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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你还说你不是锦鲤

作者:南山之木 | 分类:都市 | 字数:110.1万

第70章 我的歌我说了算

书名:娱乐:你还说你不是锦鲤 作者:南山之木 字数:2120 更新时间:2024-11-16 16:41:14

高海抬起有些沮丧的头,看了孟秋一眼欲言又止。

幽梦是个爽朗的性格,她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开口说道:

“孟秋老师,你可不知道,那个王大志可气人了,吧啦吧啦......”

在幽梦如同爆竹一般噼里啪啦一顿说之后,孟秋终于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高海他们今天一大早就约着一起来公司练歌了,就是为了明天的比赛临时再多加练习一下。

练了一个多小时,幽梦有些口渴,就出去到自动贩卖机那里买水喝,谁知道居然碰上一个男人色眯眯的跟她搭讪。

幽梦在酒吧里混迹了几年,早就见惯了这种场面,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就把那个男人给打发了,回去以后她也没有当回事,跟高海他们又练习了起来。

谁知道刚练了两遍,练习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了,刚才跟她搭讪的那个男人走了进来,还毫不客气的拿起了写着歌词和曲谱的纸张。

高海刚想跟他争论,那个男人就自称是公司的歌手王大志,还追问他们这首歌是从哪里来的。

高海他们虽然不肯说,但是那个男人似乎在公司有点能量,随便打了几个电话就知道歌是孟秋写的。

然后他就打了一个电话,好像是打给高层的,过了没多长时间就有人通知他们歌不用练了,公司把歌给王大志了!

所以才会出现孟秋开始进来的时候,他们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的场景。

听完事情的经过,孟秋突然咧开嘴笑了,但是那个笑容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冷意和耐人寻味。

“歌练的怎么样了?明天上台有没有信心?”

孟秋的问题让高海他们有些发愣。

幽梦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孟老师,您的意思是歌还给我们唱呗?”

孟秋头也不回的走出了练习室:“我的歌,我说了算!”

高海闻言激动的站了起来,眼眶有些湿润,冲着门口深深的鞠了一躬。

走出练习室,孟秋掏出手机给杨硕打了一个电话:

“有人抢了我给高海他们的歌,你管不管?”

杨硕还在比赛会场,闻言一愣:

“你说什么?”

孟秋言简意赅的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然后重复道:

“你管不管?”

杨硕扔下一个字:“管!”就挂掉了电话。

杨硕心里很恼火,先是徐子坤的事情没人通知他,紧接着王大志又冒出来直接跳过他跟公司高层联系抢了高海他们的歌,看来有些人已经迫不及待的想把爪子伸到音乐部来了,他们就这么笃定自己完不成赌约?

其实这种事情在其他公司非常正常,别说是那些关系错综复杂派系林立的大公司,就是那些小公司,也没人把一个刚进公司的新人乐队和一个初级词曲人放在眼里。

可惜杨硕是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出现的,不管是为了他对音乐部的掌控力,还是对孟秋的看重,他都一定要讨个说法回来。

而孟秋这边其实心里也憋着一股火。

说实话,一首歌而已,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但是王大志的态度让他十分不爽,辱人者人恒辱之,他在心里已经把王大志拉入了黑名单,不管将来王大志能走到哪一步,他都不会跟一个连最起码的尊敬都没有的人合作。

人立于世,最基本的人品是底线。

杨硕并没有让孟秋失望,等到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孟秋的电话响了。

“王大志停职反省三个月,这期间他的所有通告全部取消!还有什么不满的跟我说。”

杨硕略带疲惫的声音传来,尽管他说的轻描淡写,但是孟秋知道,能得到这个结果,杨硕肯定花了大力气。

“我很满意,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孟秋没有多说什么,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

杨硕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晚上小晚叫我去家里吃饭,你也一起过去陪我喝两杯!”

孟秋扶额长叹,大哥,那貌似好像是我家,怎么感觉我好像是客人一样。

不过看样子他俩之间有了一点进展,孟秋还是替他俩高兴的。

夕阳的余晖把整个城市涂成了一片橘黄色,而在中海某处的一栋大厦里面,刚开完视频会议的几个星火娱乐的高层,坐在会议室里默不吭声,有人一脸平静,有人幸灾乐祸,而有的人则是沉寂之下掩盖着怒火。

“陈总,我不同意刚才的会议决定!”

说话的是星火娱乐的副总经理王常青,王大志是他的侄子。

王常青口中的陈总,是一个一副笑面佛模样的胖子,星火娱乐的总经理陈建国。

他笑眯眯的说道:“王总,既然你不同意,为什么刚才视频会议的时候不提出来?现在估计杨部长都已经把处罚通知下达下去了,现在再收回,岂不是有朝令夕改的嫌疑?我也很难做啊!”

“就是啊,老王,这件事确实是王大志做的不地道,人家明天就要上台比赛了,你现在跳出来抢人家的歌,那不是坏了人家的前程?”

说话有些阴阳怪气的是星火娱乐的另外一个副总经理郑海山,他一向跟王常青不对付,自然不会放弃这个落井下石的机会。

王常青看也不看郑海山一眼,对陈建国说道:

“陈总,我承认我是有些私心,但是你也应该知道,公司那两个二线歌手被人挖走了以后,公司能挑大梁的歌手不多了,而王大志不管是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准二线歌手,我们现在应该大力培养他!”

“我认为我的决定没错,不管是于公于私都好,把歌交给王大志总比交给一个刚进公司没几天的新人乐队要靠谱的多!”

“话也不能这么说!”

陈建国还没说话,郑海山插话道:

“凡事都要有个先来后到,那个叫孟......什么的小伙子已经答应把歌给人家乐队了,你们家大志看好了就横插一脚,这样一来公司岂不是乱了规矩?不管是谁看好了别人的资源都想抢就抢的话,公司岂不是乱套了?”