂军衔,编制也与镇东军无异,是对外仍称旧称而以,其实军队编制称号根本不对等,这也不算什么问题,不过蔚之既然提了出来,咱们就重新商议称呼问题,不知蔚之可有良策?”
夏侯兰不假思索的说道“为了区分警察与武警,小弟建议州衙直属郡国兵可称为总旗,其长官称为总旗长或总旗官,州直属郡国兵如今正好有五旗编制,如此可承上启下,旗以下编制乃以旌、团、连为编制!”
赵云听罢心喜道“蔚之的建议确实不错,将来州属郡国兵的最高编制就叫总旗,总旗长挂中郎将衔,不过武警部队并不归属御史司,你想要调动使用,必须经过公与批准才是!”
以总旗换总队倒是十分的合适,总旗之称源于明朝锦衣卫,乃是百户的下属,小旗的上司,是一名管五十人的七品武官,虽然不能与州属郡国兵比较,但在这个世界,却是第一次出现,而且非常好听,赵云也很喜欢。
后世武警的职能范围就很大,守卫国企、政府部门、国有仓库、水利水源、电力通讯设施、重要公共设施、消防救援、重要桥梁、重要隧道等等武装守护。
同时也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等任务。
武警部队简直就是万能膏药,哪里需要就贴哪里,当然武警部队的本职,就是防暴乱、防骚乱、防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防恐怖袭击事件,说明了就内卫镇压,防止国内百姓造反。
与后世几乎相同,武警部队的军权也隶属于首脑,归镇东大将军府节制,其实长官是沮授,能指挥调动的人,仅限于赵云、沮授及镇东大将军府的众军师,任何官吏需要使用武警,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当然具体制度是沮授与诸都尉的事。
眼下夏侯兰又朝赵云问道“兄长!这个执法监督署是个什么机构?小弟是闻所未闻啊!”
赵云笑了笑说道“此行政机构得与审判、检查、警察、武警一同解说,否则还真说不清。警察署负责侦破案件抓捕罪犯,为了保证抓捕顺利,可申请动用武警协助。抓捕成功后,警察将人证、物证及嫌疑犯,提交给检查院,检查院的检查官,则代表官方向审判院起诉嫌疑犯,由审判院法官公正审理,此间将做官方的状师,而嫌疑犯也有权利请状师为其辩护,执法监督署便是负责考核民间的状师资格,同时向民间做普法宣传,监督所有政府官衙的执法过程,可对官差的违法行为,进行合法起诉,还有安置服刑回归人员,其职责也是相当重要的,执法监督署将御史司长直接领导!”
夏侯兰听罢陷入了沉思,随即兴奋的问道“兄长真乃神人也!你是如何想到此等的司法体系,一整条体系非常的公正,连同罪犯也称为嫌疑人,也是十分的恰当,必竟还没有审判定罪,嫌疑人也有可能是陷害或冤枉的,可以请懂法之人为其辩护,非常的公正公道,乃是最理想的司法体系,简直是难以想象!”
夏侯兰听后非常的兴奋,说完后起身在厅内踱步不止,他满面红光有些失态,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上古圣王司法鼻祖皋陶大人,担任唐虞夏三个时代的士师理官,制是五刑五教,坚持公平公正;以法治德政结合,促进夏朝立国的根基,乃是我法家之鼻祖啊!之后春秋战国时期,有管夷吾、子产、商央、申不害、李斯等人,遂成刑名司法学派,法家可谓是鼎盛一时啊。只可惜前秦法律条文甚重,渐渐成了人们的束缚,导致天下人憎恨法家,大汉文帝以来废除了不少重刑之法,法家落未也!”
赵云仔细侧耳聆听,而后呵呵笑道“当年秦惠王因朝局上下的压力,不得不相信公子虔处死商鞅,但却从未废除商鞅之法,秦汉交替至今日,商鞅之法是被删减了,并没有完全消失,法家至此都存于世,并且深入天下贤能的内心。贤弟过于悲伤了,法一直都在,只是不被重视而以,文臣贤能治世从未缺过法,武将治军也从未轻过法,各世家的家规何尝不是小法了?”
夏侯兰停下来叹了口气说道“兄长所言不假!天下人皆知法不可缺,可却都轻视执法者,将法家的公正,视为无情酷吏,需要法时奉为上宾,害怕法时却打压不止,大汉从没有法家登堂入室啊!这是没有争议的事实,廷尉、御史大夫之流,往往都是半法盲也,如张汤者也是没有好下场!”
赵云走过来拍了拍夏侯兰的肩膀说道“以法治国!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内无情可讲!但谁都是爹生娘养的,怎会无情可言了,法也不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